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iWIN報導採訪立委學者iWIN創作者出版兒福
※ 引述《hwjuranus (建設中)》之銘言:
: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HnkcpKBkaTA
: 我不知道這有沒有OP。
: 在YT點了幾個影片就跑出這個推薦
: 看完就順手分享給ˇ大家
: 我覺得
: 這位蔡律師把問題點和她的反對理由
: 簡潔的做了描述、讓一般民眾也能很快了解吧
: 供參。
巴哈姆特有人問這位律師,她作了回答,可以轉貼,但不可亂取標題,所以借這串貼。
以下內容皆經律師同意後寫出,均為律師個人見解,請欲轉載的網友或媒體不要使用易引起誤解、誇大聳動的農場標題,謝謝。
寫在前言:
律師表示「這些議題的可以討論的地方實在太多,為了能讓大眾更容易理解,也無法在一個影片內講述太多細節,但我相信越多人討論、關注這個議題,政策才有機會朝向正確的方向前進,所以每個參與、關注這個話題的人,都是在捍衛言論與表現自由的戰士」。
*以下律師的發言以「答」呈現
問題①:
在律師授權的影片中,有網友提及不應該用「代餐論」來作為二次元色情創作的論述,這樣等於是把喜歡的人都當成犯罪預備軍。這方面的爭論在噗浪等社群也非常多
答:
從網路上的討論看起來,產生「代餐論」的誤解可能是混淆了兩個不同的思考脈絡,實際上這闡述的是「即便是順著對方錯誤的假設作為前提,推導出來仍舊可以得出這個政策是錯誤的結論」
邏輯上來說,已有客觀實證研究,自然能得出「不應設置管制」的結論--畢竟「虛擬圖畫」與「犯罪」兩者間顯然欠缺關聯性。但主張管制者的想法不同,是從「反正管制不會讓兒少陷入危險,至少不會變得比現在更壞」為出發點。很不幸的,他們無法正視「虛擬圖畫沒有產生犯罪者」這一客觀實證研究或是「寒蟬效應」、「政府濫權」等等明顯危害,單純的認為這個管制僅只影響他們「想像中」潛在的犯罪者,這些人陷入一種「好像不做什麼不行」的恐慌,但沒有想過「越搞越糟」的可能性。
也就是說,我們縱使依照這個假設的邏輯:既然虛擬兒色有「刺激」犯罪者的可能,那當然也有「降低」犯罪慾望的可能,因為「沒有任何實證研究證明會造成正向或負向的結果」。因此,我們可以得出結論:既然現在「沒有」產生犯罪,就不該恣意的去改變現狀--畢竟邏輯上來說,無論怎樣都不可能會比「無被害人的現況」更好。我們的社會資源有限,應該拿去做其他更多真正有意義、能實質幫助兒少的事。以「虛擬兒色」這件事來說,現狀「沒有產生被害人」的結果,早已是我們所追求的正解。幻想「有總比沒有好」只是一廂情願,如果因此產生了被害人,那些動嘴幻想的官員無所謂,但被迫承擔這個錯誤政策苦果的人,是那些無辜的兒少。
所以無論從哪個角度去思考,都可以明確得出「不該進行管制」的相同結論。
問題②:
有網友提及當時中介法可以要求平台業者公布刪文的標準但卻被擋下來,所以現在的結果是大家自己承擔?
答:
中介法這個法案從制定的目的上就存在根本的錯誤:也就是「禁止假訊息」,拿刪文機制來討論中介法就如同這次衛福部要訂什麼兒少辨認的機制一樣,完全搞錯重點
其實我在先前有製作這個影片說明我的想法,不介意的話可以參考:
video
問題③:
關於法律圈中提及的釋字617號,有關違反善良風俗的隔離措施的討論是否類似影片中「分級制度要保障的是資訊取得權,讓大眾擁有選擇自己想要取得哪些資訊的權利,而非控管思想」?
(如某些網站中有R18-G的分類,讓不想接觸的人可以免受到這些內容影響)
答:
以我個人的見解,「適當安全之隔絕措施」確實可以達到「保障個人的資訊選擇/取得權」這件事。不過該號解釋文實際上並沒有討論或使用資訊取得權這些字眼,而是強調在「即便是色情言論也受憲法保護」以及「刑事處罰僅限於必要範圍」
問題④:
請問律師如何看待聯合國的《新網路安全公約》?台灣是否會因為《多邊公約國內法化暫行條例》自行跟進導致管制範圍擴大?
