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情報] PSN 使用者條款更新
: → Stat14: 效力未定……但他要BAN我帳號,我有辦法取回我的權益嗎? 10/09 11:31: 推 sarevork: 如果沒辦法在台解ban沒效力也沒意義 10/09 11:32: → moswu: 比如說我在派對傳訊息習包子他能ban我嗎? 10/09 11:32: → alanjiang: 那可以說餓了想吃包子嗎 10/09 11:37: 推 Kamikiri: 那這樣就變成 SIE要從HK跨海到TW提告吧 10/09 11:38: → Kamikiri: 但是在當地提告 法院只會看當地法條啊.... 10/09 11:39: → moswu: SIE幹嘛告我,他直接ban我就好了 10/09 11:39: → moswu: 反而是我要去香港告他吧 10/09 11:40: 推 newland: SIE不用提告 直接BAN掉就好啦== 10/09 11:40: 推 kctrl: 真的出事他最多ban你 所以要告是你要告他侵犯你的權利 10/09 11:40: → kctrl: 但其實這就總加速師上台之後的粉紅玻璃心大量發生之後的問 10/09 11:41: → kctrl: 題就加速方面來說 是好事 10/09 11:42
首先要說明一下,一般大家想像的告人,其實多是想像成刑事公訴案件
警察收到有人舉報壞人會出來把他抓起來,然後國家會派一個檢察官提起公訴,
再來會有青天大人(法官)出來主持公道 (不過現在逐漸走向當事人進行主義了)
但是民事案件比較像是小學生吵架,只要其中一方沒有去跟老師哭哭老師就裝不知道
你告了狀通常老師也會要你們先不要吵啦(調解),只有真的鬧大老師才會出來說誰對誰錯
因為玩家跟SIE的契約是所謂的民事契約
所以事實上不管你有沒有違規,如果SIE他想ban你,
他只要主張(不需要為真實)你違反了契約(使用者規定),所以他可以片面終止契約
並保留請求因使用者違約造成的損害賠償權利 隨時就可以ban人,不需要任何單位同意
這件事情對弱小方(消費者)超不利,因為這些服務你只能跟他買,你又不能跟他說欸這條
款我不要SIE應該刪掉 所以行政院才要公告所謂的定型化契約應記載與不得記載事項
例如: https://pse.is/wbnqh 或 https://pse.is/txgna
好那這時消費者可以跟法院提起
確認契約存在之訴 (不承認有違約而片面解約)
不當得利之訴 (幹走儲值的月卡錢沒還)
損害賠償之訴 (付錢遊戲沒了)
問題在於台灣SIE法律上看起來跟香港SIE不是同一家公司
雖然你知我知獨眼龍也知它們是同一群人
但不是像是台灣可口可樂是英屬維京群島商太古可口可樂(股)公司台灣分公司
跟台灣索尼互動娛樂股份有限公司有關係的是SIEJA不是SIEH
我個人認為這時透過點卡買的PSN點數跟刷卡有著微妙不同
透過點卡買的PSN點數理論上是有經過SIET發行,後來相關履約爭議一定可以把他拖下水
就算SIET主張他只是負責代銷SIEH的東西不對服務負責,也不一定能全身而退
如果是刷卡的,很大機率就直接單純變成消費者境外交易,非常麻煩
行政院消保會也有公告所謂的國人涉及跨境消費爭議之處理機制及管道
https://cpc.ey.gov.tw/Page/20290F5D17E9002C
其實內容大概就是政府兩手一攤跟你說沒辦法的概念,要你自己去香港處理
(然後境外公司也不受到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的約束)
所以結論就是 相信SIEH的話 其實上面都不是問題
SIEH是真的有可能永遠不言論審查也不ban任何人
但如果不相信SIEH的話
只能說就算他把國安法條款拿掉 其實他還是可以想ban就ban 消費者永遠都是吃虧
真正的問題是出事時能不能對SIEJA或SIET提告,跟錢能不能在台灣拿回來而已
這個沒人測試過沒辦法知道結果
