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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閒聊] 跟騷法: 通往地獄的階梯往往是由善意鋪成

看板WomenTalk標題Re: [閒聊] 跟騷法: 通往地獄的階梯往往是由善意鋪成作者
aJan5566
(包金56)
時間推噓77 推:84 噓:7 →:349

我贊同此法的立意,並且希望可以藉此杜絕跟蹤騷擾的現象

之前屏東有位女性,就是因為前夫一直跟蹤騷擾,卻苦無法令制止,最後慘遭殺害

如果這法令可以執行,相信這種事情可以有效減少。


但如同原PO所說,我也認同執行面上會有困難。

之前看過一個例子

女方一直說有個男的跟蹤他,在他家附近出沒並盯哨,連倒垃圾都一直被跟

報警後,警察詢問下,才知道男的也住附近,下班時間跟女方差不多

倒垃圾也是那個時間,根本不認識女方也沒有跟蹤的意思

被說跟蹤的時候更是一臉困惑+冤枉,說:啊我作息時間就那樣,不然我要怎麼辦?

女方之後就PO文說報警也沒用,整天生活在恐懼陰影之下...

並說自從報警後,那男還變本加厲,整個人眼神都不一樣,更兇狠更恐怖

後來鄉民去翻她以前的文章,根本是有精神病,動不動就覺得別人下符、跟蹤她

像這種情況如果使用跟騷法,那男的豈不是無辜?


我不是反對這法案,相對的還很支持

但如果不知情者,聽到上述女性這樣陳述,真的很難馬上判斷是非

只能希望執法單位不要便宜行事,為了績效壓力就用此法誤抓好人

--

※ PTT留言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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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VizZ11/20 09:29還好我結婚了

stopdog11/20 09:31所以需要調查呀,不是報警、告了就一定成

goodgodgd11/20 09:32但對普通老百姓來說,光是接受調查花費的時間精力與承

goodgodgd11/20 09:32受的壓力,就已經很讓人難以忍受了

LoveSports11/20 09:33司法單位會調查清楚啊,真的沒做就不用怕

goodgodgd11/20 09:34有些訴棍就是這樣,讓你整天跑警局跑法院浪費你時間精

goodgodgd11/20 09:34力,看誰先受不了

LoveSports11/20 09:38全世界現在有將近三十國有這種法律,而且還持續增加中

LoveSports11/20 09:38日本2000年制定跟蹤法,去年制定職場霸凌騷擾法

LoveSports11/20 09:38如果擔心被訟棍亂告那一堆法律是不是也都有這疑慮?

LoveSports11/20 09:39沒必要本末倒置因為怕被亂告就認為這種法律不需要

karol199511/20 10:02所以執法單位才要調查啊 我是覺得不能因為怕訴棍就不想

karol199511/20 10:02立這個法 畢竟受害者真的很需要保護自己

xulu011/20 10:16任何法律都會出現這樣的問題啊

xulu011/20 10:17有人被法律保護,也有人會濫用法律,不用因噎廢食

benny357911/20 10:32反正離台女遠一點準沒錯

DreamCome11/20 10:42等一下,前夫?不是單純的變態客人嗎,女的好像才新婚

DreamCome11/20 10:42沒多久,你確定犯人是前夫?不要二度傷害

ShiningRuby11/20 10:52你不就都說警察發現真相了嗎?又不是告了立刻判刑,也

ShiningRuby11/20 10:52會有告不成的

ShiningRuby11/20 10:53至於無辜被告要時間精力應付調查,這是必要之惡.不能

ShiningRuby11/20 10:54因為怕傷及無辜就不立法/不讓人告,搞到被擄殺的不就

ShiningRuby11/20 10:54是因為無法可管?

goetz11/20 11:34重點不在法不該立,而在"貶抑"的定義到底是什麼?

goetz11/20 11:34真的一堆人不懂耶...

mamajustgo11/20 11:40關於精神病殺人的案子,不分男女都同聲憤慨;到了跟

mamajustgo11/20 11:40蹤騷擾--尤其台大宅王案、世新陳男割頸案還有上面

mamajustgo11/20 11:40推文提到的屏東一案猶未遠,卻出現了男女兩方陣營不同

mamajustgo11/20 11:40氣的現象,是不是說明了精神病殺人的威脅不分男女都可

mamajustgo11/20 11:40能遭遇,但被「反覆、持續跟蹤騷擾」的往往是女性?

oliverroli11/20 12:04說唯一解就是要離女生遠一點的 拜託你說到做到哈

cascade11/20 12:041.男的很愛幻想自己身價高到值得女人糾纏

cascade11/20 12:042.擔心追心儀正妹門檻變高 再也不能用免費的"熱情"

cascade11/20 12:05要靠顏值 錢包厚度和真正的實力了

oliverroli11/20 12:05這個法律有限定受害者一定是女性嗎? 什麼都不思考先

oliverroli11/20 12:05把自己代入加害者角度 不想想跟騷要防制的行為,認為

oliverroli11/20 12:05自己一切行為都會被告,那你還真的應該要遠離女性。

smallx311/20 12:18日本的性騷擾誣告濫訴已經變成公認的社會問題了還可以拿

smallx311/20 12:18出來護航喔?他們還有節目開了這個專題討論被誣告該怎麼

smallx311/20 12:18辦,當地連保險公司都有痴漢誣告險了。

LoveSports11/20 12:20即使如此日本還是沒廢除喔,去年甚至新制訂職場版^^

LoveSports11/20 12:20鄉民不是常說日本男尊女卑嗎?連日本這種國家都制定了

LoveSports11/20 12:20印度也是2013年制定,台灣晚這麼多年,像話嗎?

goetz11/20 12:23還在跳針,根本問題不是"該不該立法",而是立法的內容,懂?