答:
台灣因為希望與國際接軌,「檯面上」會盡量走向與國際接軌的制度(當然,實際上還有討論空間),最簡單的方式自然是參考聯合國
就既有公約來說,單純看公約內文字是與我們法律類似,並沒有明確提及「虛擬人物」的問題,當然新公約草案的問題我想許多網友都已經點出來了,這些在國外也還尚存相當大的爭議,當然我們非會員國能力有限,就盡我們的力量發聲就是。
現在越來越多的立委跳出來支持,也是仰賴了大家的力量,一起加油!
--
推認真
邏輯清楚,有的問題會有那想法很扯
推
為了掩飾A問題,只好拿B問題埋起來的想法
政(邪)教合一,你覺得邪教會理你嗎?
衛福部敢這樣弄,就是疫情時期
嘗過權力的甜頭
刑事處罰僅限於必要範圍←現在就是要搞思想犯才糟糕
而且網軍三人成虎的洗法很可怕,這篇解釋很清楚
推
那個代餐論之前不就討論過了嗎? 如果本來就會對三次元下
手的 你不給他看二次元 他還是會對三次元下手 但如果你
不把精力放在現實問題 在那邊雙標戳二次元做業績
讓他看二次元發洩 說不定他發洩完就不想去對三次元下手
推
了 跟犯罪預備軍根本無關
就幻想出來的東西,恐怖蓋世太保
推
看新聞那檢舉量已經被當iwin的功勞 到底幫了啥兒童?
推
推
推 謝謝蔡律師
推
推
推
最好笑的是董氏基金會大力想要禁菸 怎麼沒看到衛福部贊
同他們的理念
代餐論那個就很簡單的邏輯 他是預備犯罪者那禁止他拿二
次元尻反而增加三次元被害的風險 如果他不是那幹嘛禁
推推
是男人都懂 尻完就冷靜下來了 還沒那也只是繼續尻 幹嘛
逼得他真的產生被害人 就為了證明他有罪?
其實第一個問題就已經回答的很清楚了 禁了反正不會更差那就
本國立法思維肯定就禁了沒事
謝謝分享
畢竟你各位也拿不出證據證明禁了會有負面影響
2024年了還在搞思想犯…
我以為不禁有事才有正當禁的理由
因為菸商力道更大 阿宅你們好欺負
中肯給推
本國立法有在談正當性? 出事了不被檢討法律法令過寬鬆才是
真正的立法原則啊
說穿了就是阿宅好欺負,有積效又不會被反擊,多好
推
難道你有證據禁了會幫助兒童嗎
客觀說,人類思維跟文明再不升級,2050都還會繼續搞思
想犯
推
推
怎麼可以反正禁了不會更差就去禁,台灣也從來不是這樣
吧?只有像張司長這些欠缺基本法律素養的不及格公民才
這樣想
原則是,禁了卻無法達成目的的情況下該法律是不OK的
阿宅好欺負?一堆噁宅成天在網路戳 二次元兒色被樂子人
檢舉就哀爸叫母xdd
他的第一個問題就講啦,禁不禁都沒有實證,那既然現在
數據就是沒有虛擬兒色的受害者,你幹嘛手癢去改他。
禁了不會更差也是他們自己的“想像”,在你禁的同時就
產生了無數社會成本,還不談禁了結果會變差還是變好
禁了二次元色情犯罪率反而變高韓國就示範過了….
推
今天程式好好的在跑,也沒跑出bug,偏偏你看了其中一行
不順眼去改,反正不會變差,屁啦
現在0件虛擬的受害者,只要不是維持0就是變差好嗎
無法數據證實的罪入刑法 沒適當性 必要性 衡平性
台灣立法這樣搞行之有年 國際上有人禁止我們一定要跟上 有
人提出需要禁止我們就要禁
等變成1.2.3.4,就是開始甩鍋是誰害的,阿犧牲的言論自
由就是已經沉沒的成本
畢竟對於政府官員而言 如果這些人都喊了要禁止你不禁 萬一
之後真的出事 頂上烏紗帽就不保啦
等改了變了更差了,反過來又要問你有沒有研究證實解禁
有正面效益了
那根本自助餐式啊 講國際結果聯合國會議沒結果
現在政府動了不少人蛋糕,也保不住了
中俄伊斯蘭等「人權大國」還喊最大聲
這就是最有趣的禁了結果更差往往不會檢討到是禁止的關係
支持這什麼鬼國際共識的中國 現在都還在搞紅黃藍幼兒園
現在就要看這個蛋糕到底多大塊能不能讓那些當官的怕了
現在是立法委員都出來說他們根本沒想到這樣修法會被拿來
亂搞 姑且不論衛福部背後有沒有宗教勢力指導 一個行政單
位能曲解並濫用法律把人當思想犯 那根本是把民選的立法委
員的尊嚴踩在腳下
這司長是不是也很支持?
