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禁止公務員出國?
※ 引述《xu3 (QQ)》之銘言:
: 剛剛看到的
: https://i.imgur.com/mMVeri4.jpg
: 但是覺得挺不合理的
: 有些國家非疫區
: 這樣要出國旅遊的 不能退費
: 這虧損不就自己吞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今(16)日說明,不會全面禁止公務人員出國旅遊,但已發函中央、地方各級政府,若非必要公務,建議勿前往國際旅遊疫情建議國家,若因旅遊等個人因素,回國後須後果自負,需請自假隔離檢疫,恐會影響其考績。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今日公布新增8例確診案例,均屬於國人於境外旅遊、探親、留學後,於境外感染後返國之樣態。為此,內政部宣布禁止部內人員前往國際旅遊疫情建議等級第三級之警示國家」地區,而澎湖縣、台中市、台南市、雲林縣、基隆市等地方政府,也宣布相關公務人員旅遊禁令。
人事行政總處指出,目前不會完全發布禁止公務人員出國的禁令,但上周已發函中央、地方政府各級單位,建議公務人員若非必要公務,不要前往國際旅遊疫情建議第三級的國家、地區,也先暫緩前往第一、第二級的國家地區旅遊。
人總表示,對於公務人員非因公務而而出國,因而導致回國後,需要進行自主健康管理、居家隔離或檢疫者,就需要請休假或事假,不適用防疫隔離假的規定,這樣可能會影響其個人考績,但若是部分機關人員必須參與的國際會議等活動,則由各機關衡量。
人總指出,身為公務人員的主管機關,必須善意提醒各單位,並說明若非因公出國甚至旅遊者,回來後的請假、考績等就需後果自負,也希望正值防疫期間,請政府公務人員同仁能盡量避免出國旅遊,目前最安全的,就是留在台灣。
https://udn.com/news/story/7241/4419026
我才不管法律怎麼規定
現在這個非常時期還在爭自由、人權?
很好,出國旅遊就去抓去居家隔離
隔離期間跑出門就直接罰一百萬
若是不幸染病有種就自費別浪費健保
--
一白遮三醜,一胖毀所有。
女人始終沒追求者只有兩個原因,一是胖,二是醜。
--
這個說法跟1933-1945的德國政府說法有87%相似
嗯嗯沒錯非常時期不需要法律就可以限制人民自由權利
政府自己都龜縮不敢升旅遊警示,有種就直接緊急命令呀
?
好久沒看到這麼復古的見解啦
樓上一堆滑坡還納粹德國咧
各縣市紛紛出臺各種中小學
師生禁止出國方案,請各位
一個個去告違憲,沒人會理
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那就不要怪別人
樓上們,既然疫情這麽嚴重,為何不學歐洲部分國家,
依憲法規定發布緊急命令?為何舍其路而弗由?
哀 臺灣老是在說自己民主 結果總是做些跟對岸一樣的事
義大利是裝甲車直接先上路
法國戰時狀態
真的要依照各位要求的憲法
,恐怕這個版一堆發言早被
嚴厲限制,還捨其路而弗由
把社會共識當民粹是嗎?
先不討論違憲與否,除非真正限制出境,不然以這種口頭禁
止的方式要規避多的是方法,現在就是政府不敢採取強制處
分限制人民出境,更不敢明定相關條例或發布緊急命令支持
這些措施
美國各州,歐洲各國城市緊
急封城,可沒這程序(就算
有也是後補),這邊一堆人
站著說話不腰疼啦,顆顆
如果政府做事套上防疫就可以不經法定程序,把感染者或疑
似感染者直接火化也沒什麼不可以啊
樓上滑坡滑到大西洋了?
法治存在的目的為何?為何要有憲法 法律等各項規則去限制
現在世界各國都是用其習慣
法與常識在辦事,這些東西
在歐美還未必寫進成文法或
實定法,直接滑坡到中國是
怎樣??
