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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 因虧損資遣員工 同單位卻聘僱新進人員?

看板Salary標題[問題] 因虧損資遣員工 同單位卻聘僱新進人員?作者
HinatsuruAi
(雛鶴 あい)
時間推噓51 推:56 噓:5 →:153

最近朋友遇到的情況

公司因虧損為由,資遣了員工並開立非自願離職書 (理由說明是 公司虧損)

但是不到一周的時間,同單位卻聘雇了新進人員。

以上這種情況是否有違反勞基法呢?


個人很好奇

以虧損為由資遣卻又招募員工,勞基法的認定會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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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TT留言評論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59.120.63.75 (臺灣)
PTT 網址

Mancer03/20 08:35去問勞工局

ai231103/20 08:37都資遣了 理由沒差吧

pttnowash03/20 08:45有給你非自願書且該付的錢有付就不錯

pttnowash03/20 08:45當然可確認僱傭關係存在但意義不大 這裡不是歐美

pttnowash03/20 08:46除非是高薪工作 那才值得打

chrisstar03/20 08:55對資方來說,資遣一個高薪的

chrisstar03/20 08:55換一個低薪的很划算啊

chrisstar03/20 08:55只要資方該給的錢都有給

chrisstar03/20 08:55勞工局似乎也莫可奈何吧

as45785854403/20 08:59只缺勞力的話,能低薪聘當然賺

pushpull03/20 09:03你朋友可以先不簽。研究一下非最終手段跟PIP

leptoneta03/20 09:08違法 去告公司確認僱傭存在

leptoneta03/20 09:08你朋友大概可以賺一年年薪

edkoven03/20 09:32每家公司幾乎都這樣做,有付資遣費通常就算了,但打官司

edkoven03/20 09:33會贏,勞基法其實很偏勞工

leptoneta03/20 09:35要這麼做 就是要多付一點讓人爽簽同意離職

klyuch03/20 09:40但如果公司資遣理由是不適任,應該就ok吧?

理由是事業部虧損

HIRU03/20 09:46不適任沒那麼容易成立

gs0000103/20 10:01有開立非資遣證明跟給足資遣費並無違反勞基法,在台灣,

gs0000103/20 10:01這算守規矩的公司,更多的是逼走,什麼都拿不到。

ttc76816003/20 10:14不適任舉證責任在公司、沒這麽好成立

YCTING03/20 10:23可以去告公司 確認僱傭關係。資遣沒那麼簡單 不是給錢就可

bob8103/20 10:27可以打官司/調解確認僱傭關係,拼更大一包。前面有分享文

bob8103/20 10:27,加油!

了解 感謝分享

j095832208003/20 10:28他如果用11-2那同職位就不能再找人

是掛在同個課長下面 職務名稱不詳

ko36363003/20 10:28做大分子那家嗎

不是

※ 編輯: HinatsuruAi (59.120.63.75 臺灣), 03/20/2023 10:38:53

luckyalbert03/20 10:57對私人公司來說,可能公司目前沒賺錢考量人你跟其他

luckyalbert03/20 10:57人職務對比花太多錢在你身上,你跟新僱用的對比,新

luckyalbert03/20 10:57來的便宜又好用,就有可能會這樣做,前提是沒有人要

luckyalbert03/20 10:57靠關係把你搞掉,私人公司很常見,再來公司弄不好就

luckyalbert03/20 10:57會被告,會這樣子做很可能公司內老早就清楚要怎麼做

luckyalbert03/20 10:57

seaping03/20 11:16不談法律, 就單純談基本的邏輯:

