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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得] 關於育嬰留職停薪

看板PublicServan標題[心得] 關於育嬰留職停薪作者
sleepcat612
(睡貓)
時間推噓36 推:37 噓:1 →:60

言歸正傳,本人支持先與機關協議,滿足同仁養育幼兒需要,亦令機關業務順利推行,

最兩全其美,畢竟復職後得先回原單位上班,可能主管也沒換,搞壞關係不太好。

但如果遇到搞不清楚狀況,甚至濫用權力的首長或主管,同仁必須清楚自己受法律保障的

權利,才能爭取法律上應有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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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法律上權利

一、法源&位階: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之1條+公務人員留職停薪辦法

留停辦法是法規命令,拘束全國各機關。

二、留停辦法關於育嬰留職停薪規定

(一)事由:第5條第1項第1款

養育三足歲以下子女,得申請留職停薪。

(二)機關准駁權:第5條第1項前段

申請育嬰留職停薪,機關「不得拒絕」

(三)期間:第6條第5款

期間最長至子女滿三足歲止。

(四)復職:第2條第2項

申請育嬰留職停薪人員,期滿復職時除因服務機關業務調整而精簡、整併、改制(隸)、

裁撤、移撥其他機關或經當事人書面同意者外,以回復原職務為限。

PS.「原職務」意義:不僅職稱相同,服務之內部單位亦須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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貳、辦理程序

一、提出:書面為之

包括內部簽、報告書等,均可視為書面提出。不過單純報告書可能衍生是否送達服務機關

爭議,如條件許可,以公文系統取號創簽方式,較無爭議,如需提起救濟,亦容易舉證。

二、檢附資料:證明有「未滿三足歲子女」之文件

一般提供戶口名簿即可,以各機關人事要求為準。

三、「機關不得拒絕」:

「拒絕」在行政法上,不僅包括否准申請,亦包括不依當事人申請內容而作成其他處分,

救濟途徑均為撤銷訴願→課與義務訴訟。於人事行政行為則為復審→課與義務訴訟。

留停辦法既已明定「機關不得拒絕」,育嬰留職停薪以申請人指定之日生效,其理自明,

機關無權另定其他生效日。

四、指定生效日

自提出申請日向後指定生效日。

五、回溯生效?過渡期間處理方式?

如因各種原因,致機關未能於申請人指定生效日前發布留職停薪派令者,得於完成必要之

行政程序後,發布留職停薪派令,回溯至申請人指定之日生效。(動態登記時人事要寫一堆

向銓敘部解釋,請不要傻傻配合想法奇特的主官管瞎搞)

過渡期間申請人可先辦理請假,俟留職停薪派令發布後,由服務機關更正該期間差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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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留職停薪期間職務代理

一、法規:留停辦法第9條第3項、第4項

留職停薪人員所遺業務,由現職人員代理或兼辦

薦任以下非主管人員留停期間所遺業務,得視職務之官等,約聘或約僱人員辦理。

薦任以下主管人員留停期間所遺業務,如由現職薦任以下非主管人員代理,該非主管人員

之本職業務,得約聘或約僱人員辦理。

二、聘/僱職務代理人程序:

簽有權主管/首長請辦→職缺公告(最少3天)→甄試→聘/僱用

三、實務:

聘/僱職務代理人需要一定作業時間,至少半個月跑不掉。新人到單位後學習到上手業務也

需要一段時間。

雖然提前申請復職是當事人法定權利,但我建議在行有餘力下還是考量機關業務推行順利

吧,畢竟復職是回原單位,想調動一般也要復職一陣子以後,在本機關內異動更是首長職

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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肆、小結

這個世道,願意生養子女的同仁,我非常尊敬。

對年輕公職人員而言,這份固定薪水,能養活自己實屬不易。願意犧牲自己的物質享受與

生活品質生養子女,更是難能可貴。

但是不分公私部門,總是有一些...嗯,奇葩?彷彿和為人父母者有仇一樣,種種刁難。

希望一點小小心得,能幫助有心生養子女的同仁保障權利,也希望大家不要濫用,畢竟從

事公職就是求個安穩,留職停薪短短兩三年,職涯卻是幾十年,沒必要為了一時好處影響

職涯,更別因此害了後進晚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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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TT留言評論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3.136.110.19 (臺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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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glaibls11/05 00:43之前上新聞那位育嬰留停的女性同仁 還被不懂的人批鬥

eglaibls11/05 00:44點開照片 更了解為什麼先生這麼想讓她生了~

ea971523411/05 01:05跟他認真幹嘛,他就標準既得利益者嘴臉

Unfriendly11/05 05:53感謝解說與分享

xvmon12311/05 07:37樓下m大

lovelyshu11/05 08:00這篇讚~從法規面與現實面說明,保障也說得很清楚

asas4012311/05 08:18感謝分享,解說超詳盡的

yesayesa11/05 08:38

turtledove11/05 08:55

Neo021511/05 09:12這時代生兩個該給最高敬意了

minami7711/05 09:13大家都不生 以後還領的到退休金嗎

maniaque11/05 09:25法條那些早就懶得再去談了

maniaque11/05 09:26睡貓現在差不多是十年前的我吧....