: 推 piliamdamd: 所以港版國安法管的範圍有多大? 10/09 11:44: 推 sunlockfire: 當然是全世界囉 只要你一不小心過境香港就抓你(欸 10/09 11:45: → piliamdamd: 以後線上的言論可以提到臺灣嗎? 10/09 11:45
如果擔心思想審查的部分,完全看SIE挺不挺得住
畢竟是民事糾紛 沒上法院前SIE拳頭大說的算
: 推 Kamikiri: 反正簡單來講就是刻意保留模糊空間以便取得法律優勢 10/09 11:57: → Kamikiri: 很多企業都有用這招 10/09 11:57: → Kamikiri: BAN你是因為違反條款 但如果要索賠 還是得SIE提告啊 10/09 11:58: 推 kctrl: 這就土共最喜歡的玩法 任何法條都留有模糊地帶 好讓錢權 10/09 11:58: → Kamikiri: 雖然我是很難想像有人能透過PSN做出什麼要讓SIE索賠的事 10/09 11:58: → kctrl: 能夠依照負責人個人喜好(錢給夠否)自行決定 10/09 11:59: → Kamikiri: 所以應該算是假議題就是了 10/09 11:59: → Kamikiri: 如果能搞到讓SIE需要向使用者索賠 那也是滿厲害的 10/09 11:59
最可能的大概是企業被政府罰款,他可以在香港法院起訴使用者賠錢而不需要依被告所
在地管轄 (法源:國際私法契約事先約定專屬管轄權)
但我強制執行法不好,不知道香港法院確定判決是不是可以直接在台灣強制執行?
我看起來是香港法院起訴的時候 如果被告(台灣人)不去香港應訴的話
至少要在台灣這邊提起反訴?
: → midas82539: 消費者保護法47條主張消費關係發生地在台灣而向地院告 10/09 12:11: → midas82539: 然後看地院要不要審理這樣 10/09 12:11: → Kamikiri: 實際就是台灣使用者根本不可能真的傻傻聽話去HK法院提告 10/09 12:13: → Kamikiri: 一定都是先找當地單位處理 10/09 12:13
消費者保護法跨境交易我認為最大的爭點還是回到SIE台灣跟SIE香港到底是不是能認定
為同一家 不然就算在台灣起訴了香港SIE 沒有辦法執行也沒用
就是拿回一張法院認證的紙回家當壁紙
--
其實意思就是你帳號的生死完全交給港索決定
一旦出事台灣人幾乎沒有救濟的能力只能期待港索良心發現
或者是逼台索承認他就是港索的分身,其實也可以
台索只負責拿錢,出事不要找他
推這篇 信者恆信 持續觀察還有玩啦 被ban也只是了錢
你先承認你就是你朋友.
以後別買數位版囉被ban帳什麼都沒了
推說明@@bb
結論:不要買數位板
買實體好處多多,還可以避免買到原諒者神作無法脫手
反正現在只能看下去 除非有人想做實驗改名維尼吃包子
以後只買實體了 怕
簡單說總之有疑慮就不碰數位版就對了
實體很佔空間 空間最貴XD
來不及了 現在內容庫裡一堆數位版遊戲 機掰= =
抓台灣的案件然後再去香港跨境執行是有前例,不過這基本
上就是看香港(中國)對台灣個別判決是否承認
會員也不要續太久,風控做好避免憾事發生
簡單說就是他有能力隨時玩你 但他說我不會這樣做哦你
放心 你信就過來加入我們一起爽 你不信你就走開去跟王
聰明玩 只是今天說這話的是胖虎 你要ma信要ma不信 大
雄說他是胖虎耶 小夫說那又怎麼樣 所以 你是大雄還是
幸好賠的起 但萬一賠了還是會很幹
小夫呢?(這樣理解可以嘛
你會相信一個被胖虎進去的小夫嗎
遊戲都小錢,這種就感覺問題而已
但近來因為政治因素可能會比較困難,再加上這次的事件可
能會牽扯到一個大絕招,那就是「認可該民事判決會違反一
個中國原則」
大雄永遠不是小夫 小夫也不會是大雄 你要大雄去當小夫
當然不可能 反之也一樣 做好你自己就好(歪
王聰明是誰
胖虎:他們到底再吵什麼?不就是過來聽我唱歌呀(大家
逃
我也覺得現階段要拿台灣確定判決去中國執行很困難啦
小夫:灌滿我!灌滿我!
