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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 立法院會再次違反釋字632號解釋意旨嗎?

看板HatePolitics標題[討論] 立法院會再次違反釋字632號解釋意旨嗎?作者
ejrq5785
(問問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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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的全數否決讓我想到釋字632號

依據維基百科
2004年底,總統陳水扁提名之監察院正副院長人選與監察委員遭到以中國國民黨為首的泛藍杯葛,於立法院程序委員會凍結而無法排入議事程序,導致監察院正副院長與監察委員處於缺位狀態長達三年半。而監察院因此長期沒有新任委員進駐,連帶導致其職權受到癱瘓。2007年8月15日,大法官會議頒布《釋字第632號解釋》,認定立法院不將此案排入議事程序之作法,是破壞憲政體制的舉動、自為憲法所不許,因此嚴正要求立法院盡快
進行適當處理

釋字632號解釋說
總統如消極不為提名,或*[1;33m立法院消極不行使同意權*[m,致監察院無從行使職權、?國家憲政制度之完整因而遭受破壞,自為憲法所不許

問題來了 假設立法院多次「積極行使同意權」全數否決 是否有違憲之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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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TT 留言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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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redith001 12/24 13:02憲法法庭被藍白封殺了

ct412133 12/24 13:02不會 因為憲法庭不能投票了

gfabbh 12/24 13:03不是有行使了嗎?很積極呀。

MADAOTW 12/24 13:03消極?誰定義

cttw19 12/24 13:04理論上應該不算 本來就可以否決

cttw19 12/24 13:05一直不排入議程才算

hosen 12/24 13:12沒有,不審查才有

teke 12/24 13:33有否決之後就是再提名就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