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藉這次霸凌新聞熱點促工會法與公協法修法
現行法制有公務人員協會法,但是對於公務人員的權益的自主保障(不是保障法那種外力關照的)遠遠不夠。比如現行允許設立的公務人員協會,不是強制必須存在(成立條件寬鬆),而是「需符合一定條件下才能組織,這個條件考驗看誰比較閒來奔波--而且奔波成立後的『權限』也沒多少」,而且,就算成立某某機關公務人員協會後,「權力」種類大致限於「建議」、「協商」(換言之沒有決定權或至少談判優勢,依然跟建議沒兩樣)。
以往公務人員的權益,各黨立委們都不太在乎。立委們的習性是蹭熱點新聞,所以是不是有因勢利導的空間?當年洪仲丘案促使了軍審法修法。
這次由於勞動部該同仁的犧牲,希望讓他的犧牲促使有重大的紀念價值與深遠作用,
不知道能否促使公務人員協會法與工會法修法?不知道有沒有以往推動公務人員組工會
的人士有某些行動方案?
之所以提到工會法,是因為所謂「公教人員」裡面的教師,就在工會法中被規定教師也可組織以加入工會,畢竟工會的權力比現行公務人員協會的權力,在雇傭關係中大多了。
那麼公務人員「比照教師」就是工會法與公務人員協會法修法的大原則,細節可再詳議。
有了公務人員工會與權力增大(程度加到多大,內容同樣可再議)的公務人員協會,
對公務人員權益的保障,可以不只除了外力關照之外,也有自力所設身處地能發現該補救哪些個公務人員的權益有所漏洞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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幫大家複習一下2017年公共垃圾平台勞動布的方案
先把商調改成不能阻擋
對,這是個具體的主題。要嘛就特定主題修相關法,或是就「組織」主題修本文提的兩法 ,日後也可由成立的組織去一一推動。
多少人超時工作搞到重大傷病….唉
希望可以,不能擋商調也希望可以推動
再不給組工會更相關修法 這種事情永遠不會停止
想太多.夢裡什麼都有.
好想為了走掉的人哀悼罷工,希望他的死可以留下點
什麼......組工會這件事之前消防員走掉的時候版上
也有討論過一次,記得當時還有人講啥配套措施不完
整,現在不宜實行啥的,妥妥資方嘴臉.....
希望開放兼職 現在這什麼鳥薪水
支持開放罷工,追隨國際潮流
公務人員不適用勞基法,希望增訂公務人員的勞動保障
法令
哪須那麼搞剛,修法直接適用勞基法就好了
從根本上一體適用,也不需另訂新法,還被詬病兩套
標準
我也覺得我是個軟蛋,我自首,只是想好好上班怎這麼
難QQ
連署的時候救一堆人縮了 那是實名的,一公布就全部
被針對
商調不能阻擋先改 嘛的垃圾制度
阿鵬都説應該改長約制了,還保障
長約制能弄走垃圾長官嗎? 應該會更多被搞死的下屬吧
(考績,去留都長官打)
民進黨有滿厲害的,這件事情發生之後,想的是繼續搞
基層而不是保障
消防燒死幾個了,有改嗎?
被看破公務員就是軟,連組織上街頭的都沒有.....公
務員在這個國家毫無話語權.....真慘
大陸鵬現在要把身份保障這個公職唯一的優勢也拔掉了
,好期待哦
連遊行都沒有,不可能
保訓會跟醫院精神科做好連結比較可能
往死裡搞耶
修法部分規範應適用勞基法才對,比如低到做功德的
加班費
最好會過,期待這個政府會照顧公務員就是個笑話
如果機關工環境正常,長官同事正常,勞逸均等,考核
公平,誰會想一直商調
只希望商調不能擋
推
機關離職率考核 超過門檻拔主管職
如果改成長約制,我應該會回到業界吧﹗
誰愛幹就讓他來幹
沒看到賴功德趕快出來滅火 避免公務員發起修法嗎?
怎麼會覺得功德王會在乎公務員想幹嘛
商調不能擋,不要綁約三年,由下往上打考績
民進黨連這些都做不到,為什麼公務員要好好做事?