以前跟現在的香港法院獨立性應該不可同日而語
胖虎會進去 大雄會出來
那如果改我最愛包子是不是就不會被ban了 有人要實驗看
看嗎XD
第一位台灣籍的台大醫學院長,後來跑去賣砂鍋魚頭
現在不是要改成我是熱乾麵嗎
結論買xbox
馬上改我愛熱乾麵 餓了
要求台索自立
以後跟中國玩家連線他要是不爽弄你帳號你就掰
同意這篇,只要server在香港的一天,他想搞你你也沒輒
這點任天堂也是一樣的
NSO主機在香港嗎? 這個我不是很確定
台灣NSO帳號都是連香港阿
台灣玩家要弄中國玩家簡單多了 比較擔心綠衛兵弄大家 愛拉火
車 有事烙跑第一 弄到以後就通通國行版都有可能……
推這篇,以後跨平台數位遊戲都買友機+1
真的沒想到刷卡還要承受這額外風險,學到一課了
沒研究,哈哈,我要本來以為是看NSO的續約地? 在美
國續約的就是用美國的契約
什麼綠衛兵就算了吧,你說句"我沒有愛你我不是你家媳婦
我不要嫁給你"都是挑釁了
香港的主機只是認證用?
那跟中國玩家玩要很小心了 可能說個taiwan 帳號就不
見啦
任天堂狀況比較不一樣,帳號可以跨國到處跳
關鍵不是宣言,而是psn公司擺在香港
跟PSN帳號只能綁定在單一地區,無法隨意更換的狀況差很多
欸 x盒也是要確認定型化契約的簽約對象是不是台微
我怎麼記得微軟的客服之前在深圳
不要最後大家都一樣只是SIE說出來XD
X盒帳號地區也是隨你改,只是改了之後有CD時間而已
軟軟是有說有法律問題已所在地法院處理 所以沒太大關係
牽涉法律的時候還是看居住地吧? 真的會因為你跳區就換
只有PSN的中文數位內容是只能用台帳或港帳才能買到
成適用別國法律嗎?
其他兩間幾乎都跨國跨區可以任意購買,不用限定台帳港帳
任是都給京都 東南亞索是都給香港
......X盒很早就沒有改區域的CD時間了..
我自己的印象是 微軟apple跟google之前配合台灣政府
的要求把境外交易轉給境內公司了
跨國法律牽涉很多狀況,台灣法院無法對國外企業強制處分
驚…原來360賣場已經沒有CD時間了…太久沒改了都不知道…
我強制真的有夠爛,但我印象中互惠國還是可以互相承
認確定判決據以執行吧
那也要中國政府承認台灣跟香港是互惠國關係啊
以現在的政治局勢來講,承認了就等同違背一個中國原則吧
應該是會承認吧 只要台灣承認是中國一分子...
因為我滿腦子都是杜氏兄弟在馬英九的努力之下有承認
……(逃
360改帳號區域還是要CD 但賣場改版後全通了不綁了
改區域失去意義
多謝解說 我決定買XSS了
以後遇到大陸玩家是不是要讓他們贏啊
不是,要邀他們一起吃熱乾麵
我決定買msi trident X(盤
然後要稱呼他們同胞或兄day
一起吃熱乾麵 一起挑30斤走山路不換肩
兇Day,今兒好啊,一起吃個麵吧
太不像了,應該很快我的帳號就沒了,哭
別管那些4V搞TD了
你手雷剩幾顆?我TM紅條都見底兒了,還是兄day流批
說好不能提64啊,63後面直接跳65,明白麼?
樓上露餡了,你的劉 斯應該會顯示為*** 河蟹啊
應該是會斷線阿
香港以前是會協助執行台灣判決的,不過現在這案子可能會
涉及一個中國的認定,所以就難說
結論 同意啦,哪次不同意
NSO真的有人會去用殘缺的港任喔? 日任美任都有中文遊戲
去用港任幹嘛www
你們是開始練習了是不是(恐
推
NS還不是台灣連商店都沒有才能到處飛 笑
跨區是美國玩家要求的好嗎,台灣連中文介面都懶得給你以
為他們會屌台灣人意見喔www
NS很多都是輕度玩家,連香港的可多了
有些數位版遊戲也就港或日區有中文不買港版的要買貴爆
的日區?
