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收買軍官為中國發展組織 共諜邵維強一審
前兩天立法院辦了一場公聽會也有提這個案子
今天這個判決剛好應驗了公聽會上提的「被發展的無罪,發展組織的有罪」
(邵維強違反國安法總共判15年,現役軍官向德恩卻只能用貪污判7年)
另外還有「對大陸地區的間諜,因為中國不被視為國家,依照國家安全法只有判12年」這種荒謬的現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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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者指台灣間諜罪刑度輕
與歐美民主國家差12.7倍
https://www.cna.com.tw/news/aipl/202305020311.aspx
(中央社記者林敬殷台北2日電)共諜案屢遭外界質疑輕判,甚至還有判緩刑案例發生,法務部次長蔡碧仲今天出席一場公聽會時表示,檢調單位對於證據蒐集、方法周延與否,或許有落差,但對於國家安全的意識不能有歧異。
民進黨立委羅致政、莊瑞雄、蔡易餘、王美惠及劉櫂豪上午在立法院舉行「共諜案屢輕判,如何提升國安?」公聽會,邀請司法院、國安局、法務部、調查局,及多位專家學者討論。
國防安全研究院國防戰略與資源研究所長蘇紫雲說,共諜案對台灣國家安全威脅很大,不只影響國家安全,也衝擊經濟面。通過比較其他國家,台灣對間諜案判決的刑度,明顯偏低,歐美民主國家的間諜案刑度平均是19年,台灣平均只有18個月,差了12.7倍。
蘇紫雲指出,法律部分台灣也要改革,間諜罪對外國人或大陸人,刑期不一樣,依照刑法,外國的間諜可以到無期徒刑到死刑,對大陸地區的間諜,因為中國不被視為國家,依照國家安全法只有判12年,這值得探討。
蘇紫雲建議,應考慮恢復軍事法院並改良審判制度,有助於相關軍法案件的嚇阻,軍事檢察官也更有效判定軍職人員保防缺失。
法務部調查局國家安全維護處處長陳白立表示,陸軍步兵訓練指揮部前上校主任研究官向德恩簽下投降承諾書,最後只有用貪污罪來判,凸顯法制問題,也就是被發展的無罪,發展組織的有罪。
陳白立說,不能說法官輕判,是法制面還需要補足,應增訂國安法有關參與境外敵對勢力的行為納入刑法規範,完備國安法制。此外,他也支持法務部研擬科技偵查及保護法,在人權保障及國家安全衡平下,賦予執法機關使用科技偵查手段完善法律基礎。
曾任職國安局的中信金融管理學院副教授陳重見認為,國家情報工作法是針對間諜罪很重要的法,依他觀察,很多法官在使用上不那麼熟悉,如果善加運用,間諜案不見得會判那麼輕。
蔡碧仲則表示,偵審人員不能沒有國安意識,沒有國安意識才會用一般刑案案件去審酌被告,才會有緩刑出現,法務部會和國安局、檢調機關把案例統整研議原因。
蔡碧仲說,檢調單位在證據搜集、方法周延與否,或許有落差,但是,對於國家安全的意識不能有歧異,對於檢察官的標準跟法官判罪標準有沒有歧異,也可以一起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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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chyx741021 (118.167.137.196 臺灣), 05/04/2023 21:22:31
同意,,尤其現在DPP 是優勢人數,,,更應加快立法
境外敵對,ROCer會跟你說大陸不是境外。其實法律直
接說勾結中共偽政權的處死就好。不用修憲。
「中國大陸就是境外敵對勢力」所有相關法條都需要
照這個標準全面更新才對
會有活在平行世界抗議說別這樣是承認中共自我矮化
這就是執政黨最被吹捧所謂的抗中保台,間諜判那麼
輕友台外國都看傻眼了,明明可以強勢表決法案,像
對勞工那樣碾壓過去,也難怪美日不相信我們自衛的決
心,乾脆自己來嚇阻比較快
將中國視為國家就解決,但親中政黨會反駁說是要台獨
XD
雖然還是希望能檢討這些缺失並改進問題
希望在下次選舉前有機會能修法,不然,唉
畢竟另外一個真的爛到有剩......
可以立一個標準版的反間諜法,再複製貼上到陸港澳
的等效專法啊,就像民法之於同婚釋憲案施行法。
要起訴什麼罪是檢察官的責任
單純跟歐美民主國家比刑度很奇怪,還要考慮到兩邊罪
行成立的標準是否一致
像投降承諾書這種東西在歐美民主國家能不能被判成
間諜罪也很難說
間諜判不判的輕跟國外要不要嚇阻沒啥關聯其實,以前
當共匪直接槍決,美國還不是直接駐台
唯一解,CIA法外制裁,把共諜送進關達那摩監獄
美國的叛國罪是聯邦罪名,超越州法
要成立警備總部
組織秘密警察
別鬧了 恢復軍事法院只會讓軍方骯髒齷錯事藏的更好
笑死
18個月 vs 19年 ....這差距好大 難怪一堆不怕
到底是法律刑度的問題 還是法官都輕判呢 hmmm
且叛國跟間諜應該把緩刑拿掉才對
台灣立委出來說說看阿 !!!!