seaping03/20 11:17虧損 = 成本 > 收入 ,如果收入完全 cover不了成本就虧損

seaping03/20 11:18如果你朋友的薪水高, 成本大於收入結果就會虧損

seaping03/20 11:19如果新人薪水低, 成本 <= 收入 , 就不會虧損了

seaping03/20 11:20所以公司因為虧損,資遣掉高薪的你朋友, 然後請低薪的新人

seaping03/20 11:20解決虧損問題, 是合乎邏輯的做法

seaping03/20 11:21以上純粹討論邏輯, 不談法律和道德, 要談法律和道德情況

seaping03/20 11:22就不同了, 留待專家

ithil103/20 11:46原來一間公司的虧損問題只要靠資遣一名高薪者就能解決

adularia03/20 12:01聽你的敘述是違法的,但可能要更詳細確認細節,如果公

adularia03/20 12:01司以虧損名義資遣,立刻又找新人,照流程朋友可以提出

adularia03/20 12:01他有意此職務,公司應該有正式的評估是否適任

sirloin03/20 12:28常見,去勞工去告最快

romand03/20 12:29如果是原職位不適任要資遣 公司似乎還要先提供新職位給勞

romand03/20 12:29工選擇 詳情可請教勞工局

seaping03/20 12:37樓上 i 大,一個是看公司規模,另一個可能是人力結構改

seaping03/20 12:37造辭退整批人,虧損的情況有很多種

seaping03/20 12:39也有可能換了新人還是虧,但是新人低薪公司比較能撐過去

seaping03/20 12:40以上都只討論邏輯

robinsonXD03/20 13:01招募有真的招嗎?還是人資單位為了KPI開職缺面試而已

已經錄取送簽呈中 87%不會被擋 因為高階主管的人

ithil103/20 13:15問題時資訊就沒有整批辭退,不要歡喜調節好嗎

ithil103/20 13:16(錯字好多)問題是資訊就沒有整批辭退,不要幻想條件好

ithil103/20 13:16嗎?

ithil103/20 13:17再來我不知道這種時候不談法律道德只談邏輯是想表達什麼

ithil103/20 13:17

※ 編輯: HinatsuruAi (59.120.63.75 臺灣), 03/20/2023 13:22:51

jerry814803/20 13:42我上份就這樣,不用執著,下一個會更好

luckyalbert03/20 14:15以前遇過整個事業單位收編,這樣子裁撤很正常,你沒

luckyalbert03/20 14:15遇過是你平常過太爽

luckyalbert03/20 14:16不知社會險惡跟民間疾苦,甚麼樣的人都有甚麼樣的事

luckyalbert03/20 14:16都會發生

luckyalbert03/20 14:16只要是還在工作,就沒有那種穩定的,隨時都有可能有

luckyalbert03/20 14:16突發情況

softcola03/20 14:28可以詢問勞工局,很久之前長榮砍了一批資深空姐,同年又

softcola03/20 14:28招募一批,後來判長榮輸

seaping03/20 14:55i 大,資訊沒有說有沒有整批辭退,所以就只是提供一種可

seaping03/20 14:55能性而已,另外表達法律道德之外的角度應該沒有違反板規

YJM110603/20 15:14贏的機率很高 確認僱傭關係之訴打下去 可以討回到判決確

YJM110603/20 15:14定的那天薪水

kazami111003/20 15:18違法 去告會贏

aimlikenoob03/20 15:26你把沒有愛的夫妻判合,你可以想想你浪費了時間成本

aimlikenoob03/20 15:26打官司換來一份永遠不會升遷的工作是什麼樣子

ithil103/20 15:28這跟可能性無關啊,誰都看的出來是一種cost down手段不是

ithil103/20 15:28只有你好嗎?(注意是cost down不代表真有虧損問題要解決

ithil103/20 15:28/能解決)。問題擺明就是違法的手段你在下面跟人解釋這合

ithil103/20 15:28邏輯,腦子......?

ithil103/20 15:30就好像叫外送餐點被外送員吃了,你在下面跟人家說「外送

ithil103/20 15:30員肚子餓了所以拿起來吃,很合邏輯」。是沒有違反版規啦

ithil103/20 15:30,就是你的認知跟人非常不同而已。

YJM110603/20 15:57誰說確認僱傭關係之後要乖乖回去上班的XD

SAMMY72803/20 16:18違法。

SAMMY72803/20 16:19如果以公司虧損為原因資遣,那這個位置就不能再找人。

YJM110603/20 16:32除非資遣的隔天 忽然有一筆大合約可以扭轉財務條件之類

YJM110603/20 16:32的?

