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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閒聊] 跟騷法: 通往地獄的階梯往往是由善意鋪成

看板WomenTalk標題Re: [閒聊] 跟騷法: 通往地獄的階梯往往是由善意鋪成作者
goetz
(這世上還是有正義吧?)
時間推噓 推:2 噓:2 →:11

: 噓 lim98989: 不然要怎麼立 11/20 08:03: → lim98989: 言論自由有極限的 11/20 08:04: 噓 iKJack: 你沒被騷擾過吧?才會講出這麼不實際的話 11/20 08:04: → lim98989: 什麼都怕濫告那法律都廢掉好了 11/20 08:04: → lim98989: 是沒被騷擾過才能講得一派輕鬆? 11/20 08:05: → qec: 兩岸同文同種不意外 11/20 08:05: → lim98989: 隨便翻新聞都知道有多少人被恐怖追求、跟蹤擄殺 11/20 08:06
我被網路跟騷過喔,而且直到現在還是受害者;
但我還是反對這條立法內容。

有人問說"不然要怎麼立",我也覺得很頭大,
但我還是要反問,"怎樣才算貶抑"?

這是一個很大的問題,因為真的沒有明確的定義!

我覺得可以限制在實質的跟騷,但對言語的跟騷放寬,
特別是不該有上篇提到的"歧視貶抑"這種模糊的用語,
如果要有的話,也應該要有附帶解釋,說明清楚何謂歧視貶抑。

還有要再說一次,我不反對立這個法,
為什麼有人一直要扣我帽子說我"放縱跟蹤擄殺",我就不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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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TT留言評論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9.14.155.75 (臺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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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goetz (119.14.155.75 臺灣), 11/20/2021 08:32:50 ※ 編輯: goetz (119.14.155.75 臺灣), 11/20/2021 08:32:59

donnamonya11/20 08:53非貶抑跟騷也是有可能的,而且你回你自己上面的文就

donnamonya11/20 08:53好了

我是覺得要表達的東西太多,所以才多寫一篇的。

※ 編輯: goetz (119.14.155.75 臺灣), 11/20/2021 08:54:28

donnamonya11/20 08:54噢,沒發現你是前兩天沒學問那篇的人

我是能講出一套道理的人,所以不是肚子裡空空洞洞的草包...

※ 編輯: goetz (119.14.155.75 臺灣), 11/20/2021 08:55:24

LoveSports11/20 09:29歧視貶抑是指糾纏人的狀況下吧?沒有糾纏人就好了阿

VVizZ11/20 09:30你公然說人女權份子就是扁意

xulu011/20 10:21一定要寫得很模糊啊,寫很清楚就會有人自創新的詞來規避法

xulu011/20 10:21律漏洞

gginindr11/20 10:38刑不可知 則威不可測

gginindr11/20 10:39跟香港國安法的煽動他人分裂國家罪有87%像

gginindr11/20 10:40樓上還覺得沒問題 果然是兩岸一家親 笑死

lim9898911/20 10:48法律條文不用保留彈性嗎?

LoveSports11/20 10:48目前世界上有將近三十國有跟騷法,大多是先進國家

lim9898911/20 10:49反正政府說三年內會滾動調整

lim9898911/20 10:49判例多了標準就出來了

yuan070311/20 13:00是不是跟蹤人被發現啊哈哈

這個其實可以提起告訴喔。

※ 編輯: goetz (119.14.155.75 臺灣), 11/20/2021 13:3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