政府的行動,如果連這些都不懂,哪也沒什麼好談的了
你知道法位階理論,憲法之
上還有更高階的東西嗎?法
學緒論麻煩再重看一次
現實中主權國家具有最高階規範效力的就是憲法,當然有人
會認為還有更高階的概念存在,但沒有實現的可能,要實現
也只能透過憲法實現
憲法之上之所以打個空集合
是因為奧地利學派不接受,
但根本無法解釋排除,因為
人類社會現實如此
或者革命推翻現有政權
看了c大的發言,我87%肯定他連法學緒論是什麼都不知道
,真的不必再跟他多費唇舌
現在我們看到那個空集合是
怎麼一回事了
法學緒論考過了,有問題嗎
一堆人讀完後面就忘了前面
最基本的東西
談到現實,現實就是世界上仍有北韓這種可以把感染者就地
哪天為了防疫需要,中央及地方民選首長及民意代表任
期無限期延長,也可以是基於「社會共識」(習大大表
示:)
處決的國家,你說他違反人道?違反自然法?那又如何?現
實他就是持續存在,除非你有本事把金胖子的政權推翻
國際之間沒有真正的法律,只有叢林法則
又滑坡到北韓去了
還有國際間不是只有叢林法
則而是有歷史條約體系,你
的說法恰好是中國式思維
連國際法基本原理都不懂,
又是法學緒論第一章,顆顆
條約可以毀棄,頂多就是戰爭罷了,最後還是由勝者決定
條約是你說毀就毀的喔?
連蘇聯都不敢那麼誇張,又是中國式叢林法則思維
說的好,現在還在什麼民主自由,不愛台灣!沒有台灣價
值!
樓上不知道在扯什麼,藍營
侯友宜首先禁止你家小孩出
國啦,去釋憲吧
我人在國外啦 準備回國再請事假自主管理看上面敢不敢不
准 請休假 暗示考績才懶得鳥你 政府自己沒種升旅遊警示
等級 想用媒體或網軍製造輿論壓力 他媽的你直接升級警
不就解決了 是擔心美日不開心還是擔心旅行業航空業保險
業會虧錢所以叫旅客自行吸收?
其實也不用釋憲,政府沒種真的限制出境,只敢口頭禁止,
要規避多的是方法
放任旅行社促銷二級以下的非保證成行出國團 再來鬥參團
的旅客
鯛嘴砲我管不著,公務員依法行政,要限制出國給法律依據
奇怪怎麼又一堆風向仔。人事行政總處這樣講沒問題呀,
他又沒不准你去,他只是用烤雞威脅你而已,不管你出國
回來隔離是請什麼假,當年度工作天數就是比人少呀,這
樣還想拿甲,當其他同事塑膠?不是很愛講公務員和政府
關係私法化,啊今天又沒有限制你人身自由,只有跟你說
,你敢去就砍你獎金,問題在哪裡?反而有問題的是澎湖
縣長那種不准假,啊他那個也合法啦,畢竟現在公務員請
休假,長官完全不需要任何理由就可以不准,還他媽的一
切合法唷
今天蘇貞昌拿傳染病防治法
的空白授權來替各縣市做法
背書了,歡迎這版的各位快
去釋憲喔,反正也只是替以
後的學生多加一條要讀的教
材而已啦顆顆
蘇貞昌說的兩法例的第7條
根本就都純屬無限制授權的
概括,這種條文跟各位最愛
扯的習胖和金胖一樣喔啾咪
就說不用釋憲了,政府根本沒種真的限制出境,怎麼有人還
這麼愛釋憲
以後法學緒論教「法位階」,要改成社會共識> 嚴重特
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第7條>憲法>法律>
法規命令
接下來「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
第7條政府還能怎麼活用呢?讓我們繼續看下去
其實我找不到傳染病防治法哪條規定可以禁出境欸
第7條 主管機關應實施各項調查及有效預防措施,以防止傳
染病發生。 不只可以禁止出境,還能封城呢,好用吧
對岸是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我們是有「臺灣特色
」的法治國原則,不愧是「兩岸一家親」
台灣特色的位階理論
傳染病防制法第七條跟紓困特別條例第七條也太無限上
