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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CloudMosa 表示在台遭霸凌!選擇「放手

看板Tech_Job標題Re: [新聞] CloudMosa 表示在台遭霸凌!選擇「放手作者
jamo
(hi)
時間推噓 X 推:18 噓:27 →:30

※ 引述《GameHeven (Mark Williams)》之銘言:
: 我講一些法律常識。官司在台灣打,法官是用台灣法律判。不是美國法律。
: 也不是用「常識」判。法官腦袋裡的邏輯跟你想的不一樣。
: 1.公司都付遣散費,員工還要告喔?
: 就可以告,告贏之後。員工原薪原職位回去上班。
: 遣散費退還公司。
: 2.公司遣散費都優於法令了,員工還要告喔?
: 沒有任何意義,請參考1。
: 3.公司給月薪22萬,業界第一,全台灣最高。
: 沒有任何意義,請參考1。
: 4.公司上下班不打卡,工時低於八小時,公司也不懲處。比勞基法好。
: 錯,違法。法律有寫死公司必須紀錄工時。就算員工真的超爽,法律上一樣死。
: 政府今天心情不好,一樣開罰單。
簡單說
台灣的法律就是大陸法系
修法速度跟不上產業變遷
就是還沿用製造業那套

是剛好台灣現在全球產業鏈
剛好卡進的就是高科技製造業
所以適用起來一點違和感都沒有
但軟體業可就完全不是那麼一回事了

也許就因為是因為法令跟不上
所以台灣/日本的軟體業
一直都就長不起來

至於 cloudmosa 這件事
看也知道這是間好公司,好老闆
因為他們很天真的覺得自己對員工好
薪資福利等各項條款都超過同業水準
所以公平正義應該站它們那一方

很可惜,台灣不是這樣
台灣的法律就是拿法條硬梆梆的說文解字
要在台灣創業活下去
第一件事就是要學會當慣老闆
會玩法弄法,才能在台灣開公司活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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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TT留言評論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34.190.4 (臺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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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798976869 01/04 13:38都省小錢懶得請法務的怎麼可能會是啥好老闆

所以公司就是要請法務把勞基法的 各種"方法"弄得清清楚楚 用低薪高獎,或用承攬合約等等 "合法方式"來對付員工 這就是你覺得的好老闆囉?

haoboo 01/04 13:43哪一個法治國家不是硬梆梆的拿法條在說文解字?

海洋法系會有各種判例 根據社會環境變遷 快速調整適用情況

※ 編輯: jamo (1.34.190.4 臺灣), 01/04/2023 13:46:49

bben900911 01/04 13:46去了不少脈絡直接硬塞想法與結論

rinatwo 01/04 13:49法律都不懂 友達被罰一百五十億 高層被抓去關 也是

rinatwo 01/04 13:49美國法律太僵化了 明明提供更低價的產品給消費者了

SkyIsMyLimit01/04 13:49軟體業沒起來怪法律? 笑死

ru04hj4 01/04 13:52公三小

KotoriCute 01/04 13:52中國也是大陸法系

haoboo 01/04 13:52快速調整也只是換個方式跟你說文解字啊,不然美國那

haoboo 01/04 13:53堆法匠濫訴問題哪來的

haoboo 01/04 13:53不是套上個海洋法系你說的問題就不存在

joecho 01/04 13:54合法是基本條件

KotoriCute 01/04 13:54台灣軟體起不來跟大陸法系關係很薄弱

iamjojo 01/04 13:58胡扯一堆只是想講有問題的都是法律不是老闆 顆顆

wei115 01/04 13:58歐洲人也很爽R= =

GameHeven 01/04 14:01奇怪google在台灣也有公司,為什麼google沒事。

a1379 01/04 14:02合法是基本條件吧 沒搞懂法律是你的問題

HenryLin123 01/04 14:02好惹啦承認台灣勞基法優於美國很難?還在凹?

a1379 01/04 14:03海洋法系不見得問題比較少

j0958322080 01/04 14:06勞基法概括所有產業類別,像做四小時強制休息半小時

j0958322080 01/04 14:06這對工廠來說不錯,但軟體業就不一定,強制打卡也是

j0958322080 01/04 14:07勞基法確實對於軟體業的工作性質不太友善

cityhunter0401/04 14:27開間公司連法務都請不起?

zombiechen 01/04 14:37看到台灣員工這麼幫資方設想,真令人大開眼界

s06yji3 01/04 14:38

ckp4131025 01/04 14:40薪資福利優於同業就可以違法了?邏輯死去了嗎

iamacomic 01/04 15:03好老闆 結果工作機會不給台灣人 再來怪台灣 這

iamacomic 01/04 15:03樣嗎?