韓國示範過了阿 二次元兒少色情全禁了反而性犯罪率上升
我們的憲法寫了一堆自由也寫了唯有什麼條件才能限制 你
一句禁了沒差就能禁?
衛服部怎麼可能讚同禁菸 比起韭菜人民的健康 菸捐更香
好嗎
拿不出證據證明禁了會有負面影響? 你要不要看看那些禁止
的國家犯罪率跟日本比較?
https://i.imgur.com/SYpA96p.jpg 之前有人貼過的
這就是我們煩惱之處 如果如他們所願全禁了 兒侵不減反增
他們是不是再去找下一個"認為"會增加兒侵的原因 再去禁止
董氏基金會直接動到稅基你覺得政府會和自己收入過不去嗎
到最後會不會發現像極權國家和極端宗教那樣 反而會更好?
那就是烏托邦謬論啊 1984推薦看一下
禁了有負面影響啊 研究數據都有 對面的腦癱是頭埋在沙
子裡不想看而已
big brother is watching you
首先誰說禁了沒有負面影響的?更何況又不是禁了不會有
負面影響就能禁的,那乾脆禁止你活著好了,反正你的死
了也對這個社會沒有負面影響
推
有喔
讚
而且說真的 這樣A片不也有一樣的問題 實在不懂
憲法保障的自由就是如果沒有正當理由你就不該禁止
推
標準的隨便侵害別人權利還不當回事
邏輯真讚...那些政務官真的是腦袋混沌
推論述
推
推
我不覺得那群信仰虔誠的聖戰士會聽懂人話呢……
拿到權力的聖戰士...會聽的到他人話語??
別太高看一群50歲以上、同時是公務人員的眼界,他們的同
溫層厚度比大眾想像的更加有料
確實啊 這些公務員頭子基本上打從心底就不覺得多禁一點是錯
前面說了重點是出了事檢討起來不是自己的問題
刑法相關最後也要丟給法院處理 還是行政單位要球員兼裁判
? 上一個有這種權限的單位叫警備總部喔
現在問題也不是法院怎麼定罪 而是行政單位要不要提告
但是爛訴出現要擦屁股的還是法院
司法機關不是被詐騙一堆案搞死,就是你們這種再來
搞事?很閒沒事做?
就簡單拿數據說話嘛 請問二次元兒少虛擬犯罪的判例
幾件?0 那請問現行制度哪裡有問題?你所謂的「潛在
受害者」在哪?講出來啊 拿數據出來啊 不要沒有數
據就自己整天在那吠一堆違憲水準的低能言論啦
蔡律師的見解清楚明白且邏輯正確
只能說每個單位都有自己的立場 對於行政單位來說司法機關忙
死了也不甘他的事 重點是自己單位能不能展現單位存在價值
推
我的想法和律師相同,這篇讓我特別有收穫的是律師對他們想
法的推測「反正管制不會造成危害」那段,確實可以解釋目前
的奇葩發言……
爆
首Po大家好我是遠見記者 又來貼自己的稿子 這篇文章中,我整理最近引發ACG愛好者議論的「iWIN事件」來龍去脈 為了兼顧各方說法56
展翅協會還是沒進步啊,一直在用N年前就被打臉的虛擬兒色誘拐論。 說到展翅協會一直在講的,虛擬作品會拿來誘拐,我最近查資料,無意間找到一篇文章: Therapist: Traffickers use the Bible to Lure Victims 治療師:人販子利用《聖經》引誘受害者3
o co : erce a child. "If they know much about the Bible at all and they know that t his : girl is from a Christian background then they're going to take advantage of that6
按文中展翅協會秘書長邏輯那真的就更應該禁基督教 長老教會所有人是不是自己趕快去自首自己讀了聖經故事後是潛在罪犯 而且基督教是確實能拿得出案例的ㄋㄟ 回文已經有人貼了我就不貼了 展翅既然那麼愛無限上綱的話9
我剛剛隨便Google 台灣 宗教 性犯罪 就又看到一個了啊 就轉貼過來給大家再複習一次 1999年2月26日,基督教領袖合組的「牧者規勸小組」和勵馨共同舉辦記者會,公佈唐台爆
【法律豆】你被iWIN了嗎?作為律師,我反對將虛擬兒少納入兒少性剝削管制 我不知道這有沒有OP。 在YT點了幾個影片就跑出這個推薦 看完就順手分享給ˇ大家1
我個人覺得或許也能詢問 公法學者(憲法、行政法) 對此事件的觀點、見解為何 因為公法學者在探討言論自由時 也會涉及網路、兒少、色情等議題49
觀念正確,值得更多人看到,推廣一下。 這篇底下每「推」稅前10P發100個 ※ 引述《hwjuranus (建設中)》之銘言: : : 【法律豆】你被iWIN了嗎?作為律師,我反對將虛擬兒少納入兒少性剝削管制9
這段讓我想到了老殘遊記: 「贓官可恨,人人知之;清官尤可恨,人多不知。蓋贓官自知有病,不敢公然為非;清官則自以為不要錢,何所不可,剛愎自用,小則殺人,大則誤國。吾人親目所見,不知凡幾矣。」 沒事找事,還不如一個收錢以後會大力支持acg的貪官 ----- Sent from JPTT on my Google Pixel 3a.
