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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謝宜容涉霸凌 勞動部考績會:2大過

看板Gossiping標題Re: [新聞] 謝宜容涉霸凌 勞動部考績會:2大過作者
maniaque
(e)
時間推噓25 推:25 噓:0 →:15

※ 引述《cklovework (ckcck休。)》之銘言:
: 烤雞法的免職就是幫她下莊啦,
: 有本事送去懲戒法院,免其現職,
: 再進一步剝奪她的退休金才是玩真的..
: 公務員懲戒法第11條規定:「免除職務,免其現職,並不得再任用為公務員。」所稱「不: 得再任用為公務員」係指發生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規定之效果,並依同法第38條規定,: 於政務人員亦適用之。又上開法律效果為其他人事法規所適用,例如:司法人員人事條例: 第1條、審計人員任用條例第11條、關務人員人事條例第1條、警察人員人事條例第2條、: 駐外外交領事人員任用條例第1條、醫事人員人事條例第1條、交通事業人員任用條例第10: 條、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轉任公務人員條例第9條等規定。至於軍職人員,依兵役法及陸: 海空軍軍官士官服役條例現役期間之規定,則發生陸海空軍軍官士官服役條例第14條予以: 停役之法律效果。
: 依公務人員考績法第7條第1項規定:「年終考績獎懲依左列規定︰……四、丁等︰免職。: 」第8條規定:「另予考績人員之獎懲,……列丁等者,免職。」第12條第1項規定:「各: 機關辦理公務人員平時考核及專案考績,分別依左列規定:……二、專案考績,於有重大: 功過時行之;其獎懲依左列規定:……(二)一次記二大過者,免職。」其法律效果係免除: 公務人員之職務,使其喪失現職公務人員之身分,而終止其與國家間之公法上職務關係,: 然並未發生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規定之效果。職是,受公務人員考績法規定之免職處分: 者,於符合其他人事任用規定時,仍有再任公務員之可能...
: 引述《sexybox (性感盒盒)》之銘言:


別急別急

本來就是專案考績的行政懲處(正確稱 行政處分)比較有效率,

你看一堆警察消防設攤設賭設色等重大違紀,

見報隔天基本上就是兩大過免職
(考績委員也很幹啊~有可能晚上半夜被call來報加班開考績會湊法定人數)

之後才會具狀移送懲戒法院(對...現在是懲戒法院,不是懲戒委員會)

只是.......謝前分署長屬於十職等以上的簡任官

依照公務員懲戒法#24條一項規定,必須先由主管機關(勞動部or行政院)
認為所屬公務員有觸犯懲戒法#2 的情況,敘明事由及證據

"移送監察院審查"
^^^^^^院長是? (哎呀~~~~~好眼熟啊,橘子的媽~~~)

俟監察院經認為有違反#2之情事,再移送到懲戒法院去審理.

現階段宣布兩大過免職,後面還有保障法的流程要跑勒~~~~

所以呢,現階段就兩條路會同時跑

行政懲處部分,對於公務員身分變更(免職)的復審程序(保訓會受理)
懲戒懲處部分,備妥資料後,主管機關將案件移送到監察院去調查(監察院受理)

但是呢,依照保障法#14 ,

一次兩大過處分前,處分前應給予當事人陳述及答辯機會(這部分...完成了嗎?)

況且,考績會是委員制
(對,跟某個剃光頭現在蹲看守所的前首長一樣,都審會也是委員制)

所以呢,行政院長"若"在沒有經過勞動部考績會審查完成,勞動部長批准,
最速件公文送行政院收文前,直接逕自宣布給予謝員兩大過,

基本上 "可能不符合法定條件"

("不符合法定條件"是一種很高的招,就很容易在保訓會抓到漏洞,駁回原處分)
(來回補程序補資料,花個半年一年小 case)

反正,在黨的心中,老百姓是金魚腦,

現在正處在風頭浪尖高到真的壓不住時,

自然該演的演一下

反正下週看鏡檢有什麼新爆料,

看是光頭柯其實是某位小姐的老相好?
還是在外面偷生了9個小孩?
還是其實光頭最愛的不是Peggy 而是某位 LGBT ?

沒兩下,大家就忘了這位前分署長啦.

--

到時候再叫當事人把救濟流程跑一跑,

救濟回來,再叫人事/出納把該補發的薪水跟考績獎金補一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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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TT 留言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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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lcifer 11/20 22:51準備高升啦

s999132 11/20 22:52看他請律師應該是打算幹到底了

bluetory99 11/20 22:52內行,本來就是打算這麼玩堵其他人的

bluetory99 11/20 22:52

jimlexus 11/20 22:54兩大過vs一條命

ronga 11/20 22:54沒錯 反正調查報告都幫他開脫了 拿調查報告

ronga 11/20 22:55去跑救濟流程 兩大過直接撤銷 穩的

relax1129 11/20 22:55這個謝還有官方調查報告能佐證與她無關

ronga 11/20 22:55反正過一陣子台灣民眾就忘了

relax1129 11/20 22:55申訴一下懲處就沒了

heat0204 11/20 22:56我猜北檢

muscler 11/20 22:57保佑她兒女不會被霸凌囉!有IG嗎?

jackythere 11/20 22:59退休金到最後get啦

chrisjohn214 11/20 23:01這篇說的詳細,推個

hhenry666 11/20 23:03好扯

toshiba5566 11/20 23:08北檢不主動偵辦嗎?

Roset 11/20 23:09希望能一直追蹤!

Asato163 11/20 23:12本篇正解。兩條線在跑的說法好熟悉啊

yueyi313 11/20 23:16大局為重!結案!

rex0217 11/20 23:17沒差,新聞洗一洗大家都忘了

FannWang 11/20 23:20高調

iamfinal 11/20 23:22高調

brass 11/20 23:24很懂體制運作耶

westlife0903 11/20 23:28弱弱問,新聞報導被逼走81人真的無

westlife0903 11/20 23:28法證明死者死因與謝有間接或直接關

westlife0903 11/20 23:28係?

yumika 11/20 23:35人家就內行的

Azabulu 11/20 23:40鄉民在這裡狂吠 遺容看文章科科笑一群SB

Azabulu 11/20 23:42看81人會不會出來作證 大概率被黨搓湯圓

pool3690 11/20 23:42

left 11/20 23:43資策會

fit8590 11/20 23:47是誤會 人家現在發律師函捏

newglory 11/20 23:51

A0908 11/21 00:56這篇猛,感覺就像是民進黨會幹的事

zzzprince 11/21 05:59我信了

cerberi 11/21 06:29可是她惹賴皇生氣了耶

wakeup1990 11/21 07:50內行

changefly 11/21 08:37你知道的太多了

normis722 11/21 09:44讚讚讚 演演演

NEDYA 11/21 10:15https://i.imgur.com/ZyCqKxf.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