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黃國昌第一手反對禁大陸團,你給幾分
※ 引述《m82 (辱華被祖光宗耀祖)》之銘言:
: ※ 引述《Whitening (whitening)》之銘言:
: : 我們的戰神,道德的長城,政治的完人,法條的化身,民眾黨不分區立委,黃國昌,: : 進入立院的第一手,
: : 就是反對民進黨禁大陸團,認為民進黨違法!怎麼可以因為反制中國而禁止大陸旅遊團
: : 戰神第一手就幫中國,展現親中的高度,反對禁大陸團,
: : 你給幾分?
: 這題是這樣,法律來源是發展觀光條例53-1:
: 觀光旅館業、旅館業、旅行業、觀光遊樂業或民宿經營者,有玷辱國家榮譽、損害國家利
: 益、妨害善良風俗或詐騙旅客行為者,處新臺幣三萬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罰鍰;情節重大
: 者,處新臺幣十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鍰,並定期停止其營業之一部或全部,或廢止
: 其營業執照或登記證
: 翻譯成白話,國家利益大於旅行社經商營利,爭點在於 1.國家利益的定義? 2.國家利益
: 與私人商業利益孰輕孰重?
你在鬼扯什麼三小?
這條在規範業者,
現在是國家直接引用禁止全體業者
你法律沒學過至少要會看的懂中文好嗎?
更別說去旅遊違反國家利益
那更嚴重的投資呢?
鄭運鵬呢? 陽信何志偉呢?
一堆赴中做生意的呢?
台積電有沒有違反?
用點腦很難?
就只是要求依法行政很難?
你喜歡人治國的中國還是北韓是不是?
改天你主子一句無良醫生亂發言有害國家利益
把你診所抄掉,你還很開心是不是?
先去學一下高中就會的法治國原則是什麼好嗎?
: 行政院可以主張當我方釋出交流善意開放組團後得到中方更改M503航線與搶奪邦交國等: 惡意回應,不符合外交上平等互惠原則,有損國家利益,故停止組團。在野黨要反對就: 變成 1.此主張並非國家利益,或影響不足以作出限制商業利益的管制;或 2. 53-1違: 憲,不得以此理由禁止旅行社經營業務
: 主張1. 那立法院就有責任明確畫線定義出國家利益範圍,或何種嚴重程度方可實施報復
: 措施,否則行政權無所適從
: 主張2. 那藍白共54+8席可以直接修法把國家利益/國家榮譽等刪除,從此掛羊頭的匪諜團
: /買春團/買腎團只要搞定當地政府或執法人員,再怎麼難看也不能廢止該旅行社營業登記
: ,只能就台灣司法管轄權範圍內的部分處罰
: 不要嘴砲,選民給藍+白過半就是要求你們好好監督政府好好修法,不是把立法院當網紅
: 院刷聲量不做事
--
良心、聰明跟支持民進黨只能三選二
如果你有良心又支持民進黨,那你就不聰明
如果你聰明又支持民進黨,那你就沒良心
如果你有良心又聰明,那你就不會支持民進黨
--
沒良心又蠢的才會支持民眾黨
廢話當然會先拿影響小的來操作,影響更大
的沒有人會一出手就端出來,台灣不會,中
國美國也不會。只有柯黨和他的信徒才會在
那邊叫囂要就玩大一點,不是要把人的飛機
打下來就是要人禁掉商業投資。
你連基本法律都不懂就別讓我笑了 蝦皮也一堆更小的業者你他媽有在管? 連法治國都做不到還叫一堆蠢話 去跟你的小粉紅當朋友啦
鄭運鵬去中國工作是民國幾年的事?
不過講實在,中國不開放團客,台灣也就對
依法行政很難? 你要禁就拿出法條來禁 沒法就修法 過去8年給你完全執政你在幹嘛?
