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8年前夜店殺警曾威豪劉芯彤判囚8年定讞
推文有人無法置信曾、劉兩人犯後竟還結婚生子,我倒有不同看法,特別是此案發地點
為對犯罪者相對寬容的台灣。雖未加查證,但我認為"雙親皆入監服刑並留下兩幼子"這
件事或多或少讓曾、劉兩人在法律上獲得某種人道優勢,將來服刑期間搞不好有較大的
機會獲得探視、免除部分勞役...等,甚至搞不好能增加假釋成功的機率,這點還請專業
更生人出來釋疑。
看完案發經過,我其實為薛員感到很不值,他本人若有在天之靈應該也會覺得當初的處置
方式可以更好,沒必要做出"「在我管區鬧什麼」、「衝三小」(台語)等,並朝曾男等
人起腳作勢踢踹"這些言行,對方人多勢眾,現在警察權力也不像過去那麼大,最後自己
被群毆至死。量刑下來,我怎麼看都是薛員犧牲自己幫一群血氣方剛的年輕人上了一課,
但這一課也沒太大效果,多數涉案人員不用幾年就出來了。
唉,大家真的要三思而後行,有時真覺得在台灣能平安老死很不容易。
※ 引述《Loveis5566 (愛是恆久忍耐不忌妒5566)》之銘言:
: 1.媒體來源:
: 壹蘋新聞網
: 2.記者署名:
: 【記者丁牧群/台北報導】 2022/10/05 12:34
: 3.完整新聞標題:
: 8年前夜店殺警!曾威豪、劉芯彤判囚8年定讞 已成雙寶爸媽將入獄
: 4.完整新聞內文:
: 信義分局偵查佐薛貞國2014年9月在北市「SPARK」夜店前,慘遭數十名古惑仔圍毆喪命: ,起因是富二代曾威豪與妻子劉芯彤率眾到夜店向安管人員尋仇,薛貞國到場喝止,
: 卻在衝突混亂中遭多人持鋁棒及重逾7公斤的紅龍柱狠砸頭臉,傷重死亡。
: 曾威豪和劉芯彤在夜店殺警,判囚8年定讞。翻攝臉書
: 最高法院維持前審見解,今依聚眾鬥毆致死罪判曾男8年,劉女8年徒刑定讞,其餘王俊傑: 等7名被告被判7年至10年6月不等定讞。已啟動防逃機制。
: 而曾威豪和劉芯彤在案發後結婚生子,目前已是雙寶爸媽。
: 薛貞國。翻攝臉書
: 這件震驚全國的夜店殺警案,起因是知名燈具商友昌實業第二代曾威豪(34歲)與當時仍: 為女友的劉芯彤(29歲),於2014年9月13日凌晨在北市信義區「SPARK」夜店因故被安管: 人員趕走,2人吞不下這口氣,透過黑幫份子蕭叡鴻藉通訊軟體群組糾集「中山聯盟」70: 多人,隔天凌晨浩浩蕩蕩重返夜店尋仇,與安管人員發生衝突。
: 時任轄區北市信義警分局偵查佐的薛貞國(享年38歲)當天休假,接到同事莊瑞源通知後: 趕來,薛擠入人群,聽完曾、蕭等人與安管人員談判後,表明自己是警察,責罵曾男等人: 「在我管區鬧什麼」、「衝三小」(台語)等,並朝曾男等人起腳作勢踢踹,引爆衝突。: 混亂中眾人高喊:「殺死他!」、「給他死」、「拖出去!」把薛男拖到夜店門口拳打腳: 踢,甚至有幾個人舉起至少7公斤的紅龍柱、鋁棒重擊他頭胸,看他躺在地上無法動彈才: 停手,薛被緊急送醫仍因傷重不治。
: 審理期間,薛貞國的遺孀黃嘉鳳多次出庭,她曾激動痛批否認行兇的被告:「你們怎能那: 麼殘忍!摸著良心承認錯誤,很難嗎!」
: 曾男與劉女在此案二審期間結婚,劉女2016年8月生下1個女娃,2020年又生一胎,曾男與: 劉女日前允賠薛貞國家屬共650萬元和解,分期支付中,其餘46名被告也與薛家屬達成總: 額近3000萬元的和解條件。
: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需放媒體原始連結,不可用轉載媒體連結:
: https://tw.nextapple.com/local/20221005/0183A667BD0244884651112B2C668B00
: 6.備註:
: 有興趣可以去Google 薛貞國命案 的加害者姓名 有很多案後繼續犯案的新聞 有趣^^
: 以下資料來自Wiki
: https://zh.wikipedia.org/zh-tw/%E8%96%9B%E8%B2%9E%E5%9C%8B%E5%91%BD%E6%A1%88: 一審判決結果
: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3年度矚重訴字第3號、104年度重訴字第2、10號、104年度易字第274: 、468號於105年4月19日上午9時30分宣判判決結果。
: 曾威豪
: 指揮攻擊安管、任憑薛貞國、安管遭其餘被告毆打,不為任何阻止。
: 聚眾鬥毆,下手實施傷害致人於死,處有期徒刑8年6個月。
: |-
: 劉芯彤
: 指揮攻擊安管、任憑薛貞國、安管遭其餘被告毆打,不為任何阻止。
: 聚眾鬥毆,下手實施傷害致人於死,處有期徒刑9年。
: |-
: 蕭叡鴻
: | 指揮攻擊安管、在1樓大廳內時,跟隨人群拉扯推擠薛貞國,在外側騎樓眾人圍毆薛貞: 國時,阻止游永濂救援薛貞國、任憑安管遭毆打,不為任何阻止
