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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顧寶明女兒揪1疑點!告小7歲後母「吞千

看板Gossiping標題Re: [新聞] 顧寶明女兒揪1疑點!告小7歲後母「吞千作者
nbaloo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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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sheepxo ((羊臣又))》之銘言
: 顧寶明女兒揪1疑點!告小7歲後母「吞千萬遺產
: 。顧寶明55歲時與小33歲的第3任妻子陳燕青閃婚,無子女,夫妻一起生活約20年。據《

: 週刊》報導,知情人士A男透露,顧寶明離世後,顧乃玠向國稅局調閱父親的財產清冊,
: 現後母陳燕青在父親死後10天內,將顧的700萬元定存、200萬元活存、3檔股票及數萬元
: 民幣等約1100萬元資產,陸續轉進陳燕青帳戶。
: 不過,顧乃玠向陳燕青追問,對方卻回財產是夫妻共有,讓她無法接受,因而在去年10月

她可以主張夫妻的差額財產分配請求權
但是顧55歲之前的財產不干她的事
55歲~72歲賺的財產 才是婚姻關係中的財產
理論上 顧如果55歲前退休吃老本
他的婚姻關係中的財產搞不好負的都有可能
就算是正的 差額兩字 懂嗎?
假設顧在這期間淨財產增2百萬 他老婆增1百萬
那差額就50萬而已 不會到全部

遺產扣除差額請求的 最後才是繼承人分的
會拿到一半 通常是結婚很早 老婆長期0收入
她的差額才足以主張到一半

像顧這種紅的很早的 55歲結婚前的財產要先扣掉
才是婚後財產 而且也要他老婆0收入
才能主張一半差額 萬一他老婆是高收入
理論上死亡時跟離婚效果差不多
是顧同時又一半的差額財產債權產生
這部分債權可以讓繼承者繼承
但通常應該會被忽略掉

我的理解是這樣
一千萬要拿一半的機率太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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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ol10528 03/15 14:05實務上銀行存款沒有拆帳戶的話很難舉證

cool10528 03/15 14:05是婚前還婚後財產除非完全0收入不然根

cool10528 03/15 14:05本沒辦法分辨你平時花的到底是婚前還是

cool10528 03/15 14:05婚後取得的錢,所以民法有規定無法證明

cool10528 03/15 14:05是婚前取得的情形就自動推定為婚後取得

cool10528 03/15 14:06

hosen 03/15 14:12怎麼不說55歲以前賺的早就花光光

kisaku 03/15 14:45顧20年公平回報是活著的時候就該安排好的

kisaku 03/15 14:46死後才發現照法律很吃虧挪用遺產,被告剛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