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2020的台南 很像2018的高雄
: 高雄轉爐石 → 重罰300萬及處理費用89億
: 台南爐渣 → 重罰6000元
: 重點不是全台都有污染、不是台南只有一點點被污染
: 重點是埋了幾十噸廢棄物,重罰6000
結論講在前頭
1.AirJordan的爆文,事實上沒有任何關鍵證據可以證明,這件事情跟市長有關,也不能證明市政府有包庇。事實上,他的文章內的圖片幾乎都是重複使用的新聞截圖。
2.對於行政機關來說,汙染物裁罰,初次最低罰+限期改善+累進處理,這是基本組合,正常在不過的處理方式,甚至是很多行政規則規定的處理方式。
3.你要因為只罰6000,就去說官商勾結或是綠色恐怖、綠共之類的話,除了能證明你完全不懂行政法與機關運作方式外,啥屁用都沒有。
考量到行政罰鍰彈性與個案適用,通常立法單位會授權行政機關訂定行政規則來具體裁
罰標準,這實在是常識到不行的常識。
事實上,環保局自己就說過,因為法令關係,第一次裁罰只能從最低額開始。AJ的某篇文章第一個圖,新聞就直接寫了「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就是規定初犯只能從最低額開罰,阿老實說這種標準也幾乎是所有行政罰鍰的起手式,反正初犯都罰最低。
https://reurl.cc/A8D8qe (自己點進去看)
阿最靠杯的是,這篇文章自己引用的圖片一開始就講到「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結果整篇文章都在說「廢棄物清理法」沒說,所以機關說謊。
學甲爐渣有沒有輕放,這我不敢說,因為說老實話20幾篇系列爆文看完,老實說也看不出什麼關鍵性證據。拿新聞圖片一直貼或是貼郭再欽在哪裡任職的資料,在根本上都不能證明郭再欽違反廢棄物清理法,或是台南市政府有圖利的問題。畢竟證明地裡面有沒爐渣很簡單,但問題是你要往上扯到郭再欽的責任就已經是高一個層次的法律證明問題了,各何況這系列文章根本上是在隱射台南市政府圖利民進黨籍業者,這個要證明的難度根本難上加難。我不會很意外這種文章的內容水準,畢竟在法院或是公家機關,大家都很常看到這種黑函,至於內容是不是跟他寫的一樣聳動,我只能說通常不是。
在這個討論基礎上根本沒辦法去判斷爐渣事件的爭議阿,因為太明顯在帶風向了
我真的無法理解欸,一篇文章的標題跟第一張圖就直接自打臉,然後底下也可以推成這
樣,是在推三小。
結果後續有兩篇文章,看起來就是稍微有法律常識或文字閱讀能力的,也說了這個事件要回去看行政規則,結果完全沒人推還被噓爛。
再來,所以的六千罰鍰,我在看的時候就覺得應該包含限期改善,實際上也確實有這個要求。所以行政處分的內容事實上是包含罰鍰+具體義務的,如果無法限期改善,就會無限期稽查下去,然後累進式增加罰鍰。
要直接把獲利跟罰鍰金額比,要說荒謬也確實荒謬。但其實這種作法在實務上就是很常見,因為今天行政機關都會去考量比例原則,很多時候更會考量過頭。所以對於行政機關來說,反正我有限期你清理了,只要時間到你不清乾淨,那我就會一直累進罰下去,後面也可能會吊照或斷水電等等,但總之重點在於要求你清理乾淨。至於你說業者是不是該處罰的超嚴厲,老實說在機關眼中看來,那是地檢署該處理的事情,行政罰終究只是行政罰,概念上就跟闖紅燈罰600是一樣的。
這種案件真的是標準的打手槍型案件,沒有真的進入司法程序前,用一些引人入勝的資料講的雷聲超大,實際上進入司法程序又面臨無法舉證或是不符合構成要件的問題。等到案件結束了,大概又是司法不公的一片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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喬丹的文是煽動,我建議可以看olctw的文
再來,環保局說工業區可以埋爐渣誤導檢方也是問題
台南的行政機關看起來就是有疏失跟包庇的問題,跟某
郭的身份合在一起看,如果你不做這種事,何必怕人打
喬丹之前每天都在放老人的「阿能怎麼辦」圖,看了幾
篇就反感了,你要爭取版面也不是用這種博取同情的圖
片
還有說學甲分局派三個人去他家通知到案的事,明明就
是標準程序,也可以帶風向說警局在針對他
要追爐渣的事,olctw的文章比較值得看
環保局有沒有誤導檢方這部分我沒有研究,因為一開始大家都用6000元當作攻擊點,就已 經讓我定調成政治攻擊了,本篇文也是從這個點著手,至於你講的我會去看。但我還是覺 得,「如果自己沒做幹嘛怕他人講」這種說法很不負責任,如果是這樣法律幹嘛處罰誹謗 或是公然侮辱? 再來,刑事訴訟法就有說「送達文書由司法警察或郵務機構行之」 你知道實務上如果要開警車,最低人數就是三個人嗎?你去問警察朋友就知道 事實上,就是警察去送通知書,這根本沒有問題,結果卻說成「三個警察去抓人?」 你不說我還不想講,警察這件事情,更可以表現出鄉民對於司法實務有多陌生 講的那麼誇張,實際上根本一點問題都沒有
這就我說的,一分事渲染成12分嚴重。真有問題,小老百姓也不
能怎樣,真的抓到貪汙,當然罵死啊!還沒之前罵的昏天暗地,
結果又雷聲大雨點小,之後要再讓人支持,效果會遞減的。
所以工業區真的可以埋爐渣嗎?