Tokoo353503/20 16:51違法,有相關判決書可循,不過底氣夠才能據理力爭

robinsonXD03/20 17:00高階主管的人就是內推 沒轍XDD

TSMCfabXX03/20 17:22「不談法律, 就單純談基本的邏輯」

TSMCfabXX03/20 17:22啊你就違法還談甚麼邏輯, 笑死

TSMCfabXX03/20 17:29法官沒有那麼笨, 不堪虧損的定義等你把各式各樣民事判

TSMCfabXX03/20 17:29決全部看過一遍你就知道絕對不是老闆說了算

sc103/20 18:26業主這樣有幫助國家照顧失業率

luckyalbert03/20 18:35現在你要證明是同單位補人才告的了,才能讓公司去做

luckyalbert03/20 18:35舉證

luckyalbert03/20 18:36聽你單方面描述是如此

luckyalbert03/20 18:36公司方有太多手段可以給你擋下來才是重點

KY199803/20 19:27老實說就算你贏了你在這間公司可能到退休都沒年終,那這

KY199803/20 19:27樣算贏嗎?

dolores03/20 19:42就只是一個彼此都比較能夠接受的理由而已,聽了可能比你

dolores03/20 19:42不適任來的舒服點,如果不是很閒或者不缺錢的話及早向前

dolores03/20 19:42走吧

leptoneta03/20 19:44確認僱傭關係是為了拿到這段時間的薪資

leptoneta03/20 19:44通常一復職就辭職

Misscat1686803/20 21:23告贏了又怎樣?重罰二萬?

Misscat1686803/20 21:23更多是讓你自己滾蛋,砍薪

Misscat1686803/20 21:23、砍班、坐冷板凳、揪眾霸

Misscat1686803/20 21:23凌讓你自己走,你會這樣對

Misscat1686803/20 21:23人嗎?

