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地所發文戶所釐清疑義好像很難?
是不是大家都以為戶政的系統只要電腦點一點就全部串連
戶籍資料疑義 戶所當然知道
但這種錯誤幾乎都是當年手寫時代的資料
只是靠著內政部的電子建檔才有辦法讓戶所的人去慢慢找
當事人都馬是有了一堆後代 遷徙了一堆地方
資料一個錯誤 就牽一髮動全身 全部要找齊
資料還常常牽涉不同戶所管轄
一般更正案件光找齊「可能」錯誤的資料就要花數個小時以上
平常也不是沒有其他業務 能閒閒做這個
那些熟練的土地代書看到類似複雜的更正案件
都要看$$的多少考慮要不要接
如果只是一個公文來 就要戶所把資料先備齊等民眾上門
那是不是先把印鑑證明全面廢除
當事人是否有真意 全交由各機關判斷
讓戶所有多餘時間去處理這種本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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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會在當事人的現戶或最後一筆簿頁做更正註記,但有些地
所承辦會要求當事人的每一份簿頁做逐筆更正,工程就很浩大
一個人遷了一堆地方,就牽涉到不同的戶所管轄
照戶籍法更正案件還是要當事人申請更正
更正案件沒有戶所感依職權逕為更正 個人身分關係是私
權關係 依照政府機關權力分立原則 這只能由普通法院
處理 行政機關不能自己下判斷
最高行政法院99判字第419號 戶所依利害關係人申請
補填某人養父姓名 結果是原處分原決定被法院撤銷
你戶政的?不要妄想廢除印鑑證明的事情了啦,不可能廢
的
現在正在推的線上聲明,施行兩個月我們市才2件
怎麼可能用線上聲明取代印鑑證明
不就是地政機關自己可以登記印鑑卻都不告知一般人利用
不管過去的地政士認證還是目前的線上聲明 總歸一句話
一定要找個好欺負的把責任推出去 有別人當防火牆最好
土地登記印鑑設置也是要本人親自到地所辦理,既然要跑一趟就
直接辦案件時核對身分,也可以避免印鑑被盜用。
問題就是地所不太願意核對身分 我有同事本人親自到地所
辦理土地登記 地所千方百計就是要他去戶所申請印鑑證明
我還接過一通地所打來的電話 說民眾人在國外要申辦土地
登記 在授權書怎麼敘明委託他人辦理印鑑證明 我就問啦
土地登記規則不就明訂經駐外認證授權書就可以委託他人
申辦土地登記 為什麼還要她多花錢辦印鑑證明 那位地所
承辦人說有的地所是這樣做 我反問他 土地登記規則是內
政部頒定 全國通用 你們地政所還可以選擇性適用的喔
更別說今年肺炎疫情 很多旅外僑民因為封城不能外出 但
是因為要託在台家人申辦土地過戶 地政所都一律回答要
他們辦印鑑證明 有一次我就直接了當跟來電民眾講
印記證明不是土地登記必要文件只是選項之一 請你們問
地政所除了印鑑證明之外告訴你還有那些方法
最好笑的是去年有個民眾拿經駐外認證的授權書 而且授權
書已經載明授權事項內容授權標的是什麼 也被地所踢來
戶所辦印記證明 被我們拒絕之後 還投訴我們刁難
民政局也很好笑 我在當下民眾氣噗噗的走了之後馬上寫信
到內政部地政司詢問 地政司手腳也很快第二天就回我信
我在寫答辯內容順便把地政司的回函附上 地政司的回函就
明確講明了土地登記有授權內容明確經駐外認證的授權書
免附印鑑證明 結果民政局竟然要我們檢討改進流程
只因為他們說其他戶所都有發印鑑證明 戶政單位作賤自己
平常怕因為印鑑證明惹上國家賠償怕得要死 現在卻是自己
送死
推樓上,我也遇本過人都到地政了,還被趕來戶政辦印
鑑證明的,都不知道他是要授權給?
我同事也遇過,本人親自到新北某地所,對方要求要印鑑證Y
明,直接說本人都來了不是不用,地所才算了
表達能力有問題或不識字又耳背的,地所無法核對身分,就只
能請他去戶政申請印鑑證明了
地政分辨不出來就踢到戶政辦理順便背書?!
三階段論....
