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得] 育嬰留職停薪相關問題整理
隊友考慮是否要請育嬰留停,覺得規定有點複雜,
就花了半天幫她找資料、整理板上及網路上的說明。
育嬰留停會遇到的問題,應該都差不多有了吧?
留職停薪申請:
育嬰留停簽+育嬰留職停薪申請書等
留職停薪期間:
最長:3年(子女滿3歲前)
最短:無限制
●一個月請一天即可領育公保1個月份的育兒津貼,
先把6個月的公保之育嬰留職停薪津貼領完,
避免領托育津貼,就無法領留職停薪津貼。
復職申請:
復職簽+復職申請書
提前復職申請:
公務人員保障法第 10 條
經依法停職之公務人員,於停職事由消滅後三個月內,得申請復職;
服務機關或其上級機關,除法律另有規定者外,應許其復職,並
自受理之日起三十日內通知其復職。
依前項規定復職之公務人員,服務機關或其上級機關應回復原職務或
與原職務職等相當或與其原敘職等俸級相當之其他職務;如仍無法回
復職務時,應依公務人員任用法及公務人員俸給法有關調任之規定辦理。
經依法停職之公務人員,於停職事由消滅後三個月內,未申請復職者
,服務機關或其上級機關人事單位應負責查催;如仍未於接到查催通
知之日起三十日內申請復職,除有不可歸責於該公務人員之事由外,
視為辭職。
第 11-2 條
經依法休職之公務人員,有關復職之事項,除法律另有規定者外
,準用第十條之規定。
屆滿或提早復職,都要填復職申請書,陳核奉准後,
人事室才能發人令通知復職只要上簽"已無育嬰留職停薪
之必要"就是原因消滅,申請書郵寄到機關,機關就要辦。
生育補助:
女-公保保險
男-生活津貼(事實發生之日起3個月內)
年資、退撫基金
留職停薪期間,可以選擇繼續繳付全額退撫基金費用或停止繳費,繳費者年資就可照算。
●非不打算做滿,要提早退,否則沒必要買年資,因為做滿、退休時年資會超過。
公保之育嬰留職停薪津貼
●被保險人加保年資滿1年以上,養育3足歲以下子女辦理育嬰
留職停薪並選擇繼續加保者,給與育嬰留職停薪津貼。
●自被保險人留職停薪之日起,按月發給;最長發給6個月。
但留職停薪期間未滿6個月者,以實際留職停薪月數發給;
未滿1個月之畸零日數,按實際留職停薪日數計算。
每月津貼金額=平均保險俸(薪)額 (育嬰留職停薪之當月起前6個月)×60%
選擇續保公保者,僅需繳納自付部分保險費並得請領育嬰留職停薪津貼,
最長可領取6個月。
自付部分保險費得選擇按月或遞延3年繳納。
公保遞延,等回來後,算起的三年之後再繳,但前六個月
的公保會在育嬰補助內扣款。
中斷好處:省每月公保費,金額可查公教人員保險保險俸(薪)額及
保險費分擔計算表)。但要改保國民年金,每月987元。
健保:
健保要轉成第六類,有的單位怕麻煩會請你轉出去公所;
有的機關跟你要錢繳,開預繳的繳費單去會計那邊繳錢,
如果後來又延長,延長部分的健保就等回來之後扣在薪水
裡頭。建議轉出,避免機關作業疏失,忘記繳錢,導致被鎖卡。
另予考績:
另予考績:年度內,連續任職已達六個月者。不能升等。
-->只要作1天就算1個月。先作6個月才請, 6/1請留停,
就有另考。或復職後作6個月,7月31日復職。
年終考績:
年終考績:年終考核其當年一至十二月任職期間之成績。
-->1月31日復職,當年就有年終考績。
年終獎金
留職停薪人員按實際在職月數比例,核發年獎金。
-->12月31日前復職,可以領到12月份的的年終獎金。
休假天數:
公務人員請假規則第 7 條第2項
初任人員於二月以後到職者,得按當月至年終之在職月數比例於次年一月
起核給休假;其計算方式依第三條第二項規定。第三年一月起,依前項規
定給假。未滿半日以半日計。
第 8 條第2項
因辭職、退休、退職、資遣、留職停薪、停職、撤職、休職或受免職懲處
,再任或復職年資未銜接者,其休假年資之計算依前條第二項規定。
不休假獎金
留停前,就可以先辦理好將來要領幾天不休假獎金。
離職當年休假天數:
當年休假天數,不受影響
復職當年休假天數:
算前一年復職後的在職月數
留停到復職當年,不論幾月復職,當年都沒有假。
-->前一年12/31日復職,當年就可以有在職1個月數的休假。
復職隔年休假天數:
依復職當年的在職月數,比例計算。(同一年離職復職,不含離職前在職月數)
原本的休假天數乘以12分之X,X=復職後在職幾個月數。
復職當年國旅卡額度:
原本的休假天數乘以12分之X,X=復職前一年在職幾個月數。
依天數去算有多少錢,休假天數14日以上,有16K。
復職隔年國旅卡額度:
原本的休假天數乘以12分之X,X=復職當年在職幾個月數。
依天數去算有多少錢,休假天數14日以上,有16K。
復職當年不休假獎金:
參照行政院人事行政局89.02.15.八十九局考字第002884號書函
http://tinyurl.com/znr5evv
