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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CloudMosa 表示在台遭霸凌!選擇「放手

看板Tech_Job標題Re: [新聞] CloudMosa 表示在台遭霸凌!選擇「放手作者
keel90135
(尼可)
時間推噓16 推:19 噓:3 →:33

更新最新情況

現在用CloudMosa Taiwan粉專發言

疑似老闆本人留言的已經開始不知道在說什麼了...

https://i.imgur.com/8iKJNxZ.png

圖 CloudMosa 表示在台遭霸凌!選擇「放手

CloudMosa Taiwan

Work Ethics Violation(不需要違法就可以當場解僱
你應該和你老闆多聊聊,問候他媽媽。

https://i.imgur.com/4Gh4XYX.png

圖 CloudMosa 表示在台遭霸凌!選擇「放手

CloudMosa Taiwan

你可能不懂什麼是 Work Ethics。教唆員工離職是 Work Ethics Violation。
希望你有一天會懂。如果想要馬上就懂,你到辦公室對每一個同事說 F*ck U試試。
你可以說 F*ck U 沒有違法。看看下場如何。

https://i.imgur.com/VQahv8R.png

圖 CloudMosa 表示在台遭霸凌!選擇「放手

CloudMosa Taiwan

我對台灣司法不了解,台灣司法也對我不了解,不知道我有多少資源。
對抗必有炮灰,看看誰想當炮灰。

.....

這...到底怎麼了???

我本來對這公司印象很不錯的

可這粉專留言完全是

https://i.imgur.com/jsYTbW5.png

圖 CloudMosa 表示在台遭霸凌!選擇「放手

之前CloudMosa員工也有在ptt徵才跟推坑

真的沒有員工願意出來救一下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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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TT留言評論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5.228.110.61 (臺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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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ocs 01/04 22:54我的常識告訴我教唆員工離職可以當場解僱,但是好

leocs 01/04 22:54像我們的法律規定不是這樣的,那遇到這種人公司要

leocs 01/04 22:54怎麼辦?

不知道是不是本人 但法律規定的確不是這樣 看前面判決書公司資遣走11-5勞工對於所擔任之工作確不能勝任時 叫人當場走人那一定是不行 走12-4的違反勞動契約或工作規則,情節重大者。 那也要有明定工作契約有禁止勸誘 就算要解僱也是最後手段 基本上也不能直接要人離職 也要初犯後先告誡 告誡後屢犯不聽 或是實際對公司造成損失 例如有人真的離職(必須公司證明有因果關係) 才有機會勝訴 然後教唆這個詞是教唆犯罪用 正常是用禁止勸誘 當然你可以聽下來覺得很不合理,但法規就是這樣 太明顯違法資遣了 所以這個case真的很難讓人站在公司方那邊

bnd0327 01/04 23:06如果公司真的這麼好,幹嘛怕人教唆離職

final01 01/04 23:10怎麼到現在都還沒出來爆料阿...一直看粉專有屁用喔

不過看這情況也能理解員工不敢出來講話啦... 我真的覺得這種小公司不要給老闆在那情緒發言比較好 這樣真的很糟...

ScottBrooks 01/04 23:26員工都贏了幹嘛出來爆料 又不是傻了

vatog 01/04 23:35法官怎麼想是一回事 至於你說站在哪一方...你真的

vatog 01/04 23:36覺得公司理虧?

就我個人換位思考來說,如果公司有員工勸誘員工離職 也會想請他走 但要就走11-5預告期資遣費PIP談好讓員工簽個同意沒糾紛 談的好要人當天走問題都不大 不是硬要當天資遣人又沒談好搞到人家不爽弄上法院 變成公司方基本上有點法律常識就知道必敗的局 抗告失敗在粉專情緒勒索跟奇怪發言 那不只法律上會輸,風向上會輸不也很正常

vatog 01/04 23:38在我看這很明顯是法規跟不上現實 能容忍這種員工的

vatog 01/04 23:38人請一定要出來開公司造福大家

你這有些滑坡了 你的意思是法規要跟上現實 是要給勸誘離職加上能當天解雇嗎? 在我看來是會讓我想解雇 但沒立下契約禁止勸誘離職又無法證明公司損失 連告誡都沒有要人當天滾 是要怎麼贏解雇是最終手段原則啦

abyssa1 01/04 23:46HR不是常常教唆員工主動離職?

