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T112步槍裝彈器採購案疑專利侵權 以色列
侵權不是只有生產製造才構成侵權。
專利法第九十六條就有規範,這裏也有科普文。(感謝cross980115指正)
假設那家仿冒品真的配發部隊,原廠最少可以打官司要求國防部回收銷毀所有仿冒品。
這種案例不多但國外有發生過,因為廠商不太可能開地圖炮把消費者都告上一輪。
但這個標案也只有一個客戶,廠商要告是很有可能的。
或許有人又會嘴,政府可以跟廠商索賠啊。
先不論廠商會不會錢洗走人脫產,事後的救濟往往也補不回損失。
換個角度看,若是鴻海的採購搞這齣戲,他們家的法務戰隊不把採購電飛天才怪。
相較之下我們的軍備局不僅沒人要被檢討,板上還一堆支持的聲音,
還有視專利權為糞土的天才振振有詞...
總之,從中國產品混進去到這個標案,軍方對供應商的管理真的要檢討改進。
※ 引述《NKN (99%是眼鏡與吐槽)》之銘言:
: 這新聞看內文 就個人理解
: 法理上有侵權是國內某廠商 不是軍備局
: 先以完全相信報導內文正確性為前提
: 內文寫
: 軍備局是按照maglula的產品設計圖開標沒錯
: ---------------------
: 205廠採購步槍子彈裝彈器,招標文件附步槍子彈裝彈器與助退器總成規格、藍圖,領標: 商可依此規格與藍圖找相關產品,或同等產品競標。
: -------------
: 但廠商可以靠代理maglula產品 爭取maglula產品授權生產
: 或者自行尋找或設計生產不侵害maglula專利但具有同等性能的產品
: 而提到maglula質疑的部分是這樣寫的:
: ------------------------------------
: 採購單位各廠商提出步槍子彈裝彈器與助退器總成組件進行審查,共有7家過關,但代表: 以色列maglula公司的廠商此時發現,國內一家廠商根據招標附件規格,自行開模所製作: 出來的步槍子彈裝彈器,居然與該公司產品幾乎一樣,而且製造的成本每個不到百元,讓: 其大感意外。
: --------------
: 所以有侵權的是七家廠商之一的某國內廠商
: 不是軍備局
: 要說軍備局有弊端
: 也應該是軍備局按照maglula的設計開標
: 對maglula太有利 有綁標嫌疑
: 比如
: 在台灣說要開標買一輛跟GP125有同樣性能的機車
: 但不需要是GP125 只是最好跟GP125一樣便宜
: 一定會有很多人跳出來幹說"那你就買GP125啊!" 開標條件有利GP125
: 而突然冒出一個廠商提出一輛山寨GP125侵害原廠GP125專利權
: 那這應該在法律上是廠商之間的專利權爭議
: 請教有沒有懂專利權法律的人能解說一下
: 軍備局開這標有什麼關於侵害專利權方面的錯誤嗎?
: 此外 講點裝彈器材
: 市面上有各種輔助裝彈進彈匣的
: 裝彈機 構造各家不同 但效果差不多
: 個人看了覺得最簡單好用的是這種用一塊塑膠板就搞定的
: 不用一顆一顆子彈裝 也沒有什麼複雜構造可以壞
: 只是比起一般裝彈機體積比較大 攜帶跟搬運不是很方便
: https://youtu.be/CxgSAg0jXSo?si=c3oIgWQ4d7qeZB6c
: https://youtu.be/LbSeujxOUpc?si=eyMJWS_MmfJuBTfY
: https://youtu.be/sCV92CZ924M?si=c4CTy9mtXhsXQlyC
--
侵權的還是那間公司 不是軍備局,但弄到要跑官司流
程跟對廠商求償的話
對整個生產流程跟製造會是很大的負擔 可能會導致拖
延、部分回收等等的額外成本
這個額外成本對正要汰換裝備的時間點來說問題更大
86條講明了,使用侵權產品也是一種侵權。 不過因為廢標了,就法律上軍備局是沒有侵權沒錯。
※ 編輯: kiyoshi520 (36.228.111.155 臺灣), 11/20/2024 22:16:52
只是目前也只是寄存證信函,那應該就是先啟動內部
調查,還沒說要提告之類的
目前應該就是要阻止這件可能有問題的廠商得標
“這間”
我的看法一直是,為什麼要等到原廠告知了軍備局才知道有侵權問題? 這個真的是軍備局自己要面對的問題,而不是廢標就當沒事。
※ 編輯: kiyoshi520 (36.228.111.155 臺灣), 11/20/2024 22:20:41
所以以色列有來申請中華民國專利並獲得核准嗎?