綱了吧,當憲法塑膠哦
我覺得前面幾位說得不錯啊,要就直接緊急命令發下去,
光用這兩條要限制人民行動自由有點太牽強
憲法23條就無敵了
釋憲幹嘛?又沒法可擋,人肉搜索和道德勸說?XDD
沒種下緊急命令就當政府嘴砲就好啦
法律或法律明確授權的命令,你各位覺得這兩條明確嗎
不管怎樣還是要有法律支持,不可直接禁止,亦不可因有
其他意見而惱羞
f大,行政院蘇院長覺得很明確
說好的法律明確性呢
我看不到符合可理解、可預見、可審查的要件欸
d大,建議您去看釋字第782號解釋林大法官俊益部分不同
意見書之參的見解,相信您會對「法律明確性原則」有更
「深刻」的理解
今天再加10例了,各位就慢
慢研究法規命令授權明確與
違憲審查,病毒反正是看不
懂的,它只想繁殖自己,哈
今天再加10例了
要說違憲,陳時中及其以下
行政體系和個地方政府個個
違憲,空白授權又不只第7條
若防疫作為真能凌駕憲法,那為何政府沒種限制全民出境呢
只會口頭禁止,呵呵
你可以帶你家小孩出境看看
是不是口頭禁止
p大,跟理盲及法盲討論法律是沒有意義的,光政府為何
不法緊急命令這點,他就無法回答了
沒通報限制出境移民署你看看移民署敢不敢擋,再說會染病
的又不是只有高中以下的教職員生和公務人員,其他人不敢
一起禁?
緊急到無法源?
紓困條例瞬間就過了,立法院真的應該火速通過限期條例
,不要讓部長當壞人背黑鍋
對啊現在根本立法局,想過什麼法就過什麼法,沒那麼嚴重到
緊急命令,立個法不難吧,政客那麼多法律人應該不會看不懂
反正法律學者遇到黨就會轉彎,來個正反兩說採台灣價值
說,就可以解套了,但是現在是蠻幹,連個假動作都不肯作
這個不是我會不會出境的問題,是能不能出境,為何沒有一
個合憲性的理由,只能打民粹牌,用輿論壓力
要打緊急命令表面上是法律
問題,其實是政治問題,沒
人敢隨便用也是很多歷史原
因,教科書人人人會讀,要
說別人理盲法盲,還早的很
要有合憲性的理由,先去問
釋憲的極限能夠到什麼底線
,大法官不會讓逾越憲律的
範圍去動搖憲章,政府行政
的實際作為亦如是,所以各
種釋憲版本都只會讓這版上
的各位滑坡人士失望了
到底什麼是滑坡啦?草皮還是雪地
說白了,不就是貪圖現在的便宜機票、團費及旅遊相關費用
,又不想自身權益受損,所以才在那喊違憲嗎?
樓上,不是
滑坡就是各位動不動就拿中
國和金胖出來類比
同事裡有人要去歐洲的,幸
好他們同團的人退到不成團
被迫取消,還沒幾天原本預
定旅遊的該國就增加上千例
結果樓上還是不敢講為什麼政府為什麼不發布緊急命令,
你講再多都只是在閃躲這個問題
疫情很嚴重,大家都知道,相信也沒有人反對防疫,苗
博雅不是,邱顯智也不是,版友也不是。
你的回應都只是顧左右而言他的詭辯法而已
只會扣人「滑坡」的帽子不會讓你的回應比較有説服力,
除非這本來就是不是你的目的
蘇院長用憲23來詮釋傳染病法可以合法限制基本權,若
現在可以忽略法理,未來當你的其他基本權被「合法」
侵害你將無從救濟或防範
有人不知道政府權力無限擴張是多麼可怕的一件事
喊違憲就是貪圖便宜機票,所以我的機票呢?我TM根本沒錢出
國啊!因為防疫需求就可以在沒有法律的情況下侵害人民憲法
保障的權利,公務員真可怕。自己去看前面的討論,應該沒有
人反對限或至少可理解政策目的,但第一個是法律依據,第二
個是對特定族群的合理差別待遇基礎在哪裡?通通無法解釋。
沒有法律依據限制出國,但也沒有法律依據要求民眾不能嫌
棄這群人,這時間出國本來就惹人嫌,被罵剛好而已
是阿所以樓上嫌棄他們駡他們都不違法阿
樓上,你懂以公權力限制出國,與以勸說方式建議不要出
國的區別嗎?如果不懂,就別大放厥辭了
我是指樓樓上
怎麼不懂,所以我說沒有法律限制出國,也沒有法律限制不
能嫌棄這群人,難道要心平氣和當沒事?
