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縣府科長擺地攤 上演「夜市人生」
政風美女「請半年侍親假」月收海撈80萬!兼職做直銷受封「鑽石」級 廉政署喊「違法」要查了
雲林縣政風處副處長蕭明基表示,吳安琪在美容工作室是兼職接案,符合《公務人員留職停薪辦法》規定,「申請留職停薪者,期間得另從事非屬留職停薪事由之其他工作且毋需經權責機關同意或備查」,但直銷工作屬於商業行為,違反《公務員服務法》規定之「公務員不得經營商業」,雲林縣政風處調查後將召開考績會追究相關行政責任.............
到底能不能兼差的標準在哪裡?
看大小?看長相?
一樣都是雲林縣政府工作…
難道要重演“高層划龍舟休克算「因公殉職」、消防員衝火場叫「因公死亡」”?
※ 引述《PieceByPiece (piece by piece)》之銘言
: 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5/5564177.shtml
: 縣府科長擺地攤 上演「夜市人生」
: 【聯合報╱記者陳信利/雲林縣報導】 2010.04.28 05:30 am
: 雲林縣政府新聞處科長賴堅立與妻子盧秀美(中、左)在夜市擺攤廿三年,長女賴瑋婷(: 右)同時考取台大等三所大學研究所。
: 記者陳信利/攝影
: 這是真實版的「夜市人生」!主角是有碩士學位的雲林縣府新聞處科長賴堅立,他和妻子: 盧秀美廿三年來帶著三個孩子在流動夜市擺攤,從兩只皮箱到現在的小貨車,全家人快樂: 地演出小市民的「電視劇」。
: 賴堅立夫婦有二子一女,從小有空就跟著父母「遊走」各地流動夜市,但功課不受影響,: 乖巧獨立,長女賴瑋婷今年同時考取台大口腔生物科學、陽明大學解剖學及細胞生物、中: 興大學生物化學研究所,讓賴家的夜市人生,更增話題。
: 賴堅立的父親早逝,他原在民營公司上班,收入微薄,婚後為養家餬口,七十六年起白天: 工作,晚上和妻子在夜市擺攤賣髮飾、皮件、帽子、襪子等百貨,貼補家用。
: 「開始擺攤時,丈夫每月薪水只有一萬多元,當時我懷了四個月身孕,還挺著大肚子做生: 意」,盧秀美說,全家從兩只皮箱、七千元成本擺起,「現在整車價值五、六十萬元百貨: 飾品,要卅二尺長攤位才能擺得下」。
: 廿三年擺攤生涯,賴堅立說,擺攤最怕老天不作美,如果突然下大雨,只能忍著痛收擺整: 理到半夜,其中的苦,非外人能體會。
: 為脫貧,原為三等職書記的賴堅立晚上擺攤更立志求學,他白天忙公務沒時間看書,晚上: 擺攤,客人少時,就以車內微弱燈光看書。
: 九年前,他如願通過升等,三年前升任科長,還取得中正大學政治研究所碩士學位。
: 賴堅立下班擺攤,是否違反公務員不得兼差規定?縣政府新聞處長莊淑妃說,最初聽說「: 科長在擺地攤」還半信半疑,特地到夜市「突檢」。縣府人事處長許龍智說,「只要沒有: 利用職務圖利,送報都可以。」
: 看盡夜市人生百態的盧秀美說,他們全家的夜市人生充滿人情味,「出外靠朋友」,這是: 攤友的共同體認。
: 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5/5564179.shtml
: 夜市人生/為愛擺攤 兒女引以為榮
: 【聯合報╱記者陳信利/雲林縣報導】 2010.04.28 04:54 am