LoveSports11/20 12:25平常注意自己上網發言也抱持禮貌就不用擔心太多

goetz11/20 12:25這就好像"衣服穿規矩就不用擔心被強暴"是一樣的蠢話.

LoveSports11/20 12:25不管對追求對象還是對陌生人都一樣

goetz11/20 12:26為什麼反對衣服穿好這種說法,卻支持跟騷法呢?

goetz11/20 12:26Lovesports沒有察覺到自己的矛盾嗎?

LoveSports11/20 12:27對追求對象講話如果真的太過分那自己要檢討

LoveSports11/20 12:27不用扯到其他違法行為,就事論事討論吧

goetz11/20 12:27所以你贊成衣服穿長一點就不會被強暴嗎?

goetz11/20 12:27妳的論述根本是自打嘴巴,這是問題所在.

LoveSports11/20 12:28發言攻擊別人是加害者,怎麼會拿性侵被害者來比較?

LoveSports11/20 12:28連比喻都比錯,還說別人自打嘴巴

goetz11/20 12:29問題就在於"攻擊"是誰來定義?

goetz11/20 12:29沒有搞懂的是妳耶...

LoveSports11/20 12:30司法專業人士會處理,你才是先確定自己有沒搞清楚吧

Mozai11/20 12:30警察都查出來男的住附近,就不會用法律去處理了,跟有什麼

Mozai11/20 12:30法沒關係好嗎

goetz11/20 12:30錯,告訴乃論就是"自認受攻擊的一方"來定義,

goetz11/20 12:31這樣對莫名其妙被定義的人公平嗎?

LoveSports11/20 12:31對追求對象言語霸凌的加害者你拿來跟性侵受害者並論

goetz11/20 12:31莫名因此被入罪的人,還要說他們"規矩就不會被告",

LoveSports11/20 12:31你有先搞清楚狀況嗎?懂?

goetz11/20 12:32這跟"衣服穿好就不會被強暴"有什麼兩樣?

goetz11/20 12:32該搞清楚的是,有可能因此有很多人成為受害者,懂?

LoveSports11/20 12:32你還是繼續在把言語霸凌加害者跟性侵被害者並論

goetz11/20 12:32被認定為言語霸凌的無辜者,誰來彌補他們?

goetz11/20 12:33所以妳要否認無辜者存在的可能?

LoveSports11/20 12:33有沒有犯罪是司法單位會去判斷處理,你不用先入為主把

LoveSports11/20 12:33言語霸凌加害者當成無辜受害者,與性侵受害者並論

goetz11/20 12:34有沒有犯罪是"自認"被害的人去報案起訴,還不懂嗎?

goetz11/20 12:34關鍵就在這個"自認"會成為某些人濫用的工具,懂?

LoveSports11/20 12:34你要比較該拿的是性侵被誣告的人,不要亂比混淆視聽

goetz11/20 12:35所以妳要否定跟騷法有誣告的可能性?

LoveSports11/20 12:35我才想問你你才是還不懂嗎?連比喻都比錯

LoveSports11/20 12:35你先承認自己比喻錯誤再來談吧,懂?

goetz11/20 12:35我再問一次,跟騷法會不會導致誣告?

LoveSports11/20 12:36我再問一次,你知道你比喻錯誤嗎?

goetz11/20 12:36妳在迴避問題呢.

goetz11/20 12:36答不出來只好反問了呢...

LoveSports11/20 12:36我倒是覺得你透過錯誤比喻試圖混淆視聽

goetz11/20 12:37所以就回答我的問題,跟騷法會不會有誣告的可能?

LoveSports11/20 12:37先承認比喻錯誤再來談,懂?

goetz11/20 12:37這是關鍵問題喔.

goetz11/20 12:37答不出來,落跑了呢.

LoveSports11/20 12:38傻瓜才會被你錯誤的比喻錯誤誘導

LoveSports11/20 12:38不要逃避了,承不承認比喻錯誤?懂?

goetz11/20 12:38真的答不出來,只好落跑了呢.

goetz11/20 12:39我的回答是,我沒有比喻錯誤,就這麼簡單.

LoveSports11/20 12:40那我就當你是真的不懂,不跟你爭辯了,多看點書吧

goetz11/20 12:40落跑了,落跑了呢.

LoveSports11/20 12:40冷暴力這本有提到精神霸凌立法的重要性,可以找來看看

goetz11/20 12:40講不出來就放大絕說"多讀點書",這是答不出來時候的大招.

goetz11/20 12:41還在混淆視聽,今天沒人說立這個法不對,重點是內容.

