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TT推薦

[討論] 謝宜容沒有一丁點法律責任嗎?

看板HatePolitics標題[討論] 謝宜容沒有一丁點法律責任嗎?作者
a520
(520)
時間推噓21 推:22 噓:1 →:47

哇靠

到底有沒有把人逼死??

哇靠

到底有沒有超高離職率??

哇靠

到底有沒有下班還要回訊息??

哇靠

主管不能幫下屬提一下飲料???

哇靠

是有多大權利才能快速升官發財??

哇靠

出事不用負責潛逃到國外??

民進黨要不要出來說明一下啊??

塔綠班要不要說明一下啊??

勞工是他媽最軟的那一塊...

我幹!!

-----
Sent from JPTT on my Samsung SM-S9160.

--

※ PTT 留言評論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1.12.32.120 (臺灣)
PTT 網址

peter080808 11/20 16:35還真的沒有….唉….

sinon0123 11/20 16:36法律上沒有

peter080808 11/20 16:36希望她真的有圖利被抓到啦 但霸凌也

peter080808 11/20 16:36沒有刑事責任

LeeSeDol 11/20 16:36修法啊!立法院誰過半?

sevenway777 11/20 16:36還沒查當然沒有,沒證據不能亂關人啊

sinon0123 11/20 16:36下班回訊息這難有法律責任

swanc 11/20 16:36這還護航的話真的不是人

ysc1213 11/20 16:37沒有

tomo1026 11/20 16:37看有沒有直接證據起訴他囉

coffee112 11/20 16:37手上可能掌握別人考績 用壓力80搞死人

s81048112 11/20 16:37丟病歷都沒事了= = 除非抓涉嫌圖利

coffee112 11/20 16:37立意良善 大聲了點 是他自己要五點上班

lono 11/20 16:37要屬下超時打假卡,這應該是使公務人員登載

lono 11/20 16:37不實

coffee112 11/20 16:38是他自己承受不了我關切的壓力 非主因

Adler87 11/20 16:38這種只能讓她社會性死亡

coffee112 11/20 16:38是他自己要亂打卡的 來舉證看誰有問題

Adler87 11/20 16:39法律上要求很嚴謹的,該員自殺沒有明確

Adler87 11/20 16:39跟她有聯繫判不了

tomo1026 11/20 16:39你看郭台銘還一堆人認為他好棒棒就知道

coffee112 11/20 16:40真的不要選自殺 連法律都幫不了你 唉QQ

pivotalHarry 11/20 16:40法律是道德的最低標準

pivotalHarry 11/20 16:40不然藍白立委快立法 建立道德警察

pivotalHarry 11/20 16:40道德法院 看到霸凌就直接抓起來遊

pivotalHarry 11/20 16:40行 丟石頭

tomo1026 11/20 16:40這個社會 用嘴巴逼你 你受不了是你的

tomo1026 11/20 16:41事....活著才能報復....

machiusheng 11/20 16:41法綠人:綠意良善

pivotalHarry 11/20 16:41順便藍白再修法 言論霸凌 他人自殺

pivotalHarry 11/20 16:41 視同謀殺罪論處

h100733 11/20 16:44法律上還真的沒有,除非他有動手打他

wryyyyyyyy 11/20 16:44還真的用法律對付不了他

coffee112 11/20 16:46連卡神動用網軍80都好像快要釋憲平反了

neil139 11/20 16:49要分署的人有證據能提告

benlin1008 11/20 16:49修法讓公務員組工會吧 不然都是假的

neil139 11/20 16:50超時假卡,沒直接證據分署長要求,也難

soria 11/20 16:51台灣慣老闆也是逼死很多自己的員工啊 唉

neil139 11/20 16:51恐嚇.侵權.毀謗.傷害.強制.侮辱.要有證據

coffee112 11/20 16:52組工會? 組工會就有用嗎?? = =??

soria 11/20 16:52恐嚇好像要有人身傷害或財務傷害欸

soria 11/20 16:53侮辱可能有吧 但它人死了要怎麼還原現場

neil139 11/20 16:53未遂也會成立.但是要有錄音等證據

mic1007 11/20 16:56要舉證太難了,沒有直接證據,頂多考績

mic1007 11/20 16:56不好

mic1007 11/20 16:57應該要活著爆料一起黑,總比自我了斷好

c41231717 11/20 16:59就拿他沒皮條啊 霸凌要怎麼舉證? 而

c41231717 11/20 16:59且公務員資格沒法取消 法律就擺在那

c41231717 11/20 16:59現在才發現公務員蠻可憐的是不是 顆顆

Ghamu 11/20 17:01我也很好奇誒 法律上是不是真的沒法條管

Robben 11/20 17:01哪個有法律責任

Ghamu 11/20 17:02是不是只能道德譴責

Robben 11/20 17:02除非他罵你很難聽 可以告公然污辱

Ghamu 11/20 17:03之前好像合法就沾沾自喜 別人講道德他就生

Ghamu 11/20 17:03氣說台灣又不是獨裁國家的人 現在應該懂了

Ghamu 11/20 17:03吧? 合法只是最低標準 像這樣霸凌害人自殺

Ghamu 11/20 17:04合法啊 連約談都不知道要用什麼法條了

Ghamu 11/20 17:04啊請問這樣是對的行為嗎? 還是要說法律沒

Ghamu 11/20 17:05規定不行就繼續做下去?

webberfun 11/20 17:08在查了 在查了

jordanlove 11/20 17:18沒有 沒有 完全沒有

wulaw5566 11/20 17:23裁判都吱己人,當然沒事。

z0 11/20 17:23人又不是牠殺的 有啥責任 說霸凌你有證據因為

z0 11/20 17:23霸凌而死嗎 位子穩定的啦

lovetabby 11/20 17:32還好沒跑去當公務員

evan000000 11/20 17:52好像沒辦法

barbarian506 11/20 18:05哈哈哈,油飯滑嗎,智障草

yumika 11/20 19:09跑了

stocktonty 11/20 19:23藍白快趁機修法霸凌條款啊

gakkiaki 11/20 19:24民間企業也一樣 除非證明死因有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