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心情] 有人到處誹謗你心情
※ 引述《rukawa514 (好吧叫我瓜哥我不會生氣)》之銘言:
: ※ 引述《silver0610 (24K純金打造豪華太空梭)》之銘言:
: : 有人每天到處誹謗我
: : 一直不斷挑釁話語跟我說話
: : 好像非要把我怎樣
: : 理性跟他溝通完全無效
: : 請問各位女孩我該怎麼辦
: 其實你這篇也跟女板完全無關耶
: 而且整件事情應該不是你講的那樣耶
: 我記得當事人不斷表明願意跟你到警局當面對質
: 也一再的說願負法律責任
: 他等了四個多月都沒有接到法院傳票
: 甚至連警局的通知都沒有耶
: 他以前被宋棍告過
: 直接接到檢察事務官的電話
: 說被人告公然汙辱
: 據我朋友跟我講你這件事跟你講的完全不一樣捏
: 是有一個人用某個板創群組
: 然後在群組裡面說自己病發了好可憐喔
: 然後有女病友同情他陪他去醫院看醫生
: 那個人就一直說要不要去開房間
: 被拒絕就說我發病了開玩笑啦
: 誰知道沒拒絕會不會變怎樣?
: 我朋友知道這件事後很猶豫
: 但該群組有三個以上的女生被那人言語騷擾
: 所以他就請別的女生小心
: 然後他就一直被那男的威脅要提告
: 都快五個月了他還是沒事耶
: (他還有私下要給女病友管制藥,以及跟女病說他用住院賺錢
: 這個才是確定有犯法喔)
: 我朋友真的被告過,所以他說嚇不倒他的
: 想要利用別人同情心同情病友騙砲
: 這種人他真的看不下去啦
: 是誹謗的話那要麻煩你趕快搜證告他
: 不是誹謗的話你這篇跟女板也無關喔
: 你這樣連兩篇跟女板無關的文了
: 而且根本就是錯誤百出,張冠李戴了
: 我還原真相罷了
教育大家
因為對方IP使用VPN
不然就是使用大眾免費Wi-Fi
如果你不要用自己的網路
放心你誹謗別人
你放心證查隊找不到人的
因為他們也不會跟PTT調資料
對他們證查隊不是大事件
你可以放心誹謗別人都抓不到人
對不對某任前版主
你很聰明嗎
還會在網路不斷叫囂自己正義
自稱某月天主唱
或者是某種植物哥送P幣
有種直接去自首
07-3334417苓雅證查隊 陳若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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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字還真好聽
其實這種要找到人,案件類型原則上必須是最重本刑三
年以上有期徒刑不受通保法拘束之罪(如個資法),整
個糾紛前因後果確實明顯是對造問題大很多(司法官才
比較會想幫查ip找人),盡量要委任律師,直接遞告狀
給地檢,告狀中最好就要自行整理出對造國內且非公眾
ip之資訊,不要透過偵查隊(非大案不重視且會拖好幾
個月才送地檢),然後別妄想ptt站方能提供什麼資訊
(站方幾乎不提供註冊個資,ip只給最近期的,有給跟
沒給一樣),而且要快,因為電信業者僅接受半年內ip
查詢
上面這件,原告psy大有透露北檢後來有透過ip找出板
主姓汪,但ptt 註冊個資姓陳
檢方是認ip的,不是認註冊個資的,所以ptt站方真的
沒辦法幫什麼
汪男最後不起訴的原因,也是因為指控疑似張男不法所
為的部分,因被偵查隊吃案,等了很久(遠超過半年)
沒有消息,只好重告,但怕北檢用重複告訴簽結,又不
能跟北檢提先前被吃案的部分,導致北檢誤認張男刻意
避開半年電信業者追查時效,最後才對汪男有利認定
而且吃案的偵查佐跟下面作偽證、偽造警詢筆錄的員警
聽說是同一人
其實不只偵查隊,很多檢察官自己也不懂科技偵查
在此再婊黃育仁檢察官一次
連法條都沒讀熟
黃育仁檢察官110年4/28還在萬年財產利益
個資法早在109年12/9就統一見解在侵害他人利益部分
為『不限財產利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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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閒聊] 跟騷法: 通往地獄的階梯往往是由善意提 : 告 : 後來提出的證明真的很離譜: : 因為我曾經跟板主私訊過,所以文章「就是」我發的! 原原po強調的重點在認為:跟騷法「法條內容模糊」,可能產生濫訴或打壓言論自由的疑- 這是我最近看網路上一些文章後的一種猜測? 一般來說,跟女生認識,不管對方喜不喜歡你,女生都會比較客氣跟和善,不然就是天生 比較溫柔。 就算不喜歡、沒好感,男生的邀約,用一些簡單的藉口,拒絕就好了。基本上,不會跟人 起衝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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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討論] Notability 明年將需付費訂閱!我是覺得沒用啦... 因為你拒絕使用 他們賺不到你的錢 但他們沒有改 他們也賺不到你的錢 所以說 你提出的條件其實對他們並沒有好處 只對自己有好處6
[閒聊] 有憂鬱症請乖乖看醫生吃藥找諮商師談談各位有憂鬱症的朋友 請乖乖按時看醫生吃藥 覺得吃藥沒用請花錢找諮商師談談 不要沒事做自以為正義的事情 來彌補自己空虛的寂寞感13
[問題] 請問前女版版主SaChiA5566有多生氣 補圖請問現在前女版版主是不是被我逼到 日記板 黑特板 女板 瘋狂發文洗P幣 然後一直對著空氣亂吼亂叫 欸欸欸煞氣欸5566我都指名你了耶9
Re: [問題] 請問前女版版主SaChiA5566有多生氣你是專業醫生嗎 你這樣在毀滅醫生的專業 我會幫你轉達我醫生的 有保險為什麼住院不能領保險金 你的邏輯很怪1
Re: [新聞] 網路霸凌誹謗除罪化? 大法官同意明年3之前日本因為木村花的事才通過「侮辱罪」修正案 網路污辱人最重關1年、罰日幣30萬圓 追訴期三年,台灣卻打算要廢掉是? 說是可以用民事求償,但一般老百姓玩得起嗎? 網路上幾乎都是用代號,而要知道這代號的主人是誰, 那首先要透過法院向網站請求該代號IP位置,2
Re: [黑特] 翁達瑞被余正煌列入第一個要告的我先預測 鄉民有機會 看到謝立聖本人 但翁達瑞 沒機會看到 理由很簡單 翁達瑞在美國1
Re: [問卦] 被告了 付不出律師費怎麼辦?不要一直在八卦板洗文 我知道你很有錢花錢要請律師 你自己愛到處攻擊別人還在說別人 反正以後你貼文 我都會回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