: 聚眾鬥毆,下手實施傷害致人於死,累犯,處有期徒刑9年6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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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石雨倫
: | 在1樓大廳內,隨人群推擠拉扯,並徒手毆打薛貞國頭部
: | 聚眾鬥毆,致人於死,下手實施傷害,處有期徒刑1年3個月,緩刑3年。
: |
: 李聿鈞
: |持安全帽連續揮打安管、在1樓大廳內徒手毆打安管們後,即跟隨人群跑到外側騎樓眾人: 圍毆薛貞國處,腳踹薛貞國2次。
: | 共同殺人,處有期徒刑10年6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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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宥承
: | 在1樓大廳內,隨人群推擠拉扯,並朝薛貞國方向連續伸右腳踹2次。
: | 聚眾鬥毆,致人於死,下手實施傷害,處有期徒刑1年3個月。緩刑3年,緩刑期間付保: 護管束,並應於緩刑期間內向指定之政府機關、政府機構、行政法人、社區或其他符合公: 益目的之機構或團體提供60小時之義務勞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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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萬少丞
: | 徒手毆打安管、在1樓大廳內徒手毆打安管們後,在大廳地板上撿拾紅絨柱向外跑,以: 右手持紅絨柱柱頭使紅絨柱底盤離地方式,繞過圍毆薛貞國人群,並持紅絨柱試圖擠入圍: 毆薛貞國人群中,朝薛貞國旁丟擲紅絨柱而參與攻擊。
: | 聚眾鬥毆,下手實施傷害致人於死,處有期徒刑8年4個月。
: |-
: 王培安
: | 在1樓大廳內,隨人群推擠拉扯,並在外側騎樓眾人圍毆薛貞國時,持紅絨柱參與攻擊: 。
: | 聚眾鬥毆,致人於死,下手實施傷害,處有期徒刑1年4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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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易寶宏
: | 在1樓大廳內徒手毆打腳踹安管後,隨人群跑向外側騎樓眾人圍毆薛貞國處,持紅絨柱: 靠近薛貞國,並朝薛貞國旁丟擲紅絨柱而參與攻擊 ||成年人與少年聚眾鬥毆,下手實施: 傷害致人於死,處有期徒刑8年。
: |-
: 周譽騰
: | 徒手毆打安管、在1樓大廳內時,隨人群推擠拉扯,並在外側騎樓比手勢指揮拉扯薛貞: 國的人群,吆喝「拖出去」、「呼伊死(台語)」,並在眾人圍毆薛貞國時,指揮「A6」: 攻擊薛貞國
: | 共同殺人,累犯,處有期徒刑11年10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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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陳致霖
: | 在1樓大廳內時,隨人群推擠拉扯,並徒手毆打薛貞國頭部;在外側騎樓眾人圍毆薛貞: 國時,連續伸腳踹薛貞國
: | 成年人與少年共同殺人,處有期徒刑10年8個月。
: |-
: 郭士均
: | 毆打安管、在1樓大廳內時,隨人群推擠拉扯,並站在欄杆上吆喝「殺死他」;在外側: 騎樓眾人圍毆薛貞國時,先腳踹薛貞國,後徒手毆打薛貞國2次
: | 共同殺人,處有期徒刑11年10個月。
: |-
: 游家樺
: | 在1樓大廳內時,隨人群推擠拉扯,並連續跳起來揮打薛貞國頭部;在外側騎樓眾人圍: 毆薛貞國時,先伸腳踹薛貞國,並以雙手抓住薛貞國,致薛貞國倒地後,再腳踹薛貞國2: 次。
: | 共同殺人,處有期徒刑1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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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苟桓銘
: | 在1樓大廳內時,旁觀人群推擠拉扯,並在外側騎樓眾人圍毆薛貞國時,先與廖嘉俊共: 持紅絨柱搥搗薛貞國1次,再自行持紅絨柱朝薛貞國搗捶1次
