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到底比照辦理的標準在哪
看球團要不要從嚴處理阿
以聯盟標準來說 有賭博行為禁賽 有犯罪行為永不錄用
這應該是底線
味全現在的做法是從嚴處理
曾傳昇只有起訴還沒宣判就直接開除
郭天信、張政禹被拍到直接下二軍調查
被拍到在場但沒打牌
從寬處理的話就先不管 等有進一步證據再說
從嚴也可以以進出不當場所來處分
但都被拍到了現在又在風頭上至少球團要有初步調查
至少先問一下去到底是在幹嘛
如果真的沒有球團也可以對外說明球員是清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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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TT 留言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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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報] 聯盟說明 (曾傳昇事件)聯盟說明: 針對味全龍球團曾姓球員涉及德州撲克賭博案,經確認起訴,將依照聯盟規章《球團隊職 員違規懲處規定》第5條:「球團隊職員若有賭博、鬥毆或其他影響職業棒球形象之不正 行為、或對外發表影響聯盟及球團形象之不當言論,經聯盟查證屬實者,由聯盟視情節輕41
[舊聞] 民眾爆料上賭博電玩店 林瑋恩澄清、味全民眾爆料上賭博電玩店 林瑋恩澄清、味全要調查 〔記者龔乃玠/高雄報導〕本報接獲爆料味全龍二軍總教練帶球員上賭博電玩店。而二軍 總教練林瑋恩對此澄清是電子遊戲場,並非賭博電玩,且當時只是找球員拿車鑰匙。味全 球團指出,後續調查若涉有違紀,將送紀律委員會。 民眾投訴本報,「味全二軍總教練帶球員上賭博電玩店,有去的球員,總教練就固定先發28
道德標準德噗:不行 有可能是非法賭博的 要打牌就不要打職棒 麻將:也有可能是非法賭博 要打麻將就不要打職棒 大老二:也有可能是非法賭博 要打大老二就不要打職棒 喝酒:喝酒就可能會酒駕 要喝酒就不要打職棒 是這樣嗎?26
[閒聊] 味全領隊:嚴厲懲處!針對味全龍球員曾傳昇涉入賭博遭起訴,領隊丁仲緯表示,先前收到消息即立刻通報聯盟 ,目前先停止曾傳昇出賽和隨隊,球團內部也會做嚴厲懲處,至於是否開除或懲處結果, 待紀律委員會討論過後再一併對外說明。 --23
[討論] 其實應該是聯盟要訂出新的內規供未來參考看了一下這幾天的討論和新聞 有資深球員就認為這種場所就不應該前往 但很多人認為這是合法場所 但又有人質疑這有可能會不小心合法場所踩到灰色地帶 不論是法律的灰色還是道德的灰色 還是中職因為被賭和假球曾受過傷害的灰色地帶15
[討論] 中田翔、黃勝雄、陳瑞振打隊友、打老婆、教練打球員,認真問,哪個情節比起來相對可以再給一次機會回到職棒 圈,可能標準答案都是NoNoNo,但如果硬要選一個勒?至少有人回來了。 打人就是不對,不只會傷害聯盟、球員、球團形象,實質上也犯了法,那比賽期間打對手 打裁判的呢? 我先承認自己發廢文,只是想知道職棒要以品德為由開除一個球員有時甚至整個職棒圈都9
Re: [新聞] 聯盟加罰酒駕張伯維50萬 外加公益勞動服務綜合目前報導所引: 聯盟裁罰依據在: 賽事章程第25.5條:「球員若有酒駕行為遭查獲,違反上述規定者,將視酒駕情節輕重及 是否涉及過失傷害與過失致死等肇事情節輕重,得處禁賽最高一年、永不錄用、或科或併 科罰款最高新臺幣伍拾萬元整」及同章程第65.1條第(2)款,聯盟亦得加以公益勞動服9
[討論] 聯盟對於Nice哥事件的說明聯盟說明: 針對味全龍球團曾姓球員涉及德州撲克賭博案,經確認起訴,將依照聯盟規章《球團隊職 員違規懲處規定》第5條:「球團隊職員若有賭博、鬥毆或其他影響職業棒球形象之不正 行為、或對外發表影響聯盟及球團形象之不當言論,經聯盟查證屬實者,由聯盟視情節輕 重處球團及該不正行為或不當言論之隊職員罰款 1 至10萬元、禁賽 1 至10場。如涉及與1
[閒聊] 起訴就罰?哪裡有寫 還是媒體自己加上去你就當事實 第5條 球團隊職員若有賭博、鬥毆、酗酒或其他影響職業棒球 形象之不正行為、或對外發表影響聯盟及球團形象之不當 言論,經聯盟查證屬實者,由聯盟視情節輕重處球團及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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