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館長開球版所犯罪責之研究
花了一點時間研究了館長開球版會有什麼刑責。以下結論先說:
# 沒有要為館長脫罪或洗白的意圖,單純討論罪與罰。他在職棒地下簽賭這事上就是垃圾。
## 館長是不是組頭?我的認知他就不是,他只是代理。
因為負責對賭/設賠率/出金/扛勝負的才叫組頭,他就是負責只收錢/放款/抽水錢的小咖。
他的跑路風險不是來自於球賽輸贏的賭金,而是他代理賭客的信用(就是他開信用版,如果賭客輸了跑路,帳要他扛)。
所以什麼恐嚇球員啥的,跟他一點關係都沒有,因為他真的太小咖。(且球賽輸贏和他有什麼關係?他只要管好他的賭客不跑路,他就能抽水錢獲利;而不是這場該輸沒輸,他要多賠兩億這樣。)
至於你認為這叫小組頭,那也是你的認定。就好像我不認為在八大門口看門趴車的小弟/或皮條客就叫黑道一樣。
再次強調:不是為館長洗白,就是覺得他在唬濫/把自己吹的像大咖,但他真的就沒那個咖位呀!
我個人認為,他連用暴力討債把讓他背400萬債(他自稱)的“朋友”抓回來的能力都沒
有,所以才想自殺。
比較合理的想像是:二十歲的館長,朋友輸了四十萬之類的小錢,他要不回來也還不起,所以作了幾個月就幹不下去了(賺的水錢就幾千或一兩萬,也不是什麼大錢)。
以上兩點先行報告。
*****
以下資料來源:法務部檢察機關公開書類查詢系統:
1. 開球版/抽水錢,只要有這樣的獲利模式,檢察官會以刑268(罰賭場)起訴(而266(罰賭客)修法前後都一樣)。
2. 被告幾乎都會用“我都自己下注”,“多個帳號都是我自己玩的”抗辯(試圖用266躲
刑法)。但只要被查到(必然包含搜索現場/電磁資料如通訊軟體內容),法官幾乎都判有罪(268)。
3. 刑責多在4-6月可易課罰金。可是非常意外,這種抽水錢被起訴被判刑的,人數非常少。
不分年份,以北檢來說,關鍵字賭博罪+水錢,大約就2x件/桃檢6件......
以職棒簽賭案來說,起訴判刑的哪怕有幾十人,都是最大的組頭與球員相關。而沒事的/沒被搜索取證的(能支持起幾十億賭金之類的各種所謂的小組頭/代理。。。),不知道有多少。
原因為何?我尚無法斷言。
4. 以下個人猜想:
個人覺得被告的訴訟策略(律師會固定如此建議)就是辯稱是自己賭的,而這是有成功率的。
然後,基於尚無可知的原因,你被搜索/逮到有水錢或聯絡其他賭客的證據,就是268然後有罪(至於為什麼搜你不搜他?我無法斷言。但肯定有很多收水錢的沒被搜)
我看了一堆線上博弈的判決書,有罪的多為系統廠商僱員(容易查的),一案也就幾個被告(包含會計或系統設計師);從賭客角度回推你是否為代理被起訴判刑的非常少。
這是否代表博弈代理宣稱“我是自己玩”的訴訟策略是可行的/且成功率多高(即,合作
時就先講好,如果被抄時就這樣說,事後也的確沒事),尚未可知。
5. 承上,館長因為目前自白收了水錢,就法理,用268起訴,沒有任何疑義。
不過,若他不自白收水錢,且在2009年被抓到他參與賭博,但沒被搜索,而他用“我是自己玩”的理由想脫罪268,是否能成功?個人覺得有成功率。
因為從我看到的資料,真的因為“抽水錢”被搜索/被拿到實際證據而成罪的案例太少了
(相對地下賭博規模)。
至於為什麼這麼少,是不是檢方因為某種原因不查/或是只要用某個套好招的說法,導致抽水錢的可以就逃過了,尚無可知。
*******
最後,附上一份個人覺得還算明白簡易的判決書提供參考。
--
是吧,過了一兩天你終於查清楚268沒問
問題了。
關於「代理」一詞,正如你所說許多人會
直接把「代理、水錢」認定為「組頭」,
而這會影響你用這兩個詞去搜判決的結果
(比方有些法官不熟社會事,全都寫組頭)
的多寡。所以那天才會說你非要去定義
「代理」跟「組頭」的差異,屬於自找
麻煩,違反奧卡姆剃刀法則。
反正你彎彎繞繞最後查出來的確可以用
268也算可喜可賀。
