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心情] 這樣的精神科醫生是真實存在的
精神科相較於其他科別,由於求助的病患有可能具有創傷經驗,在治療期間,治療場域
外的立意接觸應該是禁止的,不只是移情上容易造成個案的混淆,而且,也是對病患的
剝削,嚴重違反執業倫理。
不論是性行為、金錢借貸、無償勞務都是。
這絕對是在訓練過程中,老師們耳提面命的。
而且,一旦發生,不僅對當事人有影響,也影響其他人求助的意願。美國各州規定不一
,從結束治療兩年後才允許有感情關係到終生禁止都有。但在治療期間,絕對是禁止的
。
類似的不當接觸,醫療、心理治療、諮商輔導,甚至NGO的志工我都聽過。最慘的還曾經造成治療者死亡。
這個案件,適用刑法228條:「對於因親屬、監護、教養、教育、訓練、救濟、醫療、公務、業務或其他相類關係受自己監督、扶助、照護之人,利用權勢或機會為性交者,處
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因前項情形而為猥褻之行為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也可以檢具相關資料向學會倫理委員會檢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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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nt from BePTT on my Samsung SM-N9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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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推文中是第一個提到228條的 我也提到 現在的點在於
原PO有無方法證明有發生關係 然後偉大的板友就在說我在
帶告不成的風向 笑死 阿妳連發生關係都無法證明 228條
到底要怎麼幫妳定罪啦XDDD
到底要證明什麼?跟著打渣男就好
樓上有道理 這確實是這板普遍的現象XDD
噁男已經開始幻想自己是審判長了,但卻連文章都看不懂
,以為還有人贊同牠
又來了 又開始扣帽子了 可憐哪 論述能力不足才剩扣帽子
能用XD 我不需要人贊同好嗎 你等原原PO PO後續阿 看她
敢不敢告 以及等判決結果 看我說的對不對阿
中姐姐都沒事,一個巴掌拍不響
沒有同理心的人真的很噁耶,感謝原po分享法律知識
天啊 樓主是李主任嗎?
謝謝原po
噁男崩
噁男崩崩
噁男崩崩崩
國防醫學大學醫學系2005年畢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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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好意思,想請教法律問題。 原PO當事人在過程中似乎曾跟醫生確認彼此是否交往的關係, 也因為彼此這種不明確的關係造成當事人精神上的困擾, 如果醫生在事後確認彼此交往關係,那是否就不構成刑法228呢? 也就是說,原本合意有瑕疵的性交,是否會因為事後雙方關係而使瑕疵癒合呢?11
當事人無ptt帳號,故為代po ————————————————— 看完原PO的遭遇,突然眼皮沈重的作了個夢,夢境內容與原PO有所不同的是,此當事人(以下簡稱Y女)從最初的活潑開朗,變成需要求診精神科的病患。 2017年10月,Y女因工作緣故初次接觸陳男,此後他以手機號碼搜尋並主動加入Line的好友,進一步接近Y女。彼時陳男經常以工作指導為由,私約Y女至公眾場合並毛手毛腳,儘管感到作嘔,身為精神科醫師的陳男卻藉由Y女的家庭成長背景抓住軟肋,一方面依其專業幫助Y女,另一方面以「自己單身」、「是否介意情侶10幾歲的年齡差距」等話術,雙管齊下取信於Y女此乃兩情相悅。在一起之前,陳男曾跟Y女說「我知道妳不喜歡床上關係」「床上關係不行的」等話,也深知Y女並不喜歡肉體關係。 註:這裡與原PO表示:陳男因為年紀差太多不能在一起不符,明顯只是話術。3
醫師前女友有看到這篇 投訴蘋果日報 感謝原po 讓很多女生看病平安 心靈健康1
妳不要傻傻的 記得留證據 我早年有個朋友 沒有和病人發生關係 只是去她家 在她床上坐著聊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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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閒聊] 兄弟象當初為什麼沒開除帝波?帝波來台灣第一年搞的事 台灣妨礙性自主條例 第227條 對於未滿十四歲之男女為性交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對於未滿十四歲之男女為猥褻之行為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3
Re: [新聞] 金牌狼教練 逼女選手用身體懺悔撇開案件事實不談,每篇報導都在渲染成強制性交,再營造成刑期極度不合理,但卻沒有 在內文引出適用法條或判決書內容 但這件是用權勢性交又不是強制性交,刑期當然有落差,權勢性交指對於因親屬、監護、 教養、教育、訓練、救濟、醫療、公務、業務或其他相類關係受自己監督、扶助、照護之 人,利用權勢或機會為性交者,處6個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5
[問卦] 低能兒性交片算硬蕊嗎?大法官說人獸交等硬蕊內容就是猥褻物 那麼拍攝低能兒性交是不是硬蕊內容 還只用600元打發 有沒有涉及性剝削? 是否觸犯刑法225條?4
[閒聊] 催眠術的定義是什麼?如題 台灣的刑法裡面,有幾條都有提到催眠術 比如說 221條 對於男女以強暴、脅迫、恐嚇、催眠術或其他違反其意願之方法而為性交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3
Re: [新聞] 小高一班對校園嘿咻數十回 男方單親媽挨告竟辯「她毀原文恕刪,剛剛有人問這樣的案例,難道沒有緩衝,或減免其刑的補救嗎?其實是有的.由 於男生未滿18歲,所以此案是符合兩小無猜規定的. 參考網址: -------------------------------------------------X
[問卦] 所以跟美女障礙者交往只能牽手?台灣也有相關法條 第225條 對於男女利用其精神、身體障礙、心智缺陷或其他相類之情形,不能或不知抗拒而為性交 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對於男女利用其精神、身體障礙、心智缺陷或其他相類之情形,不能或不知抗拒而為猥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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