三個人這點包恩你去了解一下警察出勤的形式,會到三
個人肯定就是主管(所長副所長)+兩個巡邏員警了
阿送個公文需要到主管出馬?不就有人關切
yago你這樣的邏輯,DPP很多事情也是雷聲大雨點小
像是那個糖衣毒藥ECFA
政治文我就不要再浪費板面了,跟政治有關的本來就會
有政治插手,就像當初太陽花有沒有DPP插手?反核有
沒有政黨插手?以前是國民黨執政很愛說"這些活動後
面都有政治插手,不乾淨",所以有政黨介入就無視事
情是非對錯了?回到原點,農地埋這些東西然後輕罰+
到現在都還沒清完+不去主動清查,這些是對的?
閣下莫非在環保局任職,不然你怎麼能肯定說沒去清查? 你再回頭看一下,我說了「累進裁罰+限期改善」 說白了,就是叫你業者自己清,每隔一段就會來檢查,還有殘留就繼續加碼罰,但我機關 不會主動來清,這樣有理解了嗎?
※ 編輯: cipc444 (1.164.141.149 臺灣), 11/01/2020 13:30:14如果不是明擺著任何人看了都覺得有問題,光是幾句煽
動性的言詞,會有人理會?
理性幫推
我是很少看到警車上是三個人啦
那我根本相反,我看到的都是三個人開車巡邏 2個下車去簽單子,1個在車上雇車
※ 編輯: cipc444 (1.164.141.149 臺灣), 11/01/2020 13:31:07如果有做,那為什麼不在有人質疑的時候拿出證明說有
查、有繼續罰、有檢查他有沒有改善?
假設有人罵你媽是母豬,那你是不是應該主動拿證據說明你媽不是母豬 就算別人一直瘋狂帶風向,不理會你的解釋,也是你的錯? 以上是舉例,完全沒有要污辱你媽的意思,如果不舒服請見諒。 但老實說,今天是誰跳出來質疑對方違法+圖利,你怎麼會反而要被質疑的人出來自證清 白? 更何況環保局發多少次新聞稿了,你有看嗎? 還有,「如果沒有根據的事情,大家怎麼可能會因為煽動性文字就相信?」 老兄,你講這話是認真的嗎?我們活在同一個台灣?
※ 編輯: cipc444 (1.164.141.149 臺灣), 11/01/2020 13:34:06拿出來就能打臉網路上的烏龍爆料了,所以說明呢?
不說網路爆料,陳椒華也拿了空拍圖、拿了資料出來
台南市政府有正面回應嗎?還是繼續說沒事?
https://web.tainan.gov.tw/epb/News_Content.aspx?n=15914&sms=17505&s=7710613
GOOGLE一秒的東西,你硬要裝看不見? 內容信不信隨你,但你說沒有是不是有點過分?