LoveSports11/20 12:41我不認識你,如果你常常在網路上這樣跟人吵架,那不

LoveSports11/20 12:41意外你會發這種疑問阿

goetz11/20 12:43這是落敗逃跑最好的遁詞了.

LoveSports11/20 12:43那本書的作者促成法國2002年制定精神霸凌跟職場霸凌法

LoveSports11/20 12:43你覺得我落敗那也只是你的看法,你很在乎網路鬥嘴輸贏

LoveSports11/20 12:43嗎?難怪你會發這串的疑問阿

LoveSports11/20 12:44你覺得法國專家寫的書跟你,我要相信誰?

goetz11/20 12:44不好意思,我最討厭法國了,不要跟我提法國.

LoveSports11/20 12:44你以為你貼我標籤說我落敗,我就真的會洩氣?

goetz11/20 12:44不盲信權威,這是我的原則.

goetz11/20 12:44你只會一直跳針而已啊~^^

LoveSports11/20 12:44我還希望這個法律擴大範圍不要限定性跟性別咧

LoveSports11/20 12:45因為有些人就是喜歡在網路上吵架取得自尊心

goetz11/20 12:45我也贊成不限制"性"的範圍,但法條還是很爛.

LoveSports11/20 12:45那些人會貼很多難聽貼標籤罵人,以為鬥嘴贏了就好棒棒

LoveSports11/20 12:45其他國家早就有法律在制這種人了,台灣拖到現在太晚

LoveSports11/20 12:46你質疑的那些項目怎麼界定司法專家他們會去處理

LoveSports11/20 12:46不需要因為有些人可能會被誤會而認為那部分不需要

LoveSports11/20 12:47你也就只會在這幾篇裡面講人瘋狂跳針或跳針而已

LoveSports11/20 12:47有那麼多相關書你不去看,就只會在這裡吵架?

LoveSports11/20 12:48平常不管現實網路沒有對人講話不客氣的習慣自然免擔心

LoveSports11/20 12:48擔心那麼多然後說人家寫書的是權威你不想盲信 呵呵

lim9898911/20 12:59說真的很多法律的範圍界定都是有彈性的 不可能死板板

lim9898911/20 12:59太僵化的法也不是好法

lim9898911/20 12:59不是只有跟騷法有某人所謂的定義不明的問題 完全客觀不

lim9898911/20 12:59可能存在

yuan070311/20 13:05反正有沒有這個法 你們還是追不到女孩子 有差逆

kamayer11/20 13:08g大其實不用太過憂慮 每個法條都會經過一段時間的適用然

kamayer11/20 13:08後產生各方的見解再有確定範圍的統一解釋 歧視貶抑的話

kamayer11/20 13:08語基本上法院應該是會參考相關案例來做適用範圍 例如家

kamayer11/20 13:08暴案的精神與語言暴力之類的話 之前有個新聞就是一位先

kamayer11/20 13:09生一直語言羞辱貶低他的太太學歷低見識少之類被判離婚

kamayer11/20 13:09 至於誣告方面 只能說有心的話什麼都能誣告 小孩明明每

kamayer11/20 13:09個月都拿孝親費回家 父母不爽也跑去告小孩遺棄或者沒欠

kamayer11/20 13:09錢卻被告債務不履行之類的 這種故意的誣告案件太多了 但

kamayer11/20 13:09也不能就因噎廢食 您說是吧? 一點小意見 大家平心靜氣吧

harryzx011/20 13:16像這種真的難搞 碰到一次就麻煩

harryzx011/20 13:16跟騷法等於給這種人一個舞台發揮

goetz11/20 13:26關於權威的問題我回答了.

mamajustgo11/20 13:26試想了一下,碰到一次這種的確實麻煩。不過,屏東那

mamajustgo11/20 13:26個女生也就碰到一次黃男,而她的結局是,再也沒有機會

mamajustgo11/20 13:26碰上任何麻煩了

goetz11/20 13:28所以立法制止跟騷沒問題,重點是法的內容浮濫.

