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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心得] 藏壽司打工糾紛違法奇遇記

看板Salary標題Re: [心得] 藏壽司打工糾紛違法奇遇記作者
GameHeven
(Mark Williams)
時間推噓13 推:13 噓:0 →:76

: 推 shelley0628: 嗯…個人認為,藏壽司違法的地方只有擅自變更打卡時 09/05 23:07
: → shelley0628: 另外,最重點的一點,你非當事人,當事人要不要出面 09/05 23:12: → shelley0628: 檢舉還兩說~但是有吵有機會啦~雖然我不覺得藏壽司會 09/05 23:12: → shelley0628: 改~ 09/05 23:12當事人確定要告,後續會正式寫委任狀,我會跟當事人一起進法庭。
然後全程由我發言。
: → shelley0628: 還有我有個小疑惑,主管是怎麼知道你45分來的?假設我 09/05 23:20: → shelley0628: 沒東西不用放,衣服先穿在裡面,公告丶班表不看純簽 09/05 23:20: → shelley0628: 名,55分直衝消毒區洗手,打9:00不行嗎? 09/05 23:20制服不能帶回家,一定要在公司換裝。
公告班表一定要簽名,簽完才能進B區打卡。不能偷懶先去打卡。

公告必須背下來,幹部會抽問。可以不背,但要自己拿筆記本抄。
員工自費買筆記本,筆記本塞在身上口袋,幹部抽問,可以邊看邊念。
這樣子可以。

老樣子不准拍照,只能手抄。

班表一定要看,因為每天上班時間都不一樣。今天十點,明天可能是九點。
就由幹部決定,不喜歡做可以辭職。

班表不會用網路傳給員工,只會放在店裡,只能到公司看。
老樣子不准拍照,只能手抄。

主管不會知道員工幾點來,但是SOP 1~6就是會抽查,偷懶就是違規。
先做SOP7再回頭做SOP 1~6,一樣是違規。
然後薪水就是從SOP 7開始算。

15這個數字不是我幻想,幹部有親口說出「提早15分鐘進公司」這句話。
只是老樣子,不准帶手機,你怎麼錄音????

這七步我已經吵過了,你想得到的招式我都問過了,幹部通通拒絕,不能有任何改動。
不接受的請另謀高就。

15分鐘我沒有要全贏,贏1分鐘就夠了。

然後我會到處宣傳,藏壽司打卡之前也會給薪水,藏壽司是優良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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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個最好笑? http://gamehevenhome.blogspot.com/p/blog-page_1.html
勞動部長林美珠:勞基法越修越漂亮
行政院長賴清德:一例一休修法,民意所在
民進黨林靜儀:我的助理去大便,所以沒有人能接電話
民進黨劉櫂豪:台東歐巴桑都說一例一休該改
彰化活力旺企業協會蕭明仁:台灣哪有勞工過勞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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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TT留言評論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5.224.78.155 (臺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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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ttnowash09/06 07:25Good 只要敢告且有證據就支持

shelley062809/06 07:56嗯…當事人情況應該是不用到跑法院啦~畢竟當事人才做

shelley062809/06 07:56三天,了不起就給付三天又45分的薪水給當事人,藏壽

shelley062809/06 07:56司又不是付不起,只是檢舉是實名制,雖然不會透露給

shelley062809/06 07:56雇主知道,但鬧一鬧全部人都知道,你有衝勁,當事人

shelley062809/06 07:56未必會有~我不是在潑冷水,但或許對當事人來說少一事

shelley062809/06 07:56是一事~把更多時間拿來賺錢更好~

shelley062809/06 08:00再來,制服不能帶回家,那該不會都沒洗吧~那很噁吔~

shelley062809/06 08:00離職也好…orz

shelley062809/06 08:06班表,我記得服務業工讀生不都有假日班嗎?每天班表不

shelley062809/06 08:06一樣,表示每一位員工要每天來看班表?

yeh10jp09/06 08:24不能帶手機但應該可以用錄音筆?現在有錄音筆做得跟真的

yeh10jp09/06 08:24筆一樣,變通一下還是有方法錄音啊,除非進到第七步以後

yeh10jp09/06 08:24還需要過安檢門…

shelley062809/06 08:46還有沒做到違規會怎樣嗎?扣薪?不錄用?最後我覺得你很

shelley062809/06 08:46難讓藏壽司改變規定,你了不起請當事人檢舉讓勞檢處

shelley062809/06 08:46因擅自更改員工打卡時間而開罰(我相信高雄藏壽司應該

shelley062809/06 08:46只因這點被開罰),但對於相對強迫打下班卡卻要求勞工

shelley062809/06 08:46實務勞動的無薪加班,步驟1~5基本都是跟自己有關的事

shelley062809/06 08:46(舉例就是通勤),政府應該是幫不上什麼忙啦~

fiftyfive09/06 09:20推樓上,但是原po是在為工人階級與資本做對抗 敢出這個

fiftyfive09/06 09:20頭 已經很敬佩了

fiftyfive09/06 09:21權益本來就是一步一步爭取來的

fiftyfive09/06 09:21"錢"已經不是此事件的重點了 重點是公司"不該"這樣做

fiftyfive09/06 09:25不要取笑敢於反抗的人 他爭取到的光同樣也會照到你

toranpu09/06 10:36推樓上

nah09/06 11:21推樓樓上fiftyfive 很佩服該員工爭取的決心

shelley062809/06 11:33首先我沒有要取笑反抗的人,只是原po非當事者,要當

shelley062809/06 11:33反抗的人也要是當事者而非原po~以原po的立場,完全是

shelley062809/06 11:33別人喝熱湯,自己喊燙,很難爭取到什麼!而且,藏壽司

shelley062809/06 11:33有被開過15張罰單,如果有因步驟1~7的時候開單,早就

shelley062809/06 11:33改善了,還會留到原po爭取?說到底,sop步驟1~7就純公

shelley062809/06 11:33司內部規定,做的事也跟付出勞務不相關(了不起洗手跟

shelley062809/06 11:33看公告移一下順序,在上班時做這樣),實在是沒什麼可

shelley062809/06 11:33以讓政府執行公權力~

Ranger09009/06 12:02謝謝你們爭取勞權!加油!

