Re: [討論] 真的千萬千萬不要在MOMO買IPhone!
※ 引述《Gavatzky (My Prince)》之銘言:
: ※ 引述《eric92939 (HolaBoy)》之銘言:
: : 說實話我自認為我發這篇文有點討罵,畢竟在購買前就已經在PTT看到各種在MO買手機: 的
: : 悲劇文,但本人我依舊是不信邪的跟MO下訂(有種你越講我越是想試看看的那種叛逆心: 態
: : ),和就為了那一點點的小便宜。
: : 事實證明,我錯了,而且錯的很離譜,真的跪著認錯的那種。
: : 正文開始:
: : 我平常是沒什麼在關注手機的人,因為某種程度上我覺得Iphone這幾年根本只有軟體在: 進
: : 步,硬體上的更新從來沒有讓我有心動想花錢的念頭。但儘管如此,我手上的I7已經戰: 了
: : 第六年,加上使用上的各種狀況不得不讓它長眠。
: : 與此同時,一直以來都很喜歡小手機的我,無意間看到了iPhone 12mini,上網看了一: 下
: : 規格及性能,各方面都身得我心,而後比照了一下各個大型的購物網站,MO的蘋果旗艦: 店
: : 硬是比其他家便宜了2000塊,貪小便宜可悲如我,就在6/30下訂了全新機一台。
: : 但在下訂後,到我剛剛拿到貨的這段期間,我看了好多在Mo買手機的悲慘文,讓我一度: 有
: : 想要退訂的念頭,想說還是跟原廠買,從來沒網購手機過的我,甚至心裡不安到在手機: 還
: : 沒拿到前就打給他們的客服詢問若商品有問題要怎麼處理。
: : 我也就是在這個時候決定不退訂,因為他們的客服真的超誠懇,不僅跟我說若有問題他: 們
: : 一定處理到底,還主動給我員編掛保證,請我相信他們平台,不得不說當下真的有被感: 動
: : 到(或是說被騙到),又因為他們的價錢真的比較便宜,我終究是被訓服了。
: : 直到今天早上收到簡訊通知說手機已經到了,立馬興高采烈的去拿我的12mini,因為對: 我
: : 來說,換一支手機就像交了新朋友一樣,但沒想到卻是惡夢的開始。
: : 為了保障自己的權益,我在開膜到開機這段過程全程都用手機架著錄影,不得不說我也: 很
: : 慶幸自己做了這樣的舉動。開封的
: : 過程是很美好的體驗(有似跟喜歡的對象曖昧的感覺),檢查手機完善後,我便停止: : 錄影,幻想著跟12mini接下來的熱烈互動,然後準備開機。
: : 按了一下開機鍵2秒… 嗯?
: : 再按了5秒….. 嗯..嗯..?
: : 又按了10秒…………???
: : 喵的勒沒完全反應啊!
: : 然後我告訴自己,別急,有可能是電壓的問題,再充久一點試看看,然後就去煮飯,等: 了
: : 15分鐘後回來,看到的…還是一片黑…
: : 我再告訴自己,別急,有可能是充電線的問題,立馬衝去家裡附近的3c店噴500買了一: 條
: : ,回家再充了半小時,直到吃完飯回房間看,仍舊是一片黑,那個黑有如我現在的心情: ,
: : 盪到谷底的那種黑。
: : 好了,我真的急了,馬上打給了客服,不出所料的開始踢皮球,把責任丟給原廠,一副: 你
: : 的手機出事當然是去找原廠啊怎麼會來找我們的態度。雖然最後還是答應我會跟廠商聯: 絡
: : ,但一聽就是在敷衍了事,我甚至跟他們說,如果手機等等有開起來,我不會追究,直: 到
: : 現在已經充了第8個小時…..
: : 在這邊我要先說明,我並沒有一昧的說這台12mini的嚴重瑕疵是mo的錯,但他們在出事: 前
: : 和出事後的態度和說詞的不一致確實令我傻爆眼。
: : 至於到底退不退的成這幾天我會再更新,不過就算能退這種購機體驗對我來說真的也已: 經
: : 夠了。
: : 總之,此刻的我,就好像遇到詐騙集團一樣,花了快2萬5買了一塊磚頭,不過好像也不: 氣
: : 了,似
: : 乎也是氣到另一個境界,忘我的程度。
: : 我只想跟各位說,不要跟我走上同樣的道路,當鄉民叫你不要在MOMO買手機時,請你就: 真
: : 的不要在MOMO買手機。
: : 真 的 爛 !
