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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問卦] 現在幼稚園小孩沒辦法自己走路回家?

看板Gossiping標題Re: [問卦] 現在幼稚園小孩沒辦法自己走路回家?作者
lpbrother
(LP哥)
時間推噓 推:1 噓:1 →:2

剛 google 一下,早期的兒童福利法,

也就是民國 82 年的版本,

是禁止讓兒童獨處於易發生危險或傷害之環境

鄉民大多都是七年級生,

假設是民國 72 年生的,

到民國 82 年早就已經10歲,是國小四年級吧,

連那時候的總統叫啥名字都不知道,

哪會知道這麼多,

而且後來的鄉民根本就不生小孩,

自然也沒再更新相關的法規

不過現在鄉民已經知道,

新版的兒少法就是明定禁止 6 歲以下的兒童獨處,

否則可以被開罰。


那鄉民說今天討論的是跟違停有關,

那就來討論一下交通工具跟幼童之間的法規

汽車駕駛人對於六歲以下或需要特別看護之兒童,單獨留置於車內者,處駕駛人新臺幣三千元罰鍰,並施以四小時道路交通安全講習。



生個小孩規矩這麼多,當然鄉民都不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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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h937609 02/06 16:45蘿莉控

linda17a3 02/06 16:45常識都不懂真的不用生

LoveMakeLove 02/06 17:11法律系高材生每

potionx 02/06 17:17所以7年級生確實會有自己走路去的沒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