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心得] [霸凌故事]輔導崩潰的學弟。
什麼都要扯跑步哥,真的很煩!!!
原PO文帳號沒資格再發言了,那我來重新整理一下,大家好好討論吧!
(1.要無腦嘴我是跑步哥的,就請吧! 2.我沒用VPN,目前人真的在美國)
※ 引述《pannn (平平安安)》之銘言:
: 標題: [心得] [霸凌故事]嘴哥與小雷
: 時間: Thu Jun 26 00:38:06 2025
:
: 主角是——
: 嘴哥:資深、能力強、情緒更強、部門過勞代表
: 小雷:新進員工,認真肯學但學習速度慢
: 小P(我):目睹整件事的人,試圖調和
: —
: 嘴哥平常就有嚴重路怒型情緒管理問題,
: 遇到新人不順手,立刻爆氣,整層樓都聽得到怒罵。
:
: 他說:
: 「小雷這麼廢,遲早拖垮部門,還會影響分紅。
: 我們把他弄掉比較快。」
:
: 我問他:「那找 HR?至少正當程序?」
:
: 他說:「HR太慢,我自己想辦法。」
: —
: 然後開始各種手段霸凌小雷:
: - 不給指導
: - 散播壞話
: - 叫同事一起孤立他 (我沒跟$
: - 日復一日的情緒貶抑
:
我個人是不齒這樣的行為
一個人是否適合公司/團隊,有其主客觀因素
若真的不適任,循正常HR程序請其離職就好,任何"快速通道"都是不應該的
: 小雷慢慢黑化,開始有嚴重失眠、自殘、懷疑所有人,
: 甚至開始講出這些話:
:
: 1. 我要殺了嘴哥。
: 2. 公司對不起我,我要弄壞這些機台。
: 3. 懷疑我是料背仔…小P你是臥底,專門傳我壞話!
: 4. 我要用自己的命毀掉嘴哥。
:
: 人像著了魔一樣。從人類退化到野獸。
: 在煩亂的爭吵中…整個部門績效開始爛掉。
: 嘴哥還在嘴!雙方都互有對錯。
:
在這裏,我會希望各個世代的小雷,自行停損離職,別做"親痛仇快"的事
不過是一份工作,不是什麼天大的事
過了十年回頭看,什麼都可以雲淡風輕
不論是自殘或是實體傷害別人,都沒有必要
這不是個"爭輸贏"的時刻,先退一步,留得青山在,不怕沒柴燒!
: 我有三個選擇
: 1.跟著嘴哥欺負學弟。油到好的考績。
: 2.冷漠以對….考績給學弟吃I-
: 3.慢慢輔導學弟,
: 後來小雷在我慢慢輔導下變正常。終於拉出漩渦
: 然後離開。
善意的第三者出手援助,可遇不可求
得之我幸,不得我命
但,人人都應該要保有最後一絲清明,離職抽離"有毒環境",做到最最基本的"自救"
: 我不是來煽動仇恨,我想講幾件事:
:
: Z世代人際處理本來就弱,本來就比較容易走極端
: 工程師不能被孤立,他們需要同類的理解
: 霸凌造成的傷比 PIP 重多了
: 錄音是保護手段,錄下來霸凌者就會收斂
: 職場的責任不是「換掉不會做的人」,而是彼此送出職場:
:
: 離職像離婚,遇人不淑就趕快跑。
: 錄音也像婚前協議——不錄音你要怎麼還原事實?
:
: 工程師不是不能轉職,但不能因為被霸凌而轉職。
:
: 請記得:霸凌是不法侵害,不是管理手段。
:
: 嘴哥後來很慘…下面人都跑光了XD
: 被降級…可憐啊。
:
這兒我沒看很懂,是在幫跑步哥台達事件說話嗎?
但看似原PO很在意的樣子,就留著吧!