這種公司都有法務,請不用擔心他們的法律專業。 就算之後要申請也不會有中國那種被專利蟑螂倒打一把的問題。
https://www.tipo.gov.tw/tw/cp-85-930479-f32b6-1.html※ 編輯: kiyoshi520 (36.228.111.155 臺灣), 11/20/2024 22:25:05
之後再申請勒,我看到以色列廠商事後去補申請,馬上
拿這幾天新聞去舉發,看哪個智財局委員敢核准專利
我們還沒有人治到那種程度,基本的法治基礎還有。 而且軍備局最好可以管到智財局。
專利法都明白寫出是製造或販賣,就別再誤導了.
唯一使用者會侵犯專利權的,只有在做進口的才有.
只要不是你進口,範圍就只限於製造和販賣.
我都好心貼科普文了...銷燬請求權可沒限定製造販賣。
※ 編輯: kiyoshi520 (36.228.111.155 臺灣), 11/20/2024 22:39:10
主要是如果真的決標給那家 後續法律問題夜長夢多
就像當年雲豹轉向機弊案,中興電工說自己也是受害者
不知道用了中國次級品,然後開始跟陸軍打官司耗
期間陸軍就只能次級品繼續用,因為官司一打十幾年
就算最後贏了國軍也被迫用爛貨十幾年 實際上還是虧
86條除了進口權的部分,完全都沒有使用會侵權這回事.
公務員到哪裡都怕麻煩,國軍也不例外
這事情爆出來軍備局看失火了就廢標止血 沒有然後
不要再一直唬爛了! 根本沒有顧客會侵權這種事.
比較需要擔心的是,軍備局會不會跟獵雷艦一樣
因為這個案子在外面風評爛掉,就取消重新開標
結果一線官兵就沒有裝彈器可用了
完全認同。而且政府採購一直是防弊大於興利,對這問題的探討也一直都有。 只能說有些是結構性的,不是軍備局這個層級能改變的。 但再怎麼講,對供應商的不了解也讓軍方購踩了好幾次雷、像抗彈板就還在燒。 若真的無法管理供應商,直接找原廠買也會比這樣亂開最低標的方式好。
不信的網友可以去按鈴申告,絕對會死得很難看!
好吧,我也只能尊重你的法學素養。
口口聲聲講法治,所以誰依中華民國專利法取得那個裝
彈器的專利權?沒專利權、連申請都沒有講個鬼侵權
專利不是這樣 申請就給你給過好嗎
就算有踩到專利也要提告 舉證才有用
其實事情也沒太複雜,軍備局在收到廠商告知後就知道另一家有侵權疑慮而廢標了。 軍備局還沒有笨到要人家真的告了才在想辦法。
※ 編輯: kiyoshi520 (36.228.111.155 臺灣), 11/20/2024 23:07:29
成本不到100 又有侵權疑慮 幹嘛要去踩這雷啦
那個 你說的跟我說的不是同回事…
96-1是規範物品處理方式(不涉及主觀是否得知為侵權
物)
但侵權”行為”是涉及主觀得知的
智慧財產法院100年度民專訴字第40號民事判決就是個
例子
訂作的交易相對人甲方未侵權,不需賠償
製造商乙、次承包製造商丙有侵權行為需賠償
至於東西的確有銷毀沒錯
這個案子就是後來修法的觀點 所以才會區分96條1項
跟96條2項
必須要有故意或過失責任
你內文的86則是舊法
銷毀請求權只有限於侵害人(也就是廠商),並不能擴大
解釋到全世界.並且寫明要有再受侵害的可能!!