LoveFood03/20 21:59放下他 接受他

YJM110603/20 23:12放下他 接受他 起訴他

kazami111003/20 23:16 然後告死他

sazabijiang03/20 23:50鄉民只想看你血流成河啦

j095832208003/21 00:28告贏了當然要給付薪資阿,時間一長就不只兩萬了

j095832208003/21 00:29糾眾霸凌更嚴重喔,去查查職場霸凌

ClaraDer03/21 00:29什麼叫告贏了能怎樣...可以拿到超多錢啊==

ClaraDer03/21 00:29贏了=法院說資遣無效=僱用關係存在=可以讓公司給你從被

ClaraDer03/21 00:29資遣到勝訴時的薪水,通常時間都好幾個月甚至年,最主

ClaraDer03/21 00:29要的是這公司資遣人的原因,樓主朋友贏面很大

gudinho03/21 02:07就算打贏了拿到資遣到復職這段期間的薪資,期間也不能到

gudinho03/21 02:07新公司上班,所以這筆錢也就等於你原本上班應該拿的薪水

gudinho03/21 02:07而已。

gudinho03/21 02:11你並沒有多賺到什麼,就是放了一段有薪假 ,復職後再提出

gudinho03/21 02:11離職,然後重新找工作。站在個人職涯是否更有利自己分析

gudinho03/21 02:11看看,當然在這個版只會得到一面倒的回覆。

cool1052803/21 02:16這裡只會叫你去告,告到資方賠錢再上來發文接受吹捧

感謝 各位的意見 本文會給我朋友參考

※ 編輯: HinatsuruAi (59.120.63.75 臺灣), 03/21/2023 07:56:19

aimlikenoob03/21 08:10鄉民是不是以為勝訴,對方還會幫你付律師費,先去算

aimlikenoob03/21 08:10算你投入的成本跟費用吧,訴訟不是零成本

kevinmeng203/21 08:36律師費有可能對方支付,但那是在絕對勝訴的前提下

kevinmeng203/21 08:36對方主動提出跟你調節,才能要求對方支出…

kevinmeng203/21 08:36調解*

kevinmeng203/21 08:37這個案子…公司有給足夠賺錢費的話,並沒有絕對勝訴

YJM110603/21 08:39請律師? 這案沒那麼複雜啦 哈哈哈哈

YJM110603/21 08:39打電話問當地勞工局 看看怎麼自救

sunkim03/21 08:57其實公司有權利資遣任何人,只要該給的都有給。之後公司要

sunkim03/21 08:57招募誰是公司的事。被資遣的人就好好找下個工作和目標,

sunkim03/21 08:57不要糾結了。

ithil103/21 09:21公司才沒有權利資遣任何人,不要亂教

leptoneta03/21 09:21這件案子連律師都不用請啦 資方都露一堆點讓你打

leptoneta03/21 09:22去勞工局和法扶諮詢 自己寫狀紙去法院念都會贏的程度

ithil103/21 09:24前面推文都一堆人說違法了,還有人覺得公司可以隨便資遣

ithil103/21 09:24誰、聘僱誰是公司的權利,奴成這樣真是不得了

kevinmeng203/21 09:30我等律師來說明,在我的認知,資遣資深的,錢有給足

kevinmeng203/21 09:30換一個資淺便宜的,並沒有違法…也符合業務緊縮

kevinmeng203/21 09:30但我不是律師…敲碗等專業答覆

ithil103/21 09:32前面都提到長榮判例了,裝死的叫不醒?

kevinmeng203/21 09:33你是律師嗎?

ithil103/21 09:35Google 資遣兩個字就能在勞動部網站找到一堆資訊,請多看

ithil103/21 09:35看好嗎^^ 不要活在奴隸的思維裡

kevinmeng203/21 09:35不是就等專業的來吧…一個判決裡面很多東西都是考量

kevinmeng203/21 09:35不是只看結果…你是律師我就信

kevinmeng203/21 09:36從何時起,信律師是奴性思維了?

ithil103/21 09:37板上這麼多案例、這麼多判決、網路上可以查到法條寫的清

ithil103/21 09:37楚明白的資訊,還有人要矇著眼睛不肯認清勞工的權益也真

ithil103/21 09:37是蠻蝦的

kevinmeng203/21 09:38拜託你相信法律…我怎覺得你根本不信法律呢?