zombiechen11/20 13:48執行面從執行面解決 至少立法有依據

xulu011/20 13:53死刑也有可能殺錯人,事實上也曾經殺錯人,但死刑仍在

xhl1200011/20 13:54妳就是標準的因一個例而支持,不在乎誤判百人的

xhl1200011/20 13:55法學教育的可悲就在於不懂華人社會的惡

xhl1200011/20 13:56一昧的想跟世界多國一樣,殊不知害慘台灣

xhl1200011/20 13:57自以為的善良實際上害慘了整個社會

xhl1200011/20 13:58看著拯救到的那一個人就以為自己做了件善事

xhl1200011/20 13:59因為立這個法,之後要浪費多少司法資源

a962880611/20 14:04養成台女的法案

Belialdeng11/20 14:11條文跟判例都還沒出來就在那邊浪費司法資源,笑死

ratzeial11/20 14:15舉日本當例子根本就搞笑,一堆人利用法律賺錢

mamajustgo11/20 14:29不用無視後續還會有調查蒐證等過程而先恐慌起來放……

mamajustgo11/20 14:29如果懷著這樣粗糙的想法,去翻刑法,大概會覺得處處

mamajustgo11/20 14:29模糊腳下皆陷阱吧@@

sdamel11/20 14:30我覺得誤抓好人的法還不只這個啦,不過這條能引起這樣的討

sdamel11/20 14:30論希望大家將來慎選立法者

mamajustgo11/20 14:33https://i.imgur.com/vVwKmtX.jpg

圖 跟騷法: 通往地獄的階梯往往是由善意鋪成

mamajustgo11/20 14:33比如看到這條就跳腳喊:「萬一哪天有人隨口說我通敵叛

mamajustgo11/20 14:33國,我是不是就會馬上被判死刑或無期徒刑了?!」<<

mamajustgo11/20 14:33應該也不會這樣想吧@@

LoveSports11/20 14:44我說的冷暴力那本書的作者是法國精神霸凌法的權威

LoveSports11/20 14:45某人特地回了一篇文舉了一個不同領域的權威某句發言

LoveSports11/20 14:45想證明權威都是錯的?這個邏輯思考無法理解。

LoveSports11/20 14:46愛在網路上跟人吵架鬥嘴,講不過就貼人標籤罵人,難怪

LoveSports11/20 14:47會擔心。

LoveSports11/20 14:48講不能舉日本的,鄉民平常不是都愛笑日本男尊女卑嗎?

LoveSports11/20 14:48不是愛酸台灣女權國家嗎?今天一個女權國家終於立了這

goetz11/20 14:49那個鼓吹吃人的也是哲學權威啊!

goetz11/20 14:49我說了,請舉出世界三十國的立法內容.

LoveSports11/20 14:49法,晚日本這種鄉民口中平權觀念低落的國家二十一年,

LoveSports11/20 14:50不會覺得很奇怪嗎?這樣還能繼續笑稱台灣女權太強大?

goetz11/20 14:50搞不清楚狀況,每一國的精神霸凌法內容都一樣嗎?

LoveSports11/20 14:51我念的大學科系有需要受社科找資料訓練的確是會找,

LoveSports11/20 14:51但我沒有欠誰,要找可以自己去找。

leewendy11/20 14:51某個拿“規矩就不會被告”跟“衣服穿好就不會被強暴”

leewendy11/20 14:51來比喻的,讓我頭好痛,真的有搞清楚自己在比喻什麼嗎?

leewendy11/20 14:51對誣告有擔憂能理解,但不要亂比喻好嗎= =

goetz11/20 14:51落跑了呢,不敢拿出證據佐證自己的論述.

LoveSports11/20 14:51鄉民們說日本該法被濫用,問題是人家法律還是在那裡阿

jennifer455111/20 14:52法條修改的部分感覺要實際上路後才知道要怎麼改吧?

LoveSports11/20 14:52去年還新制訂職場騷擾霸凌法,台灣這部分還需要跟上

goetz11/20 14:52我很清楚自己在講什麼啊,就是有人會因為這樣被誣告啊.

LoveSports11/20 14:53連印度那種國家都2013年就有這個法了,台灣有這個法居

LoveSports11/20 14:53然被講成惡法,開什麼玩笑?想倒退落後方向走嗎?

goetz11/20 14:54所以我再問一次,印度的法內容跟台灣一樣嗎?

LoveSports11/20 14:54網路上資料就一大堆有手有腳自己隨便查就看得到了

goetz11/20 14:54不要迴避問題喔,這是關鍵.

goetz11/20 14:54拿出來啊,別閃躲.

LoveSports11/20 14:55說看法國專家的書,反駁說權威不信,我傻到找資料?

belion11/20 14:55可以等第一個判例出來,看法院的見解:3

goetz11/20 14:55我現在去查日本的法條.

jennifer455111/20 14:56等等,g大是支持這個法但是覺得要再修改避免誣告問

jennifer455111/20 14:56題,還是覺得有誣告問題所以不該有這個法?

goetz11/20 14:57我覺得要修改,等一下我貼日本的法條給大家看.

LoveSports11/20 14:57看過那本書就會知道精神霸凌蒐證很困難,根本很難告成

LoveSports11/20 14:58要擔心的不是誣告而是真的受害的人可能告不成

LoveSports11/20 14:58不去看書說不信權威只會叫人找資料

candyrainbow11/20 14:59昨天有個新聞,陸女被追求5年,後來她下跪求對方放

candyrainbow11/20 14:59過她。5年耶,一般人早就精神崩潰了吧!

candyrainbow11/20 15:00法規是因應人民需求而產生的,在座不會過度追求別人

candyrainbow11/20 15:00自然是好事,但就是有那種已經明確拒絕了,還要展現

candyrainbow11/20 15:01自己一片痴心,請問被騷擾的人難道不痛苦?招誰惹

candyrainbow11/20 15:01誰啊!

goetz11/20 15:01我貼出日本的法條了,裡面根本沒有台灣這種胡亂的規範.

goetz11/20 15:01人家的法令很嚴謹的,跟我們這種浮泛根本不一樣.

goetz11/20 15:02如果是日本這麼明確規範的跟騷法,我贊成.

goetz11/20 15:03https://tinyurl.com/526ju8bd 日本跟騷法.

goetz11/20 15:04我把日本的法令貼出來了,Lovesports不要閃喔~^^

LoveSports11/20 15:05著しく粗野又は乱暴な言動をすること。

candyrainbow11/20 15:05之前還有一個女生常搭計程車,被計程車司機愛慕,求

candyrainbow11/20 15:05而不得還跟蹤騷擾、恐嚇女生家人,女方後來也出現

candyrainbow11/20 15:05精神疾病,後來爸爸為了保護女兒殺掉對方。

goetz11/20 15:05人家有加上"着しく"(很明確的).

