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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錄] 律師法第42條

看板HatePolitics標題[轉錄] 律師法第42條作者
m82
(辱華被祖光宗耀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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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轉錄網址︰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Single.aspx?pcode=I0020006&flno=42

2.轉錄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

3.轉錄內容︰
法規名稱: 律師法 EN
生效狀態:
※本法規部分或全部條文尚未生效,最後生效日期:未定

一百零九年一月十五日修正之第 20、22、37 條、第 63 條第 2 項、第64、67 條、第 68 條第 2 項、第 75 條、第 76 條第 1 項第 3 款及第 123 條第 2 項自一百十年一月一日施行;第 10 條第 1 項自一百十年一月一日施行;第 4 條施行日期,由行政院以命令定之。

法規類別: 行政 > 法務部 > 檢察目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42 條
律師擔任中央或地方各級民意代表者,不得執行律師職務。

4.附註、心得、想法︰
所以已經就職的黃珊珊跟黃國昌都不能擔任阿北的委任律師
黃珊珊寫完免錢訴狀後,還是要另外委任律師出庭
但這樣就省了一條律師諮商費跟訴狀繕寫的費用了
阿北的算盤是不是打得很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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疼惜開膛手 票投柯文哲
土地的主人 民眾的導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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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TT 留言評論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32.112.138 (臺灣)
PTT 網址

etset 02/02 15:42財政紀律

miler22020 02/02 15:43幹XD

nnkj 02/02 15:43笑死

gn134679 02/02 15:43賴清德違建公益信託了嗎?

LeeSeDol 02/02 15:43這分類是三日內適用吧!

版龜 4.標題分類使用說明: e.轉錄:社論/他板文章/其他平台資料等。 ^^^^^^^^^^^^^^ 法規資料庫應該算這個吧 f.新聞:張貼付有來源之新聞。 g.舊聞:超出三日之新聞/社群、社論轉錄。

femlro 02/02 15:43是誰跟你說民事訴訟一定要委任律師?

有道理,是誰跟你說生病一定要看醫生?

sunyeah 02/02 15:43找個小草寫一下就好了

真的欸,政治獻金法第二條第一項第一款:義工服務不包括在內

kuroxxoo 02/02 15:43柯不懂法就算了 33耶

gn134679 02/02 15:43其實你打這個蠻無聊的

gn134679 02/02 15:43就只是自爽而已

fdtu0928 02/02 15:44笑死XD

femlro 02/02 15:44關鍵是法院調查證據的過程可以還清白 根本

femlro 02/02 15:44不是勝敗

輸了就是被貼法院認證的白賊仔標籤,誰有那個時間翻判決書?

s81048112 02/02 15:44帕魯黨~~

bearcsjc 02/02 15:44打輸官司!就是掛名的律師事務所的問題

bearcsjc 02/02 15:44

gn134679 02/02 15:44每年黨產2億多,又不是請不起律師

問就是財政紀律!!!! 九萬塊可以買網軍洗新聞,小草律師當義工打官司,免錢~

a2550099 02/02 15:44白狗日常問A答B XDDD

gn134679 02/02 15:44綠粉真的很愛挑小毛病在那自我開心

clkdtm32 02/02 15:44笑死 所以33在幹嘛 寫訴狀?

gn134679 02/02 15:44真的謝死

※ 編輯: m82 (114.32.112.138 臺灣), 02/02/2024 15:52:23

s24066774 02/02 15:46律師法是塔綠斑是不是?惡意迫害

sincere77 02/02 15:46政治上交鋒找黃33協助開吉當然比找其他

sincere77 02/02 15:46律師有不同的政治意義,說是想省錢真

sincere77 02/02 15:46的笑死

Hohenzollern 02/02 15:46柯文哲是傳統典型的客家男

KimWexler 02/02 15:48奶仔是不是有在看這篇 廣告忽然唸出來

roger1976 02/02 15:49不然黃33沒事幹啊 整天咬斃爐

linnx 02/02 15:49感覺是故意的,到時候法院要求換訴訟代理人

同法第73條名列違反42條的律師應付懲戒 所以阿北不會怎樣,但33會被送懲戒委員會www

linnx 02/02 15:49或者直接駁回訴狀CF又能出來哭受虐

skyexers 02/02 15:50民訴一審沒強制律師代理吧...

skyexers 02/02 15:50隨便派個打雜的去就好了

skyexers 02/02 15:51派4X貓去法院數椅子 也不是不行

linnx 02/02 15:52叫謊33寫的訴狀也是自始無效、當然無效,CF

linnx 02/02 15:52擺明玩假的

阿北可以說他是自己寫的阿,我智商157捏,當了八年市長對於法律也是有學到不少的

skyexers 02/02 15:56訴狀跟代理是兩回事....

skyexers 02/02 15:56訴狀任何人都能寫

skyexers 02/02 15:56不要掛律師代理就好了

skyexers 02/02 15:56叫個路邊阿北寫訴狀 拿到法院也是能用

skyexers 02/02 15:56只是你敢不敢用的問題而已

生病叫路邊阿北開處方,拿去藥局買藥,有的藥局也敢賣,只有你敢不敢吃的問題而已

psychohero 02/02 16:00看33是不是用律師身份阿

問就是財政紀律,33只能幫忙寫免錢的,一收錢就會踩到42條

psychohero 02/02 16:00可能連公會都沒加入

skyexers 02/02 16:01不是啊 電視台也有賣藥啊 南部超多

skyexers 02/02 16:01也是看你敢不敢吃而已XDD

我當柯文哲競選支票小幫手是義工性質,正職是鍵盤腰子科醫師 電台藥吃多了,可以來找我洗腰紙~~~~~

※ 編輯: m82 (114.32.112.138 臺灣), 02/02/2024 16:03:19

linnx 02/02 16:01是這樣沒錯,但是黃33如果掛名上去事情就變

linnx 02/02 16:01得比較複雜,當然純粹幫忙寫訴狀,不提到黃

linnx 02/02 16:0133是不會有程序上的問題

bill91305 02/02 16:06純粹寫訴狀應該沒問題,當律師代理應該

bill91305 02/02 16:06不行

panmomo 02/02 16:1633不讀法律很久了

他當議員時還有在做法服,普悠瑪事件不少傷者去找他幫忙

panmomo 02/02 16:17炒吵吵版面,很煩

foolfighter 02/02 16:30黃狗3笑死 有夠草包

Koctrway 02/02 17:14無聊 不收錢不就好了

對阿,不收錢不押名字就不會出事,財政紀律!!!

youvegotamai 02/02 17:19黃33隨便找個律師掛名就好了,按他

youvegotamai 02/02 17:19們黨尿性一定這樣玩

willieqoo 02/02 17:35這篇推文法律知識錯誤百出 柯憐啊

※ 編輯: m82 (114.32.112.138 臺灣), 02/02/2024 18:03:01

macheal 02/02 23:15垃圾黨出來的民意代表,屌X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