https://web.tainan.gov.tw/epb/News_Content.aspx?n=15914&s=7711809這裡也有提到後續的要求清理等相關處置,跟你講的都不一樣,你可以研究看看
※ 編輯: cipc444 (1.164.141.149 臺灣), 11/01/2020 13:35:50這麼有趣 我除了看到要去架臨檢站的警車之外
每次看到警車都是正副駕兩人而以耶
你讓我想到韓導 吹牛的事情大家不都信了 高雄發大財
柯粉真會掰
你說的依法裁罰 我查了一下 "應審酌違反本法義務行為
連久病厭世自殺都能被洗成治安不好就知道不對勁好嗎
應受責難程度、所生影響及因違反本法義務所得之利益,
我也記得看到的警車都是兩人居多
並得考量受處罰者之資力" 另一條也有寫了 "行為人違法
你天的第一個連結,1.後續就是毫無處理消息,都一年
了,行政裁罰不需要等到司法判決出來才能罰,在拖什
Victorleon你要拿彈性條款出來說,那我沒意見
所得之利益超過法定罰鍰最高額者,裁處機關得依違反廢
麼?2.這個已經被打臉是完全就是誤導檢方,環保局在
法庭上作證說工業區可以埋3.罰的跟這次吵的爐渣是兩
行政機關就覺得這個案子不特別,就依照附表裁罰,至於行
政機關的判斷對不對,你我不是法院,我不知道你也不知道
塊不同的地,這也炒很久了,市府就是一直說已經罰過
棄物清理法所得利益認定及核算辦法規定,於所得利益
之範圍內酌量加重裁處,不受法定罰鍰最高額之限制"
你可以覺得行政機關認定此案不特別 我們鄉民認定此案
特別就變打手帶風向...
有人可以提供環保局誤導的資料嗎?我目前查不到3Q
第一次裁罰只能罰最低額度 我是覺得荒謬才去Google
防疫檢疫外出直接被罰100萬的有...真的看行政單位
簡單說,中央2010年發函說農地工業用地都不能埋爐渣
V大我跟你講一個現實面好了 如果第一次裁罰就高過最上限
結果環保局到2018還跟議會講說可以埋
你要引用特別條款 還有超嚴密舉證說明 才有可能將來不會
被撤銷 而且對公務員來說很麻煩 但相反的 我只要按照標準
來 累進裁罰+限期改善 一樣有效果 而且完全不可能被撤銷
是你會選哪一個? 我自己工作跟公務屆還有法院有點關係
埋爐渣2億這麼好賺大家一起發財就好了啊 但是你知我知
我真的不覺得這個處置方式有什麼問題 真的再平常不過
埋的人是我 那肯定是直接罰到脫褲...
抱歉你貼的連結 我看不出2015年的誤導情形
我需要的是筆錄或是起訴書等資料 而不是用推敲或是立委說
你的說明我能理解 新聞看這麼久也差不多符合你的說法
所以做出這種小事的中執委到底民進黨會有什麼道德處理呢
讓我們看下去 要說把小事喊成大事 那個黨不是都很行嗎 大
創一樣是小事啦
但是我們不就是對現實不滿才會對爆料有共鳴 我是不會
爐渣在那邊多久了? 罰6000?
陳椒華有說他像檢方調不起訴處分書,裡面有寫說是環
幫忙推爆 但是對"一切依法 謝謝指教"這種做法確實不滿
保局講說這不是爐渣是再生粒料可以埋,才不起訴
不過這我想我沒辦法調到
今天這種先救火 發現提的是油 再改風向的也不是只有爐碴
總之我們要的政府是不會震怒的 是和諧的
for大 我有看到你講的 但誠如我所說 這一切都是陳的說法
我個人是支持時力的 上次投票也給他們 但我覺得這樣並不
充分 如果他講啥就信啥 說實話就是人云亦云而已
汽油也是產品 倒在海裡全世界都會大驚小怪 只有台灣的田
不值錢啦
改變是一步一步開始 如果環保局真的罰了一億然後文件
說明都準備好 那大家幹的就是是撤罰的單位...
目前書面的證據就是只有環保局提供給議會的
現在市府的態度就是"我有在做了,你們不要一直關切"
裁罰一開始不能罰最高額度這我能理解,不能理解的是
後續就是放置...連108年檢舉都要拖1年半才要罰
我們也能理解真的重罰 局長可能就別混了 你要當上司眼
正解 但你會被外來4%噓爆
中的乖寶寶 那被鄉民公幹也是意料之中的不是嗎?
