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報] 某pc大廠的裁員
最近裁員的某外資pc大廠,
條件讓我大開眼界
沒有優離
只有最基本的勞基法遣散費minlist(6, 0.5xN)
不知道文組HR們已經廢物到這種程度了
連勞動法規都不懂,可以這樣火人
兩年前美光裁員,許多人優離金拿的笑呵呵
結果外表光鮮亮麗的大公司竟然這樣搞
有沒有卦?
--
d?
怎麽了嗎
有照勞基法你就別嘴了
誒取批?
樓上最好好好讀懂勞基法 別跟那些文組的一樣
按照勞基法是不能直接火的
難到要給24 x N 還保證下份工作?
Hp吧 H福利一直比D差
光鮮亮麗過了就夠了啦
應該是要有工作不能勝任證據,而且還要給改善機會
,無法改善才能資遣
只給0.5×N要人直接走,擺明欠告
不過沒必要扯文組還是理組啦
所以勞基法的規定是怎樣?業務緊縮也不能裁員?
勞基法第11條有五款可以用,不一定要用PIP
虧損或業務緊縮時也可以裁員
沒PIP直接火人?
大規模裁員怎麼會以不適任當理由?
怎麼會覺得這是HR可以決定的.. 要罵也罵對人好嗎
是華碩?
以為勞基法規定吃大鍋飯? 報備主管機關就可以裁好
嗎 法盲理組
喔喔沒看到外資
走業務緊縮那條吧
呵呵
光鮮亮麗的系統廠 蘋果嗎?沒聽說啊
hp 吧 hp 一直都是台骨到不行的公司
集體訴訟啊
ㄜ…違法了嗎?
照勞基法來講,要砍人其實很困難,有很多條件
但是....你要跟公司打官司嗎???
可以因為業務緊縮砍人,但要預告
台達吧?最近在裁員
幫高調
Lenovo嗎?今年裁了30%左右 也是突襲通知
pc大廠。hp吧
HP的筆電還是伺服器啊
沒給你游泳池很給面子了
在那叫什麼叫 在吵一毛都沒有
HP吧 真的很慘..
就是知道勞動法規才沒有多給,又沒有違法
剛好趁這個機會讓大家仔細看看台灣的勞基法有多垃
圾,資遣只給N/2笑死
縮減營運,經過通報就可以裁了
公司主動資遣敢一毛都沒有試看看
比照勞基法怎麼了嗎? 怎麼不檢討立委豬公
嗆人家文組結果殊不知自己才是笑話
人家都很懂法律的=.=
勞資訴訟,資方勝率低於勞方,誰是笑話?
還以為資方很懂法律 下去乖乖當奴剛好
你那個勝率是有一堆低能公司灌水導致的
勞基法規定資遣費是N/2還是1+N/2?
真假 好扯
你都講文組了,還期待他們什麼,智力正常的會念文組?
所以講了這麼多,找律師了嗎
在這邊嘴秋不知道是能改變什麼?
有人告嗎? 不告之後就有樣學樣的了!
所以只要主張業績緊縮就可以輕鬆打發,那麼之前那
麼多公司給大包的豈不是傻子?真的去多讀法條跟高院
判例好嗎
台灣HP有工程喔? 我還以為都是業代
好了啦 關HR 屁事 以為他們權利有這麼大嗎
說真的 其實聽起來不算差 外商一定有月薪10萬以上 0
.5N也是有5萬x6個月了
還扯什麼文組,活到這年紀還在搞這種歧視別人提升
自己優越感的言論
符合勞基法就好了,冗員被裁還想把公司當盤子薛,
難怪台灣人也越來越糟糕
哪家外商砍人不是直接砍的?錢給了就是要你滾了,
台灣公司一堆不給錢一樣要你滾的
那家公司就算裁50%也不影響營運
反而是自知沒競爭力只會動嘴久了,才在那邊還想薛一
筆
會這樣想的還真的是裁對了
多給是公司願意多給的,不然就是照勞基法,你是不
是被砍了想討口氣?
相信我 台廠一定更慘 以台達為例 資遣公司給不到一
萬元
你領的肯定不只台達電的小於一萬元吧
很好了別討拍 台達前不久逼離職 要簽自願離職 然後
日期還被人資改成好幾次
然後還讓新聞不要報導
守法不錯了,不爽叫立委諸公調高月數
都修過法N變0.5N了,不然像台商搞你自願離職嗎?
外商裁員就是這樣,越晚裁就越多人,條件就更差
樓上 台達逼簽自願離職讓我很驚訝 小弟在科技業20年
沒聽過上市科技業公司敢逼員工簽自願離職 公司要炒
人 就是走資遣流程 逼員工簽自願離職 這嚴重違法 員
工可以告死公司
樓上20年沒聽過海邊跑步嗎?
好了啦。以為跟之前美光一樣?
hp 過去一年股價上漲了 43% ,不可能這麼小氣啦!