: | 共同殺人,處有期徒刑1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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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張博安
: | 在1樓大廳內撿拾紅絨柱向外移動,經夜店人員搶下該紅絨柱後,仍再持紅絨柱走到外: 側騎樓眾人圍毆薛貞國處,再將該紅絨柱放在地上而參與攻擊
: | 聚眾鬥毆,下手實施傷害致人於死,處有期徒刑7年6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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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卓涵
: |毆打安管、在1樓大廳內,隨人群推擠拉扯,並以群組游離方式留在大廳內攻擊安管。: | 聚眾鬥毆,致人於死,下手實施傷害,處有期徒刑1年6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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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俊傑
: | 聚眾鬥毆,致人於死,下手實施傷害,累犯,處有期徒刑1年4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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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岳澤
: | 聚眾鬥毆,致人於死,下手實施傷害,處有期徒刑1年4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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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奚國翔
: | 聚眾鬥毆,致人於死,下手實施傷害,處有期徒刑1年。緩刑3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 ,並應於緩刑期間內向指定之政府機關、政府機構、行政法人、社區或其他符合公益目的: 之機構或團體提供60小時之義務勞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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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俊賢
: | 聚眾鬥毆,致人於死,下手實施傷害,處有期徒刑1年3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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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許淳凱
: | 在1樓大廳內時,隨人群推擠拉扯,並在外側騎樓眾人圍毆薛貞國時,以雙手將紅絨柱: 金屬圓盤底座朝上高舉過肩,以柱頂為旋轉支點向下重擊薛貞國身體2次,再蹲下從地上: 撿起紅絨柱砸向薛貞國頭部位置
: | 成年人與少年共同殺人,處有期徒刑13年。
: |-
: 張程翔
: | 在1樓大廳內時,隨人群推擠拉扯,並在外側騎樓比手勢指揮拉扯薛貞國的人群,且在: 外側騎樓眾人圍毆薛貞國時,側踢薛貞國2次。
: | 共同殺人,處有期徒刑11年。
: |-
: 張福生
: | 在1樓大廳內,隨人群推擠拉扯薛貞國、楊文政、陸韋皓、李家信,並以群組游離方式: 高舉右手伸向薛貞國方向
: | 聚眾鬥毆,致人於死,下手實施傷害,處有期徒刑1年。
: |-
: 周柏諺
: | 毆打安管、在1樓大廳內,徒手毆打安管們,並在大廳地板上撿拾鋁棒後,隨人群跑到: 外側騎樓眾人圍毆薛貞國處,持鋁棒揮打薛貞國
: | 共同殺人,處有期徒刑12年8個月。
: |-
: 樊豪
: |在1樓大廳內,隨人群推擠拉扯,並以群組游離方式留在大廳內攻擊安管
: |聚眾鬥毆,致人於死,下手實施傷害,累犯,處有期徒刑1年4個月。
: |-
: 張嘉恩
