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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勞動部喊「無法證明實際霸凌」 但爆分署

看板Gossiping標題Re: [新聞] 勞動部喊「無法證明實際霸凌」 但爆分署作者
chirex
(不含銅鋰鋅)
時間推噓 7 推:7 噓:0 →:7

※ 引述《st210113 (會飛的豬不稀奇)》之銘言:
: 1.媒體來源:
: ETTODAY
: 2.記者署名:
: 廖婕妤
: 3.完整新聞標題:
: 勞動部喊「無法證明實際霸凌」 但爆分署長3失序害同仁承壓
: 4.完整新聞內文:
: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北分署1名39歲的吳姓同仁本月初疑似因受到職場霸凌,在辦公室輕: 生,消息震驚各界,勞動部長何佩珊、政務次長許傳盛今(19)日說明調查報告,根據訪: 談相關同仁的結果,無法證明北分署長謝宜容有實際的職場霸凌情形,但可以確定的是,: 謝宜容確實會對同仁情緒失控、辱罵、咆嘯等,造成同仁精神壓力極大,這些都是事實。: 許傳盛表示,根據訪談結果,沒有辦法證明北分署長謝宜容有實際上言語辱罵、丟公文、: 霸凌等情形,但是吳姓同仁長期工作壓力是有的,因此沒有直接關係但有間接關係,訪談: 同仁回應跟匿名投書等,並沒有很直接確認主管霸凌情形,訪談都顯示無法證明同仁有被: 長官霸凌,但有確認長期工作負荷過重。
: 不過,針對謝宜容平常對待其他同仁時,是否情緒失控等,許傳盛證實,在訪談證詞裡面: ,證實謝宜容有咆嘯、侮辱、貶低同仁的行為,讓同仁精神壓力很大,因此產生自我懷疑: ,有人甚至因此去看心理醫生,且謝宜容還有過度交辦工作的情形,比如說半夜1點、清: 晨5點、假日等非工作時段都會交辦工作,甚至傳訊息要在10分鐘內立刻回復,若沒有回: ,就會被叫到謝的辦公室約談,謝就會出現情緒失控、咆嘯、辱罵等行為,讓同仁處在不: 健康、不友善的環境裡,在這裡我也深深跟同仁致歉、很自責。
: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不可用YAHOO、LINE、MSN等轉載媒體:
: https://finance.ettoday.net/news/2857738
: 6.備註:
: ※ 一個人一天只能張貼一則新聞(以天為單位),被刪或自刪也算額度內,超貼者水桶,請注意
: ※ 備註請勿張貼三日內新聞(包含連結、標題等)


其實這個調查已經很清楚的表示這是一個職災事件了。

而是職場上的不法侵犯。

吳姓公務員的職災類型:死亡。

直接原因:自殺

間接原因:不安全的環境:長期遭受謝姓上司的施壓,導致精神受創。

基本原因:職安署內部潛在的管理系統缺陷造成管理上的缺失。


如果是職安法的話。

是違反第六條第2項之3:雇主對下列事項,應妥為規劃及採取必要之安全衛生措施:
三、執行職務因他人行為遭受身體或精神不法侵害之預防。

有罰則的。

第 40 條
違反第六條第一項或第十六條第一項之規定,致發生第三十七條第二項第一款之災害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三十萬元以下罰金。
法人犯前項之罪者,除處罰其負責人外,對該法人亦科以前項之罰金。



but,最重要的是這個but,

吳姓公務員不是勞工,不知道是否適用職安法。(要查勞動部函示)

如果是適用公務人員安全及衛生防護辦法的話,

這個辦法沒有罰則。

所以還要請立法委員去查一查。


其實這個公務人員安全及衛生防護辦法早該修法,

都超過十年沒有修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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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還沒說完吶~~ 夠多了夠多了,回家吃藥了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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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TT 留言評論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0.132.230.106 (臺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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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py03532003 11/19 12:06批:駁回重擬

twelvethflor 11/19 12:06抱歉,不適用。約聘雇就適用

whitenoise 11/19 12:07因公上吊,勞改部求你別再講啦

twelvethflor 11/19 12:07可憐啊!正職反而不適用,笑死

afters 11/19 12:07公務員不受勞基法保障喔,連續上班超過7

afters 11/19 12:07天的值班都找正式人員

afters 11/19 12:08然後這次職災發生在勞基法主管機關

overno 11/19 12:08https://i.imgur.com/ScIP6UK.jpeg

ReiFan 11/19 12:16修法個屁

magamanzero 11/19 12:20基層公務員應該要保障的 但...

SATOSHI 11/19 12:21研議,未取得共識

fcz973 11/19 12:21勞檢員無償加班抓老闆不給加班費嘻嘻

xx456654tw 11/19 13:34查無不法

thumbe70367 11/19 13:41正式公務員不適用職安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