賣給使用者的產品,賣都賣了,已經不可能再度侵害了.
並沒有說你買了侵害專利權的東西,原廠可以銷毀你的
將更不客氣點 你提的86在現在早就不存在了
反而是88變成我推文提的96
至於銷毀的請求應該還是及於第三人的啦(舊法84條3
項),這個在修法精神時應該是有保留的,只是第三人
不具侵權賠償責任
買的產品,現實世界還沒出現過.
有喔 我推文提到那個判決就是
可以請求購買/下訂的第三人銷毀 但這個第三人不具
其他賠償責任
謝謝你的糾正,我也只有印象有銷燬請求權沒有查個仔細。 也感謝你的仔細解釋。
所謂第三人需要是惡意第三人,也就是第三人還是要
再販賣或是再製造,這也就是再度侵犯.
一般顧客根本沒有在這種範圍,所以沒有資格銷毀.
這種案例網路上一查一大堆,哪有銷毀顧客的財產?!
讀法律也要有點常識才行,讀成恐龍就糟糕了.
專利法96條相關的幾項 1.發明專利權人對於侵害其專利權者,得請求除去之。有侵害之虞者,得請求防止之。 2.發明專利權人對於因故意或過失侵害其專利權者,得請求損害賠償。 3.發明專利權人為第一項之請求時,對於侵害專利權之物或從事侵害行為之原料或器具, 得請求銷毀或為其他必要之處置。 第一項也只有講侵害其專利權者可以要求銷毁(第三項),並沒有指定誰或有惡意。 是第二項有故意跟過失才可以要求賠償,而且照cross大提的也是有銷毁判例。
某K自己就腦補過頭啊,拿雞毛當令箭
我有貼科普文,你可以參考一下。
※ 編輯: kiyoshi520 (36.228.111.155 臺灣), 11/21/2024 01:23:01
專利銷燬請求權之適用對象 - 經濟部智慧財產局
專利權人僅得向惡意第三人行使銷燬請求權,
其不得對善意第三人行使銷燬請求權
法院的判決都有寫,這應該不會有啥問題吧!
上面只是誤導文,並不是啥科普文.因為不符現實.
那個也是舊判決了 新法我回文有提
現在就是同我推文提到那篇的案例觀點
侵襲物品不分主觀故意過失與否都能請求銷毀
但侵權賠償要主觀故意或過失
謝謝你的專業補充。
遺憾,你講參考價值不高,因為業者寫了存證信函你就
信了,業界的存證信函內容真假難辨。我也可以寫某K
欠我千萬的存證信函。軍方有動作不代表代理商寫的內
容為真,特別是代理商沒去申請國內專利的情境下,至
於為何軍方要有動作,要嘛不是太傻,或是借力使力,
或是怕事,且倘本案無流標要件,找理由廢標不是不可
能。反正某K認為這是腦補,但實際上,杯葛做的好,
才能在業界混
再者這行業圈很小,把借媒體之手問題推給軍方,未來
見面甚至合作才不會太尷尬
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109年度民專上字第45號民事判決
這應該是新判決了,在第20頁有寫:
然若侵害專利權之物已非在侵權人持有中,
專利權人行使銷燬請求權之結果,
對於第三人將造成甚大之損害,
自應採取對第三人損害最小之方式為之,
以符比例原則並兼顧專利權人及第三人權利之保護。
明顯說明如果不在侵害人持有中,就無法隨意銷毀.
需要考慮第三人的原有利益.損害最小化.
