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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 這邊有人有告過人嗎?

看板WomenTalk標題[討論] 這邊有人有告過人嗎?作者
Kbart
(凱巴特)
時間推噓 9 推:10 噓:1 →:7

PTT最常見的是公然侮辱和誹謗罪吧

因為最近自己也有這方面的需求

但證據都備妥了還差一位律師

網路上的資訊講蠻模糊的



這邊想請教

告過妨害名譽的鄉民們有在找律師嗎?

如果要委任打妨害名譽相關案件的律師

通常行情會落在哪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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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imgur.com/BSI43nd

ダーツ:漆黒の闇より生まれしカードよ、我が手に天命の力を!

    漆黒より生まれし、第二の力!オレイカルコス・デウテロ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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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TT留言評論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39.98.218 (臺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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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ah2305/24 11:23我有被告過請了律師

beatssola05/24 11:40我告過人 直接警局報案就可以了

kkb512sk05/24 11:46你可以去警察局寄存證信函先不然都只是說說

直接去警局就可以了嗎? 我還想說直接去地方法院 :p

YOLULIN198505/24 11:49警察局 不用錢

另外,有效追溯期怎麼算? 是從案發當天到我找警察局為止?還是到警察局把資料送到地院為止?

forevernew05/24 11:52警察局只受理,妳還是要出庭阿?從頭到尾都不用錢?

celtics199705/24 11:57問訟棍漳和王

YOLULIN198505/24 11:59半年 如果是網路被人罵之類就自己印證據去警察局報案

YOLULIN198505/24 11:59做筆錄即可

YOLULIN198505/24 12:00之後就是等法院通知開偵查庭

不是,因為我這個案子從警局到法院期間有可能會超過追溯期 (因為本來不想告,是對方的後續行為讓我忍無可忍) 所以追溯時效是從我送資料到警局為有效?還是要算到警局送入法院?

YOLULIN198505/24 12:08你到警察局做筆錄那天,做筆錄就是正式成立提出告訴

YOLULIN198505/24 12:08手續了

非常感謝^^ 那就不急著今天報案了,這幾天再把證據筆錄整理好 b

※ 編輯: Kbart (114.39.98.218 臺灣), 05/24/2020 12:10:22

eva1945200205/24 12:59去法律板問很難嗎?

eva1945200205/24 13:01這裡是用來灑花及舒發情緒閒聊用的,不是用來問專業

Kbart05/24 13:43我想順便討拍不行嗎(任性)XD

johanzhou05/24 14:37好 可以 拍拍 要和漳和王看齊喔

sarutobi05/24 17:45這種小案子,你請律師一定虧

sakuhamai05/25 16:57六個月內直接寄到地檢署啦

albert10101005/27 09:54要找律師去律師版問1比較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