LoveSports11/20 15:06其實這樣也沒有說多詳細啦,只是有加副詞而已

goetz11/20 15:06而且人家的法令也沒有什麼"貶抑歧視"這種字眼.

goetz11/20 15:06我說了,如果是日本這種跟騷法我支持.

candyrainbow11/20 15:06這個法規絕對有存在必要,只是如何才能不被濫用並

candyrainbow11/20 15:06有效保護被害人,才是值得討論的部分

LoveSports11/20 15:07如果對你來說加上"顯著地"就算客觀描述那很好啊

goetz11/20 15:07我也說了,我反對的是法的內容浮濫.

sandrasu11/20 15:07跟騷法大概會被一堆精神病亂用

LoveSports11/20 15:07所以你到底是覺得這個法律沒意義還是覺得需要更嚴謹?

goetz11/20 15:07總比台灣這種爛法條好吧?

goetz11/20 15:07我說了,需要更嚴謹.

LoveSports11/20 15:08你不是嫌台灣的太主觀嗎?只是加上"顯著地"就客觀了?

goetz11/20 15:08我贊成日本式的跟騷法,但對台灣的內容相當反感.

LoveSports11/20 15:08日本那一條連具體罵什麼都沒舉例出來耶XD

goetz11/20 15:08重點在人家沒有"貶抑"這種曖昧不清的詞彙,懂?

goetz11/20 15:09你根本沒看完全部法條,只看我講的這條就在說嘴...

goetz11/20 15:09人家其他條目都規定得很清楚,還是你不懂日文?

LoveSports11/20 15:09我看了阿,我還納悶你怎麼不舉其它更明確的

LoveSports11/20 15:10我在補習班教過日文XDDDD剛好也學過社會學

goetz11/20 15:10我只舉最曖昧的,意思是說人家連最曖昧的也比我們嚴謹好嗎?

LoveSports11/20 15:10商務日文J1+

LoveSports11/20 15:10如果對你來說那樣叫嚴謹很好啊,我沒意見

goetz11/20 15:10不好意思,我剛好翻譯了第二十五本日文書:)

LoveSports11/20 15:11不過台灣的貶抑也沒什麼錯啊,追求者追不成講話貶抑人

LoveSports11/20 15:11這樣是不是該罰?

goetz11/20 15:11貶抑怎麼定義,你還搞不懂問題所在嗎?

goetz11/20 15:12總之這個法太不嚴謹,我認為是不當的法律.

LoveSports11/20 15:12追求者追不成講話貶抑人是不是該罰?

goetz11/20 15:12到底什麼是貶抑?

goetz11/20 15:12可以舉出具體的例證嗎?

LoveSports11/20 15:13你說我不懂日文所以我才回你的喔,你不用跟我講你的事

goetz11/20 15:13所以什麼是貶抑?

LoveSports11/20 15:13那你可以具體舉出日本"顯著地"的例證嗎?

LoveSports11/20 15:14人家法條裡面也是沒寫啊

goetz11/20 15:14等我一下.

goetz11/20 15:15https://tinyurl.com/224fwr52

LoveSports11/20 15:15你問我不懂日文該不會就是想講你翻譯過25本書吧?XD

goetz11/20 15:16日本警方已經舉出具體的範例了,商務一級應該看得懂吧?

LoveSports11/20 15:16翻譯過甚麼書講來聽聽,我看我有沒有讀過。

LoveSports11/20 15:16那是立法後日本警察寫的網頁,你怎知台灣警察不會寫?

LoveSports11/20 15:16台灣才立法幾天而已,你可以對台灣有點信心嗎?

goetz11/20 15:17那不管怎麼講,人家就是有啊!

LoveSports11/20 15:17你怎麼知道台灣立法機關之後不會訂細則?

LoveSports11/20 15:17人家已經立法21年了當然有阿!!!!

goetz11/20 15:17抱歉,我對台灣就是沒信心,光是這個法就已經很浮濫了.

LoveSports11/20 15:17台灣現在才立法一兩天你就在這邊落井下石

LoveSports11/20 15:17說規定不嚴謹是惡法云云

goetz11/20 15:19本來就不嚴謹,難道不能批評?

LoveSports11/20 15:20日本的法條也沒寫你貼的警察網頁那麼詳細

Belialdeng11/20 15:20這就跟不去看施行細則然後靠北職安法太模糊一樣,呵

Belialdeng11/20 15:20

goetz11/20 15:20那就要看我國這部跟騷法的施行細則如何,但目前看來是浮濫.

goetz11/20 15:21B君說得也有道理,還需要看施行細則無誤.

goetz11/20 15:21或許我憂心過早了,但我確實是很憂心...