: | 聚眾鬥毆,致人於死,下手實施傷害,處有期徒刑8個月。緩刑3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 束,並應於緩刑期間內向指定之政府機關、政府機構、行政法人、社區或其他符合公益目: 的之機構或團體提供60小時之義務勞務。
: |-
: 李俊傑
: | 聚眾鬥毆,致人於死,下手實施傷害,處有期徒刑1年。緩刑3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 ,並應於緩刑期間內向指定之政府機關、政府機構、行政法人、社區或其他符合公益目的: 之機構或團體提供60小時之義務勞務。
: |-
: 葉品成
: | 在1樓大廳內時,隨人群推擠拉扯,並在1樓大廳內撿拾棍狀物後,隨人群跑到外側騎樓: 眾人圍毆薛貞國處,持棍狀物品揮打薛貞國3次。
: | 共同殺人,處有期徒刑12年6個月。
: |-
: 林璟叡
: | 毆打安管。
: | 聚眾鬥毆,致人於死,下手實施傷害,處有期徒刑7個月。
: |-
: 邱宇玄
: | 毆打安管、在1樓大廳內時,隨人群推擠拉扯薛貞國、楊文政、陸韋皓、李家信,並以: 群組游離方式。
: | 共同殺人,處有期徒刑10年8個月。
: |-
: 洪翊
: | 毆打安管、在1樓大廳內時,隨人群推擠拉扯,率先將薛貞國拉到大樓外後,與眾人圍: 毆薛貞國,先徒手毆打薛貞國頭部,再腳踢、伸手推薛貞國後背致薛貞國倒地。
: | 共同殺人,累犯,處有期徒刑11年。
: |-
: 張家瑋
: | 在1樓大廳內毆打安管們後,隨人群跑到外側騎樓眾人圍毆薛貞國處,並將紅絨柱水平: 抬至腰部高度往薛貞國倒地處丟擲,紅絨柱柱頭撞到薛貞國右臂和右背。
: | 共同殺人,處有期徒刑12年8個月。
: |-
: 曾威瑾
: | 在1樓大廳內旁觀眾人拉扯推擠薛貞國;在外側騎樓眾人圍毆薛貞國時,腳踹薛貞國2次: 。
: | 共同殺人,處有期徒刑10年6個月。
: |-
: 張繼誠
: | 在1樓大廳內,隨人群推擠拉扯薛貞國、楊文政、陸韋皓、李家信,並以群組游離方式: 手握黑色棍狀物品,追在薛貞國後面揮舞。
: | 聚眾鬥毆,致人於死,下手實施傷害,處有期徒刑1年3個月。
: |-
: 陳建宇
: | 在1樓大廳內時,隨人群推擠拉扯,並在外側騎樓眾人圍毆薛貞國時,腳踢薛貞國2次。: | 共同殺人,處有期徒刑10年6個月。
: |-
: 廖嘉俊
: | 在1樓大廳內旁觀眾人拉扯推擠薛貞國;在外側騎樓眾人圍毆薛貞國時,與苟桓銘共持: 紅絨柱搥搗薛貞國1次
: | 共同殺人,處有期徒刑12年6個月。
: |-
: 劉瀚陽
: | 在1樓大廳內,隨人群推擠拉扯薛貞國,率先將薛貞國拉到大樓外而參與攻擊
: | 聚眾鬥毆,致人於死,下手實施傷害,處有期徒刑1年3個月,緩刑3年。
: |-
: 莊乃泓
: | 毆打安管
: | 聚眾鬥毆,致人於死,下手實施傷害,處有期徒刑8個月,緩刑3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 束,並應於緩刑期間內向指定之政府機關、政府機構、行政法人、社區或其他符合公益目: 的之機構或團體提供60小時之義務勞務。
: |-
: 王思凱
: | 在1樓大廳內,隨人群推擠拉扯薛貞國,率先將薛貞國拉到大樓外,在外側騎樓眾人圍: 毆薛貞國時,持紅絨柱參與攻擊
: | 聚眾鬥毆,下手實施傷害致人於死,處有期徒刑7年6個月。
: |-
: 羅翊
: |在場助勢
: | 聚眾鬥毆,致人於死,在場助勢而非出於正當防衛,處有期徒刑5個月,如易科罰金,: 以新臺幣1000元折算1日。
: |-
: 虞孝鴻
: | 聚眾鬥毆,致人於死,在場助勢而非出於正當防衛,處有期徒刑4個月,如易科罰金,: 以新臺幣1000元折算1日。緩刑2年。
: |-
: 張世偉
: | 聚眾鬥毆,致人於死,在場助勢而非出於正當防衛,處有期徒刑4個月,如易科罰金,: 以新臺幣1000元折算1日,緩刑2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並應於緩刑期間內向指定之政: 府機關、政府機構、行政法人、社區或其他符合公益目的之機構或團體提供50小時之義務: 勞務。
: |-
: 廖嘉隆
: | 聚眾鬥毆,致人於死,在場助勢而非出於正當防衛,處有期徒刑5個月,如易科罰金,: 以新臺幣1000元折算1日,緩刑2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並應於緩刑期間內向指定之政: 府機關、政府機構、行政法人、社區或其他符合公益目的之機構或團體提供50小時之義務: 勞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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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陳宥均
