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這種行為算是違反跟騷法嗎?
如題,
今天案子剛忙完,
無聊研究了一下跟騷法草案。
先附上完整草案供大家參考
https://www.ey.gov.tw/File/D67E89B36820EF75?A=C
其中,第三條明定:
「本法所稱跟蹤騷擾行為,指以人員、車輛、工具、設備、電子通訊、『網際網路』或其他方法,對『特定人』『反覆』或『持續』為『違反其意願』且『與性或性別有關』之下列行為:
三、對特定人為警告、威脅、『嘲弄』、『辱罵』、『歧視』、仇恨、『貶抑』或其他相類之言語或動作。』
假設今天ptt有個能與現實連結的ID因時常發表性別歧視文章,
導致每每發文總有另位女性版友時常在下面嘲弄他的長相、學歷或其他事蹟,
甚至在非他文章下面留言:『XX網路上被推爆啊 現實真相是什麼 看到都不忍』、『看著XX還在這裡覺得替他還有他的信徒難過』、『畢竟摳憐的XX感情經驗不多』等字句,
這樣能算是騷擾行為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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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TT 留言評論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8.170.123.188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oy-Girl/M.1637599131.A.E8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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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真回你,你說的可能跟性或性別無關。女板友沒有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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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性別嘲弄,針對性別的是被騷擾者
哇噻,是浣熊律師欸,那請問諸如「憤世嫉俗仇女噁男」、「仇女憤恨宅」等字眼呢?
推
1樓律師,解釋完惹
推
※ 編輯: TCG0227 (118.170.123.188 臺灣), 11/23/2021 01:13:10不知道 可以吉吉看
※ 編輯: TCG0227 (118.170.123.188 臺灣), 11/23/2021 03:26:40
推
算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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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試試看,不過畢竟是網路帳號,沒有連結現實生活,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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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很難被認為是「心生畏怖」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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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男生,男生你要讓人相信被這樣講到心生畏怖
推
我以為那個是跟性羞辱或是性騷擾有關?樓主感覺好像是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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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講到男性性別就不爽了,有點過了,可能可以告別條吧
推
告起來 血流成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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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 跟騷法草案8樣態出爐 網路騷擾要求約會均跟騷法草案8樣態出爐 網路騷擾要求約會均入罪 (中央社記者賴于榛台北21日電)行政院會明天擬討論「跟蹤騷擾防制法」草案,草案明 定8種跟蹤、騷擾行為樣態,將要求約會、網路騷擾等都納入規範,違反者最高可處5年以 下有期徒刑。43
Re: [討論] 跟蹤騷擾防治法三讀通過!不要講得好像有追求送禮行為就會被告一樣 第三條 本法所稱跟蹤騷擾行為,指以人 員、車輛、工具、設備、電子通訊、網 際網路或其他方法,對特定人反覆或持 續為違反其意願且與性或性別有關之下24
Re: [分享] 在交友軟體交友的恐怖故事看這文章差點沒笑死,我在想怎麼還有這種文章 原來蘇美已經兩天沒上線了 這串基本上就是他的戰場,他出來那大家就不用討論了 很簡單,先把兩個人性別互換, 你就會發現你的文章有多麼可笑6
[問卦] 以後在台灣罵女權會犯法?今天三讀通過的跟騷法 明定了八樣跟騷樣態: 1. 監視、觀察、跟蹤特定人行蹤 2.以盯梢、守候、尾隨特定人經常出入或活動之場所 3.威脅、嘲弄辱罵、歧視、仇恨、貶抑的言語或動作4
Re: [討論] 跟騷法上路滿三個月了今天又爆出不小心肘擊奶子被裁罰的案件, 裡面有寫到一些很有趣的理由: 「惟按性騷擾防治法第2條第2款規定性騷擾之構成要件,既包括「損害他人人格尊嚴」或 「造成使人心生畏怖、感受敵意或冒犯之情境」等主觀因素,則有關「性騷擾」行為之認 定,即應考量被害人之主觀感受及認知,至於行為人是否有性騷擾意圖則非所問。」3
[問卦] 跟蹤騷擾防治法今天上路,八卦版準備好跟蹤騷擾防治法今天6/1上路 規範了8種行為樣態 加上以人員、車輛、工具、設備、電子通訊、網際網路或其他方法 再加上對特定人1
[問卦] 跟騷法上路了 變態會變少嗎?那個跟蹤騷擾防制法 今天6/1上路了 「跟蹤騷擾」行為定義為:對特定人反覆或持續違反其意願,且與性或性別有關八類行為 ,包括監視、跟蹤、盯梢、守候、威脅、辱罵、以電子通訊、網路干擾、要求約會或其他 追求行為等,造成被害人心生畏怖,足以影響其日常生活或社會活動。 跟騷法規定,跟騷行為屬告訴乃論。單純跟蹤騷擾行為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或併科十X
[問題] 更科瑠夏的行為適用跟騷法嗎?可能有租借女友185雷 跟蹤騷擾防制法草案的騷擾行為指:以人員、車輛、工具、設備、電子通訊、網際網路或其 他方法,對特定人「反覆或持續為違反其意願且與性或性別有關」的8類行為,使之心生畏 怖,足以影響其日常生活或社會活動。 今天先不論當事人是日本人以及行為發生在日本的問題2
Re: [心情] 跟騷法通過根本普天同慶這位板友剛好講出了絕大多數視跟騷法為毒蛇猛獸的盲點 來,再看一次法條 「指以人員、車輛、工具、設備、電子通訊、網際網路或其他方法, 對特定人反覆或持續為違反其意願且與性或性別有關之下列行為之一, 使之心生畏怖,足以影響其日常生活或社會活動。」X
[問卦] G軟會不會用跟騷法告鄉民?女口是頁 近日立法院三讀通過『跟騷法』,針對對特定人反覆或持續違反其意願,且與性或性別有 關八類行為,包括監視、跟蹤、盯梢、守候、威脅、辱罵、以電子通訊、網路干擾、要求 約會或其他追求行為等,若造成特定人心生畏怖,足以影響其日常生活或社會活動,將可 讓司法警察機關介入,以此保護普通人,尤其是年輕女性免受跟蹤騷擾者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