LoveSports11/20 15:22認真跟你說你當然會憂心,你講話這種態度容易惹事

Belialdeng11/20 15:22然後在網路上崩潰什麼我不相信法律我不相信法官之類

Belialdeng11/20 15:22

LoveSports11/20 15:22動不動就貼標籤然後用高姿態問人"懂?"

goetz11/20 15:23我不覺得認真評論叫做惹事耶.

LoveSports11/20 15:23習慣在網路上這種語氣發言當然會擔心

LoveSports11/20 15:23你自己想想看你現實中跟人討論事情會這種態度嗎?

goetz11/20 15:23是因為很多人講不聽的緣故。

goetz11/20 15:23抱歉,我在現實世界就是這樣,有話直說.

LoveSports11/20 15:24我亞斯我現實中也不會貼人標籤用高姿態對人講話

goetz11/20 15:24我只對草包(Ex.張娟芬之類的)不客氣而已.

LoveSports11/20 15:25你以為你說人草包對方就真的是阿?大多數人根本不會跟

LoveSports11/20 15:25你說對你真正的想法

LoveSports11/20 15:25你也只敢在網路上這樣說人罷了

LoveSports11/20 15:26我剛說的冷暴力作者是精神暴力權威,她說我草包我才信

LoveSports11/20 15:26至於你,你想說誰,想對誰不客氣,那也是你的自由

LoveSports11/20 15:26但也只能說難怪你會怕這個法

LoveSports11/20 15:27看過那本書就會知道不該從跟人鬥嘴上獲得自信心

goetz11/20 15:27所以說你盲從權威。

LoveSports11/20 15:27因為那種事情做習慣了人格會扭曲的,不罵人是為自己好

goetz11/20 15:28只有某個權威說的話才信,這跟紫衣教徒沒有兩樣.

goetz11/20 15:28不好意思,我覺得您的想法是扭曲的.

LoveSports11/20 15:28你真的以為你很偉大後?說人盲從你說了算後XDDDD

goetz11/20 15:28盲從一本書、一個人,這都是不應該的.

goetz11/20 15:29事實上就是盲從沒錯,把一本書捧成聖經,真的就是紫衣教徒.

LoveSports11/20 15:29沒看過書就說人盲從好像太非黑即白了一點XD

goetz11/20 15:29"我只相信某個權威",這就是盲從無誤.

LoveSports11/20 15:30那是因為你不知道那本書是精神霸凌的經典,台灣也有翻

LoveSports11/20 15:30你不是有翻二十五本書嗎?問問出版業界

goetz11/20 15:30聖經也是經典,全世界部數更多.

goetz11/20 15:30難道盲信聖經的就不是盲從?

LoveSports11/20 15:30我沒有說我只相信那本書喔,我是說跟你比起來我信她XD

LoveSports11/20 15:31你到底以為自己是誰啊XDDDD為什麼會用這種講話態度?

goetz11/20 15:31這就是盲從,因為權威而盲信無誤.

goetz11/20 15:31我不是誰,只是一個批判者,指出問題所在的人而已.

LoveSports11/20 15:32我建議你看那本是因為你原始發文說這是惡法喔

LoveSports11/20 15:32你要批判是不是得先做功課?

goetz11/20 15:32這跟你盲信這本書是兩回事.

goetz11/20 15:32好,我去買一本,ok^^

LoveSports11/20 15:32我沒有盲信那本書我只是不想盲信你而已XDDDDD

LoveSports11/20 15:33你到底以為自己是誰?

goetz11/20 15:33你沒有必要盲信我啊,你要捧著權威也是你家的事,

LoveSports11/20 15:33為什麼你會覺得你用絕對的語氣對我說的話我得相信你?

goetz11/20 15:33一個批判者.

LoveSports11/20 15:33你有發現你不斷的在貼人標籤嗎?

goetz11/20 15:33你不用相信我,要相信CF或是誰都是你的事.

LoveSports11/20 15:33你批評這個法惡法但你有先去了解立法沿革嗎?

goetz11/20 15:34我只是批判盲信盲從、盲目追隨權威的人罷了.y

goetz11/20 15:34我有,從立法之初我就反對這條.

LoveSports11/20 15:35我覺得我應該不是盲目,我等這個法七八年了

LoveSports11/20 15:35而且也不是只有看一本書而已,我也有在關心這方面

LoveSports11/20 15:35不過我大概只有讀四五本而已,冷暴力是我最推的

LoveSports11/20 15:36因為他把精神暴力的問題跟影響後果寫得很清楚

goetz11/20 15:36其實我有點不想看,因為看到佛洛伊德就反胃.

goetz11/20 15:37現在還在用佛洛伊德理論的,基本上都是笑話.

LoveSports11/20 15:38你不要看也好,因為台版翻譯時把關鍵字刪掉了

LoveSports11/20 15:38你好像很厲害我猜你會法文,哪天想讀建議你讀原文的

goetz11/20 15:38總之,我只是個追求真理,反對盲信盲從的人.

goetz11/20 15:38所以我絕不會說"誰說的話我才聽".