爆
[閒聊] 兒童公約:牽涉兒少性創作就會有受害者中興大學法律系教授高玉泉日前受邀出席iWIN舉辦的論壇時,認為《刑法》235條對猥褻 圖畫已有2年以下有期徒刑,此法從民國24年(1935年)施行至今80多年從未改變,而歐 美也從20年前就會對虛擬兒少性剝削開罰,不是非真人就不該處罰。 對於ACG、卡通、Q版風格作品,高玉泉則表示,《兒童權利公約》最根本的兒少最佳利益爆
[閒聊] 律師:兒少性剝削套用虛擬恐有擴張解釋兒少性剝削條例修正後,衛福部認為,兒少影像無論是真人或人工智慧製作,只要會讓人 聯想到性就不應散播。不過,在法界卻有質疑。承萬法律事務所律師蔡尚謙指出,兒少性 剝削條例是特別刑法,適用刑法處罰原則,但整部法律看不出有處理虛擬問題,衛福部稱 涵蓋虛擬或二創範圍,恐有擴張解釋疑慮。 蔡尚謙表示,兒少性剝削條例第二條是定義何謂兒童或少年性剝削行為,第三款雖修正為81
Re: [iwin] iWIN FB回應這次事件推文中提到的這篇專題論文,滿有意思的,撰文者是法學界的律師。 大致上可以從這篇論文了解到他們的立場。 〈成人影像平台業者之法律問題簡介——以非法性影像與虛擬兒童性影像為中心〉 我們來看裡頭比較相關的虛擬兒童色情的部分。56
[閒聊] iWIN報導第二篇大家好我是遠見記者 來分享第二篇稿子 也附上昨天在板上分享的第一篇51
Re: [IWIN] 再說一次,不是 "訂一個能接受的標準"我不是法律相關人士,但發表一下我的看法,個人覺得AI擬真色圖跟跟二次元不能相提並論 二次元色圖一直都是開放的,而且已經有數據可以支持它跟兒少色情的犯罪率沒什麼關係 但AI擬真色圖是新的東西,沒有數據能支持他跟兒少色情的犯罪率沒關係 這兩個不一樣的是一個是數據上無關,另一個是還沒有數據 如果以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兒童最佳利益的立場來看的話51
Re: [IWIN] 實際上真的能用外表區分出17歲跟18歲嗎?很好奇大家立場現在統一了沒 我覺得板上立場目前也沒有很一致 1.虛擬圖片不屬於兒童色情派 虛擬圖片本來法律上就是物品,討論虛擬圖片中的角色年紀在法律上本來就是一件可笑的事 ,並且由於虛擬圖片不比真實圖片、照片,必定不會出現受害人。9
Re: [轉錄] 現任立委兼刑法學者對iWIN議題觀點2022年8月22日新聞 數位中介服務法是什麼?為何引起網友、業者強力反彈?支持立法者又是怎麼看? 維護網路兒少權益:NCC聲明,近年來網路上經常流傳性私密影像,尤其衝擊到婦女兒少 權益7
[討論] 關於iwin能陳情的方法與對象A. 論述主張 反兒少性剝削法本質在保護「現實」的兒童身體權益不被侵犯, 然而虛擬兒少色情圖片與出版物,並沒有侵害任何兒童身體權益。 閱讀虛擬兒少色情圖片與出版物的讀者,也不是現實會性侵害兒童的嫌疑犯。 持有、購買、閱讀虛擬色情漫畫、影片的成年人就是性侵犯罪犯罪者,就跟看5
Re: [閒聊] 衛福部對於PTT網友意見的最新回應小弟不才,不是法律相關科系出身,亦非八堂課憲法專家 僅以個人知識與觀點發表淺見,若有疏漏違誤請各方不吝賜教 : 記者林志怡/台北報導 : 2024-02-02 22:41:02 : 日本成人遊戲經平台分享、遭民眾檢舉,後被衛福部認定涉有「兒少性剝削」之虞,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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