maniaque11/05 09:32當然,你現在年輕氣盛,要嘴也是你的自由

maniaque11/05 09:32等你在版上多待個十年十五年,在來回頭看自己寫的內容吧

謝謝長官指教喔,不過我是這樣想啦: 「三十年前的過時管理觀念與方法,應付不了現在以及未來三十年更多變而險惡的人力 環境。」 少子化的9年級世代明年開始要進入職場了,5年後全國公私部門要一同競爭一年20萬本國 籍新鮮人 雖然公職考試各年齡層都可報考,但是拜偉大的國家政策所賜,公職的待遇競爭力自2017 後崩跌早已是不爭事實,看看2017以後高普考報名人數就知道,2017相比2016年就少了近 10%報名者。以往碰到經濟前景不確定導致公職報名人數大幅上升的現象,在2020和2021也 都沒有發生。 私部門面對人力人才缺口,還能進用外籍人士補充。限本國籍的公職呢? 想用舊的管理觀念與方法,留住少子化年代嬌貴的8、9年級生?嗯長官您爽就好,事情找 不到人辦好不是您的錯。

cps00111/05 10:06用心整理 推一個

nananana32511/05 10:09一篇好好的文就被一樓推文毀了

fishw11/05 10:28

fcz97311/05 10:44奇文共賞……我是指某箭頭

sleepbear1511/05 10:58連請育嬰假都要設法擋,那特休不就更難休完,難怪會

sleepbear1511/05 10:59陷入人才流失->人不夠(好)用->擋假->人才流失的死循

sleepbear1511/05 10:59環,如果讓我歷練10年也不會認同

fishw11/05 11:02某樓有倚老賣老的既視感...老人常講等你怎樣怎樣的時候就

fishw11/05 11:02知道怎樣怎樣。明明都拿法規出來講了,公務員不就要依法

fishw11/05 11:02行政嗎?

ru88atgs11/05 11:12我也有前輩看到同事請安胎假就嘴以前人哪有那麼嬌弱...

ru88atgs11/05 11:12權利就掌握自己手上

ru88atgs11/05 11:13身體和時間是自己的,需要請的假就請吧

tamama00011/05 11:16俗稱[假 ]實為[留停] 機關自無裁量餘地= =|||

BDG11/05 12:20有些辯座的十數年歷練都在嘴上面

mileshbk2911/05 12:34推 善意立法 偏偏有些小心眼的主管同事愛計較

ntnusleep11/05 12:42好文,謝謝分享!

opfaith11/05 12:44清楚詳細解說,感謝

YunDolphin11/05 12:55非常感謝前輩詳盡的解說!