其實在現實中就是不能銷毀了.
8
這新聞看內文 就個人理解 法理上有侵權是國內某廠商 不是軍備局 先以完全相信報導內文正確性為前提 內文寫 軍備局是按照maglula的產品設計圖開標沒錯9
別鬧了 這哪有專利侵權的問題 就新聞資訊來看 被指控侵權的是台廠 在台灣生產器械賣給台灣政府 然後以色列公司拿的是美國歐盟專利來指控?? 搞笑嗎 專利是屬地主義 你沒台灣專利要怎麼指控台廠侵權?12
原條文 用作侵害他人發明專利權行為之物,或由其行為所生之物,得以被侵害人之請求施行假扣 押,於判決賠償後,作為賠償金之全部或一部。 當事人為前條起訴及聲請本條假扣押時 ,法院應依民事訴訟法之規定,准予訴訟救助。 這條文是舊的,現行條文不存在這條了...27
本身是專利從業人士,這邊有分析喔 (以下直接複製內文字的部分過來) ============================================================================== 【T112 步槍裝彈器專利侵權,是廠商無理取鬧?】
9
Re: [閒聊] 小公司被告專利侵權是不是只能認輸了?講一些實務上的情況 我工作的地方正在打一個專利訴訟已經打好幾年了 是由我公司控告對方侵權並且拿到故意侵權的判定 不過侵權方還在上訴中還不知道什麼時候才能結束 就算訴訟在現在立刻結束8
[閒聊] 有沒有嘴人侵權自己卻被發現侵權的案例遊戲廠商美術圖常常有被控侵權 例如之前傳奇告星宇 理論上嘴別人抄襲或是重製的廠商 應該非常注意著作權的問題吧 有沒有嘴完人侵權7
[討論] 公視1/18 22:00獨立特派員 帝寶副廠車燈今天公視要重播去年的內容 2022/08/24 第764集 車界帝寶專利戰 車主篇 2022/08/31 第765集 車界帝寶專利戰 產業篇6
Re: [新聞] 國防大學謊報「沒中國製路由器」 顧立雄這段其實也滿有意思的 這個家族2間公司互暢(兒子)跟義坤(媽媽)有(17+34=60?)個案子都因為使用MIC被停權 卻還能繼續拿國防部的標案 怎麼聞起來有股超思味 政黑粉怎麼看? --- 大公司(例如竹科一些大廠)都是原廠有業務直接在看, SI想要切入不容易,除非剛好資訊主管或採購是認識的, 公司規模不大的可能資訊預算也不高, 多參加原廠或代理商辦的研討會或產品發表會,可以認識客戶的MIS, 如果有聊到他的痛點就有機會了。
19
[情報] 烏軍官方殲敵統計&情報數則 (24/12/22)19
Re: [分享] 烏克蘭為什麼不徵召更年輕的男子呢?11
[情報] 剩下12輛艾布蘭坦克 烏軍仍在庫斯克作戰10
[情報] 俄軍首次被目擊使用甲車混民車進攻11
[情報] 美軍對胡塞武裝進行大規模精確空襲7
[討論] 若城鎮將被恐怖分子佔領,警察能作戰嗎?5
Re: [提問] 對岸用無人機攻擊坦克可能嗎?21
[提問] 對岸用無人機攻擊坦克可能嗎?4
Re: [提問] 對岸用無人機攻擊坦克可能嗎?4
Re: [提問] 對岸用無人機攻擊坦克可能嗎?11
[討論] 據説殲16實際作戰半徑才900公里3
Re: [提問] 對岸用無人機攻擊坦克可能嗎?3
Re: [情報] 烏軍官方殲敵統計&情報數則 (24/12/1
Re: [討論] 據説殲16實際作戰半徑才900公里1
Re: [情報] 烏軍第155旅法國訓練旅被烏軍高層拆散1
Re: [提問] 對岸用無人機攻擊坦克可能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