chadtracy 01/04 23:47基本上歐美公司只要遇到這種可能影響到法規的問題

chadtracy 01/04 23:47第一個動作不管是不是PIP一定先開人評會

chadtracy 01/04 23:47如果沒有辦法溝通就走PIP或解雇而已

fanatics556601/04 23:58除了人資跟法務,開始懷疑這家公司是不是連公關都

fanatics556601/04 23:58沒有……

vatog 01/05 00:06我不知道那人怎麼做的,如果是1對1閒聊還能容忍,如

vatog 01/05 00:06果很公開高調,例如在辦公室大喊,那我覺得那和在

vatog 01/05 00:06辦公桌上大便沒什麼差別,您覺得這樣也不該當天解

vatog 01/05 00:06僱嗎?

前面就回答過了呢 這邊其實應該先把情緒跟法律分兩邊 覺得該不該當場解雇是一回事 法律上能不能當場解雇是一回事 假設我想當場解雇他 這個case上走不了12-4或就算合約有寫禁止勸誘 初犯就解雇大概率也會輸 真的想當場解雇,就走11-5預告期、資遣費、PIP談好 同意文件簽名好,不要搞到人家提告 你覺得他越線了但他很可能沒違法 你覺得自己做得對但你違法了 還是你想探討雖然公司違法解雇但法院不公? 司法要改革 不要吧XD

sp063439 01/05 00:11我"覺得"? 你"覺得"? 那事實是什麼?

sp063439 01/05 00:20補推

holebro 01/05 00:26好了啦老闆QaQ

tofuflower 01/05 00:27推解釋。法遵很重要。

leopika 01/05 00:33資方奴開始怪勞基法對勞工太好喔?

samhsu 01/05 00:48某樓標準示範了法盲長什麼樣子哈哈哈哈哈哈

f12sd2e2aa 01/05 00:50天啊 某人一定覺得違法法律可以直接槍斃 不用經過

f12sd2e2aa 01/05 00:51審判

GameHeven 01/05 07:05法規跟不上現實,你可以離開台灣,去別的國家開公司

a1379 01/05 07:42法律跟不上你以為的現實 關我屁事XDD

a1379 01/05 07:43你不滿法律 要嘛出國不然就是修法 都做不到就遵守

a1379 01/05 07:43難道你看機台SOP不順眼就會自己亂調參數嗎

jamo 01/05 08:25如果他堅持不接受資遣,你搞你的pip,問題是最終你得

jamo 01/05 08:26在法庭上證明你11-5的事實,他如果工作上沒有大紕漏

jamo 01/05 08:26就單純在辦公室到處勸誘人離職

jamo 01/05 08:26那麼你無法證明11-5的情況下,你要嘛接受他天天來

jamo 01/05 08:27辦公室勸人離職,要嘛天天付薪水讓他不進辦公室

jamo 01/05 08:29也不用工作,如果他當初的勞動契約沒有簽WFH的話

jamo 01/05 08:30你雇主室不能片面變更勞動環境的!

HenryLin123 01/05 08:45噓一下大概率

timTan 01/05 10:53如果有走 PIP. 應該就可以順利炒魷魚。

timTan 01/05 10:54員工雞掰,但是該跑的流程不跑,法院不會理妳。

hidog 01/05 11:17先口頭告誡後,事主仍未改善,之後資遣可能會被認

hidog 01/05 11:17為合法資遣

hidog 01/05 11:17目前公司該走的程序沒走,敗訴剛好而已

hidog 01/05 11:17要開除也跑個程序,好嗎

snaketsai 01/05 12:06不要牽拖其他好好做法遵美商

※ 編輯: keel90135 (125.228.110.61 臺灣), 01/05/2023 12:12:14

jamo 01/05 13:13沒有,就算你有pip,一樣要符合那5點~

erty 01/05 13:27做pip就是要符合11-5的,樓上希望你不是HR,太丟臉

jamo 01/05 15:47你說符合就符合? 原來台灣現在的裁判長是 hr!

leocs 01/05 17:04我也希望我是老闆本人 哈,從現有的資訊看來這個比

leocs 01/05 17:04較像是開除而不是資遣,雖然我不知道就法律而言資

leocs 01/05 17:04遣跟開除有沒有一樣就是了,我們公司是有列一些紅

leocs 01/05 17:04線,根據HR的說法,踩紅線是會被開除的,當然我不

leocs 01/05 17:04知道公司這樣做有沒有違法就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