我個人覺得,小雷不是Z世代的專屬產物(嘴哥亦同)
嘴哥欺壓相對無資源的新人不可取,但小雷應該要有最基本能力離職自救
這是我想對各個世代的小雷,所說的話。
在高壓高工時的環境下,人很難"正常思考"
(這點在錫蘭爆紅的"心靈課程"影片中,有引經據典的多方論述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p13N9PqTUvA)
我可以理解各個時代的小雷會受制於各種主客觀條件而不願"自提離職"
(如:被替代役綁住、高薪資的"金手銬"、未來職場銜接考量…)
但,在做出極端選擇之前,想想愛你的人們吧!何必聚焦於這些少數的有毒同事?
還是那句話:先離開有毒環境,退回原點重整旗鼓。未來,有無限的可能!
: —
: 這不是單一事件,這一年你可以回顧:
: - TEL
: - 勻芸
: - 台達
: - ASML
:
: 接連出現自殺、他殺事件
: 科技業一點都不平靜。
: 我們正在走日本的老路,三思,再三思。
我只有跟到台達清大生/跑步哥事件、ASML事件,不確定TEL是什麼?
如果"勻芸"是"雲云"的誤植的話,我也有跟到。
去年底台達清大生跳樓事件,確實令人痛心。誠心希望替代役制度,能更有彈性!
去年中的台達跑步哥事件(含錄音檔),則是讓人驚訝於:
明明是沒過試用期,可以用"資遣不合適員工"簡單處理的事件
居然可以讓HR處理成這樣"千夫所指"!難以理解到底是為了什麼?省點小錢嗎?
(讓跑步哥留下錄音證據更是硬傷)
雲云科技事件,更是讓資訊人反思,是該忍下萬般不快,維持表面上的"體面"好聚好散? 還是覺得我在公司投注了如此心力,說出來是為了公司好…
資訊長眼中的"為了公司好",又是如何成為壓死董事長的最後一根稻草?
成為其暴走,打出"傷人七分,損己三分!"七傷拳的導火線?
ASML事件,則是一改前幾次事件:出事的是資淺員工,這個共同點
想不開的是在公司至少十餘年,還曾被總公司認證為優良員工的阿基師
上面的這些不幸事件,是否可以避免?
(我相信這是涉事公司、當事人親友/同事,都非常不願意發生的事)
勞動部的謝宜容事件,雖然讓謝這次在職場霸凌上全身而退(沒有被起訴)
但至少亡羊補牢的立了相關"謝宜容條款",在法律上補強,以期日後有嚇阻作用
(於2025/6/24三讀修正通過公務人員保障法部分條文,明確定義職場霸凌、完善申訴處理 機制、追究行為人行政責任等,也明定機關首長或一級單位主管人員若遭認定職場霸凌, 最高罰新台幣100萬元。)
好的,公務人員的職場環境,因這次的修正條款而較有保障
那在私人公司工作的科技工程師們呢?大家的保障在哪兒?
還是那句老話:當公司不願意保護你時,請照顧好自己,遠離有毒環境,海闊天空!
: 後記:
: 「孤立」不該成為離職的手段。
: 「部門效率」也不能成為霸凌的正當理由。
:
: 有這樣 mindset 的老害們正在退場,
是"正在退場"?還是因為環境高壓而成為"理所當然"? 這我不敢說!
待間好公司,發揮所長(也能拿到合適的薪酬),應該是所有科技人的夢想…
正向的工作環境,可遇不可求;為高薪而每天忍氣吞聲,也是不少人的選擇
但自傷/傷人,永遠不該是最後一步,離職才是!!!
--
TEL就跳樓事件 沒想到這麼快就被大
家遺忘了
板友們應該沒忘,是我太晚關注這個議題,所以沒跟上 資訊不明確的事,我也無法多說什麼
為什麼要自己辭職,公司要人走就付
資遣費啊
我說該自行離職的前提是:自行離職 vs 自傷/傷人,二選一 都被逼到失去理智自傷/傷人了,還在乎什麼資遺費嗎???
台達跑步哥跟鴻海跑步哥 一樣嗎?
我不知道,就板上考古學者而言,似乎是同一人(但確實,我無法確定)
是不是老扯跑步哥的,也是公關蟑螂
,真的很煩
應該是一樣的
笑死 一直扯人跑步哥最後版主還助攻
改360
好亂,到底有幾個跑步
請問,您這是明指(或暗示)我是跑步哥嗎???