其實市府要是願意一開始就認真看待 那還會是今天的局面
關於環保局動作很慢這件事情+1 郭再欽是民進黨籍很垃圾+1 其他如上面所述
※ 編輯: cipc444 (1.164.141.149 臺灣), 11/01/2020 14:09:51如果不起訴書不是這樣 那檢方可以公開啊 今天哪一個是當
他一回事了 再打下去難道要打清德嗎
起訴書過往是不會公開的 近來有一些案件會公開 但是極少數 目前起訴書公開還在試行 以往不公開的理由是因為隱私 設想你都已經被不起訴了 代表法律上這件事情你無罪 結果還要被拿出來大作文章 探究隱私 肯定不舒服 這就是為什麼以往起訴書或不起訴書都不公開的原因 你要求檢方公開 檢方是不會屌你的 人家概念上是司法機關(雖然隸屬法務部,但畢竟內部都是司法官) 要對民意負責的是行政機關 可不是司法 對民眾來說 政府都是一體的 但事實上台南地檢跟台南環保局根本八竿子打不著 兩者之間 除了環保局被叫去問話外 根本沒有業務聯繫
※ 編輯: cipc444 (1.164.141.149 臺灣), 11/01/2020 14:13:12但他不是第一次阿
然後爐渣倒農地就是違法了還看不出來?
AJ的文我從頭到尾都有看,煽動性是有,但講白點你市府好好
處理會有煽動空間?然後黃偉哲和郭再欽這二個人的關係,上
網找就一大堆。二個人關係好成這樣,黃偉哲一直撇清、環保
局動作超慢、議員找大學驗出來和市府的數字差十倍…以上種
種加起來你跟我說清清白白沒有可疑處…跟馬九依法行政謝謝
指教有何不同?
想護航直接說 最好郭再欽跟黃偉哲沒關係 聽你唬爛
高雄都可以擠出300了。台南的6000說不是自己人都沒人
相信
這種垃圾人渣還有人要護航 唉
先幫補血~ 有些爐渣文章的確是都言詞強烈但沒決定證據
爐渣就在那了還沒證據,還不如說無毒算了
其實就跟這次長榮案子一樣,民眾的容忍程度不同。在台南不
合理的地方在於綠色惹出的事件會被當小事,若是在台北這事
情還不被連續報導嗎?並不是說市府處理真的有什麼貪瀆,而
是“政務官”們以民氣高而桀傲,才會讓人看不下去
你文章真的有問題 你看不出來有違反廢棄物? 但已經罰60
00 所以你是打臉市政府?
黃偉哲如果跟郭再欽很好會逼他清爐渣還直播嗎
發生在台北數字版一聲也不坑吧 笑死
那直播能代表啥?
先交代運去那和剩下幾十噸在哪拉
這件事市長自己就笨 也不敢動他 現在搞到一路被燒
都埋多久沒人理 現在才初步罰6000你也是講的很開心誒
有了台灣價值就是不一樣呢
獲利上億只罰6000...罰他清完他還是獲利上億阿...
理性幫推
同上
反正不合己意就說是1450貼個標籤就可以啦
所以郭現在還是民進黨總幹事 黃還提名他當政府相關職務
然後你開頭說跟黃偉哲無關???? 有你這樣護航 爐
渣米沒少吃我肯定
推理性分析
理性推一下
理性推!果然只有知法犯法才能賺大錢 難怪我窮
先問問你的立場吧
怎麼會覺得這種事只罰6000元是ok的...汙染是沒在管你支持
誰要大家一起擔的耶
地方版要連續爆文很難耶 像地震自家之類最容易爆
類似主題每篇爆是怎麼回事
Wow 是位爐渣米吃很多的朋友呢
2
這一串很有趣 金城武 彭于晏 山上智久 名流聚集 每個人都有自己的想法 要貼標籤還不容易嗎? 起始的呼吸...金城武 就感歎過台女沒辦法像他一樣 發起如此深刻的社會議題10
首Po爐渣事件、社會安全網等問題 都很值得市民關注監督 但 不理性的帶政治風向不可取 現在的台南29
以下恕刪 平穩安居樂業這句我看起來實在有點刺眼 有印象中華西路今年死了多少人嗎 酒駕撞死人 閃違停被拖板車輾死 毒販撞死人還下車肇逃4