不。我倒不這樣認為。 我用了許多‘’尚未可知‘’,就是我並不清楚檢方起訴相關案件的確定邏輯。 也就是我不確定存不存在一種狀況,就是當查獲一個線上博弈其中包含球版,包含檢方/ 系統業者/代理這三方都存在一種"默契", 就是代理不一定會被用268起訴(那些被辦的 ,反而是特例)。 這我真的不知道。 另,檢察官在起訴,你多看幾份就知道,組頭(賭局提供者)是一定會被起訴,而代理( 共同正犯)不一定會被起訴。 但我們都知道,合理的設想中,其實代理一定存在。 換言之,我今天查獲一個博弈網站,標準流程中,你一定要起訴組頭才會成立;但不一定 會起訴代理,這個案子也能結案。 如果一切理性,當檢察官扣到一個網站的帳,只要通過看帳(對帳户),就應該有個流程 ,去把我們都知道存在/且應該存在的代理全抓出來。 但這個流程似乎不是這樣。 基本上好多案都只起訴包含組頭,會計和程式設計師之類的“必要成員”;而你找不到一 個只辦代理,但不辦組頭的賭博案。 所以去區分組頭或代理當然有必要--因為開賭局的那個,一定有事。而沒開賭局,只幫忙 下注抽水錢的,就有機會沒事。 至於標準為何,我尚無可知。
※ 編輯: fdtu0928 (180.218.232.43 臺灣), 11/29/2024 04:09:33「代理、水錢」這都不是學院派的專有
名詞,你不知道法官會不會用 組頭、抽
傭、分成、提成…等等詞彙去寫判決書。
用的詞語都一樣,就是268的構成要件。 我用“水錢”檢索,因為起訴書會有證詞,268的構成要件中,“意圖營利”對代理來說 ,就是水錢(抽傭/提成。。。)。而那個所得,會被沒收。 當然嚴格來說,我必須用每個可能的詞檢索。但看了幾案,我發現成案的那些被起訴固定 班底,一定有組頭,會計,程式設計,業務。。。但不一定有代理。 所以我才說,存不存在代理是可以跑掉的這種邏輯。
我記得小時候大家都叫這收簽注的是組頭
按這個說法,職棒簽賭案要起訴的可能不只3x人,或許是3000人。
※ 編輯: fdtu0928 (180.218.232.43 臺灣), 11/29/2024 04:20:50你沒發現你一直使用多重假設嗎?
我想討論的問題很簡單: 一個作球板的人,如果他被抓到,可能會被課處什麼刑責?是用268還是266? 從268的構成要件與判例,268是對的。 但266有沒有可能?我認為也有可能。 要怎麼說呢? 因為我真的不知道檢方對於一個賭博罪(特別是線上博弈球板)的成案,他的起訴標準為 何。 我假設一下: 只要一個組頭,一個業務(含代理),一個程式設計員,一個會計,一個賭客有金流,這 案子就成立了。這些是定番。 那麼,檢察官只要在看帳過程中,找到一個賭金金流,哪怕大家都知道這個金流只要往下 查(請搜索票)就可以抓到這個代理,他會不會選擇不請搜索票,然後用266就處理掉了 ? 所以當你說這個人是代理,就一定用268辦,我是懷疑的。 因為代理的金流方向和組頭的金流方向是相反的,不細查,代理和賭客的金流沒有差別, 差別在這。
※ 編輯: fdtu0928 (180.218.232.43 臺灣), 11/29/2024 04:50:55等我睡醒之後發文挑戰你。
先說一個最離譜的邏輯錯誤,是要找到
正面證據去支持你的「猜想」,而不是
因為「找不到」所以我的猜想是對的。
例如原文最後兩段「抽水錢成案少……
是不是檢方…不查…可以逃過…」
雖然你補了很多個「尚無可知」但這就
不是正常的求證邏輯。
除非你找到一個判決是「法檢對代理
不起訴,或判無罪」的資料
你都抓到他是代理了,那就268呀! 但我就問你一句:當你看到一萬筆組頭的帳,光從金流方向和數字,你要如何判斷誰是賭 客/誰是代理? 然後檢方有沒有必要去把每個代理都抓出來,因為這就有搜索票(搜這個人私人)的問題 。 這就牽扯到當一個代理,被發現在組頭帳上有與賭客相同方向的金流,而他宣稱我是自己 玩的,這事會不會成立且被放過。 按你的邏輯,檢察官必須對所有組頭帳上有高額紀錄,且宣稱“這我自己玩的”所有賭客 都進行搜索取證才能確認。 當然,被抓到確認(已有蒐證)是代理的,就是268. 我想我要證明的是,有一個代理,他宣稱他是賭客,然後過關吧? 這我作不到,但我相信有。因為當幾乎所有代理的抗辯(有律師協助)都用這個套路,就 表示這套路有用。
※ 編輯: fdtu0928 (180.218.232.43 臺灣), 11/29/2024 05:19:03否則你看再多反面、側面判例都沒用。
另,你明明都說尚無可知,但卻又要一直