: 「我們努力工作養家,不偷不搶,不會在意別人的眼光」,雲林縣府新聞處科長賴堅立的: 妻子盧秀美說,丈夫常在夜市遇到熟人或同事,大家才知道科長在擺夜市,丈夫從不以為: 意,奮鬥歷程反而贏得朋友更多敬重。
: 「都當科長了,為什麼還要擺地攤?」面對不少人的疑惑,賴堅立說,他和妻子過去靠夜: 市收入才能改善生活,人要懂得「飲水思源」,多年來已和各地夜市攤友建立深厚感情,: 有如一家人,現在不是賺錢的問題,而是「放不下!」
: 賴家長女賴瑋婷說,她以父母在夜市工作為榮,她和兩個弟弟從小在夜市長大,經常幫父: 母賣東西,「夜市早就成為我們家人生活的一部分了」、「我們不會在意別人眼光」;弟: 弟賴博奕國二作文寫「我的媽媽」,就是以媽媽辛苦擺夜市獲得第一名,讓媽媽感動了許: 久。
: 賴堅立與妻子盧秀美讀高職時,在嘉義搭火車認識,幾年後在台北警界服務的賴堅立,又: 在百貨公司巧遇當專櫃小姐的盧秀美,他鄉遇故知,從巧遇、戀愛到結婚生兒育女,注定: 這段良緣。
: 賴堅立說,他從小家境清苦,父親早逝,妻子娘家經營茶業生意,生活富裕,岳父母願意: 把女兒嫁給他,妻子又在他最困難時到夜市擺攤同甘共苦,讓他很感動;現在雖已擔任科: 長,但心裡對妻子的無怨無悔十分感激,「人不能忘本」「不管我的職務如何,妻子想要: 再擺多久,我就陪她多久!」
----
Sent from BePTT on my Realme RMX3301
--
擺攤需要商業登記嗎 他是負責人嗎?
就像前面有人講做網拍 這種不就低調做沒人會戳你
你去請留職,再去做已經表列的直銷,再去抓擺攤救援嗎?
出版賺版稅可以 但是自己開出版社就不行而已
成天滑坡
幫老婆忙不行嗎
可以逃的快逃吧
看十幾年前人家人事怎麼說的.不利用職權牟利尚無不法...
十幾年後錢變薄了.法變嚴了.真是哈哈呵呵又哈哈...
軍情局幫老婆送外送6次就被汰除,這要商業登記嗎,這算負
責人嗎,不能兼職本來就是個笑話
你這應該是軍情局自己的糾紛喔
國軍人員不得在外兼職兼差規定
他們不是適用公務人員服務法 你混為一談了
所以我昨天也問是否只能一級生產力或傳統產業行為才不
算兼職
網軍真的是第一時間趕到洗地誒,有夠閒
擺攤不是持續性商業行為?
擺攤不是商業,沒有走私只是超買、沒有缺點只是供電
不穩,沒有加班只是做功德
...
你沒有解讀能力嗎?留停才可以兼職,還問什麼標準在哪
?
![圖 縣府科長擺地攤 上演「夜市人生」](https://i.imgur.com/R4FPIVQ.jpeg?e=1709482587&s=Xbh7JR2e2s6d5m4r_L9tDw)
幫忙家人擺攤就可以圓過去了
上一篇R3210的文 有人說那是他老婆的攤
![圖 縣府科長擺地攤 上演「夜市人生」](https://i.imgur.com/ObJMR6V.jpeg?e=1709505603&s=J9Z3w5SBF4AmcQO39GP0jw)
老婆在做 幫老婆忙 合理吧
擺攤不只是商業還逃漏稅的地下經濟
軍情局的也說是幫老婆跑 錢進老婆口袋耶
軍情局是適用「國軍人員不得在外兼職兼差規定」
![圖 縣府科長擺地攤 上演「夜市人生」](https://i.imgur.com/atrK33N.jpeg?e=1709495647&s=ChNsFc2dbWi2U2un14cX4Q)
海軍官校的資訊管理系主任 兼課超過4
小時 一樣記大過 自請退伍
國軍本來就比較嚴格
發現大家很喜歡回ku的留言耶...看這麼多了,有默契
的無視他就好了...