: | 聚眾鬥毆,致人於死,在場助勢而非出於正當防衛,處有期徒刑6個月,如易科罰金,: 以新臺幣1000元折算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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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洪家偉
: | 聚眾鬥毆,致人於死,在場助勢而非出於正當防衛,處有期徒刑6個月,如易科罰金,: 以新臺幣1000元折算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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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洪家寶
: | 聚眾鬥毆,致人於死,在場助勢而非出於正當防衛,處有期徒刑3個月,如易科罰金,: 以新臺幣1000元折算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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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薛豐庭
: | 聚眾鬥毆,致人於死,在場助勢而非出於正當防衛,處有期徒刑4個月,如易科罰金,: 以新臺幣1000元折算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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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張晉祐
: | 聚眾鬥毆,致人於死,在場助勢而非出於正當防衛,處有期徒刑5個月,如易科罰金,: 以新臺幣1000元折算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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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陳柏翰
: | 聚眾鬥毆,致人於死,在場助勢而非出於正當防衛,處有期徒刑4個月,如易科罰金,: 以新臺幣1000元折算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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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陳俊宇
: | 聚眾鬥毆,致人於死,在場助勢而非出於正當防衛,處有期徒刑2個月,如易科罰金,: 以新臺幣1000元折算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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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馬奉孝
: | 聚眾鬥毆,致人於死,在場助勢而非出於正當防衛,處有期徒刑4個月,如易科罰金,: 以新臺幣1000元折算1日。
: |-
: 羅皓皓
: | 聚眾鬥毆,致人於死,在場助勢而非出於正當防衛,處有期徒刑5個月,如易科罰金,: 以新臺幣1000元折算1日。
: |-
: 張誌洋
: | 聚眾鬥毆,致人於死,在場助勢而非出於正當防衛,處有期徒刑5個月,如易科罰金,: 以新臺幣1000元折算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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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吳元德
: | 聚眾鬥毆,致人於死,在場助勢而非出於正當防衛,處有期徒刑5個月,如易科罰金,: 以新臺幣1000元折算1日。
: |-
: 董玉堂
: | 聚眾鬥毆,致人於死,在場助勢而非出於正當防衛,處有期徒刑4個月,如易科罰金,: 以新臺幣1000元折算1日。
: |-
: 周柏融
: | 聚眾鬥毆,致人於死,在場助勢而非出於正當防衛,處有期徒刑6個月,如易科罰金,: 以新臺幣1000元折算1日。