LoveSports11/20 15:39我只是想跟你說我不相信你說的那些非黑即白的標籤啦

LoveSports11/20 15:39比起來我當然比較相信那位作者阿,我又不認識你

goetz11/20 15:39那我也可以選擇不相信"法國權威".

LoveSports11/20 15:39也沒看過你寫的東西,根本不了解你啊

LoveSports11/20 15:40可以啊,你高興就好,反正你講的話我都參考10%而已

LoveSports11/20 15:40因為你很愛貼標籤

goetz11/20 15:40我覺得"法國權威"也沒什麼可信的,就跟讓布希亞一樣.

goetz11/20 15:40你覺得讓布希亞可信嗎?

goetz11/20 15:41(你學過社會學,應該知道讓布希亞這號人物吧?)

LoveSports11/20 15:45你是不是很怕被人當成草包?

LoveSports11/20 15:46我爸爸因為很自卑所以喜歡罵人草包 笨 沒讀書

LoveSports11/20 15:47我覺得我一直回你很像在我爸鬥,這樣不太好

LoveSports11/20 15:47隨便你可以有任何意見,不過如果亂罵人自己就得負責

LoveSports11/20 15:48稍微修改一下自己態度,就可以不用那麼擔心貶抑的問題

v226651411/20 15:52進入調查 然後那個男的除了因為配合調查造成時間生活壓

v226651411/20 15:52力,還要被鄰居朋友閒言閒語,精神受到極大壓力

offstage11/20 15:55就跟性騷擾防治法一樣,只要女生覺得不舒服,你就算對她

offstage11/20 15:55微笑也是有罪

herochang11/20 16:02唉,遊樂園跟著前方排隊不知道會不會有事

s51007john11/20 16:20只能希望大家都很守法 不要犯法也不要誣告囉

hiei2k11/20 16:22被誤抓的人應該得到補償才對,不限這個法律

TOEY11/20 16:29全世界都有這種法,不代表這種法沒造成問題,你的邏輯有嚴

TOEY11/20 16:29重誤

jameshuangg11/20 16:34笑死,人家在擔心在台灣這法很有可能會制定的不夠嚴

jameshuangg11/20 16:34謹導致許多人莫名被誣賴,甚至影響到本法所想保護的

jameshuangg11/20 16:34人,結果在那邊一直高潮打自己人

jameshuangg11/20 16:34好啦好啦全部支持啦管他內容是什麼~

yuuyuuderO11/20 16:36我其實不懂要討論立法的內容跟把衣服穿好就會被不會被

yuuyuuderO11/20 16:36強暴的關聯性啦...實際內容也不是說有提出約會就會被

yuuyuuderO11/20 16:36告,其實任何事情只要碰到神經病就有機會被告啦,法方

yuuyuuderO11/20 16:36覺得無理也是不起訴,所以立法內容不是有提出有哪些要

yuuyuuderO11/20 16:36件才能構成嗎?

yuuyuuderO11/20 16:46碰到神經質的傢伙誰也不好受,剛剛看了一下,刑事的誣

yuuyuuderO11/20 16:46告滿難成立的,至少可走民事求償 。

LoveSports11/20 16:55去年日本制定的職場霸凌法,專家就是引述目前世界有三

LoveSports11/20 16:56十國有這種法來強調立法的必要性喔。

LoveSports11/20 16:57我去年做過智力測驗,知覺推理分數還不錯,不用批邏輯

LoveSports11/20 16:57因為有人說這種法是惡法,我才會提出其他國家也有。

LoveSports11/20 16:58很奇怪就不能單純討論為什麼有些人就是愛貼標籤罵人?

brolli11/20 17:21有什麼不需調查?僅憑一面之詞即可定罪?

navysoider11/20 17:53應該立法,說別人騷擾一旦造假直接毀謗誣告罪成立

ehbnsqaa11/20 17:56雞排妹之流又多一個理由炒新聞了

fiveshit11/20 18:01被誣賴還要花時間配合調查?真蚌

RaiGend051911/20 18:04反對主要是被誣賴時的救濟方案很少吧,即使到法官那

RaiGend051911/20 18:04無罪也要花費很多心力、時間、親友同事觀感去爭取,

RaiGend051911/20 18:04而提出告訴者卻能兩手拍拍走人

cjy032111/20 18:07刑法哪一條沒有發生冤獄過 你會支持廢刑法嗎 一天到晚幻

cjy032111/20 18:07想自己會被告==

RaiGend051911/20 18:11冤獄會國賠,誣告花費的心力會國賠嗎?

