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柯彭為什麼不主攻沒違法?
※ 引述《banbee100 (BB)》之銘言:
: 根據網路資料,圖利罪無罪原因以案件數來看,最多的是沒有違背法令。徐耀昌案子後來: 無罪原因之一就是法官認為那是他的行政裁量範圍。
: 柯彭為什麼不主攻這一點啊?這才是重中之重不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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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20%有沒有違法根本不是重點了
法官認為超過560%就是違法
那個京華城什麼購買30%也是違法
#新聞稿第一項
被告明知增加過高、超過560%的容積予京華城一案違背法令,竟仍執意為
之,貫徹意志,迥然若揭,並因此致使共犯沈OO之京華城一案,獲不法利益二百餘億元。
所以柯文哲在開庭前已經被這位法官認定100%保底圖利,是不是貪污要再等調查
至於為什麼不能交保
#新聞稿第三項
因本案為貪污犯行,造成
共犯沈OO在京華城一案即獲有二百餘億元之不法利益,影響社會層面深遠,應偏向公共利益維護,故認確無法以具保、責付、限制住居替代,而有羈押必要
總而言之
法官依據證據判斷
1.商三容積超過560%即違法
2.沒有收賄證據,是不是約好以後再給要等檢方繼續調查
3.因為2的未來有可能收錢,將變成賄賂重罪,所以預防串證需要收押
誰還管你那些有的沒的容積移轉跟獎勵合不合法
你要挑戰這個,只能等圖利審判開庭了
就算柯去抗告說超過560合法
也會說一審自己去講,他就認為這樣,大不了到時候國賠一天3、5000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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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酷無情的浮士德大人
https://i.imgur.com/DhaX3n9.jpe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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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這樣說
羈押庭不是審判庭
現在在洗了
換法官見解可能就不同
對 目前就是單指該法官 這些都是北院新聞稿內容
30%移轉應該法規上沒問題 但有議員提京華
官司還有能打
不要太早爽
現在連起訴書都還沒寫
柯文哲目前就涉嫌重大
城30%半買半換等值上有點問題
檢察官在抓金流
只要找到金流,直接BUFF上收賄
圖利根本不重要
只要變成收賄一翻兩瞪眼
有確定違法了嗎?
有確定違法了嗎?
當然沒確定違法 但法官認定是,你覺得合法那是你圖利開庭的事 羈押歸羈押的 你抗告說不定換個法官就又放出來了
※ 編輯: loveSETSUNA (118.163.205.241 臺灣), 09/06/2024 17:00:55說真的 最後只有圖利 大概緩刑放出來了
覺得可以力爭,邵不知是否因此無保
但是你阿北進去就直接兩收一攤
檢察官就在拚收賄阿
不然幹嘛押這麼多人
窩恩雞斗....那就沒辦法了
所以劉德華相信你 所以給你無保
現在陳珮琪在外面亂說話
是很強的突破口
但是第二次 你又部份雞斗 那就gg沒辦法
滿中肯
合法還要塞錢低能兒嗎
代表這個主張穩死的啊,跟高虹安一樣,
直接變槓精,至少柯的律師智商還在線
先押再說,最後沒事了不起
公家賠錢
你各位小草要是柯的律師,阿北真的完蛋
連給到560%都違法了
客觀違法 和違法這兩詞不一樣喔,可以
去問老師
爆
[爆卦] 北院羈押柯文哲裁定理由新聞稿北院三點裁定理由: 一、被告經訊問後,不爭執聲請書所指部分事實,並有被告、共犯、證人之陳述、相關卷 證資料等足稽。被告明知增加過高、超過560%的容積予京華城一案違背法令,竟仍執意為 之,貫徹意志,迥然若揭,並因此致使共犯沈OO之京華城一案,獲不法利益二百餘億元。 則被告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第6條第1項第4款之圖利罪之犯罪嫌疑重大。爆
Re: [爆卦] 北院羈押柯文哲裁定理由新聞稿本人菜鳥小律師,執業經驗只有五年,因為不是主要接重大刑案,所以羈押庭經驗不多, 目前只有處理過三件,對本裁定發表一些個人見解: 1.首先,本裁定以「被告明知增加過高、超過560%的容積予京華城一案違背法令,竟仍執 意為 之,貫徹意志,迥然若揭,並因此致使共犯沈OO之京華城一案,獲不法利益二百餘 億元。」為由認定犯圖利罪嫌疑重大。爆
[爆卦] 柯文哲羈押全文法官諭知:被告羈押禁見 一、被告經訊問後,不爭執聲請書所指部分事實,並有被告、共犯、證人之陳述、相關卷證 資料等足稽。被告明知增加過高、超過560%的容積予京華城一案違背法令,竟仍執意為之, 貫徹意志,迥然若揭,並因此致使共犯沈OO之京華城一案,獲不法利益二百餘億元。則被告 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第6條第1項第4款之圖利罪之犯罪嫌疑重大。96
[討論] 北院新聞稿在Treads上看到有記者貼出來了 1. 不爭執並且承認部份事實,圖利罪嫌疑重大 2. 案情後續可能往貪污賄絡重罪發展42
[黑特] 八卦版真的是社底集散地主文 一、被告經訊問後,不爭執聲請書所指部分事實,並有被告、共犯、證人之陳述、相關卷 證資料等足稽。被告明知增加過高、超過560%的容積予京華城一案違背法令,竟仍執意為 之, 貫徹意志,迎然若揭,並因此致使共犯沈0O之京華城一案,獲不法利益二百餘億元。35
[轉錄] 黃揚明(剝雞)FB 北院裁定有一個小Bug黃揚明(剝雞) FB 北院裁定有一個小Bug 基本上,目前外界及北院初次裁定對北市府給京華城的「違法」容積,是都委會通過的容 積獎勵20%(560%→672%),而不是最終的容積獎勵20%加上京華城自購的容積轉移3016
Re: [爆卦] 北院羈押柯文哲裁定理由新聞稿北院三點裁定理由: 一、被告經訊問後,不爭執聲請書所指部分事實,並有被告、共犯、證人之陳述、相關卷 證資料等足稽。被告明知增加過高、超過560%的容積予京華城一案違背法令,竟仍執意為 之,貫徹意志,迥然若揭,並因此致使共犯沈OO之京華城一案,獲不法利益二百餘億元。 則被告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第6條第1項第4款之圖利罪之犯罪嫌疑重大。5
[討論] 北院羈押理由懶人包來看看北院的羈押理由 1.被告明知增加過高、超過560%的容積予京華城一案違背法令,竟仍執意為之,貫徹意志。 懶人包:柯文哲有罪 2.收受違背職務賄賂,仍有待偵查檢察官依調查所獲之具體證據查明。 懶人包:我沒證據14
Re: [討論] 羈押+不得再抗告(推文指正可抗告)裁定詳細: 一、被告經訊問後,不爭執聲請書所指部分事實,並有被告、共犯、證人之陳述、相關卷 證資料等足稽。被告明知增加過高、超過560%的容積予京華城一案違背法令,竟仍執意為 之,貫徹意志,迥然若揭,並因此致使共犯沈OO之京華城一案,獲不法利益二百餘億元。 則被告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第6條第1項第4款之圖利罪之犯罪嫌疑重大。5
Re: [討論] 北院羈押理由懶人包懶人包是要壓縮檔案 不是壓壞檔案 1.被告明知增加過高、超過560%的容積予京華城一案違背法令,竟仍執意為之, 貫徹意志,迎然若揭 法官認證具有行為能力 智商正常 可喜可賀 2.收受違背職務賄賂,仍有待偵查檢察官依調查所獲之具體證據查明
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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