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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請益] 一般大一點的公司裁員都怎麼玩

看板Tech_Job標題Re: [請益] 一般大一點的公司裁員都怎麼玩作者
hidog
(.....)
時間推噓22 推:24 噓:2 →:77

※ 引述《kororoDX (軍曹)》之銘言:
: 如題
: 一般聽到的好像都是
: 逼你寫改善報告
: 會議上瘋狂轟
: 讓你自己走人
: 但大一點的公司會真的直接裁員優退下去嗎

目前主流作法
當天告知裁員,資遣費,預告工資比照勞基法.

什麼?你說這違法?
不爽去告阿,笑你不敢跑法院

正確的資遣流程需要證明對方真的無法勝任工作
需要提出相關證據,資方確實有輔導過勞工.

但實務上的問題是
1. 提告曠日廢時
2. 提告成本很高,而且精神上很煎熬
3. 告贏了,可以得到"資遣日到勝訴日期間的薪水",
必須返還資遣費等,回到原公司上班
(返還資遣費這點我可能講錯,求更正)
4. 提告期間你要不要找工作呢? 邊提告邊找工作還蠻累的.

這幾點注定了沒幾個人願意花成本提告
公司違法了又怎樣,提告成本太高了,現階段也沒人重視這個議題.

要是修改成"提告期間公司須支付最低薪資給員工"之類的,
我想非法解聘馬上減少一半以上


--

※ PTT留言評論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241.162.18 (臺灣)
PTT 網址

OyodoKai 05/15 11:23遣散費比照勞基法還有什麼可以告?

依照勞基法11-5資遣的時候 資方須證明勞工確實無法勝任工作 如果法院上沒提出證據,資方有機會敗訴

資遣費比照勞基法不代表是合法資遣

※ 編輯: hidog (111.241.162.18 臺灣), 05/15/2024 11:25:16

CCWck 05/15 11:24提告確認僱用關係存在時,可以提定暫時狀態處分,

CCWck 05/15 11:24如果獲准,公司在判決出來前就要繼續給付薪資

圖 一般大一點的公司裁員都怎麼玩

jupei 05/15 11:25有給資遣費還不行?

單就法律角度,不行.

hidog 05/15 11:25感謝樓上資訊

※ 編輯: hidog (111.241.162.18 臺灣), 05/15/2024 11:26:01

附個實務法律見解 最高法院 109 年度台上字第 1006 號民事裁定: 「縱被上訴人無法達到上訴人期望之工 作標準,仍應先對其施以教育訓練或以懲戒等方 式促其改進,惟上訴人除將被上訴人予以調職外,未見以各該方式促其改進,卻於考核期 滿後逕行解僱,不符解僱最後手段性原則,其終止勞動 契約不符勞動基準法第11條第5 款規定」 但實際上蠻多資遣跳過了教育訓練這一關就直接資遣了,上法院有機會成立違法資遣

※ 編輯: hidog (111.241.162.18 臺灣), 05/15/2024 11:29:30

CCWck 05/15 11:32提告不保証贏,如果先到別家上班,要不要回來也很

CCWck 05/15 11:32麻煩,其實對勞工真的很不利

wtl 05/15 11:40正常情況下會走pip pip沒過才資遣 大量裁員的時候

wtl 05/15 11:40就直接資遣

ssccg 05/15 11:43通常台灣人沒這麼愛公司,要pip還不如馬上資遣

ssccg 05/15 11:44除非真的是有過節才會去告

gn01216674 05/15 11:49我和朋友討論過這題,外商月薪20萬的話,可以盡力爭

gn01216674 05/15 11:49取,半年還可以拿個120萬。台商月薪5萬,員工爭取先

gn01216674 05/15 11:49輸一半....真的爭取到了,半年薪水給你不過30萬。復

gn01216674 05/15 11:49職後也很黑,不給你分紅,底薪爛到廢。那不如趕快去

gn01216674 05/15 11:49新公司領分紅

gn01216674 05/15 11:53雖然我這麼說很消極,但大部分台商員工應該寧可趕快

gn01216674 05/15 11:53找新工作。

httpthebest 05/15 11:53去別家上班吧 爛公司就回去上班 獎金調薪也是故意

httpthebest 05/15 11:53弄你

gn01216674 05/15 11:54這就是低月薪的可悲,我一直強調月薪的重要性,但很

gn01216674 05/15 11:54多人卻不這麼想,他們覺得只是朝三暮四的分配,年薪

gn01216674 05/15 11:54才重要

aocboy 05/15 12:02台商就是一堆拉機,吃定台灣人口太多的紅利

leocs 05/15 12:14第11條總共有5項你就只列第5項說資遣需要證明勞工

leocs 05/15 12:14不能勝任,實際上只要業務緊縮或業務性質變更就可

leocs 05/15 12:14以裁員,以下是可以裁員的項目

leocs 05/15 12:14一、歇業或轉讓時。

leocs 05/15 12:14二、虧損或業務緊縮時。

leocs 05/15 12:14三、不可抗力暫停工作在一個月以上時。

leocs 05/15 12:14四、業務性質變更,有減少勞工之必要,又無適當工

leocs 05/15 12:14作可供安置時。

leocs 05/15 12:14五、勞工對於所擔任之工作確不能勝任時。

hidog 05/15 12:25給樓上,我講的是常見的資遣狀況

hidog 05/15 12:26業務緊縮這些也是要通報的...

adminc 05/15 12:32有判例,就算當年有虧損,公司也不能用業務緊縮為由

adminc 05/15 12:32而資遣員工。法律不能望文生義,還要看判例。

ptta 05/15 12:38去別家上班的所得,將來向公司求償薪資時,需扣除此

ptta 05/15 12:38部分

lance2136 05/15 12:39推這篇正解

leocs 05/15 12:41用無法勝任資遣算常見嗎?至少我是沒見過,當某人

leocs 05/15 12:41連續一兩年考績墊底的時候就會自己走了吧?怎麼會

leocs 05/15 12:41到資遣這一步?我遇過的資遣都是因為公司賣掉,或

leocs 05/15 12:41是不再做某項業務而把整個部門裁掉的,沒見過只資

leocs 05/15 12:41遣1,2個人的

hidog 05/15 12:42那是因為你見的不夠多...