: : https://i.imgur.com/c22rTOz.jpg
: https://i.imgur.com/4RDRNpX.jpg
: 其實momo的iphone售後規定寫的很清楚了
: 只要拆封後一律不能退貨
: 如果拆封故障
: 不論是人為或非人為一律只能找原廠
: 無法找momo退換貨
: 如果堅持要退貨就要收折舊費用
: 你可以凹凹看
: 但不要抱著希望
: momo東西是真的便宜
: 但3c產品品質爛也是真的
不管momo還是apple訂了多少條款還是約定,只要和法律抵觸就是無效
民法有規定東西出賣人對於交付的東西應擔保其沒有價值或效用的瑕疵
買受人發現後應通知出賣人處理,而不是找生產者(原廠)
https://www.ey.gov.tw/Page/349B76CABB867CA0/9b8764db-cc13-4eb0-9286-e5d62e91fc1f-----
Sent from JPTT on my iPho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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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家跟銀行一樣,都是賭你怕麻煩,不會上法院打官司
,這招就能獲利一堆了
就檢查看看那些捧momo的id到底有沒有問題啊 台灣就
是這樣 一大堆騙局 偏偏又愛檢討吹哨者 幫補
樓上說的真的沒錯 我之前a52新品不良要退個貨 推文
一堆替廠商講話的 上書大人的都出籠了
哪裡來挺MOMO的人?不申請退貨在那邊演內心戲怎麼幫
你在購買的時候不是已經同意他對你的要求嗎?所以你
不同意可以不買,但買了,是直接認同他的但書,對吧
?
不管寫了多少但書,違反了網購郵購七天內可退貨的
法條,那些但書都無效好嗎。
弄一堆違法的霸王條款強迫消費者吞還有人要護航.
原原po就沒說他已經跑退貨流程了 討論這些有屁用啊
反正買MOMO的手機有瑕疵 退貨要開封費一律先投訴
線上消保會 他們就會全額退了
這篇是回覆上篇Gavatzky 牴觸法律的廠商規定可無視
約定違法無效的
我又來噓了,這個噓是給某些推文說幫廠商說話,搞
不清楚狀況的…先跟這篇原PO說聲抱歉!因為你提的
非常正確,如果當初發文的e大後續確實遭到momo刁難
,那法律絕對是保障他的,已經有很多案例證明最後
還是消費者得利的,雖然過程中可能耗費了一些時間
精神。但問題是,那個e大在還沒進行退貨流程的情況
下,直接就下了一個聳動的標題,等同未審先判。萬
一最後退貨非常順利呢?
momo就是想要消費者自己吞,獲利集團不意外
我怎麼覺得這篇才該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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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 : 悲劇文,但本人我依舊是不信邪的跟MO下訂(有種你越講我越是想試看看的那種叛逆心 態 : ),和就為了那一點點的小便宜。 : 事實證明,我錯了,而且錯的很離譜,真的跪著認錯的那種。2
我只在MOMO買手機 我表弟在MOMO買手機 一打開盒子 用了一下 想退貨買別隻X
我是覺得齁 電商沒那個屁股就別賣那些產品 網購就是不能現場確認產品是否正常或合用 所以才要訂這種特殊消費的7日鑑賞期 然後電商又沒能力處理原廠商的問題X
下面留言一堆嗆原po自己去退貨 不能退貨再來發文抱怨啦 但實際上如果原po真的去退貨遭拒絕 大概又會被嗆售後規定就寫在那邊 拆封後就是不能退X
我原本以為 像這樣的網購平台買到機王的問題 大部分都會評論網購平台或是手機廠 結果這篇文章風向都在批評原po沒有退貨 但原po說了啊 他打給客服95