一定是其他公司
不爽可以離職
台達人資:我們很好,可以讓你簽自願離職,這樣別
的公司reference check我們才不會說你被裁員。台達
就是一間對待員工像吃狗屎的公司。
(有錄音檔爆料也不怕被告)
別的公司知道我被裁員才好吧 證明是公司營運不佳把
我裁掉 不是我自己能力差離開
三角研究院氣到發抖中
很符合id的發言
這樣比照勞基法要求 沒違法.
然後台達逼簽自願離職後 接著就是人資自己把離職日
改成當天 超級惡劣的公司 所以看原po講的覺得很好
啊 至少超過30萬可以領
DRC有卦嗎
傻逼自己要簽 怪誰?
推測得知您是理組?呵...
怎麼有同一群人到哪都要扯DELTA 內文都寫外商了 笑
死
沒膽講哪間就別發文了
因為Delta最近在裁員逼離職啊 怎麼了嗎?樓樓上是三
角人資?
HPi
被砍的一定不是 wendy 的人
外資就是砍人不手軟,薪水也敢給
很好啊 你去告啊 看誰會贏 呵呵
大規模裁員只要有通報地方勞動機關獲同意就可以
很多公司因為不想通報(通常是外商)就會給優惠條件
讓被裁的員工簽下自願離職書
三角人資又出來洗地了 呵呵
永遠只會老話一句 顆顆
樓上是正解 比三角這種逼自願離職還不願給錢的台廠
好多了
w大人資氣噗噗?
三角被當成對照組 請問是在氣什麼?
在這邊發文靠抱怨有什麼用 前八年總統要勞工自立自
強自己去跟老闆說 現在總統要你做功德
沒違法就沒什麼好戰的
加油ww
HP 裡面不是一堆人力派遣公司人力嗎?
啊然後 告了沒?
眼紅別人拿大包,結果自己只有法定資遣費。
把優於勞基法的資遣當作常態?胃口很大喔
原Po意思要1+0.5xN,1是宣告期
可悲
很多企業是隨便用個理由請你自己離開,一般人哪有功
夫跟企業計較這幾萬塊,都馬要趕快找下一間公司了..
照勞動法規所以不懂法規????
台灣勞基法對勞工保障本來就很弱......
再幫你補一槍,南港車站上面是領十個月
聽過最好的是2N+5,加油
你去抗議 立委應該也不會理你 票太少了
農民比較需要補助(?)
優離不優離只差在要不要通報主管機關吧
有需要在台灣養幾萬個只會出嘴的人嗎
每個外企裡面常常一狗票都是人力派遣..
有照勞基法嗎
照勞基法要直接火的話要給預告期工資,一堆笑死
優離就是用優於勞基法的錢要你簽自願離職
自願離職就不需要通報
你的中文是不是有問題啊?
畢竟是台灣
如果是要火的預告工期 通常會換成錢給你
除非你真的要交接很久 這種人通常也不會被火吧
裁員跟優離完全衝突耶!裁員你還可以去領補助優離又
不行
總不可能要被火 還想待著不走不要錢吧
笑你不敢告公司啊,只敢發文
印象中勞基法的資遣很麻煩,所以通常希望員工自己
離職,這時候就會有優離,基本上就是給的大於失業
補助、資遣費,多給點錢幫公司省去勞基法的流程
我朋友說他在土城海邊,同事好長官好薪水好,真心不
唬爛
要裁哪會麻煩,照流程該砍就砍
外商給0.5N真的開眼界了
通常大裁的要通報主管機關 新聞會出來 有些公司不想
好奇是用哪一條 不適用就可以告 經營不善感覺也可
有些公司把自願離職跟非自願離職都給你
非自願離職讓你領救濟金 自願離職用來找下一分工作
不過拿自願離職那張沒什用就是
被裁 業界其它家通常會知道
你怎麼會覺得欸取劈是真外商?
所以該外商有不給預告期工資嗎?如果不給哪怎麼還叫
依法令?這邏輯不通啊。
事實上就是他就算走法律程序 判賠都划算他才跟你這
樣玩啦
大規模裁員一般依勞基法11條,第二項或第四項,這兩
外商打算撤資 跑了也可能要不到錢
幫推,一堆人不知怎麼回事,明明是勞工但幫資方講話
,推測是嫉妒吧
條的作法會有一點差異,第二項公司必須向主管機關
提報虧損或是業務縮減的計畫,得到主管機關同意才能
裁員。第四項的話,則必須證明無適當工作可供安置
通常會給60~90天的時間讓員工內部轉調(但通常都是沒
缺,就是要合法而已),所以為什麼通常會N+2or+3
因為這個錢就是名義上讓你內部轉調的薪水
然後為了避免50人以上要通報大規模裁員,公司通常會
再給一個優離方案,如果願意簽自願離職就可以多拿幾
個月的薪水,因為非自願離職的失業給付最多就是
論資訊低卡真的屌打 這版快可以廢了
45800*0.6*6=164880,以一般外商的薪水隨便拿兩個月
都超過,所以大部分人都會簽,除非有其他打算的例外
gamer大好猛
照規定來 怎麼了嗎
這就是理組水準嗎
這也可以扯HR,人家才領多少,是他一個人可以決定的
嗎?
勞基法就是這樣 怪政府啊
裁員又沒什麼,拿錢換下一家說不定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