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半年瑕疵擔保
不要亂用這半年瑕疵擔保
第 356 條
買受人應按物之性質,依通常程序從速檢查其所受領之物。如發見有應由 出賣人負擔保責任之瑕疵時,應即通知出賣人。 買受人怠於為前項之通知者,除依通常之檢查不能發見之瑕疵外,視為承 認其所受領之物。 不能即知之瑕疵,至日後發見者,應即通知出賣人,怠於為通知者,視為 承認其所受領之物。
第 365 條
買受人因物有瑕疵,而得解除契約或請求減少價金者,其解除權或請求權 ,於買受人依第三百五十六條規定為通知後六個月間不行使或自物之交付 時起經過五年而消滅。 前項關於六個月期間之規定,於出賣人故意不告知瑕疵者,不適用之。
也就是本身房子就有漏水情況下
房子點交給你的5年內,只要是當時原本就有漏,發現後的6個月內都能主張
中古屋並不會跟新房子一樣開立保固書
問題來了如何證明原本就有漏
是後面造成還是原本
就因為舉證難度+發現的6個月內要主張
6個月內原屋主難以舉證是後面地震還是使用年限到導致
超過6個月買方難以舉證原本就有漏水,你是第7個月才發現,甚至第4年10個月才發現
所以業界才會用半年來說是保固期,但其實他非保固期
只是民法上主張你權益而已
法給5年又給了6個月的期限,讓你在六個月內跟後都有一方難以舉證
而你賣掉房子因為他非保固,所以並不會隨轉移一起轉移
新買家對的是你
所以你要處理到好給新買家
至於你在找上家在漏水這塊,你很困難.....
房子已經不是你的你怎麼找上家,你要用那點主張
除非你有辦法舉證上家明知有漏水惡意不告知,你又沒發現就把房子賣了
可是如果是海砂 輻射 凶宅。上家屋主惡意不告知下,退屋後你是可以找上家的
因為這是上家既定事實,換上家難以舉證
不過特例上家法拍買,法拍公告都沒有下
他可以有機會主張善意第三人,他也是不知情的
買賣交易贈與。 要怎麼證明上家隱瞞?
你入住後沒意外得知?
※ 引述《phakeQQQ (QQQQQQQQQQQQQQQ)》之銘言:
: hi
: 小弟想請教各位板友
: 請問中古屋的半年擔保
: 若是一個物件入手後沒有做任何會破保的裝修短時間內就轉賣
: 舉例:
: A賣給B, 隔天B就賣給C
: 然後在A賣給B的半年內
: C就發現漏水
: 這時候的處理方式是?
: C向B請求擔保
: B再找A?
: 或是轉賣本身就破保?
: 如果是上列操作方式
: 能否做成當A擺爛的時候,讓C接手向A請求擔保的權利?
: 主要目的是要讓B免除後續的義務
--
一堆人搞不清楚瑕疵擔保和保固的差別
工程開保固書,中古屋買賣是瑕疵擔保責任xd
所以,要短期內轉賣的話,B要免除風險只有C直接放棄這
條路了?@@
房版唯一可信的骷髏大開示了,只有他會拿物件出來,不是只
有嘴砲,真不動產神人
c找b,b找a
b會拖找a,最後還是b要處理。因為a會很難找
a會和b說你真的法律判賠再找他
最後b全部買單
因為b不想跑法院
所以正常的b會整理
主要是房子賣了 沒有對應關係可以找 b要告贏a非常難 光是舉證就夠了 能舉到證表示你知情,又未告知買的 未發現。東西不是你的了怎麼找上手 而且通常這都增值或賣太便宜 上一手放大絕 我原價買回
※ 編輯: a386036 (49.158.20.42 臺灣), 06/21/2020 17:22:34感謝骷髏大,這的確是一個買低的案例,B過戶前出現C
在找有沒有什麼好方式處理
看起來只要A開大絕B只有自己吃這條路了
沒有好的解套方式就不適合冒險轉給C了
我看107年度台上2093號判決,如果依私法自治跟契約締
結自由的原則來看,買賣雙方簽訂的買賣債權契約如果
有約定瑕疵擔保責任只有半年的話,不算是民法71條違
反強制禁止規定,所以是有效的耶
樓上"損害"賠償 才是重點
67
Re: [心得] 我在[三峽/板橋] 宜竣中古車行的消費我稍微看了一下判決書 雖然我情感上是同情原po的 但是判決根本沒判錯啊? 法官不管怎麼判,必然會有一方勝訴一方敗訴 一定會有一邊對判決結果不滿意21
Re: [討論] Focus MK4變速箱通病,原廠無解我知道f大多半是一片好意 看到求助無門的車主就挺他譴責車商 但是事情往往不是憨人想的那麼簡單 如果訴諸司法程序(不管是消基會、調解、訴訟) 一定都會觸及歸責跟舉證的問題15