反覆提你的猜想,聽起來就很像話術。
忘了在哪看過的,例如我反覆說
木可你不可
「fdtu0928是不是館粉?尚未可知」
「fdtu0928是幫館長洗白?尚未可知」
「fdtu0928是小草?尚未可知」
實際上就是給閱聽者加強前面那一句的
心裡暗示。所以為啥很多人都說你是在
幫館長洗白,但是你自己以為你只是在
「做學問」可能就是這樣。
你再明確一下,你要討論的是不是「假設
20年前,館長就在大眾媒體自爆自己做
組頭、收水錢,那他會不會被依照刑法
268起訴(事證足夠的前提下)」
按你的這個設定,是268沒錯。 我昨天認為是266,但我不確定,所以我才查了判例。今天確認是268. 但我有一點沒變:就是組頭和代理是不同的,因為金流方向相反。 這也是為什麼我昨天會認為用266 的主因。
因為你看的判例,都不會有人是這樣自爆
現在,我要強調的是這個也沒錯。
麻煩明確一下,不然感覺範圍有出入。
如果你的題目是「他會不會依照266起訴
」就簡單多了,會但我會覺得叫輕判。
起訴就不是判決。那不叫輕判,而且用不同法條起訴。266罰賭客,268罰賭場。 這就是我一直強調代理不是組頭的原因。這個代理是代理賭客,而不是代理組頭。 我是代理,我收你的錢,幫你向組頭下注;而不是我代理組頭,接受你的下注。
※ 編輯: fdtu0928 (180.218.232.43 臺灣), 11/29/2024 05:38:09「你都抓到他是代理了,那就268呀!」
對阿!館長都承認了阿 你對他的「客觀
行為」為啥就不包括他的自白阿????
而且館長承認的還是「小組頭」耶!
莫忘初心好嗎,一切都是從館長討論起的
還是你現在要跳tone,說你討論的是假想
的張三?那就可以直接End了
靠杯 我看到你回的倒數第二句了
浪費我青春 幹 回來補罵一句
所以你弄懂沒有?為什麼我說館長說他是組頭,我說不對。因為他是幫下注的,局是組頭 的,不是他的。 我才覺得你在浪費我的時間。
※ 編輯: fdtu0928 (180.218.232.43 臺灣), 11/29/2024 05:41:16代理可以是組頭啦 幹
代理怎麼會是組頭? 你透過代理買球,輸贏誰賠?組頭還是代理?
那麼多人跟你說他們那裡通稱組頭
你就沒想過有些法官也不會分這麼細嗎
你能照到判決書有代理一詞的說不到反
而是偏差值 幹
他就是組頭阿
你可以繼續向大眾證明民間用語組頭
不能包括代理
你最好去問上個世紀知識水平比較低的
賭客,看他們會不會說代理 還是通稱組
你們認知錯誤關我屁事? 我從昨天開始就一直在講這點,你看不懂怪我? 至少我的認知是:起賭局的那個才叫組頭。
※ 編輯: fdtu0928 (180.218.232.43 臺灣), 11/29/2024 05:51:39頭
你回上面阿 你翻你前幾天的文阿
一堆人說「誰給我下注的都叫組頭」
非要把民間用語切割?
那你扯266 268幹麻 那你看判決幹麻
你只是想證明館長不能是組頭
就說你非要扯「代理」根本是徒增困擾
你直接說「館長有沒有可能按266判」
我相信也不會有人反對啦 弄兩個變因
在那卡死你自己的CPU
我的cpu 沒卡死呀。 我對館長的說法,那時發生什麼事,他實際幹了什麼,都對起來了。 對我來說:在賭局中,他是幫人下注方,不是收注/負責賠付方。在現金交易且沒人跑路 的前提下,賭局輸贏和他沒屁關係,他就穩穩收水錢,這是他的獲利來源。 至於你們說他怎樣,是組頭什麼的,我也是笑笑,他就不是嘛。 局又不是他的,輸贏也不是他賠,他就是個賺水錢的小咖,你們要怎樣判斷他,和說這個 樣子就是組頭,其實也不關我事。 最後再說一次,沒洗白他,他就是拉基。
※ 編輯: fdtu0928 (180.218.232.43 臺灣), 11/29/2024 06:08:05所以是你認識錯誤阿 還不怪你
民間用語組頭就是泛稱,有可能包括代理
你非要在那邊吹毛求疵搞切割
昨天就一直跟你講了你聽不懂,非要撞了
南牆才死心,還要怪是別人不懂你的「
高雅」用詞。
還在「起賭局那個才叫組頭」
你想過可能是檢察官輕放、想過可能是法
院不追究、想過可能是全部版友認識錯誤
,就沒想過是你自己的問題 :)
再問你一個問題啦,何謂起賭局?