RaiGend051911/20 18:12說到底我是支持立法,這樣無賴紛紛出籠時才有更多人

RaiGend051911/20 18:12加入思考要怎麼保護自己

ehbnsqaa11/20 18:22這立法造成的結果就是男生主動追求的隱藏成本越來越高,

ehbnsqaa11/20 18:22因為你永遠不知道這次示好會不會變成永久的社會性死亡,

ehbnsqaa11/20 18:22所以這條法律只對條件極好的女性才有正面的效果,但對其

ehbnsqaa11/20 18:22他女性就只是個災難,對男性來說就是有正當理由躺平而已

wtfconk11/20 18:24那種神經病是真的日常中很多,真的報警根本沒屁用,但牠們

wtfconk11/20 18:24就是會有在現實中爆發的危險性,真的哪天被砍不意外

RaiGend051911/20 18:31也許會走向韓國那樣的兩極化吧,一邊是躺平族,一邊

RaiGend051911/20 18:31是X男;躺平的不再主動追求,會主動的幾乎剩下X男,

RaiGend051911/20 18:31追求甚至交往過程只要被拒一次就離開,因為沒有人想

RaiGend051911/20 18:31身處風險,這個說了不行馬上去找下一個,在中間那些

RaiGend051911/20 18:31或曖昧,或舔,或騎士團的行為不復存在

mamajustgo11/20 18:53上面有人提到無辜的人即使進入後續階段,配合調查也要

mamajustgo11/20 18:53花費時間心力……這個,在跟騷法通過前,在有性騷法前

mamajustgo11/20 18:53,不限罪名,只要碰上濫訴,不是一直都在發生嗎O.O

notneme15911/20 18:56幫高調

candyrainbow11/20 19:05https://reurl.cc/1oWLpD

candyrainbow11/20 19:08https://yns.page.link/X9khq

vbhero11/20 19:10被害妄想,精神疾病很麻煩

candyrainbow11/20 19:10上面這兩個都是被莫名痴纏的

candyrainbow11/20 19:11對於真正需要跟騷法的人而言,他們面臨的可能是人

candyrainbow11/20 19:11身威脅,甚至可能在對方長期的騷擾之下已經精神崩

candyrainbow11/20 19:11潰了

AGODC11/20 19:32男生更要學會如何保護自己

raphin11/20 19:35其實自己也要蒐證...

ex99000011/20 19:42中國也是很多黨說你有罪就有罪

catwithptt11/20 20:55如果因為沒辦法拿捏這社會需要的距離而躺平那這種基因

catwithptt11/20 20:55被淘汰不是自然篩選嗎

catwithptt11/20 20:56有什麼好可惜的

goetz11/20 21:05問題在於這個距離太曖昧了.

james199373011/20 22:03大推GOETZ

james199373011/20 22:04L在沒有道理回話的時候就只能以口氣語氣方面”檢討

james199373011/20 22:04”對方

james199373011/20 22:09看到shiningRuby說什麼必要之惡也只能搖頭了

mamajustgo11/20 22:49同樣生而為人,一部分人擔心人身安全保障的同時,另一

mamajustgo11/20 22:49部分人擔心的則是:我不能再「反覆」或「持續」的「違

mamajustgo11/20 22:49反對方意願」於現實或網路上「跟蹤」或「騷擾」對方了

mamajustgo11/20 22:49。很有趣……

james199373011/20 23:38樓上真的是在扭曲別人的意思,別人在講法律內容漏洞

james199373011/20 23:38在哪,直接扣個帽子說想騷擾別人,偉哉

mamajustgo11/21 00:25以符合下列構成要件為前提:反覆或持續針對特定對象+

mamajustgo11/21 00:25違反其意願+與性或性別有關+跟蹤或騷擾+使心生畏怖足

mamajustgo11/21 00:25以影響其日常生活--要不要試舉一個可能因「漏洞」

mamajustgo11/21 00:25導致誤觸此法並足以判刑的例子?

Prokennex11/21 04:18哪會很難分辨,就八成會認定男的、強的、大隻的有錯。

Prokennex11/21 04:18然後事實是聽到陳述的人永遠多於知情者,怎洗白請問?

vasia11/21 08:07聽說日本也蠻多無辜被告癡漢的案子男生被勒索

huangrachun11/21 09:47有必要,但執行面需要時間+實務來驗證與檢討

ccekw80711/21 10:37加重毀謗、誣告刑責

james199373011/21 11:40上面GOETZ講的很清楚了,你很沒由來的誣指大家想騷

james199373011/21 11:40擾別人不就是一個最佳範例嗎mama just go?

james199373011/21 11:41如果今天是你的兒子長大以後遇到這樣的事被誣賴,你

james199373011/21 11:41還要跟他說”誰叫你要騷擾人家”??

james199373011/21 11:42我們從來不是對立面,都有可能被惡法侵害,沒必要

james199373011/21 11:42跟刺蝟一樣,見到不同性別就先攻擊

a8531611/21 14:38舉日本當例子為何不行?

a8531611/21 14:38說到底也是因為先有一堆真癡漢才立法的

a8531611/21 14:38後續被濫用 就再修正法律和調查程序

a8531611/21 14:38每個法律都有極端個案 只能從中取捨

f1988022911/21 15:07看看就好 專業的罪犯總是有辦法找到漏洞 普通老百姓

f1988022911/21 15:07 一直跟牠耗下去反而是你不划算

f1988022911/21 15:08甚至還有用法來進行仙人跳的

angels99911/21 15:54花兩分鐘了解一下法案內容再發文好嗎?一開始會先警告

angels99911/21 15:54,並不會有實質的處罰,很難懂嗎?

iamflash11/22 15:54這個法就是要殺好人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