Re: [討論] 二手車交易糾紛 (誤刪重po)昨天睡前看到這篇 我試著從法律面來說說看我看完這篇的想法 推 romanmin : 光看到不看車,法院改成買方地就有鬼了。還是直接 05/03 21:40 → romanmin : 賣給會來看的車商比較不會毛一堆。 05/03 21:40 這叫做合意管轄(民事訴訟法第24條) 只要兩邊約定好就好8
Re: [新聞] 即期品「引爆眾怒」…陳時中曝接洽內幕!噓 wxes30431: 打得完又怎樣,重點是買即期品有沒有打 1.200.186.141 11/09 00:14 → wxes30431: 折? 1.200.186.141 11/09 00:14 憲法規定即期品一定要打折? ※ 編輯: urban (114.37.165.11 臺灣), 11/09/2021 00:15:24 噓 abcdragon: 跟民法有關吧?關憲法屁事~連法都不懂 114.43.187.158 11/09 00:176
Re: [閒聊] 永慶現在都這樣不負責任嗎?交屋前發現的漏水瑕疵,除非合約內有註明房屋漏水處,同時買方已知悉並願意 承受的字樣,賣方或仲介才不需負擔任何責任。 所以如果照原PO說的,屋況報告上載明未漏水,那不好意思,交屋前發現的漏水 狀況甚至是交屋後五年內不可視(例如天花板室內隔板上方)的範圍內發生漏水狀 況,都可以在六個月內舉證要求前屋主負責。3
[請益] 中古屋 瑕疵擔保 五年或半年?大家好 最近朋友想買一間中古屋,但對於漏水瑕疵擔保的內容,和仲介的認知不同,想請教各位大 大的經驗,懇請不吝賜教 1. 瑕疵擔保的期限是半年還是五年? a. 房仲說交屋後保固半年。也就是說半年後發現的漏水,屋主和房仲都不需要處理。3
[課業] 今年高考一題法緒今年高考法緒30題 依民法規定,下列有關出賣人責任之敘述,何者錯誤? (A) 出賣人應擔保第三人就買賣之標的物,對於買受人不得主張任何權利 (B) 買受人於契約成立時,知有權利之瑕疵者,出賣人不負擔保之責 (C) 特定物買賣之出賣人,如買賣標的物有瑕疵,應即另行交付無瑕疵之物2
[課業] 民法355的小問題請益國考版首po,想於此向各位請教民法355的問題。 在買受人「明知」標的物有瑕疵,但出賣人「故意不告知瑕疵」的情況下,買受人可否向 出賣人主張瑕疵擔保責任? 小弟的想法是這樣的:此時出賣人故意不告知瑕疵、買受人明知有瑕疵,雙方均為惡意, 按民法355I明知而買的情形,可得知立法者選擇保護出賣人。故在此雙方惡意時,出賣人1
Re: [請益] 請問現況交屋問題每次看到「現況交屋」,就會看到很多回覆 像是:中古屋本來就不保固(不保固≠不瑕疵擔保) 或是:借屋裝修單簽了以後就不用瑕疵擔保……等語。 但其實實務上跟法律上都還有很多討論(訴訟)的空間。 不過就這個個案而言,雖然合約已載明「現況交屋」
19
Re: [閒聊] 房子到底是不是民生必需品?34
[閒聊] 高架高鐵、國道、捷運、火車 那個吵?24
[閒聊] 請問台北市長春路建案17
[請益] 屋齡30年與新屋價差多少才划算?16
[請益] 有銀行房貸收支比可以做到8成嗎14
[閒聊] 房子到底是不是民生必需品?16
Re: [新聞] 台積電二奈米高雄廠 年底1500人進駐63
[閒聊] 林口A9實登7起來!(更新:林口8大財)39
[請益] 台中大慶也上60萬了嗎?12
Re: [閒聊] 新屋輕稅,老屋重稅,好處多多.34
Re: [閒聊] 公平正義就是叫有房的便宜賣 這理解對嗎9
[請益] 要直接賣嗎?還是留著?9
[請益] 新青安 銀行核貸時間7
[閒聊] 工作十年的夫妻要買房根本不難吧?33
[請益] 有頭款但貸款能力有限怎麼買房?8
[請益] 台中新透天的估價7
[請益] 買房小白貸款請益6
Re: [閒聊] 新屋輕稅,老屋重稅,好處多多.6
[請益] 借名登記相關問題5
[請益] 台北市中山區松江阡語5
[請益] 幫父母買房的一些疑問4
[請益] 房子是不是要有貸款比較好3
[請益] 轉增貸選擇建議6
[閒聊] 新屋輕稅,老屋重稅,好處多多.9
Re: [新聞] 大膽入市!6成買房族年收小於百萬 小資女2
[請益] 台北建商-銓冠建設3
Re: [新聞] 政院:重要民生物資CPI年增率降至1.17%1
Re: [新聞] 桃園青埔民眾陳情高鐵噪音過大 高鐵:7/1
[社區] 台南北區_公園南路大傳WH2電梯華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