134個吧,跟成龍的鼻子數量差不多.
"成龍的鼻子有134個",這是什麼梗?沒聽過!
說職場霸凌就被無腦當成是跑步哥也
是好笑
我是覺得有點可悲! 似乎有"是個正常人就不該關注此議題"的感覺…QQ
人家就說黑化 就代表心裡是真的遇
到問題
很多人都有躁鬱 憂鬱 抑鬱的因子
觸發到了你說的那些也沒什麼用 困
在當下的人 能幫他的都是菩薩
所言甚是! 我說的正是針對(不論是原本就有,或是被誘發出來的)bi-polar或depression工程師 我希望他們能在困境當下,保有最後的一絲清明,立馬抽離 或是說,這篇也是寫給其親友:不要一再要求他(為了薪資/職涯)忍耐 先退回square one,重整後再伺機出發,可能會是更好的選擇! 人生,要怎麼走,才能最佳化,又有誰知道呢? 留得青山在,不怕沒柴燒!
※ 編輯: marra (96.66.70.198 美國), 06/27/2025 17:16:14這就為什麼都在推正向思考
整天抹別人是跑步哥 見識到底多淺
薄
87
[轉錄] 賴清德FB:我要向勞動部同仁致上歉意1.轉錄網址︰ 2.轉錄來源︰ 賴清德FB 3.轉錄內容︰54
[討論] 台達電遭台北市勞動局證實「職場霸凌」可恥的垃圾公司台達電逼死了清大書卷獎的傑出青年跳樓,讓清大副校長親自發文哀悼, 台達電不僅不認錯還揚言要告爆料三個月前也一樣被台達血汗逼離職的員工,這下可好玩 了,直接被台北市勞動局認證職場霸凌!笑死 清大研替生12/16跳樓至今已經26天55
Re: [新聞] 為養家棄學!台達電員工卻遭霸凌身亡看到推文有說為什麼不離職, 離職就好,工作在找就好之類的幹話 在那邊檢討死者就覺得很天真 我必需說 那是你沒碰到過 才能說的雲淡風輕18
[問題] 職場霸凌我知道職場霸凌很常見 好奇是每個環境都有嗎 還是個人特別衰剛好碰到 是否有人換工作後就沒有這個問題呢 大家會有因為職場環境離職嗎2
Re: [問卦] 將人精神霸凌至自殺犯了什麼罪?加工自殺罪、殺人罪、傷害致死罪等重罪,在這情況下根本不適用 且行政層面上,有判決提到窒礙難行、不可行的問題 以下大概節錄「高雄高等行政法院一一一年度訴字第七十三號」判決內容: 行政機關就職場霸凌之認定,僅屬內部管理措施,並不具行政處分性質: 1.按公務人員保障法第19條規定:「公務人員執行職務之安全應予保障。各機關對於公務1
[討論] 監察院要怎麼查勞動部霸凌事件?勞動部身為維護工作環境,保障工作者權益 還是預防職場霸凌的主管機關 竟發生霸凌到一堆人離職還自殺 勞動部長,大眾傳播系 跟勞動部有關係的是參加過社運遊行- 想到惡房東 就想到張XX 現在只要想到職場霸凌 就會想到謝宜容 畢竟勞動部是全國勞工示範的場所 結果還這樣搞 真的是欠罵 以後只要遇到比較機車的主管
- 經初步理解: 一、在六月五日的會議中,併案審查的包括: (一)考試院函請審議「公務人員保障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二)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公務人員保障法增訂第十九條之一條文草案」案。 (三)委員徐欣瑩等二十七人擬具「公務人員保障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 我想表達的是:「這就是職場的一部分」,並沒有想針對特定公司。 若對小組長/版主/其他帳號有任何不敬之處,真的很抱歉。 以下分享一個夢到的——職場霸凌輔導案例(純屬虛構): 我「先」講一個嘴哥和小雷的故事。 小雷是個剛跟進公司的大男孩,態度認真,願意學、也願意加班。他的 buddy 是嘴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