haohaobobo11/05 14:15分享很好 何必加那些會引戰的話啊 還是其實這是假分

haohaobobo11/05 14:15享真引戰 想被水桶啊

Chothort11/05 14:27引戰的是某樓奇葩言論

haohaobobo11/05 14:39政府讓幫忙的同事多領一些錢 肯定更有助益好嗎 不要

haohaobobo11/05 14:39只會凹同事免費 政府願意給錢 肯定一堆人搶著幫忙 還

haohaobobo11/05 14:39會希望妳最好請到滿 這才是真正的解決方案

haohaobobo11/05 14:44給職代留職停薪者一半的薪水 請問另外一半何不拿出來

haohaobobo11/05 14:44給願意幫忙的同事 允許政府省一半的錢 才是真正的問

haohaobobo11/05 14:44題 政府不應該只會畫大餅給留職停薪權利 卻不管配套

haohaobobo11/05 14:44的 讓留職停者安心照顧小孩 讓沒小孩的同事能因此多

haohaobobo11/05 14:45賺一些錢 這才能解決問題

lovelyshu11/05 14:58讚同樓上~留停政策被批評就是代理的人都免費代理,工作

lovelyshu11/05 14:58增加了但沒有相對的補償

lovelyshu11/05 14:59最後就變成在職的代理同事不爽那些依法請留停的同事

starorion11/05 15:07推。自己的權益自己爭取,不然要作功德,嘻嘻

haohaobobo11/05 15:15政府不要用說互相幫忙 不給錢 雖然一般請假 可以跟妳

haohaobobo11/05 15:15互相幫忙 就不跟妳計較了 但有些人一輩子打算不生小

haohaobobo11/05 15:15孩了 如何跟妳在那裡互相幫忙 還不計較啊 畢竟有幫有

haohaobobo11/05 15:15還 再幫不難 但有幫不還 下次還幫妳代理 還不計較 應

haohaobobo11/05 15:15該只有工具人才做得到

lovelyshu11/05 15:17樓上...只有機器人才做得到吧= =

lovelyshu11/05 15:17是人都希望幫忙會有回報啊...不管是情感、還是金錢回報

lovelyshu11/05 15:17亦或是覺得自己幫助他人的成就感回報

lovelyshu11/05 15:18但即使是成就感,一直這樣幫下去,這種感覺也會消磨殆盡

haohaobobo11/05 15:19的確 在職的應該出來爭取權益 老師都有代課費可拿 公

haohaobobo11/05 15:19務員面對請留職停薪的同事 又怎麼可以做功德 應該要

haohaobobo11/05 15:19政府出錢補貼 因為這是工作 不是交朋友 如何可以不跟

haohaobobo11/05 15:19妳計較

xier11/05 15:35同意樓上,公務員的業務特性,許多職務聘職代是無法完整彌

xier11/05 15:35平人力的損失,僱主應該要有預算給出力同事,不然就只是口

xier11/05 15:35頭鼓勵生育

xier11/05 15:38口頭鼓勵育嬰誰不會,編預算出來才是真正支持生育

mawan11/05 15:47感謝分享!

寫這篇文,不是鼓勵同仁和機關對抗,能夠好好講誰要動刀動槍?更何況個別公務員哪鬥 得過認真想搞事的機關。 但是總有拿了雞毛當令箭,連「依法行政」都做不到的人在搞事。依法尋求最低底限的保 障,不過是小小承辦人微薄的企求而已。 --

※ 編輯: sleepcat612 (223.136.110.19 臺灣), 11/05/2021 17:41:38

TEYU2111/05 17:26推推

tk8876911/05 18:22感謝分享 連依法行政都做不到的人真的可憐QQ

haohaobobo11/05 20:48政府出錢就能搞定啊 但政府不願意出錢 問題就永遠無

haohaobobo11/05 20:48解 因為不出錢就有人要做功德

haohaobobo11/05 20:50應該要求政府給福利 配套措施也請一併處理好 不然永

haohaobobo11/05 20:50遠會有人不滿的 永遠有長官承受不了幫忙同事的壓力

haohaobobo11/05 20:50然後兩邊不是人的狀況

blove11/05 22:21聘不太到人早就開跑囉

chouwang6811/06 09:12不與時俱進就準備被時代淘汰,m座,你—準備好了嗎?

chouwang6811/06 09:12講年資是吧,你也就還沒20年,還沒簡任,那就是跟我

chouwang6811/06 09:12們一樣啊。但是我從畢業到現在只堅持一件事—依法辦

chouwang6811/06 09:12理!長官亂命,可以,但是叫別人去做,有所不從啦,

chouwang6811/06 09:12沒有很難,端看你自己有沒有信念。我們到現在也活得

chouwang6811/06 09:12好好的啊,沒被拔沒被調。因為到最後所有人都知道你

chouwang6811/06 09:12是針對事,而且一定會照程序跟你走到底,自然跟你有

chouwang6811/06 09:12關的事沒人敢亂玩,因為到最後麻煩的是承辦科室自己

chouwang6811/06 09:12。長官都只是過水的職務歷練,最多兩三年就會走或退

chouwang6811/06 09:12休,科室主管這種坐地虎,87%都是安穩過日,體制沒人

chouwang6811/06 09:12願意沒事找事。當然了,也是會有最極端的生死門例子

chouwang6811/06 09:12,這時就要在一切合法的情形下,找出最適合所有人的

chouwang6811/06 09:12方法。否則,當你思維與做事方法一直停留在20、30年

chouwang6811/06 09:12前,被送地檢的例子還少嗎?好自為之。

xvmon12311/06 10:38樓下m座

laliga11/06 17:46推ch,耗子尾汁

milkman11/08 16:37某樓常倚老賣老引戰意外嗎

ellen8511411/08 19:22

daniel365811/09 09:34笑死 講不贏就要你15年後再來 主管當成這樣喔?!

daniel365811/09 09:34莫忘某m說依法休假、不給工友紅包都該給乙等

daniel365811/09 09:38一個沒有能力評價部屬工作績效的主管

daniel365811/09 09:39才會只拿人有沒有行使請假留停等法定權利來給考績

ifei11/22 00:29謝謝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