擺攤是商業行為但你要怎麼證明那是他攤子?收入都歸他
?人家幫朋友家人擺攤為什麼不行?
基礎訓有案例上課都沒在聽喔?一堆雲公務員 不知道有沒
有及格證書齁
福利砍光,兼職不行,早點退休,錢慢些領
ku真搞笑 幫老婆擺攤不算兼職幫跑uber就算 重點在兼職定
義好嗎
要不要幫家人顧店一樣算兼職啊
樓上,不是已經說明法規不同了嗎
幫跑熊貓,在國軍那邊不行,但銓敘部這邊
定調是論件計酬可以。
一直拿軍情局的案例來講 你有搞清楚身份不同?
主管機關的標準也不同?
![圖 縣府科長擺地攤 上演「夜市人生」](https://i.imgur.com/FArDmO7.jpeg?e=1709485541&s=W9vmAWzAtMho9VyxGLXmkA)
kunnsei 你一直拿軍情局的講
不是已經跟你說過他們是適用
「國軍人員不得在外兼職兼差規定」
岳姓上士也打過訴願了,國防部就是說不准。
國防部跟銓敘部就是標準不一樣
ku你應該是要找一個,國軍幫家人擺攤或是幫家人顧店然後被
判兼職的案子才對 不然岳的這個怎麼看都是被上司報復
然後訴願對象是原機關,廢話原機關上司都要整你了當然不會
過啊 訴願 訴訟 好歹要往上打到訴訟才知道國軍標準
依依照這種爛規定真的幫家人顧個店都會被判兼職 這根本是
夾怨報復要打官司解決了
總覺得你在鬼打牆
國軍就是不適用銓敘部那些函釋
國軍就是不能兼職 就這樣
60
[閒聊] 約兒兼差殺手有違反公務員服務法嗎公務員不能兼職 除非長官同意 所以約兒當殺手又當市政府公務員 有沒有違法的可能? --42
Re: [新聞] 政風變直銷天后-公務員請侍親假卻搞直銷有人提到部法一字第10953034301號令, 認為本案沒問題,但是本案問題出在「留停原因沒有消失而兼職」可以 但「經營商業」不可以。 而「經營直銷」是經營商業該行為違反現行法第14條(舊服務法13) 附上兩則解釋文,以供參考。11
Re: [新聞] 政風變直銷天后-公務員請侍親假卻搞直銷我猜是否兼職的判斷標準 是依照身份區分 如果今天這位是奧運金牌 這樣就不是兼職了 -----9
Re: [新聞] 正妹公務員變鑽石天后!月賺80萬 請「侍侍親假其實不是假 而是依據公務人員留職停薪辦法的規定 是沒有領薪水的留職停薪 假設有個公務員 父親因重病需要照顧4
[請益] 留職停薪原因消失問題各位好 想請問大家 在公務人員留職停薪辦法第七條有寫到: 但其留職停薪屆滿前原因消失後,應即申請復職;但在後面又寫到留職停薪人員於留職停 薪期間因留職停薪原因消失,應於原因消失之日起二十日內,向服務機關申請復職,4
[請益] 留職停薪銓敘部行政令請教版友 銓敘部近期發佈的行政令 銓敘部 109.11.30. 部法一字第10953034301號令 要 旨:公務員於育嬰、侍親及進修留職停薪期間得否兼職疑義 本 文:1
Re: [新聞] 政風美女吳安琪閃辭!正職連4年考績乙等這是以前的新聞標題 立法院院會30日三讀通過「公務員服務法修正案」,明定公務員在不妨礙本職情形下,於 法定工作時間以外,從事非經常性、持續性之工作 原文網址: 立院三讀「公務員開放兼職」全教產:教育部禁教師兼職不符公平正義 | 政 治 | Newtalk新聞 u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