勸說對有些人根本沒用,真的要落實防疫作為只能靠法律限
制,但是政府一直不敢這麼做,只敢對部分人口頭禁止
既然如此,法律沒禁止你罵,政府也沒禁止你罵;但法
律沒明文禁止特定人出國,政府卻禁止特定人出國,你
知道兩者間有什麼區別嗎?
我並不認為用這種空白授權的法條禁止出國是正確的.
嫌棄還需要法律授權哦?我不是針對你我是說在座各位都是
今天又直接增加23例,有21
個是硬要出國的
接下去政府很快就會變成只
准許特定人出國了,各位可
以再繼續滑坡把政府類比成
金正恩
昨天已經開始調查近期有旅
遊計畫、因公出國和可能接
觸史了,各位要誠實填表啊
疫情這麼嚴重,樓上你不說明一下政府為何不發布緊急命
令嗎?還是你只會「滑坡」?
樓上,釋字543
所以???
我認真拜讀了543,不知道你要表達什麼欸
還有疑問就再讀一次啊
緊急命令係為避免國家或人
民遭遇緊急危難或應付財政
經濟上重大變故,於國家不
能「依現有法制,亦不及依
循正常立法程序採取必要對
策因應之緊急情況」下,由
總統經行政院會議之決議發
布之不得已措施
請問依現有法制有什麼問題
嗎?如果你覺得有意見,應
該先檢討防治法和本次特別
條例的條文才是
若來得及立法就立法,來不及就緊急命令啊,2者擇一很難?
然後針對兩法第七條做釋憲
好啦我知道有人又要說防疫條例第7條就夠用了,政府心中有
超越憲法的存在自我拘束,不會濫權,會質疑濫權的人都是
在滑坡
就已經立好法了,還在扯啥
請問依照傳染病防治法,有
問題嗎?
還是你要立法院直接在傳染
病防治法寫上得禁止出國?
樓上,那你要不要去跟侯市長交換ㄧ下意見?
對啊,第7條這種毫無明確性的完全授權才是最棒的,政府一
有這種條文在非疫期的時代
早就被會被酸民吐槽違憲修
改了,至於是不是真的違憲
還不一定呢!
定沒有濫用的可能,覺得可能會被濫用的都是在滑坡
都知道寫上去還是有違憲可能,完全不寫爭議性不就更大?
「違憲可能」和「違憲」是兩回事
我一直在質疑現有的特別條例是空白授權不是嗎
樓上,不能質疑空白授權,不然你就是在滑坡
你可以去釋憲,要求防治法
明定政府防疫作為需要到法
律與少數明確授權的法規命
令上,否則把人抓到檢疫所
或是居家檢疫現在也是有人
在嗆在質疑違憲的
寫上去當然不一定違憲啊,而且我個人覺得這完全合憲,既
然不怕違憲,為何不能寫到條文裡?
居家檢疫是空白授權嗎?質疑違憲是一回事,是否違憲又是
一回事
就有人為了隔離去釋憲啊
限制人身自由,這可比限制
出國玩要嚴重的多,規範密
度更大
大法官也是人,也會怕得病
,是怕死的,到時候只會寫
「事後應予必要之補償」這
之類都廢文結案
有說條文一定要完全禁止出國?,不能寫"必要時得限制人民
出境,但有下列各款事由者,仍得提出申請由主管機關審核
後准駁?"
