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請問薪資與津貼
大家好!
我近期取得一份錄用書,想針對上頭底薪與津貼和總金額與前輩們討論!
填寫表單時我開3A000-3B000近四萬的金額,工作內容跨企劃與平面設計,近期得到錄用書上給予總額,其中計算方式是「本薪」+「伙食津貼2400」=3B000。
我留意到的事是
1、本薪低於我當初開的range,但如果加上津貼就有達標。這樣的做法公司的考量是什麼呢?我若找其他份工作,該以津貼前還是津貼後為依準?
2、這是一份含試用期三個月的合同,面試時主管說明想增加某項它部門的工作內容給我,我們感覺還稍難評估工作量,但確實跟當初面試時104的工作內容不同,於是錄用書上有將職稱微調。關於這點,我在想是不是有過了試用期,要求調薪的可能?
求大家解惑、有任何建議都很歡迎!
這份工作是我從國外留學與工作回來後的第一份,自知國外做的內容較少扛責任,雖薪水折台幣約42000,但內容來說,台灣公司要求更有廣度,但各項入門我覺得並不高,所以填寫待遇時也刻意壓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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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工作? 本薪沒意義 投保是看全薪 伙食津貼還可以讓你
少繳所得稅
1. 台灣的都是這樣拆薪…總金額有滿足就正常
2. 勞基法無試用期三個字,合約有,就“應該”要調薪
3. 你是不是台北市?不是都白說了…誰管你勞基法
伙食津貼2400依法免稅,所以大多數公司都會拆開寫
沒啥不好,伙食費的2400並無法律規定,換句話說不是「
不管本薪多少,本來就會再加2400給你」,而且還能免稅,
想成換個名目就好
這很正常,有些還有全勤
我也這樣 之前談的薪水 到職才發現底薪很低 全部都是
由類似名目疊上去
我是在板橋 算新北欸!為什麼勞基法白說了?
感謝解惑~如果都是拆開算 也沒有不好!
本薪+伙食津貼是最常見的正派作法,其他台商一堆名目的薪
水才是該頭痛的
@alwang 這是我第一份在台灣的全職工作 沒錯
@goodga 感謝!你這麼說我就放心了
通過試用期+5k
確定是算獎金的時候,不是用自己談的金額算,是用扣了2400
的金額計算
更正前兩個字:缺點
新北阿…還好,越往南…越沒有勞基法,起碼申訴還有
用
你自己看看義美的案子…只能科科
我第一份工作就是跟公司談本薪要多少
扣掉勞健保就可以實拿到幾乎是本薪的金額
通過試用期~ 我想就只是機會等年終嘍。我主要想問調薪
比例規範是該現在合同上寫清楚呢?還是過了試用期比較有
立場講?
談法太多了,要看你的產業跟工作性質,你的我沒碰過
,你可以談年薪多少,月薪多少,其他的打包變績效,
或是通過之後基本調薪多少,但通常公司都會說看你表
現再決定,最慘不調薪也有可能,或是透過接案子的數
量去談…方法千百種…但我建議,拿到手的才是實際的
…畫大餅除非你有動力或時間,不然一場空能承受嗎?
@rex
@rex0707 哦!我當時也在想有沒有談本薪的案例!那您目前
薪資中有含津貼嗎?
@kevinmeng2 哈哈 我了解、我目前是先做為主,能力夠了,
主管也能視行情給調整~
第二份工作就是用核薪去談了QQ
只能說每家公司談法不一樣 如果能事先打聽好比較好QQ
有伙食津貼讓你少繳稅,合法也正常!
錄用書沒寫要調薪就不會調;試用結束調薪是中小型台商常
見的作法,外商與大型台企不常發生
壓低自己薪水...不是一個很好的做法...畢竟國外留學及
工作過...
留學回來低於42?
三中相關嗎?
因為伙食津貼2400內免稅,你也可以少報稅
留學回來4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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