Winolf 01/04 15:07依你這邏輯來看,很多慣老闆都“感覺”自己是好老

Winolf 01/04 15:07闆,所以你知道什麼叫自我感覺良好嗎?

EKman 01/04 15:10法律有問題跟公司有問題不是衝突的,都有問題啊

EKman 01/04 15:11但是爭取自己的權益,跟環境問題,不要只偏一方來看

twerik 01/04 15:19早說,為何不早說?

tofuflower 01/04 15:20老美光是 Uber 惹出的法律爭議就一堆了,不是台灣獨

tofuflower 01/04 15:20

tofuflower 01/04 15:23老美更難搞的是各州法律還不一定都適用

erty 01/04 15:26哪一國的法律不硬梆梆可以跟阿米巴原蟲一樣變來變去

power7 01/04 15:34不守法就被電 管你去哪個國家阿

power7 01/04 15:34照你的脈絡 歐陸法系國家應該在黑暗時代

slazengerfig01/04 15:35根本在亂扯,還想護航

power7 01/04 15:35在美國才小心會被重罰吧

Weky 01/04 16:00法律都不懂開什麼公司

ohohohya 01/04 16:17第一句就欠噓

delephine 01/04 16:25你誤會common law and civil law…

chicagoparis01/04 16:29雖然不是法律系 但是你這明顯亂扯

chicagoparis01/04 16:29說幾個名詞想唬攏人

LOVEMS 01/04 16:35這位應該就老闆

josephroyal 01/04 16:37邏輯炸裂

sc1 01/04 17:2122萬一個月的工作 可以給台籍新鮮人做

s455164 01/04 17:22= =

j02850 01/04 18:03看到軟體怪到法令也是挺了不起的

BigCockman 01/04 18:24奇文共享

ShadowPoetry01/04 18:34呃,海洋法系看判例的意思,廣義來說就是判例會成

ShadowPoetry01/04 18:34為法律啊

breezy 01/04 18:34低薪高獎和承攬合約會請到的是另一批人哦。

vatog 01/04 20:01我不知道什麼大陸海洋法系 但台灣現在這套明顯不適

vatog 01/04 20:01合腦力工作

vatog 01/04 20:03這種條文不利吸引外商來台建立腦力工作

tofuflower 01/04 21:00照樓上邏輯,原來竹科不是腦力工作

yoyoyolin 01/04 21:50台灣資方天堂能搞到敗訴也不簡單耶。

SmallGG3cm 01/04 23:42竹科是勞力工作啊。事實上本篇說的很對,台灣這種法

SmallGG3cm 01/04 23:42規根本不適合頂級研發工作,若一間公司要付資遣費

SmallGG3cm 01/04 23:42解僱員工都要受這麼多限制,團隊戰力要怎麼強,一定

SmallGG3cm 01/04 23:42一堆能力不到拖累團隊的

stkoso 01/04 23:44google在台灣多了好幾間辦公室喔

SmallGG3cm 01/04 23:46實務上那我就低薪高獎金,或是儘量用約聘、試用期

SmallGG3cm 01/04 23:46來降低僱主解僱人的成本

samhsu 01/05 00:42老闆開帳號來為自己護航?

kougousei 01/05 08:09中國也是大陸法系

skyswolf 01/05 11:41笑死 邏輯炸裂 哪一國有軟體業法律

mainsa 01/05 12:08那個法治國家不是硬梆梆說文解字啊? 不要鬼扯好嗎

mainsa 01/05 12:08 台灣法律這麼嚴格都一堆慣老闆搞事了

snaketsai 01/05 12:26不要瞎掰好嗎

snaketsai 01/05 12:28不說歐洲英國,美國OSHA那套到台灣我看會死一片

pigfist1113 01/05 15:14淺碟不用硬要回,拉低板上水準還要費心來噓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