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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得] 鷹船略考

看板Warfare標題[心得] 鷹船略考作者
Nomi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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鷹船略考


一般論及明代的水師戰船,主要關注點似乎集中於海船上;然而以16世紀的抗倭戰爭而言,河船、江船其實有其地位。鄭若曾《籌海圖編》卷十三提到的「鷹船」(下圖)便是比較重要的內河戰船之一:

「崇明沙船可以接戰,但上無壅蔽,火器矢石何以禦之?不如鷹船,兩頭俱尖,不辯首尾,進退如飛。其傍皆茅竹板,密釘如福船傍板之狀。竹間設窓,可出銃箭。窓之內、船之外隱人以盪槳。先用此舟衝敵,入賊隊中。賊枝不能却,沙船隨後而進,短兵相接,戰無不勝矣。鷹船、沙船乃相須之器也。」


換言之,鷹船的角色相當於過去歷朝歷代的蒙衝。俞大猷《正氣堂集》卷七〈議水陸戰備事宜〉也有類似的記載,內容更詳細:

「又賊人深入,必搶內地船隻,水陸兼進;故夫內河水兵戰船又其急務者也。內河戰船與海船不同,其制有二焉。一則三櫓二跳,以至於六跳,乃吳中之兵所習駕者,行走便疾而無自蔽之具,一遇賊人矢石,只欲逃走。逃走不離,有棄船下海而已。一為鷹船,乃福、廣、蒼山等兵所習駕者。此船搖櫓駕槳之兵皆伏藏不露,賊人矢石不能傷,而我船之銃砲、噴筒、矢石、飛鏢之類可以傷敵。如六金壩(按,應為陸涇壩)之捷,聖墩(應為勝墩)之阻回來賊,皆賴此船成功。然三櫓等船取其疾走而不取其鬥戰;鷹船取其鬥戰,不取其疾走,宜相資以相用。」


照鄭若曾與俞大猷的說法,鷹船的防護是效法福、廣、蒼山船兩旁厚釘竹板的辦法,原本駕駛福、廣、蒼山船的士兵也能駕輕就熟。俞大猷接著又提出了兵船布防長江、浙直沿岸的草案,鷹船就得用上80艘。整理為下表(請見網誌):


有趣的是倭寇或許受明軍啟發,急就章地將船倒覆,造了攻城時用來攻擊水關(船舶進出城的水道也設有關卡)的「蒙衝」。采久德《倭變事略》卷四寫到嘉靖三十五年(1556年)四月倭寇圍攻銅鄉城,「多為攻城具,乘一舟於水,又覆一舟於舟上而匿賊於舟中,直抵城邊,急攻水門。守卒以巨石破其舟,賊中而斃,遂不敢進」。

嘉靖時代的倭寇爆發期過後,浙直一代的倭患逐漸平息,倭寇的目標也逐漸向南方閩、廣一帶轉移,鷹船失去所擅勝場,風光不再,也就缺乏後續發展的紀錄。不過活躍於16世紀末、17世紀初的畫家吳彬卻在他的作品《歲華紀勝圖》當中〈閱操〉的部分留下了操演內河水師的圖象,打頭陣的看起來似乎便是鷹船的變體:(圖請見網誌)


  吳彬另有一組畫作《月令圖卷》,整體構圖與《歲華紀勝圖》完全一致,只是少了落款題識,整體來說似乎只有細節較不嚴謹的區別:(圖請見網誌)


《月令圖卷》、《歲華紀勝圖》的圖像與《籌海圖編》相較櫓槳較少,也不像《籌海圖編》的鷹船頭尾皆有舵,但兩側所開箭窗的數目倒是一致。此外,鷹船兩旁竹板防護應該是搭接到船體之外,竹板與船體間的縫隙在下,以利櫓手槳手操船,而吳彬作品中疑似鷹船的櫓槳看來是直接側面開孔伸出船側,防護似乎較差。除去上述這幾點,立意全方位保護船中人員倒是一致。俞大猷也提到過「近日解到鷹船與原發式樣大小不同,器具則全不備,此豈原制不善,造之者失其初耳」 ,然則在建造之初或許各地鷹船的樣式便已有不小的歧異。


雖然倭寇蜂起的高潮過後鷹船在明代便缺乏紀錄,有趣的是,在18世紀末江戶時代末期成書的《絵本太閤記》中,卻將征韓日軍所遭遇的朝鮮龜甲船畫得如同鷹船一般(下圖)。這主要應該是因為朝鮮方面的圖像資料在日本普及的程度遠不如中國的兵書,所以才有如此移花接木。畢竟鷹船的「裝甲」是竹製的,並無紀錄顯示還曾經綴上鐵片。不過從元末明初的紀錄來看,倒確實曾有以鐵甲保護戰船的記錄。《明實錄》寫道:


  「(1363年四月)壬戌,陳友諒復大舉兵圍洪都。初友諒忿其疆場日蹙,乃作大艦來攻,艦高数丈,外飾以丹漆,上下三級,級置走馬棚。下設板房為蔽,置艣數十,其中上下人語不相聞,艣箱皆褁以鐵。自為必勝之計,載其家屬百官,空國而來。」


