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釋字760進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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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三等特考不全然等於佐四或乙等特考。釋字並沒有提到。
3.在法不溯及既往原則下,釋字結論也並沒有說本案可溯及既往。頂多是釋字即日起相關法規已不再適用。
4.退一萬步說,就算佐四要派官,選擇擴大解釋釋字,逕把當年的簡章內容或警察人事條例當小說時,也請一併讓現有的研所二技簡章當小說。也就是按比例(研所/二技/佐一二三四)派官,不是你佐四全包,輪派不到就退休時,請去找上帝,順便找娘子與牛魔王出來看。
5.佐四無權因此擴大解釋釋字,來間接凍結或剝奪現有其他內外軌三等派任巡官的派任名額與統調名額。
6.憲兵跟本版無關。拉此一戴白高帽子的或一二三等士官長出來討論,完全與本版或本議題無關。
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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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2:三等特考就是乙等特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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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時有的一般行政會來考乙等特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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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讓佐四類學長轉任里幹事也很好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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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可以用商調的(互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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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門都關起來了。背後有山的還是有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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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轉消再轉一般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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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點在“職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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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終於明白悟空為什麼要對唐僧動粗的原因與感受了…
噓
夠了喔
推
推一個
噓
再噓一個某L 自顧自的離題硬要回應
推
有官做,誰想轉任村里幹事?做村里幹事不如辦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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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人的文你也要硬回 夠了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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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素質被淘汰真的不感意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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刷存在感 淨貼些自以為的理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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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笑了XD 到底在回什麼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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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算不算鬧版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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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村里幹事不錯欸,作息正常先贏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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丙哥到底在說哪國語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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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1996年以前是分為甲乙丙丁的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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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後則是改成現在的二 三四等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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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釋字提到是對三等的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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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釋未擴及到1996年以前的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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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有時候覺得內政部這樣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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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的有點誇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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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是不知道當時的人事條例或招生簡章怎麼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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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裏就不妄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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餅哥真的狂 完全不知所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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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是噹噹噹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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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樓到底在?
推
本版與憲兵無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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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閒聊] 警察制度改革夢想壹、前言: 因釋字760號解釋造成數千名舊制三等合格者能於現在及可預見將來至警大補訓而取得警 大訓練合格資格,進而取得分發巡官資格。 貳、產生問題: 一、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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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益] 法緒的準備方法看了很多心得文 很多人都說刷題目 重點是大法官釋字跟增修條文 讀憲法cp值比較高 可是大法官釋字很長又很多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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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益] 關於刑法誣告罪所謂的使人受懲戒處分刑法誣告罪的成立除了意圖使人受刑事處分 也包含意圖使公務員受懲戒處分 而一般來說懲戒處分有九種 所以如果意圖使公務員受到這九種懲戒處分而誣告,則有誣告罪的適用 但是看大法官釋字491有提到- 書名:大法官解釋第幾號 作者:作成該釋字的大法官名字 出版年次:該釋字公告日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