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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6片櫛瓜100元" PTT之父:協同訊號故意攻擊

看板Gossiping標題Re: [新聞] "6片櫛瓜100元" PTT之父:協同訊號故意攻擊作者
ETTom
(外星姆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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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william8403 (威威威廉)》之銘言:
: "6片櫛瓜100元" 「PTT之父」:協同訊號故意攻擊墾丁觀光
: Newtalk新聞 政治 陳蘋安綜合報導
: 墾丁是國旅的觀光勝地,也是不少外國旅客來台旅遊的熱門景點,不過卻因為哄抬物價坑: 殺遊客事件頻傳,現在又被網紅爆出有店家販售「6片櫛瓜100元」,讓廣大網友再度掀起: 熱議,有「PTT之父」之稱的台灣人工智慧實驗室」創辦人杜奕瑾,就在臉書PO文表示,: 墾丁大街有「協同訊號」,指出有人在故意攻擊墾丁觀光。
: 杜奕瑾曾分析所謂協同帳號可分:造謠者、假中立者、傳播者與粉絲經營者等4種類型,: 分工細密,且在網路上「共進共出」、互相呼應的協同團體,會因社群平台特性而有不同: 的操作手法。
: 杜奕瑾這次以網紅儒哥在墾丁大街上買到「6片櫛瓜100元」的報導分析,他表示:「協同: 訊號故意攻擊墾丁觀光,然後再攻擊國旅、觀光主管單位,提到的問題台北夜市也找得到: 一樣價錢」,從他貼文中的圖表可看出協同操作群在短時間內同時發動攻擊,杜奕瑾最後: 也提到,墾丁還是有很多不錯的地方和民宿,認為不應以偏概全。
: https://newtalk.tw/news/view/2024-08-25/933702


我突然想到一個劇情腳本

假設某個XXX指名道姓,(非指某個偉大的PTT之父)

說那些帳號是造謠者、小粉紅、中共派來的,還收了錢。

結果這些帳號去告XXX毀謗,反被告誣告

然後法院會這樣判決。


毀謗部分:

XXX之評論可受公評,無造謠部分,故不屬毀謗。
(但收錢毀謗的部分不提)



誣告部分:

(一) 經比對本案文章與小粉紅文章,同樣使用中文並有攻擊意味、
顯逾合理評論範圍至本文章中,足認本文毀謗之事實。
且此為被告親身經歷之事,自有明知

(二) 被告雖辯稱其文之修改為編輯錯字與回應,但後續編輯之文章
已非原文,足認被告均係因毀謗,為免本案文章違反法律為他人所發
現,而「刻意」所為。

(三) PTT站長OOO雖於XX年X月XX日之電子郵件中表示:
「對於文章修改前後文比對,並無關毀謗之修改,確認文章沒毀謗問題。」
等語,而為被告援為對其有利之證據。

但上開信件內容是供內部討論,足見只是其個人意見。

(四) 此外,從被告為前案告訴時,不以自訴人發文時所見原始文章版本作
為證據,反而係以之後版本作為證據,益見被告有使自訴人受刑事追訴、處
罰之故意及意圖甚明。



大家覺得這個劇本寫得怎樣,嘻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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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3.194.23.197 (臺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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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ETTom (123.194.23.197 臺灣), 08/25/2024 12:10:51 ※ 編輯: ETTom (123.194.23.197 臺灣), 08/25/2024 12:11:34

markhbad54 08/25 14:00法官心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