: |-
: 黃皓瑜
: | 聚眾鬥毆,致人於死,在場助勢而非出於正當防衛,處有期徒刑8個月。
: |-
: 黃飛達
: | 聚眾鬥毆,致人於死,在場助勢而非出於正當防衛,處有期徒刑4個月,如易科罰金,: 以新臺幣1000元折算1日。
: |-
: 徐建軒
: | 聚眾鬥毆,致人於死,在場助勢而非出於正當防衛,處有期徒刑4個月,如易科罰金,: 以新臺幣1000元折算1日。
: |-
: 石亞倫
: | 聚眾鬥毆,致人於死,在場助勢而非出於正當防衛,處有期徒刑4個月,如易科罰金,: 以新臺幣1000元折算1日。。
: |-
: 邱一剛
: | 聚眾鬥毆,致人於死,在場助勢而非出於正當防衛,處有期徒刑3個月,如易科罰金,: 以新臺幣1000元折算1日,緩刑2年。
: |-
: 陳威宇
: | 聚眾鬥毆,致人於死,在場助勢而非出於正當防衛,處有期徒刑3個月,如易科罰金,: 以新臺幣1000元折算1日,緩刑2年。
: |-
: 劉志傑
: | 聚眾鬥毆,致人於死,在場助勢而非出於正當防衛,累犯,處有期徒刑4個月,如易科: 罰金,以新臺幣1000元折算1日。
: |-
: 陳麒安
: | 聚眾鬥毆,致人於死,在場助勢而非出於正當防衛,處有期徒刑4個月,如易科罰金,: 以新臺幣1000元折算1日。
: |-
: 鄭森文
: | 聚眾鬥毆,致人於死,在場助勢而非出於正當防衛,處有期徒刑4個月,如易科罰金,: 以新臺幣1000元折算1日。
: |-
: 陳羿諼
: | 聚眾鬥毆,致人於死,在場助勢而非出於正當防衛,處有期徒刑4個月,如易科罰金,: 以新臺幣1000元折算1日。
: |-
: 柯俊廷共同殺人,處有期徒刑10年6月。
: 林立凡共同殺人,處有期徒刑10年10月。
: 陳柏元成年人與少年共同犯聚眾鬥毆致人於死罪,處有期徒刑9年。
: 陳柏勳共同犯聚眾鬥毆致人於死助勢罪,處有期徒刑6個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1000: 元折算1日。
: 肯梅哈許共同犯聚眾鬥毆致人於死罪,處有期徒刑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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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已死,不再有人會為司法上街頭了
這告訴我們人多才能大聲 孤僻肥宅罩子放亮
可教化=可生育
人道只是藉口 有錢人就是判的輕
平安老死很容易呀 辦張黨證 跟著黨作
奸犯科 魚肉鄉民 就可以了
有傳言薛員在幫夜店當門神,也有新聞是他案薛
員幫夜店跟顧客喬受傷和解...
警政署還認定他是"因公殉職",可是他是非執勤
時間,然後是夜店人員丟網路訊息請他來現場的
以上情節警政署完全不想查清,內幕腐敗...
爆
[爆卦] 上影片(有圖)我直接來掀民進黨的網軍群看有人喊失智列車的,一直要我把金流拿出來的,我今天重點在「除非今天我內容造假、 名單造假,否則媒體人甚至總統辦公室主任都在同一個群組,裡面我貼出來的內容,特權 疫苗跟疫苗綁樁,這在台灣合法嗎?而這些人在同一個群組裡面又要說蔡英文管不到,我 也只是剛好加入這個群組,我不知道他們在說什麼嗎?」是這樣嗎?這些東西都是對的囉 ?台灣人活該第一時間打不到疫苗,被拿去綁樁是這樣嗎?剛剛家裡人說我做的是犯罪,爆
[問卦] 我是人,我反「中介法」!這個數位中介法太扯了,我還以為我在共產黨 言論自由無價!誓死捍衛自由言論的權益! 減少假消息的傳播最好的方式是: 1. 增加人民的媒體識讀素養 2.提升記者專業,減少立場偏頗,也力求第一手資料、實事求是。爆
[閒聊] 曾經很喜歡但現在覺得可惜的藝人曾經我非常喜歡朴有天 在東方神起的時候就覺得他很有才華 當然五個人我都很喜歡 但若要說本命的話絕對是朴有天 後來離開了東方神起後當時真的超級難過8X
[爆卦] 我是丁妻本人今天我代丁允恭向何女提告,有鑒於新聞似乎抓錯重點,以下是我先生的完整聲明: 今天請我太太去幫忙遞狀,對2020年時何女在週刊上貼出我的隱私照,提出性騷擾的告訴 ,求償一塊錢。這也是在監委紀惠容追殺之下,我們不得不採取的動作。 之所以提告性騷擾,是完全依照監委紀惠容上訴我的標準:我在臉書上張貼與何女衣著整 齊在公共場合所拍的合照,被紀惠容認定為性騷擾(懲戒法院一審認為不構成);而何女在爆
Re: [新聞] 馬英九:蔡英文曾當面保證 「我的能源專推 fatoil27: 真的懷念馬總統時代 推 ILoveKMT: 真的很懷念馬總統 推 polestar0505: 馬囧執政罵政府超爽的 反觀現在哀 → beercat: 現在看菜包的表現才知道馬囧以前被黑多慘 推 huangjouui: 馬英九任內弄出大停電兩次大概就下台爆