最近政治風氣有感而發:我個人老了,不會期望一個政治明星上台能解決所有事情。能平穩安居樂業就好,也不想台南多發展,慢活就好。 新聞媒體已經夠嗜血了,有心人士更是見縫插針,一分嚴重的事新聞看是三分嚴重,再渲染到十分嚴重,民粹到十二分嚴重,好事都蓋掉。 爐渣要處理,該罰的罰。為了爭目光,一塊地渲染成全台南農作物都被汙染的刻版印象。更別說主導者左手反新建合法處理場,右手反鐵路地下化,全反自助餐。 雙北有發生隨機殺人命案嗎?有。不是只有台南有。長榮我母校鄉下地方本來就荒郊野嶺的沒燈很正常。該檢討的是加害者,不可能鄉下地方都燈火通明,再說,即使地球24H都白天,兇殺案也不會消失。 房價問題,全球沒地方投資,熱錢擁入房地產,買不起,先租吧,遠一點的便宜房子也一直都有。市中心物以稀為貴,買房前希望便宜入手,買房後希望房價漲,這是人性。等少子化發酵+3D列印成熟。7
我不確定自己是不是你定義的那一群人,不過我基本上都盡量把各方資訊進行基本查證與 收斂,希望大家聚焦在事實討論;無論是加油添醋的方式,或是像你這樣用局部錯誤推翻 全部言論的作法,我想都不容易促進公共議題的理性討論 學甲爐渣事件我有整理懶人包66
中壢理性這種東東我以為以前只有KMT才會用,笑死人 ※ 引述《yago (☑台南彭于晏)》之銘言: : 最近政治風氣有感而發:我個人老了,不會期望一個政治明星上台能解決所有事情。能 : 平穩安居樂業就好,也不想台南多發展,慢活就好。 : 新聞媒體已經夠嗜血了,有心人士更是見縫插針,一分嚴重的事新聞看是三分嚴重,再X
這篇打得真的好 看得的我台南人好感動 但仔細一看id....等等? 好了沒?再裝就不像囉 現在是師傅下令要攻陷地方版嗎?23
于晏你好,我台南山上的智久啦。 避免被洗成4%5毛、柯韓粉、中共同路人, 所以先說我自幼賭藍, 自從有投票權就長期投綠。 (小英、西瓜哲除外,那段時間我在國外)
爆
Fw: [分享] 環保局說郭再欽初犯只能罰六千根本造謠作者: AirJordan (MJ23) 看板: Gossiping 標題: [爆卦] 環保局說郭再欽初犯只能罰六千根本造謠 時間: Wed Sep 9 20:28:25 2020 我真的不懂台南市環保局 為什麼要包庇郭再欽成這樣30
[情報] 議會爐渣案專案小組今會勘學甲以下節錄自林易瑩議員臉書 9/14 文章 今天(9/14)是台南市議會學甲爐渣調查小組會勘,我與議會同仁前往(前)明祥馨廠址 、已挖出瀘渣堆置地以及新被檢舉的掩埋地,環保局也隨之進行匯報。 在匯報的過程中,台南市環保局強調,在2016年首次開罰時,因為中央尚未針對廢棄物清15
[請益] 關於行政程序法一題各位先進請問一題行政程序法 地方稅捐稽徵機關發現甲未繳納108年度使用牌照稅,卻開車上路,違反使用牌照稅法第 28條第1項規定;財政部為使辦理裁罰機關對違章案件之裁罰金額或倍數有一客觀之基準 可資參考,訂有「稅務違章案件裁罰金額或倍數參考表」,地方稅捐稽徵機關乃依上開相 關規定,處應納稅額0.3倍之罰鍰。請依上開情境及行政程序法規定,簡述財政部訂定「15
[請益]再請教一題行政序法問題各位同學大家好, 還是上次那題,經過各位指點,我修正如下,請各位再次鞭策 地方稅捐稽徵機關發現甲未繳納108年度使用牌照稅,卻開車上路,違反使用牌照稅法 第 28條第1項規定;財政部為使辦理裁罰機關對違章案件之裁罰金額或倍數有一客觀之 基準 可資參考,訂有「稅務違章案件裁罰金額或倍數參考表」,地方稅捐稽徵機關乃依- 【111年行政法必考實務見解解析(12) – 在刑罰判決確定前,行政機關得否先行裁處「 行政罰」? 】 今年高考以下這題,還滿有趣的,跟大家分享一下 ★ 針對接下來的地特,111年新修法與重要實務見解一定是考試重點! 我會在【行政法】 Line社群讀書會,分享「行政法」這些近期考試趨勢與實務見解。提供大家參考。讀書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