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要求員工「責任制」,合法嗎?公司出現4個特徵,就是違
※ 引述《frankliang (法克梁)》之銘言:
: 台灣就是可悲鬼島aka東南亞糞島
: 你說我這行業不是責任制 要給加班費
: 直接不打卡就好 讓你沒紀錄很難舉證
: 之前面一間系統廠說責任制一查之下每半年就被開罰一次沒打卡紀錄
: 不過沒打卡紀錄只罰9~45萬 那是要給加班費還是讓他罰? 智障都知道選哪個
: 鬼島的法律都暗示明示要怎麼做 所以說給加班費的雇主不是佛心就是智障
: 只能說逃離鬼島越快越好
你說有的雇主逼你加班 我看得懂
你說有的雇主沒給你打卡 我看得懂
兩個合在一起 我就看不懂了
既然都沒打卡了 你到底是在煩惱什麼
我公司就沒打卡制度(除了工人 他們加班要算錢的) 我今天高興去公司就公司
需要休息就不上班(該讓老闆能交差的時候你不要讓他在電話會議上被火烤就好)
既然都不讓你打卡 沒紀錄了
到底你還在加班什麼
覺得一天不去辦公室渾身不對勁 OK 那你可以先去溜個狗 運動一下 洗個澡
十點再進去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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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我剝削
就是工作量大到必須加班,但又不給加班費,然後為了
規避法律,所以不給你留加班打卡制度啊,這有很難
懂嗎?看不懂是誰的問題?
不給你留加班打卡記錄(更正)
奴性堅定
看不懂是你的問題 10點才進去 建議開始找工作
為什麼?這樣我覺得還ok啊 領薪水的一天上班個三、五小時不為過吧
老闆看在眼裡 年底分紅不想要了嗎?
所以說底薪高分紅低才是王道
多請勞動局過來了解
你工作量多到要加班 你除了離職就只能加班阿
記住以下這段話 你還會看到的 其實事情都是相對的 爛不爛強不強都是比較出來的 說穿了就是供需問題而已 沒辦法社會就是這麼現實 所以像版上就有大大曾經說過 "看到dcard上一堆條件不怎樣的" "說疫情找不到工作都很想笑"
就算離職了 也不保證下一間不是這樣
我是不知道你的狀況是怎樣 我第一份工作雖然有加班費 但你能想像一個月加班費兩三萬的生活嗎? 我就離職找了一個朝九晚五不用打卡的 沒有的話就找到有為止啊 生活本來就是在一盒大便裡面尋找巧克力 推
station : 看這篇的推文 就知道多少人已責任制為榮 難怪資方10/31 09:55
也沒有在怕
說難聽點勞工權益遊行我以前場場去看 場場都小貓兩三隻 真的是人少到一個手機拍下來 都覺得冷清的程度 然後一堆人在那邊一邊抱怨 一邊繼續用膝蓋投票 我問號
※ 編輯: D600dust (114.24.34.13 臺灣), 10/31/2021 09:58:05什麼糞公司 連出勤紀錄都沒有
難怪員工水準差到整天發廢文引戰被水桶
還可以講法盲笑話 HR沒被告 被告都是公司
所以HR沒問題 都是公司有問題 邏輯死亡大師 顆顆
結果還是自刪文阿 顆顆
貴公司 會被罰錢哦 台灣政府規定一定要有打卡紀錄
沒檢舉沒事 只要有人檢舉勞資糾紛 政府第一件事就
是查出勤 沒出勤表就是先罰$$ 感覺你好像想坑公司
其實原po推文裡說的也沒錯,員工可以離職去找其他
公司,能力夠一定會有平衡點的公司可去,例如一樣
累但錢夠多,或是錢少一點,但生活正常一點的公司
看到這個id直接噓了,還客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