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李貞秀放棄中國籍的具體做法是什麼?
在野提縮短陸配入籍年限 陸配外配獲身分證不同路徑一次看懂
https://www.cna.com.tw/news/aipl/202403010206.aspx
https://i.imgur.com/DM4K5zC.jpeg
至於陸配方面,因兩岸當前互不承認,台灣當然也不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與護照,因此政府並非以國籍法,而是以「中華民國憲法」和「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
」(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予以規範。
依現行兩岸人民關係條例規定,陸配取得中華民國國民身分證,需先在對岸辦理結婚手續,取得經過驗證的結婚公證書,再持憑到台灣戶政事務所辦結婚登記。
之後陸配需依親居留滿4年,而且每年在台合法居留期間超過183日才能申請長期居留,而陸配經許可長期居留後,需於台灣合法居留連續2年,而且每年同樣也得居住超過183日,才能申請定居。
與此同時,大陸籍配偶在申請定居時,依據兩岸人民關係條例規定,必須提出喪失原籍證明,所以陸配還得先撤銷原大陸戶籍,待取得定居證,才可持憑辦理戶籍登記,並申請國民身分證,前後需時6年。
又因陸配申請入台籍依兩岸人民關係條例,毋須申請歸化中華民國國籍,因此陸配毋須參加歸化測試。
說得很清楚了 不要在國籍上打轉 浪費時間
陸配本身就是撤銷原大陸戶籍 才能申請定居台灣和身分證
本身無須歸化中華民國國籍
--
陸委會肯定知道 故意要卡你
好大的字哦,中華民國憲法
簡單講國籍法是針對陸港澳台以外
怎麼只有我開始笑綠醋法盲
的外國人,民進黨明知故問,那個
邱垂歪只不過是民進黨的御用學者
還有內政部提供的,哈哈哈哈哈哈
所以一直說大陸人是敵國人的會被法律打臉耶
我也到現在才知道,大陸人居然不是歸化
是明明白白的中華民國國民大陸戶籍
很好奇中華民國憲法裡面哪條有寫中華民
國不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是92共識嗎?
最高法院法官講解給你聽
憲法增修條文第11條
自由地區與大陸地區間人民權利義務關係
及其他事務之處理,得以法律為特別之規
定。
啊只是高等法院
只有大陸地區 沒有中華人民共和國
自由地區跟大陸地區人民…只是規定這兩
個地方的權利義務,並沒有否認中華人民
共和國吧?
就否定啊 沒有中華人民共和國而是
中華民國大陸地區,是我國領土
他只有說那個部分地區的人我要怎麼規定
是寫在另一部法,簡單說就是留有意淫的
空間
陸配根本不是法律上的外國人
PRC只是你的幻想 我們稱那塊是大陸地區
規定也是跟外國人完全不同
其實法官在判決時也都這樣看
中華人民共和國在那邊實質統治,但我沒
有放棄那邊人民的權力
現在是主權問題 實質統治是另一回事
PRC不是我們的想象阿,連憲法都沒有寫
了
沒有寫不就是想像
事實上就是憲法沒有不承認中華人民共和
國,只是憲法還是得規定大陸地區人民的
權力義務,憲法連固有疆域都沒有寫清楚
了
憲法是把中共控制之地區當成中華民
國大陸地區
我貼給你的圖上面很清楚了
大陸地區猶屬我國之領域 不算外國
你們要凹 在法庭就難看
領土中的“固有疆域沒有寫清楚”已經跟
你說了
沒啊後面兩岸人民關係條例都清楚了
我目前都是拿法院判決背書 只有你
們還活在想像中
我國目前只有承認蒙古國獨立
所以我國的領土是?憲法有明定嗎?大陸
地區的範圍是台灣地區以外,所以有說清
楚嗎?
所有有明定的範圍就只有台灣地區
很清楚啊 固有之疆域 你怎麼會不清楚
規不規定權力跟承不承認擁有國籍是兩回
事,更何況兩岸人民關係條例根本沒處理
到參政的問題,國籍法20-4有處理到兼具
國籍之人參與公職需提供放棄國籍文件的
規定
很清楚,所以是秋海棠嗎?所以包含俄羅
斯人?
你要不要到地檢署控告陸委會和內政部?
非法行政 有圖利和貪瀆之嫌
說過了 蒙古國已承認獨立
是不是像秋海棠 觀察者不同有不同意見
你可以覺得像綠豆糕
有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人有參與有限制的公
職還真怕有人不告
你怎麼不看一下兩岸條例第21條
所以你說固有疆土、大陸地區清楚在哪?