eqtv09/06 12:40步驟1~6如果是公司要求就不應該在打卡前處理,應視為打卡後

eqtv09/06 12:41才開始處理公司要求,拿通勤比喻不太對,應該以出差比喻比較

eqtv09/06 12:42合適,公司要求你出差,原本就應該給付相關交通費及住宿費

eqtv09/06 12:43因為是公司要求的,所以應該以加班或額外給付的方式給與才合

eqtv09/06 12:44理,今天只是15分鐘,改天如果資方要求的事項需要花到20分、

eqtv09/06 12:4630分呢? 的確大部分的人都會因為不願花時間爭吵而放棄,cp值

eqtv09/06 12:48也不高,上面SHE大說的我相信原po早就考慮過了,沒有考慮過

eqtv09/06 12:49的人、放棄爭取的人就不會po這樣的文了,只需要支持就好

eqtv09/06 12:49希望原po跟事主順利抗爭,加油!

shelley062809/06 14:00我無謂支不支持,單純只是就是論事做個討論,首先原p

shelley062809/06 14:00o說公司要求提早15分到公司但不給薪,但實際上只需上

shelley062809/06 14:00班前做完步驟1~7,並沒有硬性在抓也無扣薪,原po說違

shelley062809/06 14:00規對員工也無實際損害(不過多了大概會走人而已)。再

shelley062809/06 14:00來檢討步驟1~7・私人包包放在置物櫃鎖好(有企業會給

shelley062809/06 14:00薪上班放自己私人物品嗎?)填寫登記表(嗯…這是步驟也

shelley062809/06 14:00很神奇),閱讀公告聯絡本(有爭議點)丶班表簽名(有企

shelley062809/06 14:00業會給薪上班看班表嗎?)。

shelley062809/06 14:00噴酒精換衣服(有企業會給薪在穿制服時間嗎?),滾筒清

shelley062809/06 14:00除身上毛髮,洗手(有爭議點)。以上,我覺得大概就兩

shelley062809/06 14:00個爭議點可以放在上班做而已,但原po要以什麼立場去

shelley062809/06 14:00爭取??

h0788020109/06 15:22真的是很雷的公司

h0788020109/06 15:22一般公司都是打卡才開始公司行程 更別說打卡還沒紀錄

h0788020109/06 15:22那請假怎麼辦 還要手機本人到場請假喔 人資都會有系統

h0788020109/06 15:22了 分割做個員工出勤系統根本不用多少錢 根本像故意凹

h0788020109/06 15:22

daniel365809/06 15:54怎麼有個資方打手一直要人息事寧人阿?

daniel365809/06 15:55有沒有立場爭取你說了算喔 讓法官來判不行嗎?

kirorolove09/07 12:48勞權鬥士是值得尊敬的

viwocm09/07 13:06看不懂,有人要幫忙爭取你說他在喊燙,那你在?

UCCUplz09/07 17:15推更新

UCCUplz09/07 17:17sop哪裡和勞務不相關了

UCCUplz09/07 17:17他媽的都叫sop了

shelley062809/07 19:46唉~大家知道原po不是"當事人"這件事嗎?原po自己的文

shelley062809/07 19:46章說苦主是另外一個人呀~苦主的三天薪水,藏壽司是一

shelley062809/07 19:46定會付的,所以義憤填膺的點就是步驟1~7,為了這些步

shelley062809/07 19:46驟必須讓讓苦主早到公司15分鐘做這些是不合理的,但

shelley062809/07 19:46知道嗎?苦主說他沒證據證明公司請他提早15分上班,也

shelley062809/07 19:46說藏壽司並沒有派人強制檢查員工是否上班前15分到,

shelley062809/07 19:46只說打卡前做完步驟1~6,那藏壽司主張快的人5分鐘就

shelley062809/07 19:46做完怎麼辦?好吧~原po就是有義氣陪苦主跟藏壽司對付

shelley062809/07 19:46公堂,當然調解會當然是一番爭吵,而要拿到原po主張4

shelley062809/07 19:465分(15*3)的加班費,一定會拒絕藏壽司的調解,改到提

shelley062809/07 19:46告民事訴訟,大家知道勞資糾紛的訴訟勞方要付1/3裁判

shelley062809/07 19:46費,苦主為了45分的加班費要付1/3裁判費,請注意,那

shelley062809/07 19:46筆錢不是原po付好嗎?是苦主!苦主為了45分加班費要浪

shelley062809/07 19:46費2個月跑調解會丶要跑法院丶要支付1/3裁決費知道嗎?

shelley062809/07 19:46原po義振嚴辭說會陪苦主到跑法院,要爭取權益,那原p

shelley062809/07 19:46o要不要幫苦主支付1/3裁決費?

shelley062809/07 20:34最後,我是支持苦主檢舉的,畢竟藏壽司擅自更改員工

shelley062809/07 20:34的打卡時間確實該罰~然後,我後續也不會推文~我打的

shelley062809/07 20:34推文都快原po的文章一樣多字了~

swallow032709/08 21:22所以你是苦主嗎?不是的話甘你屁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