支持公務員組工會,爭取我們幾十年前就該有的權利
勞動部最愛蹭的國際勞工組織選擇性適用
工會覺得不急迫也不能改變現狀,雖然說至少先有法
定權利再說,但說真的,真給你罷工權,有幾個人像
歐美一樣敢用,而且社會輿論還支持。我一直強調真
的應該趁這機會(抱歉,用命換來的),優先修改商
調需要機關同意的規定,勞工找到工作後預告30日就
能離職,哪還需要雇主同意才能離開。
現行要調離除了機關同意外,至少都要2-3個月才能調
,更別說有人被壓6個月導致無法調。考試分發報到都
有規定幾天內報到,商調也應該比照,比如商調要法
定調任期限,商調函直接壓日期而且是強制調任不須
原機關同意,機關收到商調函只是被告知某人要離任
了,除非本人自願放棄。其它像是360度評鑑,主管也
須由下屬評分、機關精簡政策應該重新檢討等都比組
工會更有實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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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卦] 未來四年消防人員有機會組工會嗎安安你好如題啦 消防人員死在火場的事件時有所聞 可能是因為目前的公務人員協會沒什麼權力 連打火穿的防護服都不夠穿 如果組成工會 應該比較能爭取權益21
[提問] 中華民國有現役軍人的協會嗎?如題,雖然公務人員不能組工會,不過仍有相關組織,例如: 中華民國消防員工作權益促進協會,由各縣市基層消防員組織組成,致力於提升消防員 的勞動條件,改善人力不足、工時過長、火場不安全與勤業務龐雜等問題。 在屏東大火後被政府邀去開會討論問題。 軍人好像只有退休軍人協會,在職人員似乎沒有什麼協會?或許和消防員相比軍人24
[討論] 公務人員協會法修正前幾天人事拿了一張公務人員協會法修正建議單給大家傳閱,看有沒有甚麼意見可以寫, 銓敘部在調查中。不過那張單子上有點怪怪的,竟然直接註明要將組織工會列入修正草案 。 本肥查了一下,協會法好像行政院通過修正了,沒有工會,而是加了一個限定資格的特種 公務人員協會。6
[爆卦] 基層公部門團體:不要假協商,我要真工會搶救消防員FB 不要假協商,我要真工會基層公部門團體聯合聲明 ●聲明單位:消防員工作權益促進協會、台灣警察工作權益推動協會、台灣書記官工作權7
Re: [新聞] 柯文哲發表消防政策 拋提升安全6大解方1.先講一下為什麼不能不能組工會好了 由於政府認為勞工及公務員身份有別,因為政府將公務員的結社權做了一些限制。所以才訂了一個法規叫做公務人員協會法來區別勞工適用的工會法。 那這兩個法差異最大的地方在於“工會法”中三權的爭議權(罷工權),罷工權的意義在於要求雇主履行改革,但是政府訂立的公協法卻沒有這項罷工權讓公務員行使。所以才造就公務員沒辦法“罷工”讓政府聽到他們的聲音。 2.再來說說組工會難度為何 依上面講的情況下,公務員本就沒辦法行使上面的權力(罷工)再來就是依照政府訂定的公協法:2
[討論] 公務人員協會法排除警消資格今天行政院修訂公務人員協會法與消防法 其中公務人員協會法排除警消資格 另外政院代表表示如果消防員想參加院會請送公文來再說1
[問卦] 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是要出來了嗎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簡稱保訓會,像是公務員的勞動部 本會職掌: (1)研訂公務人員保障及培訓政策及法制。 (2)執行公務人員身分、工作條件、官職等級、俸給與其他公法上財產權等有關權益保障 。- 由於各縣市教師健康檢查的執行一直未能落實,立法委員張廖萬堅因全教總的陳情,邀請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教育部,共 同召開法制研商協調會。 會中達成以下共識: 一、請教育部行文至尚未實施教育人員健康檢查之縣市,督導其本於雇主之義務,儘速辦
- 公務人員協會對一般公務人員而言 就是個只會推銷保險的 是要消防員自己幫自己買保險的意思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