上文裹鐵的「艣箱」是相應「置艣數十」而言,也是為保護槳櫓手而設。值得注意的是陳友諒這些船雖然造得大,還有鐵裝甲,卻並不期待能耐久經用。據俞本《紀事錄》
所記,「…友諒戰船塗紅為號,大者容三千人,中者容二千五百人,小者容二千人。其船以灰麻[舟念]轕與兩廂頭尾不[舟念]。或謂友諒曰:『何止[舟念]底』友諒曰:『去船,何須盡[舟念]。以故友諒戰船皆不如上(朱元璋陣營)船之堅。」


船上搭載的人員數或者有所誇大。顯然陳友諒造的大型戰船並沒想過長期使用,所以只去得一趟也足夠了。饒是如此,面對明軍的遠射火力,卻不得不下重本加裝鐵板來防禦,儘管以後這船要不要還能不能用已無所謂。這以後明軍也曾採取了類似的措施,黃標《平夏錄》寫道明軍為了突破四川夏軍鐵鎖長江、兩岸置砲的防線,

「(洪武四年1371年六月)辛卯,(廖)永忠進兵瞿塘關,山峻水急,而蜀人鐵索飛橋,橫據關口,舟不得進。遂遣壯士數百,舁小舟,踰山度關,出其上流,人持糧、帶水筒以濟饑渴,衣青莎衣以象草木色,魚貫出岩石間,蜀人不之覺也。度其已至,乃率精銳出墨葉渡。夜分兩道,一攻陸寨,一攻水寨,船頭皆鐵裹,置火器而前。黎明,蜀人盡銳來拒,永忠已破其陸寨矣。俄而將士舁舟出上流者,揚旗鼓譟齊下,蜀人方大駭,下流舟師亦進發,火砲、火筒夾擊,大破之。…」


與陳友諒不同的是明軍戰船只有船頭裹鐵而不及其他。這裡已經明確提及火砲火筒的作用,而早在與陳友諒舟師決戰鄱陽湖期間,朱元璋陣營的戰船便已用上「火炮、火銃、火箭、火蒺藜、大小火鎗、大小將軍筒、大小鐵砲、神機箭」 等火器,大小將軍筒明顯是大型的金屬管型火器,已是日後艦載火炮的先聲。實際上,元代趙汸《東山存稿》卷五〈江浙省都鎮撫哈密公紀功之碑〉提到元末元軍進剿江浙叛軍時,便已有艦上使用金屬管狀火砲的記錄:

「(至正十二年,1352年)…舟師次湖州,橫山賊以五百艘拒戰。公手火筒砲,曰:『賊兵多脇從,吾不忍萬衆無知就死,將驚之,使自散爾。』發二砲出賊舟上,賊進不止,則連以砲敗其數舟,餘悉隠遁。…」


從「公手火筒砲」的敘述來看,這類最早期的艦上火砲尺寸應該還很小,但已足夠「敗其數舟」,水戰上有相當威懾力。在考古實物方面,1988年山東蓬萊曾出土兩門洪武八年(1375年)鑄造的管型碗口砲,可能是布署於沿海城塞或戰船上,重約120斤(72公斤)左右 ,與一般重五百斤甚至上千斤的大將軍砲相較,顯然也是較小的火砲。不過,在蓬萊水寨古城附近曾出土的遺物中還包括4顆石彈,較小的3顆重1.5公斤(約3磅),最大的一顆卻重達10.2公斤(約22磅);發掘報告沒有考訂其年代 ,但認為其尺寸與一般元末明初的銃砲相比顯然過大,應是投石機所用的石彈(下圖 )。直徑19.5公分的石彈確實應該是投石機與金屬管狀火砲並用時代的產物,不過明初也並非沒有火砲能發射──著名的洪武十
年鑄鐵砲重達445公斤(相當於明代的742斤),內徑有22公分,尺寸與這顆石彈可太合得來了 。其相當於後世22磅的彈重就算放在16世紀也是相當可觀的火力了──16世紀砲重500
斤左右的發熕使用的砲彈鉛子也才重4斤(約2.4公斤或5磅) ,只比前述其他3顆3磅重石彈還再重一些。儘管這些石彈是否為艦砲所用,尚缺乏其他證據。


明初水師或內河作戰對大型管狀火器的需求至少應該持續到永樂時期對越南的戰爭中。李文鳳《越嶠書》卷十蒐羅敘述當時戰況的書疏移文,有提到明軍「會議造船置銃,以圖進取」的,有提到明軍「江內以戰船弓箭、陸路用神機銃、碗口銃逼賊船於州水淺處,船不能動,賊眾大敗」的,還有提到明軍「用大將軍銃擊碎賊船甚多,賊眾溺死無算」的。這類場合陸師與水師經常需要密切合作,火炮沒有明顯的水陸分野,通用共用居多。船是省力因而重要的載具,尤其考慮到大型火砲的重量;但船本身若無加設裝甲,倒未必是適合的發砲平台了,陣地中的岸砲相比戰船更有防護上的優勢。換句話說,若不是水戰艦砲之爭劇烈到必須加裝鐵甲以資應付、水師單獨採取攻勢時必須有足以與岸砲陣地匹敵的保護,也就沒有船舶加裝鐵甲的必要。16世紀倭寇帶來的挑戰更多是冷兵器造成的,火器方面發熕已經是極限,明軍水師採取的還是守勢,倭寇火力帶來的壓迫感恐怕還不如元末明初,沒用上鐵甲也是情理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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