隔離限制人身自由,當然不可能是空白授權,不然早被告死
限制出境強度沒那麼大,但不等於就可以用空白授權的方式
是說,傳染病防治法其實有規定隔離
如果空白授權這麼好用,大部分的條文都可以刪除了,為何
還需要在隔離措施上著墨?
反正都交給你指揮中心去搞就好了,何必浪費時間寫那些
空白授權和概括就是為了應付條文沒寫的狀況,和實際
情況已經超出立法者當初未能預見的可能性,說一個狀
況就好,例如某社區或某市鎮爆出幾千人確診,要不要
封區或封市鎮?封城比禁出國旅遊更嚴重吧?而封城目
前是沒有明文法源的
台南市政府今天晚間發布新聞稿指出,市府一名公務員
3月6日前往冰島旅遊,另一人在3月14日前往土耳其旅
行,市府事前雖曾大力勸阻,但這2人仍堅持成行。
台南市府今天下午緊急連繫,命令停止休假,這2人也
同意安排班機返國。
還是要有法律依據好不好 依法行政
當初無法預見,現在知道了還不修法擺爛,想用空白授權硬
幹?那要立法院何用?憲法緊急命令的規定是擺設?
大總統aka法律學者出來說話法源足夠,大家可以回家了
別逆時鐘
黨的發言人森77囉
你公務員?
6
服務的單位也有發公文下來 禁止前往返國後須居家檢疫/居家隔離的國家 我是把機票退掉了 但婚嫁部分不知道能不能延期 規定是寫三個月內使用完畢 想說等疫情過之後去補蜜月...X
我的想法是要分兩個層次討論 一、政府有沒有限制公務員出國的權利? 我是認同機關在有合理理由的情況下,可以限制公務員出國。 理由是以這次疫情來看,出國後很有機會在回國後須居家隔離 就算不須隔離,其實也有機會把疫情帶到工作環境13
我真不敢相信地方首長竟然會覺得禁止公務員出國是個好主意。 ※ 引述《dodobaho (dodo)》之銘言: : 目前本島有禁的應該是台中台南基隆雲林, : 對象是被列入旅遊警示一級以上的國家, : 沒列入的沒禁,9
昨日已經演變成 除澎湖外,台中雲林台南也跟進 不知之後其他縣市會不會也跟進 另外有聽友人說,其所屬機關在調查 員工及同住眷屬未來一段時間有無出國計畫9
粉不錯啊 大家要不要建議澎湖縣政府,為了認真確實抵抗這波疫情,比照辦理下列事項. "自即日起,禁止外國人/居留證的民眾,進入澎湖及周邊島嶼" (除了疫情爆發前已經入境台灣者除外) 你大澎湖縣府怕感染,所以禁止員工出國3
感覺現在政客不分藍綠 都把打軍公教 當成提升民調的速成工具 軍公教自己要先團結起來 之後的總統立委選舉 政黨票都投廢票 或者乾脆不要去投票21
原文吃光光,各位大大,如果什麼都沒說,悄悄去日本看櫻花,會在海關被攔嗎? 入出 國移民署那邊有資料和地方政府互通嗎? 如果沒有就默默去玩再默默回來就好了吧,也 不一定會被怎樣對吧? --4
目前本島有禁的應該是台中台南基隆雲林, 對象是被列入旅遊警示一級以上的國家, 沒列入的沒禁, 我是覺得蠻合理的,本來警示就代表風險了,要求你不去沒什麼不對, 至於說要偷偷去的,如果不是反串,真的不建議。8
公務人員請假有出國要告知服務機關, 有相關的法規依據嗎?(各機關內規不算) 私人出國行程是屬於私領域,若無明確法律或法規依據, 機關強制公務人員揭露出國地點及時間等資訊,是否有違憲之虞? 此外,如果不甩這個規定,直接請假出國,16
雖然我不是澎湖公務員也沒規劃在這時間出國 但是如果規劃已久要去南美洲之類非疫區的呢? 這樣不合理的對待如果坐視不管 人事行政總處已經表態可理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