滿足條件 連情報機關職位都可以擔任了
10年可以參選 20年可以當兵
21條,除法律另有規定外,國籍法不就另
有規定
兩岸條例是特別法
兩岸人民關係條例有提到參政喔
第 21 條
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者
,除法律另有規定外,非在臺灣地區
設有戶籍滿十年,不得登記為公職候
選人、擔任公教或公營事業機關(構
)人員及組織政黨
國籍法是針對兩岸以外的事情別跳針
兩岸就兩岸條例處理別跳針國籍法
所以他有寫除法律另有規定,國籍法20-4
就有
法律另有規定 是要寫排除兩岸條例適用
國籍法是普通法 解釋上以特別法優先
另一方面 大陸地區人民一直都有ROC國籍
只是因為住在大陸地區 才另外規範
所以拿到台灣戶籍 直接申請身分證
不用搞規劃或是入籍這些事情
陸配參政都沒被要求放棄國籍
20及20-4並沒有違反關係條例21條,再加
上限制,解釋上並沒有問題
兩岸條例是憲法架構下位階,國籍法解釋不
能超越憲法
白話一點 你不能重複取得ROC國籍
大陸地區人民已經有ROC國籍
不能再依國籍法再次取得ROC國籍
而且國籍法是針對兩岸事務以外處理,不涉
及兩岸事務
而且國籍法哪來20-4
是住在大陸地區 所以給予特別規範
不是有外國國籍
沒啊還有這篇
大陸地區人民也實質上從出生到現在都擁
有PRC國籍,我國憲法也從未反對
我從一開始的論點就是中華民國憲法從未
否認PRC國籍
法院認定兩岸戶籍即可作為國民權利
義務的依據,不需要看國籍
你從頭到尾在法律上硬拗 都比不過
我貼法院判決
承認PRC,就不會叫大陸地區啦,還有陸委會
兩岸條例
你也可以自稱有ABCD國國籍 憲法才不管
你的論點可以變法院判決我再信你
@b1987517
幻想國籍怎麼可能列舉
對了這篇判決是臺北高等行政法院一
零六年度訴字第一二九六號
我沒有否認大陸地區取得身分的問題,現
在是取得公職身分是否放棄PRC國籍的問
題
就你認為幻想,但實際上存在的國籍
我國法律架構不存在PRC國籍,END。
RIC沒有否認,實際上也存在的國籍
你覺得有那就有 但不能強迫別人接受
大陸人歸化之權利義務只看戶籍 不
放棄原國籍也不影響
法院都這樣講了 現在就民進黨拉不
下臉失智列車開下去而已
到時候行政訴訟再被打臉一次
法條判例都貼了 就剩B1987文盲狂凹 笑
死
是沒看到其他蟑螂都凹不下去了嗎
國民黨跟民眾黨先表明立場說中華人民共和
國不是一個國家
不是阿 那是中華民國大陸地區
移籍跟歸化真的這麼難分是不是
不承認國籍那會有雙重國籍的問題嗎
兩岸不只不承認那麼簡單而言,而是
認定對方是我國領土
以現實來講就是妥妥的法律漏洞,但沒人
敢動就是了!大家也只是在畸形的法律框
架下各自鑽牛角尖
但以當下情勢來說個人是覺得要修法
不是法律漏洞,以當年的看法這是故意的
你用一中原則下去推演一點問題都沒有
X
首Po綠粉炒了好幾天 竟然連陸委會也出來講 陸委會講這個事情真的是邏輯錯誤 看來民進黨打算在這題死磕到底了 沒關係X
其實以陸委會角度 要求陸配放棄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就是很好笑的一件事了 你是不知道因為憲法一中陸配被視為中華民國國籍嗎 (雖然函釋去年被民進黨廢了,但是法律沒修結果一樣) 這就跟國台辦哪天說請放棄中華民國國籍才能移民大陸一樣18
先從《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法》來看 第九條及第十條分別表明,「定居外國的中國公民,自願加入或取得外國國籍的,即自動 喪失中國國籍」;「中國公民具有下列條件之一的,可以經申請批准退出中國國籍:一、 外國人的近親屬;二、定居在外國的;三、有其他正當理由。」 不過該國的憲法因應「一個中國」原則,不承認台灣的自主權,因此只能用「其他理由」X
: : : : 順帶一提,過去曾有「臺北高等行政法院一零六年度訴字第一二九六號」行政判決作過相 : 關解釋,供參如下:
爆
Re: [新聞] 遭徐春鶯批沒文化 林右昌:戶籍國籍兩碼這個人當這個官就零分~~ 連自己所屬機關所研究的見解都沒弄清楚 第一、移民署 移民署是你的所屬機關喔~~爆
Re: [新聞] 陸委會:註銷大陸戶籍不等於喪失中國國籍其實呢,我一直覺得民進黨這些人最大的問題不是執政能力, 而是連基本的法律都可以曲解,以陸配國籍身份的問題為例, 如果有稍微對於過去這段歷史以及兩岸人民關係條例有一點理解, 根本就不會說出陸配國籍身份要看國籍法. 移民署網站上有歷年的研究論文,國籍身份問題問移民署就對了是吧?38