1.身分證是戶政發的,所以戶政絕對知道證件是否為真
2.最能夠辨識本人的,自然發出的印鑑證明跟記載為"真意"
3.既然印鑑證明都寫辦土地過戶用,那就給辦啦..
https://imgur.com/kiNlM8b 印鑑證明上的備註都講明了
本印鑑證明所記載之印鑑為當事人於戶政事務所留存之印
鑑印模 需用者應個案審認當事人確有依相關規定使用本印
鑑證明之意思標示 再說啦 上面是"申請目的"不是"用途
"也不是"使用目的" 根本不能證明當事人到底想幹什麼
戶所根本不能公證或認證當事人表示的意思 只有公證法
規定的法院跟民間公證人才能公證認證當事人的法律行為
不然就是依地政士法對不動產契約簽證
上面的三階論也是錯誤的啦 真正在訴訟上碰到的是這樣
法官:土地登記申請書跟不動產移轉契約書上蓋的印章是誰
的 地所拿出印鑑證明:是原告的 原告:那是被盜用盜蓋的
法官:請原告舉證證明是被盜用盜蓋印章 原告:.........
法官:原告之訴駁回 訴訟費用由原告負擔
推s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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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Mooretomato: 最慘的是民眾拿補正單去戶政,結果戶政叫他去法院判 05/18 20:21 → Mooretomato: 決釐清,然後民眾爆氣打來怪你不給他登記(當最後一 05/18 20:21 → Mooretomato: 關只能摸摸鼻子)民眾在前面公家單位累積的氣會在最 05/18 20:21 → Mooretomato: 後一起爆發,衰 05/18 20:21 最高行政法院93年判字第455號行政判決1
請問想釐明什麼?最後戶籍資料如果有錯就申請更正戶籍資料,沒錯就按最後戶籍資料本 於職權! : 結果回文就是 : 回覆我我自己也能從系統調閱的資料 : 對於相關疑義完全不予理會3
這個應該是過錄錯誤? 戶籍地戶所更正沒錯 : 或者有因喪失國籍又回復而致子女母名不同的狀況 請民眾去辦理母姓名變更? : 而從我可以調閱的資料來看24
首Po小弟在地所當審查 審繼承登記時 有時會遇到相關權利人戶籍資料有疑義 例如以前有收養記事 現在沒有 或者有因喪失國籍又回復而致子女母名不同的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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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新加坡暴力上調房產印花稅 網嘆:台灣都更新文章: 感謝SRadiant大大指出錯誤 新加坡的 17%與25%是一次性的稅收,跟本篇提到的3.6%囤房稅性質不同 所以補充一下新加坡的囤房稅資料 新加坡自住稅率4%,其他10%,所有人必須滿五年才能轉售,否則會被處以高罰款或22
Re: [請益] 央北鳳翔連假參訪後,上網再看了實登 不知道為什麼坪數對不上 因為建商給的資料大多剩D戶41.28坪跟A戶型50.04坪(不含雨遮) 但實登的D戶只有40.26坪,A戶只有49.91坪 照理實登坪數有含雨遮,應該比建商提供的坪數更多才對13
[問題] 期貨戶開戶時間我是用聯邦證券的 大概上上禮拜五想去開期貨戶 行員跟我說期貨戶需要把資料送到元大審核 時間大概一個禮拜左右 但是現在快要兩個禮拜過去了7
[請益] 請教戶所工作經驗及分享最近剛入取南部某戶政事務所職缺,面試時說會到戶籍登記課,但派令上卻寫得是戶籍資料課。因為沒有戶政經驗,從社會行政轉換新跑道,重新學習,想請教這兩個課的工作內容和差異。 如果有人有在戶所工作的經驗,請不吝分享(或站內信),讓我有心裡準備也好。謝謝大家! ----- Sent from JPTT on my Samsung SM-A7050. --6
Re: [請益] 土地登記規則免親自到場問題土登41第6款,是在地政設置土地登記印鑑;第10款的印鑑證明,是戶政發的。 地政的印鑑樣式,會有專門的簿冊集中管理,實務上可以說沒有人會申請(我們這個所這 半世紀來只有3個人登記),因為很危險阿!只要有人偷拿這顆章去蓋契約書,然後再附 身分證影本、權狀,就可以過戶了耶! 現在的過戶,最普遍的就是人不來、附戶政的印鑑證明(是一張紙,可以google看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