Mylife5566 05/15 12:46其實委任律師就好,人不需要去,以前聽過的。

hidog 05/15 12:48委任律師一樣花錢跟時間,只是不用出庭而已

hidog 05/15 12:48委任律師五萬起跳吧,還不保證勝訴

leocs 05/15 12:55如果真的不適任的話走pip流程之後再資遣也不難吧?

leocs 05/15 12:55真的有人是主管覺得你不適任直接叫你走的?事實上

leocs 05/15 12:55光不給獎金不調薪,絕大多數的人就會自己離職了,

leocs 05/15 12:55根本不用給資遣費

hidog 05/15 13:00給樓上,爭論這個好像離題了XD

hidog 05/15 13:01逼人離職的方式很多,那是別的話題

guanquan 05/15 13:12所以低月薪高獎金就是公司耍手段啊!低月薪對公司

guanquan 05/15 13:12的好處可多了,別傻傻得以為沒差

gary82gary 05/15 13:47真要走pip,把你工程師調去行政部門或是掃廁所你會

gary82gary 05/15 13:47願意?

gary82gary 05/15 13:49小公司常因為掉單或是啥的資遣一兩人啊,因為沒虧損

gary82gary 05/15 13:49,但不需要那麼多人也沒其他部門可以調職,所以都是

gary82gary 05/15 13:49非法資遣,都馬要騙員工簽自願離職

gary82gary 05/15 13:50除非是在外商,不然在台商快點簽一簽閃人找下家比較

gary82gary 05/15 13:50合適

smallcar801 05/15 13:58Work force reduction 需要證明這個職位未來不再需

smallcar801 05/15 13:58要另外公司內部沒有 任何缺人的職位適合該員,pip

smallcar801 05/15 13:58為期至少半年而且就算主管再討厭該員,只要該員是

smallcar801 05/15 13:58正常人都很難pip 失敗,所以才會看到那麼多人會使

smallcar801 05/15 13:58用80逼你自己走,真的不爽走到勞資協調這些都是公

smallcar801 05/15 13:58司要舉證,但是,除非要退休了,何必搞到那麼麻煩

smallcar801 05/15 13:58浪費自己時間,拿錢走人最方便

jboys75 05/15 14:10樓上應該沒遇的 失敗成果 是他說的算的主管…

wtl 05/15 14:13pip看公司 據說apple進pip一定走人 pip只是保護公司

wtl 05/15 14:13的手段

m8403051 05/15 15:00bottom fire 通常會走 PIP 吧

tpegioe 05/15 15:31PIP能活下來的人多嗎?

pttnowash 05/15 15:33Pippen可以活下來

j0958322080 05/15 16:19其實打官司的重點在於拿到空窗期的薪水而已,要不要

j0958322080 05/15 16:19回去或是去新公司都不是重點

FadedMisa 05/15 16:32確認僱傭關係存在之訴成功,基於工資續付原則本來就

FadedMisa 05/15 16:32會判給訴訟期間之工資+利息

Thragna 05/15 17:59提告成本很高嗎?如果不超過30萬我覺得還好

hidog 05/15 18:04給樓上,時間成本很高

hidog 05/15 18:04不超過30萬,也要看你告贏能拿回多少...

kuosos520 05/15 18:27大公司現在沒這樣吧,應該都是相對小的吧

shyshyan 05/15 19:04要通報還是要看砍的人數 人數少基本上就算走業務緊

shyshyan 05/15 19:04縮資遣你也是沒輒

fcz973 05/15 19:18大部分都嘛5,1-4太複雜而且訴訟上舉證要非常具體,

fcz973 05/15 19:18不能勝任這個理由以一般以上國人都奴工慣老闆腦,很

fcz973 05/15 19:18容易就掰過關

lycer 05/15 20:18看過的都是5 除非是公司倒閉

cmy512 05/15 21:13說真的,很多不會被資遣的不會在意這些條文,不知道

cmy512 05/15 21:13你懂不懂我在說什麼

VictorLeon 05/15 21:19pip就是走個流程讓公司砍人合法 但是這流程一走就

VictorLeon 05/15 21:19是幾個月乃至半年 公司若是違法解僱告輸了 可是要

VictorLeon 05/15 21:19付上訴員工解僱日起算的薪資…所以優退往往是用非

VictorLeon 05/15 21:19自願離職能拿到錢 加上超過半年的月薪補償來當誘因

VictorLeon 05/15 21:19 乾脆點選優退 或是賴在公司半年 能拿一樣多的話

VictorLeon 05/15 21:19你怎麼選?

waterjade 05/16 00:39連交接都沒有笑死 以前就接過好幾個這種爛攤子

drinkmuffin 05/16 03:07告人成本很高 然後太愛告又被說 濫訴 然後真正需要

drinkmuffin 05/16 03:07上法院的人根本沒錢沒時間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