那大概我身邊是同溫層,十幾個玩家沒人鳥港任
不想買實體一直換卡夾的港區很常用到啦越來越多遊戲港
區中文限定了明年的魔物就一個例子
魔物R日版有中文
日版比港區貴啊
信你啦!…不過真嘔就是了!被片面改約
索尼轉移來台灣吧XD 香港的遊戲自由什麼時候會被習大大拔掉
都不知道
我網頁版PSN進不去是因為要先開主機給同意書按同意嗎
要買數位板就買日PSN
網頁版不用吧 我早上也是從電腦按
現在要有保障就是辦日帳或美帳嗎?
但日PSN沒中文版遊戲啊
我網頁版PSN本來不能進 剛剛開主機按同意書就能進了
剛剛試了一下望業版會要你重登入按同意才能登入
推說明 好文
NS 可以買港版 用美帳nso 玩噢 不一樣 是分開的
中文版遊戲在T或H手上 JPSN沒賣很合理啊
確實 帳號被ban 實體版至少還能拿去賣換錢
感覺台帳…呃 繁中帳不能留惹
還好幾乎不買數位版
依照中共這幾年的所做所為 遲早會發生ban帳號事件
點不同意會跳回條款頁面,馬上重開機,不上線玩單機總
可以了吧
送中法就是為了台港如何互相承認鬧起來的啊
送中案就是台港為了陳同佳案的互相承認問題鬧起來的。台
灣要求是中華民國;香港要求是中國台灣地區。後續的香港
司法獨立性已經被摧毀了
「遊戲歸遊戲,政治歸政治」現在看起來是個笑話。
不用現在 本來就是笑話 你以為自己在玩遊戲 但對岸的
會及其所能用政治來煩你搞你
西洽以前說禁政治文,現在ACGN動不動就被政治炎上,根本
沒辦法禁了
而且之前就有新聞二毛在蒐集網路上的不當言論做為犯罪證
據,台灣人大概有在網路上發言的幾乎都被蒐證了吧。
連饅頭都能想像影射習包子,誰知道會因為什麼詞彙被送中
不是說了好幾次 C洽禁的是國內政治 國外不管
10/10退貨被客服搞的一肚子火 你要我信這家公司? 不信
「還願」那時候也有吵過「討論中國跟台灣的」要不要禁啊
,但是國內跟國外的界線越來越模糊了。
還一堆人在那邊什麼政治歸政治 根本不可能
中國就國外啊
西恰不就為了不傷害到支那人民情感已經在自我審查了
前陣子還不能提支那兩個字會被水桶 我不知道現在還有沒有
那就買光碟遊戲,減少煩惱
呃
這種文還有人嘴綠衛兵,政治腦也太誇張了吧
西恰是有檢舉魔人......好像是馬華的樣子
這就是凸顯有些人對於社會跟政治的零認識 導致什麼事情
自己看不懂就想要歸咎成"一定是有邪惡的人在搞事"
推
17
這條例等於香港的國安法啊!靠,亞洲那麼恐怖,如果在PSN觸發玻璃條件以香港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及憲法處置。 我一直以為國安法施行後Sony 會把Server轉去新加坡或台灣,目前確定不跪的有google香港美國香港專線廢止。 台灣微軟,客服澳洲…Azure雲在新加坡,中國國內Xbox 自己玩自己的,台灣則是在新加坡。 如果以後Sony 判定有損中華人民共和國(例如十月十日是台灣國慶,慶祝台灣國慶)這就違反香港國家安全法,而且香港國家安全法是世界法。 Sony 真的不考慮轉移到其他亞洲國家嗎?有點抖7
不知道有沒有法律大師可以出來講解一下 (因為感覺一般這種大型公司就算要舔也會舔得很... 模稜兩可) 這一段先說"如由於或就有關本協議發生任何爭議或申索 (該爭議)" "該爭議接受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行政區法院的專屬司法管轄權" 然後又說"以上規定概無限制SIE inc.將任何該爭議提交任何其他有管轄權法院(包括位於1X
說玩日帳就好的根本是超級搞不清楚狀況 提醒大家 日本政府也不承認台灣是一個國家 之前C洽版在戰 某個vtuber直播主22
條文沒有細看,只有大概掃過,不過考慮到這其實是民事契約 其中契約重點大概有 1. (應該是搭配港版國安法)SIE預告雖然目前並未預期監控或記錄使用者資料,但保留相 關權利在法律有規定時,進行監控或記錄。 2. 如果因為你使用PSN違反中共法律造成SONY損失,將同意無條件賠償SIE,並擔保SIE如30