kevinmeng203/21 09:38自己看就能變律師嗎?您真是天生神力啊

ithil103/21 09:40啊問題是台灣法律就不允許公司隨意資遣人啊^^

ithil103/21 09:42你的認知比法律大嗎?比勞動部大嗎?你一切的主張都是基

ithil103/21 09:42於你的個人主觀認知,沒有任何依據耶^^

kevinmeng203/21 09:43你大概看不懂律師兩個字,我信律師

ithil103/21 09:45https://youtu.be/wUT5oloS7Lo 好啦 律師的資訊給你看啦

ithil103/21 09:45你繼續矇著眼吧

kevinmeng203/21 09:48原來您是對岸同胞,不知道律師這個職業,失敬

ithil103/21 09:49真慘,法盲到這種程度只好靠貶低他人來維護自己的認知。

ithil103/21 09:49我猜你接下來要說要律師親子來這邊推文你才會認。

ithil103/21 09:50大概就算真有律師出現,你就會要求對方提供律師的資格證

ithil103/21 09:50明吧

seaping03/21 09:54其實坦白說,用優退來改善人力結構, 雙方合意, 還是比較好

seaping03/21 09:55只是相對來說, 用優退就無法讓員工拿政府的失業補助

seaping03/21 09:55所以最終還是雙方一起好好談一個最適合的方式

seaping03/21 09:56唯一比較傷腦筋的是,都談好要走資遣了,結果看到請便宜新

j095832208003/21 11:25律師費可以請法扶律師,印象中符合條件可以免費

TSMCfabXX03/21 11:59訴訟是否零成本 跟 放棄自己權益 是兩回事

TSMCfabXX03/21 12:08某些消極到斯德哥爾摩症候群的發言, 覺得別人與其反抗

TSMCfabXX03/21 12:08不如就順其自然享受它, 是因為自己也被強X過嗎

TSMCfabXX03/21 12:08在歐美為什麼婚姻訴訟很常見, 因為雙方若不能好聚好散

TSMCfabXX03/21 12:08那就是權利義務攤開來對簿公堂.

TSMCfabXX03/21 12:08對於傳統華人家醜不能外揚的確是很難想像,

TSMCfabXX03/21 12:08才會拿來錯誤類比工作權益.

ting17uiuq03/21 15:08加油下一個會更好

kazami111003/21 17:45這裡有些推文看了真噁心 教勞工維護勞權哪裡不對了?

kazami111003/21 17:46還是你們每個都是資方派來的?

kazami111003/21 17:50順便說一下我告公司成本就訴訟240塊新台幣啦

kazami111003/21 17:52查了一下發文紀錄 某K大概就是HR吧

kazami111003/21 18:04光您說的律師費有可能由對方支付 我就知道您根本沒有

kazami111003/21 18:04實戰經驗

AccLaborGo03/21 20:25如果所述確實,明顯違法,提勞資調解後再訴訟蠻有機

AccLaborGo03/21 20:25會的,找法扶諮詢或諮詢一般律師都行,這種案子不會

AccLaborGo03/21 20:25太貴

cblade03/21 22:23這還算不錯了,我們公司想辦法搞走一批協理,然後

cblade03/21 22:23換了一堆草包進

cblade03/21 22:23來吃老本,至少你這還是有給資遣的..

kevinmeng203/22 08:42律師費用轉移的方法是對方求你撤告轉私下調解

kevinmeng203/22 08:42其他之前推文已經說過了,就不想多說了…

kevinmeng203/22 08:42自己去問律師吧,尊重律師,很難嗎?

MBAR03/22 09:35笑死,法律本來就規定不能隨意資遣人,還要硬凹律師親自來回

MBAR03/22 09:35才肯閉嘴,可悲的嘴臉

allmighty03/22 09:41同職位開缺違法 但如果職位職缺不同 只是有新進人員

allmighty03/22 09:41還違法嗎?

ithil103/22 09:59頗呵,都已經説的這麼清楚明白還要律師親自來向你解釋才

ithil103/22 09:59叫「尊重律師」,到底是要誰尊重是誰啊XD這就是HR的腦袋

ithil103/22 09:59嗎?

ithil103/22 10:01資料都拿到你面前:「我不看我不看!要尊重律師!」不敢

ithil103/22 10:01面對錯誤吸收新知的腦袋真可怕

kazami111003/22 11:54司法院的裁判書查詢隨便查都能查到一堆判例

kazami111003/22 11:54不懂一定要律師來解釋的意義在哪 呵呵

s1032043703/22 12:19說不定只是工讀生

j095832208003/22 17:16也沒什麼好問的,法條判例就在網路上大家都看的到

ji3g454jp603/23 21:53美光好像也這樣 記得明明砍人 但104又徵人

makio03/23 21:54Kevinm說的結果是對的 但是那有些前提公司要符合或做到 有

makio03/23 21:54規模的公司應該都會先做到

makio03/23 21:54當然如果真的是白目不先諮詢律師的公司 也許你朋友真的會

makio03/23 21:54

makio03/23 21:56影片的當然也正確 但是細節他沒有說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