首Po說實話我自認為我發這篇文有點討罵,畢竟在購買前就已經在PTT看到各種在MO買手機的 悲劇文,但本人我依舊是不信邪的跟MO下訂(有種你越講我越是想試看看的那種叛逆心態 ),和就為了那一點點的小便宜。 事實證明,我錯了,而且錯的很離譜,真的跪著認錯的那種。 正文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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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討論] Focus MK4變速箱通病,原廠無解我知道f大多半是一片好意 看到求助無門的車主就挺他譴責車商 但是事情往往不是憨人想的那麼簡單 如果訴諸司法程序(不管是消基會、調解、訴訟) 一定都會觸及歸責跟舉證的問題15
Re: [討論] 二手車交易糾紛 (誤刪重po)昨天睡前看到這篇 我試著從法律面來說說看我看完這篇的想法 推 romanmin : 光看到不看車,法院改成買方地就有鬼了。還是直接 05/03 21:40 → romanmin : 賣給會來看的車商比較不會毛一堆。 05/03 21:40 這叫做合意管轄(民事訴訟法第24條) 只要兩邊約定好就好8
Re: [新聞] 即期品「引爆眾怒」…陳時中曝接洽內幕!噓 wxes30431: 打得完又怎樣,重點是買即期品有沒有打 1.200.186.141 11/09 00:14 → wxes30431: 折? 1.200.186.141 11/09 00:14 憲法規定即期品一定要打折? ※ 編輯: urban (114.37.165.11 臺灣), 11/09/2021 00:15:24 噓 abcdragon: 跟民法有關吧?關憲法屁事~連法都不懂 114.43.187.158 11/09 00:175
Re: [課業] 因物權行為錯誤,買受人所應返還之利益..謝謝大家的回覆,不過有個前提之前沒寫到。 因為在討論不當得利之前,該段落有先討論物權行為得否撤銷的問題。 有提到物權行為錯誤是因為表意人(出賣人)的過失,依民法88但書不得撤銷。 那麼既然不得撤銷,表示該物權行為仍有效,加上移轉登記,縱使與債權契約不一致, 但基於物權的無因性,不動產的所有權似乎就有效移轉於買受人了。4
Re: [請益] 半年瑕疵擔保不要亂用這半年瑕疵擔保 第 356 條 買受人應按物之性質,依通常程序從速檢查其所受領之物。如發見有應由 出賣人負擔保 責任之瑕疵時,應即通知出賣人。 買受人怠於為前項之通知者,除依通常之檢查不能發 見之瑕疵外,視為承 認其所受領之物。 不能即知之瑕疵,至日後發見者,應即通知出賣3
Re: [閒聊] Apex玩家買主機被ban帳號想請問一下,這案例的爭點是不是在於"買回來的硬體無法執行某軟體"這點,是否符合民法第354條,物之出賣人要擔保"無滅失或減少其價值之瑕疵"及"無滅失或減少其通常效用或契約預定效用之瑕疵"? 所以如果真的要打官司的話買家要能舉證說不能打APEX的的主機板價值低於正常主機板,或是打APEX是屬於電腦的通常效用,才有機會勝訴? --3
[課業] 今年高考一題法緒今年高考法緒30題 依民法規定,下列有關出賣人責任之敘述,何者錯誤? (A) 出賣人應擔保第三人就買賣之標的物,對於買受人不得主張任何權利 (B) 買受人於契約成立時,知有權利之瑕疵者,出賣人不負擔保之責 (C) 特定物買賣之出賣人,如買賣標的物有瑕疵,應即另行交付無瑕疵之物2
[課業] 民法355的小問題請益國考版首po,想於此向各位請教民法355的問題。 在買受人「明知」標的物有瑕疵,但出賣人「故意不告知瑕疵」的情況下,買受人可否向 出賣人主張瑕疵擔保責任? 小弟的想法是這樣的:此時出賣人故意不告知瑕疵、買受人明知有瑕疵,雙方均為惡意, 按民法355I明知而買的情形,可得知立法者選擇保護出賣人。故在此雙方惡意時,出賣人1
Re: [請益] 請問現況交屋問題每次看到「現況交屋」,就會看到很多回覆 像是:中古屋本來就不保固(不保固≠不瑕疵擔保) 或是:借屋裝修單簽了以後就不用瑕疵擔保……等語。 但其實實務上跟法律上都還有很多討論(訴訟)的空間。 不過就這個個案而言,雖然合約已載明「現況交屋」- 關於民法債的效力 需說明的是 債務之履行:債的關係成立後,依照民法199條1項規定,債權人可以本於債之關係,向債務 人請求給付。 債務不履行:只有在債務人就債務不履行有可歸責事由的時候,才須負起債務不履行的責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