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舊聞] 太魯閣事故受損車廂 擬保存於員訓中心
原始標題 太魯閣事故受損最重2節車廂 擬保存於台鐵員工訓練中心
新聞網址 https://news.ltn.com.tw/news/life/breakingnews/3849536
發表日期 2022/03/05 13: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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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鄭瑋奇/台北報導〕台鐵太魯閣號事故受損最嚴重的車輛,未來將保存在台鐵
員工訓練中心。交通部長王國材、台鐵局長杜微今日會同罹難者家屬代表、太魯閣眼
淚發言人王薇君等人,赴富岡會勘事故車輛暫置處所、未來員訓中心及事故教育館場
址。
台鐵局主任秘書陳裕謀表示,預計3月底先將事故受損最嚴重的7節、8節車廂移至富
岡基地暫存地點,待2027年富岡員工訓練中心、事故教育館啟用後,再將教材內容結
合事故車輛實體展示,發揮最大警惕效用。
行政院長蘇貞昌今年2月10日接見0402太魯閣號事故罹難者家屬代表,家屬提出保留
第7、8節事故車廂的訴求,蘇貞昌指示台鐵保留該車廂在台鐵員工訓練中心,並清楚
記錄事故發生的經過做為追思及教育訓練教材,記取教訓使事故不再發生。
陳裕謀表示,因為事故官司目前尚未結束,車輛還需要當成證據妥善保存,日前已請
示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確認可以移動至富岡基地暫存地點,但不得有任何變更
,一定要保持事故車輛原貌。目前正規畫從和仁站海側,透過公路運輸方式將車輛運
送至富岡基地。
對於員訓中心、事故館只保存第7、8節車廂,陳裕謀說,因為這兩節車廂受損最嚴重
,能看出事故嚴重性,具有警惕效果,激起員工對安全的重視。未來除靜態展示之外
,也會請當時搶救、搶修人員錄製影片表達心聲,若罹難者家屬願意的話,也會請他
們表達心聲,讓同仁不只看到靜態展示,也有動態畫面能了解事故當時的情況。另外
,未來的事故教育館除太魯閣號事故外,普悠瑪號新馬事故也會有相關靜態介紹展示。
心得感想
妥善保存證據,完整保持事故車輛原貌,包含車上所有未被拾走的任何東西以及罹難
者遺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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笑到哭
有用嗎?學生警惕老師看到也只會笑笑==
發表日期正確嗎?
是表示放在那邊 其實 學員 教官 漠不關心?
台鐵保存的非常完好
所以要記功484?
連罹難者遺物都還在車上,這是員訓還是試膽列車?
貼去年的新聞幹嘛啦
連頭顱骨也保存 嘻嘻
我是運安會的話 檢方拿走後 就會找個代替品放在原位
就人家說的沒人敢動吧
應該放李義祥家裡才對
罪魁禍首
保存有包含非車輛之物品嗎?
運安會指示保持事故車輛原貌
不得有任何變動
那當然給台鐵怎麼樣就保存怎麼樣
你去把車上東西都蒐乾淨了能叫保持原貌嗎?
所以運安會既然要下達這樣指示
那證物應該要蒐證檢查完全才對
樓上你知道你在說什麼嗎?
我知道啊,運安會不就這樣指示
等等,車已經移交回台鐵了欸
還在打官司台鐵不是司法單位怎麼可以去動證物
運安會的意思當時不能動,不是指事後移交也不能動吧
那也是檢察官要求台鐵不能動
你看清楚內文
運安會只負責事故調查,不是負責刑案或指揮
等等,看內文兩邊是不是有溝通落差
沒人說他負責刑案指揮
運安會這樣指示應該是指車體,不是指裡面的遺物吧
運安會是事故調查單位又比台鐵高階本來就有權指示台鐵
不得有任何變更,一定要保持事故車輛原貌。
等等等等,運安會屬於獨立機關,不太像是台鐵的上級單
位,應該算平行的
這指示明顯不是指車體
是一切車況
只是運安會多出一個功能是列管案件督促各機關改善
不是,運安會是上級單位
那就要看這鍋是運安會要揹還是誰揹了
行政院獨立三級機關
那個不懂公務員體系的就不要亂猜了。反正運安會可以對臺
鐵下指導棋,背起來就對了。
要保留的是包商那台翻下去
這台太魯閣一點錯都沒有
反而超速翻車的普悠瑪不用保留?