註:現行規定強制休假為10日
要旨:
有關奉准留職停薪人員,其當年度未休畢之休假可否比照現職人員
請領不休假加班費。
二、茲以未休假加班費之核給,應以休假年度內仍在職者為其要件,
且必須在工作崗位上執行職務因公停止休假,並按時出勤人員,
始得核實計發。台端自八十九年三月一日起留職停薪二年,依前
揭休假改進措施第一點及公務人員請假規則第十條規定,得以台
端八十九年應有之休假日數,扣除強制休假七日(註)及其他
已休假日數後,按實際因公未休假日數,核實發給未休假加班費。
是以,28天休假乙情,欲於留職停薪當年度,請領不休假加班
費,依行政院暨所屬各機關公務人員休假改進措施第1點及公務
人員請假規則第10條等規定,應於當年度已休假達14天合格紀錄外
,且須有14天於工作崗位上執行職務因公停止休假,並按時出勤之
合格紀錄,始得按實際因公未休假日數,核實發給未休假加班費。
懶人包
想情長假,又不知怎樣可以領到最多錢的話,
乾脆1月就連休,放到過完舊曆年再留停,休10天假可領國旅補助,
然後剩下的假也直接放完,不用讓機關還要年底算不休假加班費,
機關直接算每天六百塊錢休假補助給你。然後12/31或1/31復職。
育嬰假出國
參照行政院人事行政局80.05.31.八十局參字第21913號函釋
http://tinyurl.com/hysfoht
女性公務人員於育嬰期間奉准留職停薪,可申請國外探親、觀光
--
強~~人事人才
感謝分享
感謝分享。想請教一下我查到健保是可以在機關續保,錢好像
也可延後繳?另一伴有工作時也可以轉成第六類??
已用不上,推好心整理!
謝謝分享
公保育嬰津貼未滿一個 部分,是按當月天數照比例給,
健保可以在機關續繳,配偶保費如果較低,可以轉出當配偶眷
屬
另一半有工作,應該是不能轉到六類
感謝分享
復職當年度休假天數為前一年度在職月份比例乘上休假天數
若前一年皆未在職 要再前推到有在職的那年 所以復職當年度
還是會有休假
請問復職日期若為1月31日,剛好為週休二日的話,可以選
擇假日復職嗎?
請問領托育津貼,就無法領留職停薪津貼有相關條文可參考嗎
前一在職年度 跟前一年度的差別某樓知道 根本不用推
直接看有在職年度 因為他白紙寫的是前一在職年度啊
感謝分享
感謝分享
假日復職,那人事同仁也要來開鐵門嗎?
感謝分享
感謝用心整理
復職當年的休假是看留停那一年的比例,規定已經修改
幾年了但還是很多人不知道
感謝分享
並沒有一個月請一天就領一個月份
是算比例
看核定書就知道了
謝謝分享再來好好參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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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得] 關於育嬰留職停薪言歸正傳,本人支持先與機關協議,滿足同仁養育幼兒需要,亦令機關業務順利推行, 最兩全其美,畢竟復職後得先回原單位上班,可能主管也沒換,搞壞關係不太好。 但如果遇到搞不清楚狀況,甚至濫用權力的首長或主管,同仁必須清楚自己受法律保障的 權利,才能爭取法律上應有權利。 --12
[閒談] 開放夫妻同時請育嬰假1.媒體來源: 中央社 2.記者署名: 陳俊華 3.完整新聞標題:10
[請益] 留職停薪後特休計算下個月要復職了, 剛剛跟人事討論休假的問題, 自己也查了一下相關規定,但還是看不太懂 想請問一下版上是否有人資或是有相關請假經驗的媽媽可以幫我看一下人事算的是否正確 ?6
[請益] 服兵役留職停薪休假年資計算請益各位先進好 小弟我在休假年資計算上有些問題 也與人事討論過 想上來問問看有沒有先進遇過一樣的 狀況可以分享 狀況如下: 小弟我於108年10月29日高考報到6
[請益] 育嬰留職停薪相關權益請教本人於一月生產,年休假有28天, 原預計將所有的年休假與去年的補休等用罄, 直接請到6月初再續請育嬰留職停薪,才有另予考績獎金, 至於生產當年度是考甲考乙就不敢強求, 在機關因派系不對這幾年擔任食蟻獸腳色,工作也沒比較少。3
[請益] 育嬰留停復職後休假問題想請問各位先進 如果從107年1月15日起請育嬰假 那「公務人員請假規則」第8條第2項規定的 育嬰留職停薪者, 其復職當年度及次年度休假,3
Re: 育嬰留停後的行政 休假日數計算《教師請假規則》在民國 98 年 08 月 14 日修正時,增訂 「但育嬰留職停薪教師復職後於學年度中兼任行政職務者,依前條第三項規定給假, 次學年度續兼者,依前條第一項規定給假。」 修正日期: 民國 95 年 05 月 0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