※ 編輯: antistar (49.216.42.125 臺灣), 02/19/2024 10:43:37等不開放團客,我覺得很公平。
1980年立的法,藍白認為範圍不明可以修法
以你的智商可能不知道上次修法是111年
※ 編輯: antistar (49.216.42.125 臺灣), 02/19/2024 10:45:0653-1刪除,沒有曖昧的母法就沒辦法禁
現在的問題是你主子根本用錯法條硬拗 可憐母豬糞跟著鬼扯 你是不是很愛人治國
※ 編輯: antistar (49.216.42.125 臺灣), 02/19/2024 10:47:09還在民進黨8年不修那黃國昌是在作啥?
以你的智商可能不知過去4年黃國昌是平民
※ 編輯: antistar (49.216.42.125 臺灣), 02/19/2024 11:06:0327
[討論] 黃國昌第一手反對禁大陸團,你給幾分?我們的戰神,道德的長城,政治的完人,法條的化身,民眾黨不分區立委,黃國昌, 進入立院的第一手, 就是反對民進黨禁大陸團,認為民進黨違法!怎麼可以因為反制中國而禁止大陸旅遊團, 戰神第一手就幫中國,展現親中的高度,反對禁大陸團, 你給幾分?26
[問卦] 反對疑美論的人如何看待美牛案?反對疑美論的人如何看待美牛案? 大家都知道 當年美牛進口 一堆人上街抗議 反對進口美牛 稱美國為毒牛 可是這就奇怪了 美國任何對台灣的要求不是都是為了台灣的利益好嗎? 那為什麼當初要反對進口美牛?25
Re: [討論] 黃國昌第一手反對禁大陸團,你給幾分?這題是這樣,法律來源是發展觀光條例53-1: 觀光旅館業、旅館業、旅行業、觀光遊樂業或民宿經營者,有玷辱國家榮譽、損害國家利 益、妨害善良風俗或詐騙旅客行為者,處新臺幣三萬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罰鍰;情節重大 者,處新臺幣十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鍰,並定期停止其營業之一部或全部,或廢止 其營業執照或登記證X
[討論] 為何討厭憲法 又不敢修也不敢制憲?這部憲法 台派都說不好 但光是中華民國 包含大陸地區 與自由地區 每次問 都裝傻 法治國家依法行政。很正常啊1
Re: [新聞]連線上遊戲都要管? 業者:今天才知對,這種狀況很可怕 這種含糊不清的法律也會讓政府可以選擇性執法 選擇性執法是很可怕的! 任何一個法治國家都不會允許選擇性執法的情況存在 我居然能夠在有生之年看到自己的國家推行這種法律:(4
Re: [新聞] 回應赴中禁團令 王國材:對岸不送觀光客王國材你去吃屎啦 發展觀光條例第53條可以這樣隨便你解釋的喔? 今天旅遊業、觀光業有做出什麼「有損國家利益」的情事嗎? 是通敵了、賣機密了還是作出有辱國格的事了?4
Re: [討論] 黃國昌第一手反對禁大陸團,你給幾分?別胡扯啦 要依條例 那就要看有沒有裁罰標準 偏偏這條剛好有呀 發展觀光條例裁罰標準第七條13 14項 處15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鍰3
Re: [新聞] 黃國昌家遭爆「佔國有地」!律師要他解回應三小 一切都是網軍惡意攻擊 有甚麼好回應的 退一萬步說,可能真的有一點點可能違反法律,那依法行政謝謝指教。 整天在媒體網路說嘴- 可能違反基本法律的比例原則 分為三項:適當性(能達目的)、必要性(最小侵害)、衡量性(損益平衡)。 適當性 :國家所採取的方法必須有助於目的的達成。例:國家因公共建設要徵收私有土地,必須 有助於公共建設的達成。 必要性:如果有多種措施均可達成目的,應採取對人民侵害最 小者。例:違規在住宅區設立 PUB,若斷水斷電可讓業者停業,就不必拆除店面。 衡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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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討論] 黃國昌第一手反對禁大陸團,你給幾分?, : 戰神第一手就幫中國,展現親中的高度,反對禁大陸團, : 你給幾分? 依法行政是很基本的事 陳建仁答不出來 有什資格做行政院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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