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政策提點子-教師退出校外導護工作
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中
有老師提出教師退出校外導護工作
目前已進入附議階段
內容如下
提議內容或建議事項
教師時常需要擔任校外導護工作,在校門前的馬路上指揮交通,但教師其實沒有權力也
沒有責任這麼做。
法律只准警察跟義交指揮交通,如果教師在指揮交通時,因駕駛不服指揮或其他原因,
造成傷殘或死亡,責任是由老師負擔。
而且,在教師擔任導護工作的期間,班上的學生如果出意外,也是由老師負責,還可能
被告。
因此,希望能讓老師退出校外導護工作,改成顧聘義工來保護校門口的交通安全。
利益與影響
讓教師能把更多時間和精力使用在教育方面上
網址如下
https://join.gov.tw/idea/detail/b3dbe874-fc96-438c-908e-729ee20e8ee7
請贊成的老師協助轉傳
--
推~~
推~~~
附議人數還很少呢
支持!已覆議~
台北市應該已經是這樣了,校外只有沒指揮的愛媽
應該要廢除學生交通隊。。。。。。
然後責任給義工負?我覺得這思維很母湯。
你這種講法感覺就是義工時間和精力太多,來學校幫
老師當擋箭牌。應該把責任轉移到有法律力量,也有專
業素養的人身上。至於是誰,大家都知道。至於有沒
有可能,這要問天了。
老師也沒權力與專業知識來指揮交通喔
政府沒管的話,老師真的不用這麼熱血去指揮交通
給五樓,台北市還有學校老師要站導護喔
不是教師熱血... 是長官/行政要求
請把責任回歸家長
給大家參考一下 澳洲是把導護工作包給當地社區組織
算高額鐘點費 因為是casual性質 時薪24還多少 一堆
退休老人搶著做
一小時24我也搶著做~
責任歸給地方或中央政府才是最佳解,其次是學校湊
責任推給義工?校外的責任當然還給家長啊!再說了,
錢找人指揮(當然要經過培訓)。給義工處理還要人家
擔責任,是下下策。
義工還有自由選擇的權力,沒人逼他。我們呢?可以
比嗎?
讓孩子安全到校交給老師,這是家長的責任,一直以
來,我們都承擔了不該承擔的,以前沒法律糾紛,現在
不同了,更沒必要承擔。如果政府想便民,就自己想
辦法,別凹老師做功德,再置老師於不利之處。
這樣真的很爛啦!
有功無賞,打破要賠,不公不義。
神經病,誰說要讓老師繼續擔了?
又有人口不擇言露出缺乏教養的本性了,請道歉,否則
檢舉。
贊成
雖然平台真心覺得沒有用,但有開始就要支持,覺得
不好的其實可以去提案,方向相同一定支持
推
現在的法令本來就沒規定老師要站導護阿 是要提什麼?
有站外導的都是校長要求的。沒有法源 找校長談就好
google"國小 導護 辦法",好像只找到台中市有訂定辦
法,不然都是各校自訂的...
推。
支持~我們是北市國中還站導護喔~
已附議!!
這議題吵十幾年了,兩大團體都沒成主流推動廢除者
,成功機率很低,交安評鑑還都是指標 項目,狗吠火
車罷了
如果連狗吠火車都吠不出個聲音,以後日子會更難過。
總比什麼都不做好
請讓教師專心教學,導護工作之於教師根本無權也無責
@casde 我指的是不指揮交通, 外導還是有的
另外有聽聞某校家長會出錢請人指揮
這種專業的事情還是要讓專業的來, 不然很危險
天真,這種做樣子的平台有用,那為何不處理管教權和
教師權益的問題?這批爛官僚只在乎自己的權力,要
讓他們怕或打到痛處,就是投票讓這堆人滾下台,除
此之外別無他法。
已附議。還可以結合另一個已成案的「校園志工」立法
來讓問題得以一併解決。
done
現在就是有學校還在讓老師指揮交通,指揮車輛該到
哪暫停,在無紅綠燈的情況下讓警衛吹哨指揮車輛停、
駛,變成疏導交通,脫離維護學生上放學安全的任務,
變成指揮駕駛人了,管理成人,這是老師的職責?
所以導護老師得面對家長的質疑辱罵,行政長官視而
不見。而且家長還真的罵得挺有道理,老師憑什麼管他
們。
現在的問題是,好像也沒有法條叫老師一定要當導護...
google了一下,只找到台中市似乎有訂辦法,其他都是各
校自訂的辦法,所以在這個平台提議,我是覺得怪怪的啦
另外如果想要成功,我覺得訴求的單位明確會比較好,
希望有作為的單位是總統府?行政院?教育部?國教署?
現在是學校要求教師配合當導護工作!
務實一點,行之有年約定俗成對家長有利的東西,沒
有哪個校長想碰啦!當然是往更高層做訴求,讓各校
方便依照上級指示行事,雖然上級很廢愛裝死,但這
類訴求有比沒有好,給推。
推
什麼都改這種才不廢除
請問老師當導護的理由到底是啥
是做給外人看得當行銷 順便訓練奴性
這絕對附議 沒第二句話
當事情沒人做時……
好啦!反正老師每天都要照顧學生,就順便吧!
每週調查不完的單子,宣導不完的事情。
一天到晚叫人宣導交通安全,該取消導護讓老師休息了
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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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導護老師被車撞重傷 教團揚言發起「不合作依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條規定: 駕駛人駕駛車輛或行人在道路上,應遵守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之指示、警告、禁制規 定,並服從執行交通勤務之警察或依法令執行指揮交通及交通稽查任務人員之指揮。 從此規定來看,「依法令執行指揮交通之人員」並沒有包括教師,教師沒有指揮交通的權限 ,一旦發生任何交通事故,都會非常棘手,這不是用一句:老師當導護是做愛心可以蒙混過5
Re: [新聞] 高雄教師站導護遭撞 學校公布捐款專戶盼教師指揮交通基本上違法的 一旦發生擦撞事件 案件到了法院都是老師違法指揮要吞刑責 基本上國中生小學生又不是白痴 弄得他們不會過馬路一樣3
Re: [國中]高雄教師站導護遭撞 學校公布捐款專戶公共政策《教師退出校外導護工作》連署附議最低門檻都沒過 只靠網路上發文推文是影響力是極為低下的 另外,很多學校早就不排教師站外崗,全都站校門內 在凝聚更高共識推動修法前,2
Re: [問卦] 在高雄站導護被撞的老師至今昏迷不醒?教師指揮交通基本上違法的 一旦發生擦撞事件 案件到了法院都是老師違法指揮要吞刑責 基本上國中生小學生又不是白痴 弄得他們不會過馬路一樣X
Re: [新聞] 高雄教師站導護遭撞 學校公布捐款專戶盼這個 我不會捐 近二十年前 我在台北縣教師會的理監事會議上 ( 我是學校教師會的監事主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