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請問職軍上尉退伍,初等及格比敘幾職等?
以下是我同學目前遇到的問題,因為她沒在用ptt,想尋求各位大大幫忙釋疑,謝謝
我以前軍人作到:上尉退伍,年資大約13年
初等考試及格:職缺為書記(委任一至三職等)
問題:以目前的狀態,送銓敘審定,是否可以 比敘到委任 四 或 五職等?
我查了下面這法條
我以前,一開始從"少尉"開始任官,之後升"中尉",再升"上尉",似乎 可以比敘至少 四職等以上? 這樣解讀,有沒有錯?
後備軍人轉任公職考試比敘條例施行細則
第十條第一項
六、上尉具有薦任任用資格者,相當薦任第六職等職務。
七、中尉、一等士官長具有委任任用資格者,相當委任第五職等職務。
八、少尉、二等士官長具有委任任用資格者,相當委任第四職等職務。
--
書記職缺列等只到三職等,只能先以少尉比敘委三,
等佔到辦事員等有到委五的缺,再以中尉比敘委五!
職軍剛退伍嗎 退伍超過五年沒辦法比序
委三年功8,我的認知。
樓上,先比敘職等,再提敘年資
但你提過,未來換職等 就不能再提
假設你在委三提提完,你卡委五缺就沒年資可提了
有利的就是先提到3,然後四職等以下年資全提掉
等卡到五本頂的職缺(ex助理員),直接提五本,再提上尉
年資
爬到五本五也差不多待足,就可以準備考升官等
單位內助理員缺好弄得很,表現一下,主官提拔就上去了
應該可以三年功頂
退伍超過五年 除非領終身俸了 否則年資會被結清
首先,你要看你職系,若是綜合行政皆可提敘。但若
是其他職系,例如資訊,就要看你部隊的官科,若你
是步砲裝,自然不能提敘,必須通信才行。至於怎麼
提,一二樓已經是正解,你是初考切莫一次全提敘,
先拿少尉來提就好,等到暫缺3-5再拿中尉,等到薦任
再拿上尉。至於服務年資,只要你有拿退伍金,就必
須重算。不過服務年資就可以併過來,直接28天。另
學長你有14年,應該有榮民證,不妨考退除役特考,
競爭對手比較少。 ps.我是上尉退伍,考上普考,目
前已提敘五本五,慰休21天。
更正,休假年資可以併過來
職軍幹不下去,就申請跑去幹海巡或國安,爽爽沒事幹
又可以比照軍人領薪資外加額外津貼,又可以準時下班
12
Re: [心得] 7年5乙,我的食蟻獸公職人生唉 其實我想說啦 法規已經明文的東西 沒有人要相信 唉 然後相信一些 "我覺得 我認為 應該是如此"的話 各位辦業務時也是這樣嗎? 各位是靠印象派在做事作處分 然後再被上級機關訴願會和行政法院撤銷打臉嗎? 以下只就升官等任用部分進行討論 先來看法條12
[請益] 升官等考試通過後升任請益今年有幸薦任升官等考試通過,考試前已經占委五至薦七的科員缺,想請教各位先進,這 次升官等考試通過,是否直接將考試及格證書拿給單位人事,即可直接升薦任第六職等, 不用再去外面找薦任的職缺? 另外如果依及格通知上所說,我在考試及格當日(113/11/12)即取得薦任資格,今年考績 是算薦任第六職等還是算委任第五職等,又從何時開始計算薦六的薪水呢?11
[人事] 專技轉任 相關問題1. 專技轉任入職的是不是錢比考試進去的少? 我看 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轉任公務人員條例 第五條 經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或相當等級之特種考試及格,並領有執照後,實際從事相當之專門職業或技術職務二年以上,成績優良有證明文件者,得轉任薦任官等職務,並以薦任第六職等任用。 前項轉任人員,無薦任官等職務可資任用時,得先以委任第五職等任用。9
[請益] 委五科員?請教各位板友~ 花蓮縣政府的科員缺顯示 職務列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7
[請益] 商調職等問題各位好,我是97地特普考考上的,98年3月開始工作,現在應該是委五的頂了(人事說明年 應可排到委升薦受訓缺) 最近在看商調缺,有一個缺的官職等是寫: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第7職等 資格條件的部分是寫:1.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具綜合行 政職系任用資格,並經銓敘審定薦任第6 職等以上合格實授綜合行政職系,且無公務人員5
[問缺] 阿里山林業鐵路及文化資產管理處徵才機關: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務局阿里山林業鐵路及文化資產管理處 官職等: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第7職等 職系:交通行政 資格條件: (一)國內外大學以上畢業者。3
[請益] 西屯區公所社勞行政課員一職請問這個職缺好嗎? 工作內容找不到! --------------------------------------------------------------------------- 徵才機關:臺中市西屯區公所 人員區分:一般人員 課員- 請問各位先進 委升薦遴選評分標準中第一項考試與學歷分數, 機關人事說這項分數如果是普考考上的(且合格實授滿3年)就是15分,即便學歷是大學&委 五也滿6年了也不能填18分
- 【教育部體育署全民運動組科員職缺徵才】 歡迎喜歡體育運動的您一起加入推廣行列 徵才機關:教育部體育署 人員區分:一般人員 職 系:文教行政
- 代po >職務列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職系: 綜合行政 >正取: 1 >工作地點: 10-臺北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