立法院把相關法令改個字眼就行了吧 軍事法庭要再開?
現在知道那個已經在南京亡國的憲法有多荒謬了吧
18個月是往例平均 包含更之前刑度更低的那部分吧
主要是我們敢不敢提兩國論啊,到時又被說是trouble
maker??
貪污最高能判到無期徒刑,只有七年是法官的問題
貪汙可以判很重,但也要看過去的判例,對手請的律
師也不是吃素的,不按比例原則亂判,就是要吃獨裁
政府的鍋
對岸不是國家本來就是被憲法綁架了,恢復軍法審判
或許也是一條路,只不過2013年已經將軍法限縮在“
戰時”,所以要恢復軍法,就要立委合作把軍事審判
法第7條改掉
本來就不應該用土地分是不是國家 退一萬步來說那也
是竊佔我國國土的非法政權 還想顛覆我國 早就該修
法重判了
中國間諜刑度比外國間諜低 的確是很可笑的一件事
他媽的誰都知道對我們威脅最大的敵對勢力就是中國
這種要判就直接無期+財產全都變國有才有人會怕吧XD
所以完全執政的要不要修法
不要恢復軍事法院吧 當初好不容易把那東西丟進垃圾
桶的
你不想判外國 那就判竊據國土內亂罪啊 最高無期
整個變更國體變更國憲竊佔國土的不同政權
那個詭辯聽一次笑一次 不是國家就不算間諜 好哦
沒有強暴 也沒有脅迫的話,沒有用
軍法沒有限縮在戰時 也沒有恢復的問題 現在一樣有軍
法 只是不是軍審而已
因為中共不被視為國家 ㄏㄏ
這法官是活在30年前?
派這法官去反攻大陸好了 收復失土
判例早就廢除了,比例原則=自由心證,法官不改,就
算適用其他最高無期徒刑的法條,結果也不會變
重點是間諜罪為啥要分本國外國?
二樓在那鬼扯 所以以前共諜槍斃是什麼? 單純就現在
法被砍的七零八落跟法官引用奇怪法去判好嗎
遷台後到千禧年的一律槍斃或是無期 千禧年之後的判
例才開始越來越鬼好嗎
法匠:一個中國,非境外,嘻嘻
看了一下又尤其06年之後的都是各種爛判決 但還是會
用外患罪去拌 撤什麼國家不國家根本就是藉口
共匪是有國家的恐怖組織 應該判更重
2019就講要修 然後對老馬也用外患罪跑去吉它 然後
跟我說外患罪不行是因為匪共不是國家? 繼續詭辯
借題發揮找理由就說 鬼扯推託真是呵呵
https://i.imgur.com/sCStxFG.jpg *2019就修好了
不知道二樓什麼時後要轉彎
動員戡亂時期條例再拿來用不就好了,DPP有人數優勢
不用怪我囉
説到這個,某人説現任總統違憲的這種説法,他要怎
麼解釋共諜案?
回geo,沒問題啊,大陸的土地是我國的,口國是外國
侵略者
服務口國的間諜就是外國間諜,就這個邏輯
憲法跟歷史沒讀好也敢大放厥詞
@peterlee97 你説的外患罪可以,不就是2019年修完
國安五法,才可以適用中國地區啊,搞清楚前因後果
以前就是不行,包括組織發展罪以前也沒有
@diyaworld 1.所以兩千年之前為什麼可以用外患罪辦
2.既然都修了所以現在這齣為什麼不用? 解釋一下R
更正 是2013
千禧年前是各種死刑或無期
上面不是説了嗎?軍法審判在2013年縮編成“戰時”
現在不就是在想修改軍事審判法第7條,恢復軍法審判
間諜罪
也就是説2014-2018年各種間諜、發展組織、收錢為匪
宣傳……都沒有法規可以判刑,只能用一些貪汙行政
罪去處罰
欸……等等,這王宗武……那我就不清楚了
最想併吞台灣的中國不適用國安法...我好像懂了什麼
國安對於台灣的政黨來說,都不會是他們重視的,選
票才是。
用2019年的法判2013年的案子,彼得李開心就好
所以2013可以用外患 2023為什麼就不能外患了
@juunuon 說一下R
建議可以去問法官為什麼不像你想要的那樣判。然後
選現在也已經不是老蔣寫個槍決就可以直接殺掉的年
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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