我是不知道你們怎麼想 但先看幾張圖 第一張是新加坡官網7
這是什麼邏輯?你被老共洗腦過頭了嗎? 日本是民主自由的社會體制,人民有自己的思想自由,什麼時候跟政府立場不同就是跟自己的國家作對?你是在用中國共產思維看世界嗎? Vtuber事件就是公司壓制個人自由言論。 要說公司為了利益舔共那無可厚非,但扯到什麼跟政府作對、跟國家作對就太可笑。 在日本喊台灣獨立是會被日本政府抓去關嗎?還是被自殺?被抓進集中營?36
雖然我不是HOLO粉,我一直都看AI醬而已(最近有看了一下鯊魚) 但還是對你文中關於VTUBER說錯的地方說明一下 ※ 引述《Tosca ( )》之銘言: : : → jhihansyu: 就算台帳有風險,也能用日帳玩 10/09 08:17 : : → a7708101: 還好PS+是買日帳的 台帳只拿來領特典 10/09 08:5679
我們分成兩個類型: 1.民事:你不是中國國民但被Entertainment Inc. ("SIE Inc.")以違反香港國安法 而被停止帳號,並造成財物損害。 在我國(台灣)民事訴訟法,「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之法院管轄。」(民事訴訟法第一條) 「對於私法人或其他得為訴訟當事人之團體之訴訟,由其主事務所或主營業所所在地4
我覺得很奇怪 明明就給你 居住國家為中國大陸的使用者 這個但書了 還一堆人在喊什麼國安法、跑香港 而且不只台灣有這一項,只要是東南亞區 通通都有這一條 他們從2010年開始就很懶,都是同步更新爆
首Po摘錄重點,雖然這些條款有說到「適用地區為中國大陸地區」 但是底下的「司法管轄」是說明了爭議移交給「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法院管轄 群組內有人台帳被節錄中國地區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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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情報] 政府回應轉蛋法,為了保護廠商所以全部的回應也沒多長,全部貼上來大家比較好討論 一、全球規範趨勢: 1.各國針對遊戲轉蛋商品,部分回歸廣告不實由消費者保護或公平交易機關處理 ,部分提升購買機會型商品之遊戲分級,少部分認定機會型商品為賭博商品, 直接禁止提供。故全球各國並未就轉蛋等機會型商品特別立法。55
[臺聞] 賽馬娘台服使用者條約 不要問很可怕對了記得理性討論也不要違規喔 不然(ry 來源網址: 因為來源是立委的臉書 但我覺得這個滿重要的 所以先貼上來 也有貼給M板 若M板覺得此文不妥 我將刪文並且接受板規懲處 補 M板認為ok 但我懶得刪上面那兩段 所以保留(?4
Re: [心得] 漲價後被要求改單,對和泰失望要呼籲一下,把買賣契約內容看仔細這很重要,依規定契約至少能讓你帶回去研究三天 覺得有疑問或有不合理的地方一定要問仔細 如果業者拒絕讓你把契約拿回去看的話,內容可能就有鬼 經濟部公告的「汽車買賣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有規定1
[閒聊] 預售屋沒看定型化契約就簽約怎麼辦?你好兇喔 QQ 不過我喜歡 好啦,救一下不看定型化契約的投資客 也順便救一下不看定型化契約的消費者 如果合約沒有把應記載不得記載事項寫入,可以參考以下法條 == 消費者保護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