[閒聊] 為長期的腸胃不好感到很困擾真的快被腸胃不好這個問題弄到好煩 其實我本身一直都是個腸胃比較虛弱的人 從前年開始就出現一些比較嚴重的症狀 像是容易脹氣 吃東西時容易消化不良 感覺東西下不去 而且會一直噯氣 甚至吃到一半會覺得胃有點痛1
Re: [閒聊] 妻子:我其實可以找個條件更好的男性去看完本篇後反而對男女主角的印象有點反轉,本來看原PO的文章, 我以為男女雙方是因為有共同的喜好跟想法才在一起走到結婚,但實際上不是。 女方年輕時喜歡亞文化,對於知識的涉獵很廣,而男方只是個普通人只是剛好 被女方知道他在看同樣的書而已,然後女方就推薦了其他類似的書籍給男方。 後來在邀請男方到家裡的時候,對女方產生憧憬和愛意。61
Re: [閒聊] 妻子:我其實可以找個條件更好的男性這漫畫是從男性角度去看這件事,可以看到女性價值觀不停在改變 而男方卻又自己去把中間的脈絡補齊,這件事我覺得很不可思議。 一般來說男生不是應該甚麼都不知道,離婚後還是不知道自己為何離婚嗎? 如果要照八卦風格裡本的演法,第二頁就該有黑人或金毛出場了。 中間發生不可告人的事情後才有第五頁,然後生出看起來不太像爸爸的小孩才導致離婚7X
[分享] 我是易俊宏 被控性騷擾有幾句話想說我是易俊宏。針對我本次被控性騷擾一案,我有幾句話想說: 事件發生之後,我沒有立刻發聲明,是因為這件事對我影響很大;我需要一點時間沈澱、 也希望能讓情緒相對穩定,讓這封聲明盡可能是理性的。 首先,我要向本次事件中每一位因為我個人的言行感到不舒服的人,致上我最深的歉意。
爆
[問卦] Threads:我們是什麼很賤的人嗎?還要上街爆
[問卦] 兩兆風電算失敗收場嗎?爆
[爆卦] 麥當勞重北一S50前員工遭性侵自殺85
[問卦] 為何大部分日妹比台女正?95
[問卦] 耶誕城那麼狂的嗎?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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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爆卦] 愛河71
[問卦] 以前學過的科目哪一個最廢?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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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卦] 有什麼工作是簡單 穩定 還能偷閒的?51
[問卦] 值得買的樂高組合☺44
[問卦] 人生的意義到底是什麼45
[問卦] 國家要完了,結果股市大漲500多點?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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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卦] 三惡法講的快亡國但怎麼燒不起來?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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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卦] 讀莊敬高職一律當作8+9可以嗎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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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卦] 說到高雄就會想到什麼?25
[問卦] 倉木麻衣的等級有到宇多田跟濱崎步嗎?24
[問卦] 國共內戰結局是南北分治會怎樣?21
[問卦] MMA李育昇打的贏統神教練嗎?21
[問卦] 沖繩屌打墾丁?!哪邊好吃好玩推20
[問卦] 認真8+9一直生小孩以後台灣89化?17
[問卦] 拉麵店加麵加到飽是不是假議題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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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卦] 佛教是極端吧!?35
[問卦] 美式賣場的吸引力17
[問卦] 移民美國的朋友說台灣是人間寶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