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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益] 民事vs家事,審判權or管轄權?區分實益?

看板Examination標題[請益] 民事vs家事,審判權or管轄權?區分實益?作者
MrTax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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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讀到審判權和管轄權的部分

有一段提到目前的一個爭論

大家都知道 民事事件vs行政事件

因為事件性質上的不同 兩者是屬於審判權的問題

而問題在於 民事事件vs家事事件

有人說是審判權的問題 有人說是管轄權的問題

而另一個問題是 爭論這個有甚麼實益嗎?

因為民事法院只要收到不屬於自身管轄的案子 要嘛移送 要嘛駁回

去爭論管轄權或審判權問題 會有差嗎?

以上問題請教 謝謝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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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ber5011610/01 12:02先有審判權才有管轄權

saber5011610/01 12:02例如普通法院有民事刑事的審判權

saber5011610/01 12:02但民事的管轄權屬於普通法院裡面的民事法院

saber5011610/01 12:02家事事件是否為管轄權或審判權的問題

saber5011610/01 12:02是因為法組規定普通法院管轄民刑事及「其他法律規定

saber5011610/01 12:02案件」,但是高雄橋頭卻有一個少年及家事法院專門審判

saber5011610/01 12:02及管轄少年及家事案件,兩者衝突

saber5011610/01 12:06至於爭執管轄權或審判權是否重要?當然重要啊!今天一

saber5011610/01 12:06個行政法院管轄的案件不小心被民事法院審理,都快要辯

saber5011610/01 12:06論終結了才發現沒有管轄權或是審理完才發現沒有管轄權

saber5011610/01 12:06或審判權,這時候只能下管轄錯誤判決等等,造成司法

saber5011610/01 12:06資源浪費及兩造雙方時間及金錢的浪費等等,所以確定是

saber5011610/01 12:06否有管轄權或審判權很重要的。

leptoneta10/01 12:16如果只是管轄權的問題 只要雙方合意或開始言詞辯論就

leptoneta10/01 12:17能繼續進行 若是審判權就要整個廢棄重來 哪裡沒差?

siranui123110/01 13:51高雄是管轄權(有人爭執是審判權),其他縣市及二審

siranui123110/01 13:51、三審法院是事務分配權。

siranui123110/01 13:51有沒有意義......這是憲法上的問題,只要我們採取司

siranui123110/01 13:53法二元,立法者就要事先規定。沒規定就會吵成一團。

MrTaxes10/01 15:10喔喔 謝謝板友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