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TT推薦

Re: [心情] 這樣的精神科醫生是真實存在的

看板WomenTalk標題Re: [心情] 這樣的精神科醫生是真實存在的作者
achech
(ILoveMyWife)
時間推噓 1 推:6 噓:5 →:8

精神科相較於其他科別,由於求助的病患有可能具有創傷經驗,在治療期間,治療場域
外的立意接觸應該是禁止的,不只是移情上容易造成個案的混淆,而且,也是對病患的
剝削,嚴重違反執業倫理。

不論是性行為、金錢借貸、無償勞務都是。

這絕對是在訓練過程中,老師們耳提面命的。

而且,一旦發生,不僅對當事人有影響,也影響其他人求助的意願。美國各州規定不一
,從結束治療兩年後才允許有感情關係到終生禁止都有。但在治療期間,絕對是禁止的


類似的不當接觸,醫療、心理治療、諮商輔導,甚至NGO的志工我都聽過。最慘的還曾經造成治療者死亡。

這個案件,適用刑法228條:「對於因親屬、監護、教養、教育、訓練、救濟、醫療、公務、業務或其他相類關係受自己監督、扶助、照護之人,利用權勢或機會為性交者,處
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因前項情形而為猥褻之行為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也可以檢具相關資料向學會倫理委員會檢舉。
----
Sent from BePTT on my Samsung SM-N9600

--

※ PTT留言評論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19.85.140.2 (臺灣)
PTT 網址

a2689399711/16 10:26我在推文中是第一個提到228條的 我也提到 現在的點在於

a2689399711/16 10:27原PO有無方法證明有發生關係 然後偉大的板友就在說我在

a2689399711/16 10:27帶告不成的風向 笑死 阿妳連發生關係都無法證明 228條

a2689399711/16 10:27到底要怎麼幫妳定罪啦XDDD

jameshcm11/16 10:28到底要證明什麼?跟著打渣男就好

a2689399711/16 10:33樓上有道理 這確實是這板普遍的現象XDD

ChampGrape11/16 10:41噁男已經開始幻想自己是審判長了,但卻連文章都看不懂

ChampGrape11/16 10:41,以為還有人贊同牠

a2689399711/16 10:54又來了 又開始扣帽子了 可憐哪 論述能力不足才剩扣帽子

a2689399711/16 10:54能用XD 我不需要人贊同好嗎 你等原原PO PO後續阿 看她

a2689399711/16 10:54敢不敢告 以及等判決結果 看我說的對不對阿

aq227235371211/16 12:51中姐姐都沒事,一個巴掌拍不響

darkseer11/16 13:50沒有同理心的人真的很噁耶,感謝原po分享法律知識

mid11/16 18:50天啊 樓主是李主任嗎?

yaliieah11/16 19:08謝謝原po

ITME11/17 17:45噁男崩

ITME11/17 17:48噁男崩崩

ITME11/17 17:54噁男崩崩崩

pippen200211/20 16:01國防醫學大學醫學系2005年畢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