我知道一個網站,我不告訴你。我跟你說
我這裡可以賭,然後我收了你的錢去那個
網站下注,扣一點當我的營利。
我這叫「代理」還是「起賭局」
(我不只收你一個人,我收好幾個)
慢慢定義吧你,無限細分只會搞死你自己
認真給推
你說你不是要幫館長洗白,但是你的
第一段就寫了館長不是組頭,你知道
多少人看了這句話不看全文會相信嗎
?你知道零知草人之所以叫零知草人
就是因為他們沒有思考的能力,你第
一段寫館長不是組頭,就會有人用這
篇文去宣傳館長不是組頭。 如果你
說一個人說的話跟他的客觀行為有可
能有出入,那我就告訴你,你雖然這
麼說了,但是你的客觀行為就是在幫
館長洗白,而且很硬拗,我收回對你
的道歉,我覺得你就是一個幫簽賭做
合理解釋的XX。
而且你花兩天的時間幫一個每天都在
改變說法的人想辦法脫罪,你是時間
太多嗎?人生沒有除了館長更重要的
人要關注嗎?
我超級超級超級討厭你這種行為,就
是有你這種人長篇大論幫館長合理化
,超級超級超級超級討厭你。
1
這樣說啦,館長比較像是詐騙集團 扮演車手的角色 館長也不算是莊家,館長那時候年紀 就20多歲 哪來的錢 有辦法賠給押注的賭客 所以館長就是無本的 只要有賭客簽賭 不論輸贏 館長都可以抽水錢(抽佣金) 可能5%、10% 整個地下賭博的生態鏈 差不多就是大莊家有錢的金主,讓底下的組頭去叫人來簽賭
爆
[討論] 館長直播觀眾刷好幾排,之前他們也有簽賭就稍早的館長直播,館長不斷想辯解 前晚他自爆曾放過球板(做組頭) 在當年是很稀鬆平常的事 就在聊天室中詢問觀眾說,當年有簽賭過的 在聊天室打"有" 於是館長直播聊天室 便不斷有觀眾自承 當年他們也有簽賭地下職棒賭博爆
[轉錄] 石明謹:這次真的要幫館長澄清1.轉錄網址︰ ※ 請附上有效原文連結或短網址 ※ 2.轉錄來源︰ ※ 推特/FB 須為 FB人物名稱、FB粉絲團名稱 ※26
[問卦] 館長:講我賭500萬的我每一個都告館長剛剛在直播表示,歡迎網友提供網路和政論節目的證據,講他賭500萬的全部都告 並且表示10多年前做球板被賭客跑路賠幾百萬,差點自殺後就對賭博深惡痛絕,任何有賭博 成份的包括股票之後都沒有碰過 館長這次官司會贏還是輸,有沒有卦?30
[討論] 幫館長澄清,館長只是小組頭、沒簽賭我看稍早的館長直播 講的還是不清不楚 有些人不懂什麼叫做球板,還有為什麼做球板 館長會做到要幫人背債、搞到想去自殺 我再順便幫館長澄清一下,館長真的沒有去簽賭職棒啦,他是小組頭、真的沒簽 就只是叫朋友來簽賭、他再從中賺取佣金而已。 館長所說的 他以前是做放球板的,有所謂的現金板、信用板6
[問卦]館長說自己做球板只是賺水錢就是收賭金的?館長說自己以前做過 球板 只是賺賺水錢 這個意思就是 收賭金嗎? 賭客把賭金給以前的館長 館長抽點傭金 也就是水錢?6
Re: [黑特] 有法律專家可以解答館長球版收水錢合你都說代理抽水錢了 還會是刑法266賭客嗎 你說什麼啊??? 難道你以為只有組頭才是刑法268 去查查法官判決好嗎2
[問卦] 怎麼現在ptt不知道球板阿?館長說放球板被炎上 放球板就很平常的東西 就是地下簽賭而已 放球板就是幫人下單 抽取手續費 你就當是營業員就好 為什麼會跑路 就是你的客戶欠錢跑路2
Re: [黑特] 有法律專家可以解答館長球版收水錢合法?應該這麼說啦,如果你有門路,就算自己不是黑底的,你也可以跟對方說你想當組頭收水錢。 只是對方會給你加一句: 「收不到錢我是找你喔。」 不要以為當這種小組頭只要做做文書作業、背負犯法被抓的風險這麼簡單,最最重要的是跟賭客收錢的能力。如果你不是黑底,沒養幾隻小弟,你最好收得到錢。 2006年有個清華大學的組頭就是收錢收不到還被扛去種,望週知。 -----1
Re: [黑特] 有法律專家可以解答館長球版收水錢合法?我不知道你用這種錯誤的觀念是想帶什麼風向啦 什麼叫做110/12/28之前當組頭沒有刑事責任? 你是想幫館長洗白? 隨便搜一下都有判例 《雲林縣萬寶運動網站職棒簽賭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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