普悠瑪行控與司機對話才是應該當作後進借鑑!
交通部出事sop:再搞一個發包來善後
太魯閣是保留車廂,普悠瑪是新馬截彎取直
ATP驗收不確實與主風泵沒清洗都無法再發包,無視。
台鐵不能碰觸到事故車吧!不然怎麼可能那麼“大”的東西
都沒發現,尤其還是出事的,肯定會被要求找仔細檢查
這次的鍋很大喔!丟臉丟到外面,還找到這麼多東西,當初
清查的下指導棋的是那些,慘了
也不會有人上去清吧?車上是危險環境,結構壞的怎樣沒人知
道等下受傷還要出公安快報
上面下令不能動,你是台鐵員工也不可能爬上去看
很多人很忌諱這個吧
什麼時候蒐證變台鐵的工作,反正台鐵也背習慣了
那時還有人說要放在台北車站大門口哩....
真的壞車的普悠瑪會放嗎?
寫信去跟腫統建議阿,說普悠瑪也要放XX地方
指望現場人員辨視遺骸組織是不是太高看了點?
信不信?要是台鐵真的去清車,到時候又會多背一條滅證罪。
調查階段結束都已經起訴而且宣判了,證物早就發還了,哪
來的不准動
一審宣判都已經超過半年了,你還在保存證物不准動,那當
初遺體跟死傷者財物是誰發還的就找誰啊
風向帶的有夠扯
二審還在進行中唉大哥
當初檢警偵結完成交由台鐵協助還給家屬啊
遺體在相驗完就該發還了耶,朋友
那是檢警有蒐證到的部分當然相驗完發還
問題這些新證物是沒有相驗到檢警沒蒐證到疏漏的部分怎
麼發還家屬
當初救人、移除現場早就破壞殆盡了,誰還在車廂找證據?
那個事故現場不是先救人
那這樣講都通通破獲殆盡不用調查嘍
現在的重啟調查就是重新看遺骨的身分,跟車禍調查已經無
關
怎麼會無關,你要不要看花檢講什麼
所以當時第一時間搜救跟蒐證是併行的,第一時間就有檢察官
進駐現場了
花檢講的
如果沒關幹嘛重新發回花檢偵辦?
上面那段推卸責任就不說了下面段不就講得很清楚
是啊,這就跟無名屍調查一樣,路上撿到人骨也會被送調查,
並且做鑑定,除非是車禍新事證,不然不會影響目前的訴訟
跟一審結果
重新進入偵查程序
所以你檢警疏失沒蒐證到怎麼知道這不是證據不影響宣判
?
你搜都沒搜到怎麼知道不是新事證?
這不是檢調很明顯疏失嗎?
有證物沒搜到竟然發還給當事人,萬一當事人滅證怎麼辦
這檢調竟然有臉推卸責
爛到根了
還推給台鐵沒有後續清理,台鐵不是專業偵辦調查單位清
理過程直接把證據清掉怎麼辦?
萬一這事證是影響判決的照上面不具名人員的說法直接清
了
這根本是滅證唉
這如果是檢調官方說法那真的是比台鐵更需要改革
爛的徹徹底底
按那個不具名調查人員的說法發還保管可以隨意清理?
原來妥善保存不得變動還可以上去清理?
遺物本來就要清理,不然人家財物怎麼發還的?
遺骨跟財物早就發還給家屬了,現在還有殘存遺骨跟財物,
跟保存證據是有什麼關係?
應該放在交通部門口,永遠警惕
笑死,槓精
開放撿骨活動才能有警惕
案發現場的這些人體碎片不是遺骨是證物
檢警要蒐證相驗才能還給家屬
怎麼發還花檢那篇也有講
檢警蒐證完相驗後發還家屬
什麼關係?這些現場遺骨就是證物可能影響判決
還有殘留代表有證物根本沒蒐證到
有證據沒有蒐證到你說什麼關係?
還問跟妥善保存證據有什麼關係嘞
那個檢警疏忽沒蒐證到的遺骨就是證物啦
真的清掉了叫妥善保存喔
沒有找到相驗發還家屬你檢調應該要檢討疏失沒有找到證
物
不是在那什麼台鐵怎樣怎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