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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情報] 全國美術比賽行人帝王得特優!遭炎上秒

看板C_Chat標題Re: [情報] 全國美術比賽行人帝王得特優!遭炎上秒作者
yniori
(偉恩咖肥)
時間推噓 X 推:5 噓:7 →:41

※ 引述《DarkHolbach (Champagne Supernova )》之銘言

: 別的不論,我就論這張圖畫的現象就好。就這張
: 所以他雖然想諷刺慢慢走的行人把自己當皇帝,但反而更證明在台灣行人根本不是皇帝,

: 為就連慢慢走這種本該是路人權益的事,都會被認為是「皇帝」。
供三小

你是哪來的人

什麼慢慢走是路人權益

視台灣法律為無物嗎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34條第五款:

行人穿越道路,應依下列規定:
五、行人穿越道設有行人穿越專用號誌者,應依號誌之指示迅速穿越。

慢慢走?

法規規定行人應該迅速穿越馬路

不是你在那邊亂屁的慢慢走

我倒想知道你是用哪國的規定在那邊說什麼慢慢走是路人的權益

鬼話連篇

法律規定要迅速穿越馬路

看不懂嗎

他畫的圖就是行人穿越道不能慢慢走

法律規定如此

有這麼難懂嗎

: 就這張畫來看,他沒有證明到他想講的「亂象」,反而證明他的反方講行人權益真的是有
: 要,我想也是他始料未及的吧。

對於無視台灣法規而隨便說出路人慢慢走是權益的

我也是始料未及

補充一下

想要新的給你們新的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第 78 條
行人在道路上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五百元罰鍰:
四、於交通頻繁之道路或鐵路平交道附近任意奔跑、追逐、嬉遊或坐、臥、蹲、立,足以阻礙交通。

看到沒~坐臥蹲立都不行啦~

迅速過就是迅速過~

人家那個牽烏龜的皇帝直接站在道路上就是罰五百啦~

別再看不懂法條了好嘛各位~

很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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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TT 留言評論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136.186.198 (臺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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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ayneshih12/13 19:18好喔

GAOTT12/13 19:19推 y哥這樣就對了 等等k哥跟a哥就要來幫你讚聲了

WildandTough12/13 19:19手動置底喔= =

sakamata12/13 19:19嗯嗯

greg9032612/13 19:20這就是... 鎮魂曲...

GAOTT12/13 19:20不要怂 就是幹 讓台灣行人見識一家親的厲害

kimono0312/13 19:21淦真的欸!所以走多慢會犯法?明年回台灣的時候我要注意

kimono0312/13 19:21一下!

su4vu612/13 19:21怎麼時間又循環了 這不是貼過了嗎

yniori12/13 19:22我是要回這個慢慢走的莫名其妙說法!

greg9032612/13 19:23https://imgur.com/BhAMndO

t7713356200312/13 19:23靠 又要重來喔

yniori12/13 19:23有夠鬼扯~

Violataf12/13 19:23如何定義盡速? 他說他腳有傷你拿他一點皮條都沒阿

nolimitpqq12/13 19:23所以你要教我迅速的確切標準了沒?

mathtsai12/13 19:23所以這條該被修掉了

Violataf12/13 19:23拿這反擊也太弱了吧

GAOTT12/13 19:24y哥我挺你 不要怂 就是幹 讓台灣行人見識正義的鐵鎚

yniori12/13 19:24就說了不能慢慢走!他在那邊鬼扯什麼慢慢走是權益?權益

yniori12/13 19:24個屁

webermist12/13 19:24真可憐

yniori12/13 19:25平常在那邊嘴什麼違法違法~結果換到這個議題就變成法律錯

yniori12/13 19:25了~笑死人

winds110912/13 19:25嗯嗯 你見證到中華民國行政訂的規則有多麼荒謬了

winds110912/13 19:25過斑馬線要迅速通過 因為會有渾身板金的四輪大爺迅速

winds110912/13 19:25魯莽的開過 走太慢還會說他上班要遲到了

GAOTT12/13 19:25y哥我挺你 不要怂 就是幹!

yniori12/13 19:26看不懂法律還要硬凹的人比較可憐~怎麼會有這種人呢~~

GAOTT12/13 19:26讓西洽鄉民都叫你爸爸

nolimitpqq12/13 19:26那肯定法律有明確的定義何為迅速吧 教一下

mikapauli12/13 19:27就一堆人以為沒罰則就不違法,這種法條可多了

其實有罰則的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罰五百!

eyeter12/13 19:27要讓行人能安心過馬路 就要讓他們慢慢走 嘻嘻

CjackC12/13 19:28你趕快去國外推廣這條法律

這裡是台灣~你守法就好

kase0952112/13 19:28這種就古早時期的法律,沒定義什麼叫迅速是要怎麼判斷

kase0952112/13 19:28違法

※ 編輯: yniori (218.35.134.74 臺灣), 12/13/2023 19:32:44

kase0952112/13 19:29真的帶烏龜散步物理意義上的慢你也不能說他違法

CjackC12/13 19:29不要擋住皇上御駕要快速通過 原來四輪才是皇帝 笑死人

coollee12/13 19:30法條早就被駡的要死 國外沒人敢這樣立的 XD

mikapauli12/13 19:31現在又不是AI判決,很多東西都沒有明確定義的

kase0952112/13 19:31如此一來定義下什麼叫迅速啊

becca94512/13 19:35要吵幾天

mikapauli12/13 19:35看不出來定義這個有什麼意義,中論也都告訴你很難定義了

yniori12/13 19:37平常在那邊該該叫怎麼一堆不守法的,現在貼了法條又在那

yniori12/13 19:37邊該該叫法律定錯了,雙標仔就是好笑

GAOTT12/13 19:37andy哥怎麼不來這邊阿 幫y哥說說話啊

kase0952112/13 19:58你要說人違反迅速通行這條總要有個實例吧

kase0952112/13 19:58你可以告訴大家多麼不夠迅速是違反法律的嗎

ksng109212/13 20:29實際上就算瞎眼耳聾腿瘸的人綠燈過斑馬線也不違法

ksng109212/13 20:32另外78條要件都寫得很清楚了,第一地點要交通頻繁之道路

ksng109212/13 20:32或鐵路平交道附近,第二要足以妨礙交通

ksng109212/13 20:33首先,斑馬線之上有符合這要件嗎?

doS1612/13 21:02我帶烏龜過馬路,烏龜已經很努力了應該有達到迅速的要求吧

GAOTT12/13 22:043個小時了 kj a5 andy 依然不敢來這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