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已和解,再請雇主補足可以嗎?
安安大家好
事情是這樣子:
在前公司工作時每天9小時,禮拜六要再上四個小時(半天)班,休六(半天)日
而離職那個月未做滿一個月,結果老闆薪水只算工作的時間,休假日並沒有算給我,導致休假日的部分沒有領到(我是領月薪)
目前在上職訓局的課領職訓津貼,因為勞保被低報,也少領了一些
後來我跟雇主私下和解,請他補給我休假日的錢,勞退與職訓津貼短少的部分,後來雇主也補回來給我了
但今天才知道,老闆其實還少給我加班費(正常工時是八小時,但我們一天要上九小時班,週六還要上四小時班,這些都是算加班),加班費約1萬元
目前是打算不打算去要了,因為老闆幾天前才剛補給我之前短少的,現在再開口跟他要恐怕會給人觀感不好...但是又覺得有點後悔,當初要算時應該要算清楚才開口的,只能學個經驗了
想問一下,如果是大家,第一次私下和解後,發現還有未要回的部分,會再去跟公司要嗎?
--
※ PTT留言評論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8.171.230.224 (臺灣)
※ PTT 網址
※ 編輯: bear58 (118.171.230.224 臺灣), 04/15/2020 18:45:41
推
上九小時班有包括午休嗎?
早上八點到12點,午休一小,下午一點再上到晚上六點。
※ 編輯: bear58 (118.171.230.224 臺灣), 04/15/2020 19:23:08推
看對方是否願意補
→
否則正常來說 調節一旦成立 雙方簽名後就沒辦法再額外討
→
回
→
不過 調節成功前還是有機會
還沒有調解...跟老闆是私下和解,沒有透過勞工局的勞資爭議協調
推
※ 編輯: bear58 (118.171.230.224 臺灣), 04/15/2020 21:18:59
還沒有簽字都還可以
推
有要有機會 沒要自認倒楣阿...
→
你開個口討看看 搞不好多一萬 最差也被念一頓而已
→
付出的成本就打電話+幾分鐘而已
推
和解不簽和解書?雙方都挺牛的
→
你都已經離職了,對方觀感如何一點關係都沒有,能實際
→
拿到手的錢才是真的
噓
別人欠你錢 你跟他討還要怕觀感不好?
→
推樓上 你小劇場太多
→
你真的需要這筆錢 就去拿
56
[閒聊] 大家會想和解嗎大家好 之前因為加班費問題跟雇主上法院 結果判決下來我方勝訴,雇主必須付我方幾十萬的費用 雇主不滿,後來上訴了 雇主在前幾天提出想要和解,因此開了一個原本價錢的一半的不到和解金額31
Re: [情報] 新竹,憶芯科技,不給加班費(已和解)幾點事情補充。我不認識uchiyama,我不曉得uchiyama是誰 總公司交給勞工局兩樣東西 1.影片 2.根據影片做出來的打卡紀錄 兩樣東西都有交給新竹縣勞工局。18
[問題] 離職後特休不給換薪資&被求償前公司是員工個位數的小公司 到職日是八月底,離職日是上個月中, 到離職日約工作了七個月左右。 和我交接的是老闆女兒, 離職日當天我和老闆女兒告知特休換薪資的事情,請他轉達老闆、老闆娘。16
[閒聊] 公司要和解朋友沒有ptt帳號,代po 請教各位大大, 朋友因為公司積欠加班費 等等ㄧ些勞資糾紛的問題, 有去勞工局申請調解會了,3
[問卦] 2022新制開始,強制給加班費的八卦?今年勞檢重點,違者可罰2至100萬元 《勞動基準法》上「工作時間」的意涵,若超過八小時,進入延長工時就要給加班費 勞工正常工時以外 111年元旦起都算加班 以往都認定與日常工作有別而不算工時,但民國111年元旦起,都將回歸勞基法 勞動部提醒,如果雇主違反規定,恐涉及勞基法未給付加班費、輪班間隔不到11小時或是X
[問卦] 為啥國定假日加班費比周末加班費少依照法規 國定假日及特別休假出勤工資: 勞動基準法第39條規定:雇主經徵得勞工同意於休假日(國定假日或特別休假)工作者, 工資應加倍發給,所稱加倍發給,係指假日當日工資照給外,再加發1日工資。 等於就是平日的薪水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