[討論] 中華民國第一位陸配議員史雪燕史雪燕維基 史雪燕的家鄉在河北省張家口市。她在北京工作時,與台灣青年林建至相識相戀。1999年, 兩人結婚。2000年,史雪燕移居台灣南投縣名間鄉。2007年年底,取得中華民國國民身分證 國籍 中華人民共和國21
Re: [新聞] 陸委會:註銷大陸戶籍不等於喪失中國先不說 既然中國是雙重國籍,那陸委會要幹嘛? 剛剛 查到的流程 簡略流程:結婚登記→申請居留簽證→申請外僑居留證→﹝3年後,每年均須合法居留達 183日以上﹞→申請「準歸化中華民國國籍證明」→申請喪失原屬國國籍→申請歸化國籍 →申請臺灣地區居留證→﹝1年後﹞→申請定居證→申請初設戶籍登記及請領國民身分證9
Re: [新聞] 陸委會:註銷大陸戶籍不等於喪失中國國籍陸配取得中華民國國籍 也不是照國籍法 而是循兩岸人民關係條例 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也規定 「除法律另有規定外,非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十年,不得登記為公職候選人、擔任公教5
Re: [討論] 大家覺得有居留證的陸配算台灣人嗎?陸配一般來說有2種 1 嫁來台灣 並長期在台灣定居生活而後取得身分證 2 台商 台幹 在中國當地娶了中國籍女子 除了宴請 登記 見父母回台之外其餘時間 幾乎都在中國工作 生活 ( 這種陸配最多只能有台灣依親居留證) ===========================================================================X
[討論] 民進黨真的反對陸配嗎?我看民進黨支持者出來打陸配徐春鶯 說有共碟 但是我看民進黨對陸配也很友善啊 陸配也能進入到執政黨的新住民委員會 民進黨新住民委員有陸配 曾入共產黨3
Re: [討論] 兩岸人民關係條例跟國籍有關?移民署網頁上就有文章在解釋陸配拿中華民國國籍的法源: 臺灣地區大陸配偶與外籍配偶居留法令之比較研究 p10. 就法令的依據,大陸配偶依據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主要針對我國當前局勢所X
[問卦] 修法陸配要放棄國籍才能取得身分證就好修法陸配比照外國人 要放棄國籍才能取得身分證,這樣不就好了 陸配跟外國人取得身分證的差異 外國人要放棄本國國籍才能取得中華民國身分證 陸配要取得中華民國國民身分證,要先辦理結婚登記,3
Re: [討論] 中配縮短身分證時間,那依親呢原文恕刪 ※ 引述《b122771 (灣灣小土豆)》之銘言: : ※ 引述《yoyoruru (哇系笨阿佑)》之銘言: : : 不用取消中國國籍,這點是問題最大的 : : 這表示中國籍配偶,可以隨時無痛放棄台灣國籍
爆
[討論] 中國學者:制裁盧比歐限個人而非國務卿爆
[討論] 川普正式宣布由盧比歐擔任國務卿!76
[討論] 朱學恒 二審判刑11個月56
[討論] 烏克蘭提出驅逐中國資本的方案取悅川普38
[討論] 選前賀錦麗愛荷華州贏3趴民調怎做的?28
[討論] 陳智菡的顏值29
[討論] 川普要抑制大學左傾14
[討論] 館長:璩美鳳是民進黨用垃圾招式對付阿北19
[黑特] 請問有人考上醫學系不唸 然後重考學士後?19
[討論] 柯文哲做啥都爭議?19
[討論] 柯P沒解語花用 心靈會不正常嗎?14
[轉錄] 黃珊珊fb:憲法訴訟法我將另提修正動議18
[討論] 綠畜黨害死人的咖,後台很大水很深16
[討論] 盧比歐跟台灣關係很好耶15
[討論] 柯文哲噁女言論都誰教的?15
Re: [討論] 為啥外省人愛的籃球沒辦法像棒球這樣13
[討論] 智涵就算被鹹豬手,也不敢說辣?13
[討論] 路上沒有看到光頭呀13
[討論] 北檢幫阿北保管錢 哈哈9
[黑特] 叫海外台灣人求助中國使館的是在想什麼10
[討論] 黃國昌早就預言執政者在民眾黨內搞分化7
[討論] 美墨邊境的China毒販要瑟瑟發抖了!8
Re: [討論] 川普正式宣布由盧比歐擔任國務卿!X
[討論] 上任半年,賴做了啥?7
Re: [討論] 烏克蘭提出驅逐中國資本的方案取悅川普7
[黑特] 美國在EE園區抓到洩密CIA官員啦5
Re: [轉錄] 黃珊珊fb:憲法訴訟法我將另提修正動議3
Re: [黑特] 柯癖去中國高達19次 沒吃甜點7
Re: [黑特] 賀錦鯉競選花錢花到欠20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